车船税纳税须知

2020-03-02 19:16: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车船税纳税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编印

(注意:文字以正式折页册为准)

 车船税法何时开始施行?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需要缴纳车船税。

 车船税的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税 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元至3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客 车 每辆

480元至14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16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机动船舶 不超过200吨的 净吨位每吨 3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4元

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5元

超过10000吨的 6元 游 艇 不超过10米的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

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 900元

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1300元 超过30米的 2000元 辅助动力帆艇 600元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车船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另外,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 纳税人如何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也可以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机构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车船税可以在哪些地方缴纳?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将保险机构所在地也作为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是为方便车主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减少完税所需时间和成本。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计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 根据哪些信息确定应缴纳的车船税税额?

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计税依据信息,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新购置车船、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 购买已缴税车辆还需缴纳当年的车船税吗?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 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车船税还能退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 保险机构如何代收代缴车船税?

纳税人在保险机构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保险机构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除按规定不需出具减免税证明的减免税车辆外,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向纳税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保险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完税证明的,可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

纳税人既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又拒绝保险机构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纳税人,并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 申请办理车辆相关手续时,为什么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车船税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为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严格依法治税。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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