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2020-03-03 05:40: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 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 第六条 职能分工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拟订薪资年度预算; 负责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负责提出各部门员工薪酬调整方案,并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一条 薪酬构成、薪酬分类及适用范围

1、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企业薪酬包括: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确定;

学历/职称工资:根据员工取得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职称确定; 提成工资:销售人员销售业务提成; 奖金:经营管理奖、以及其它单项奖金; 津贴/补贴:包括加班津贴、特殊工种津贴等;

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等。这部分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也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薪酬,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公司代扣代缴。

2、薪酬分类及适用范围 适用岗位:全员。

薪资模式:薪资=岗位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提成工资+津贴+奖金。 第二条 薪酬管理标准

1、岗位职级工资

销售人员基本工资:800元/月,保底任务X万元

团队总监基本工资:2080元/月,团队任务XX万元/月,完成团队任务享受管理津贴0.5%(全辖)。 前台客服基本工资:1380元/月。 前台主管基本工资:2080元/月。

2、工龄工资

2.1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

2.2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5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后不再增加。

3、学历/职称工资

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确定。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等级相对应的资历工资。制定本补贴为鼓励员工进修更高学历。大专50元/月,本科100元/月,硕士300元/月,博士600元/月。

4、提成工资

销售人员提成: XX%。

前台客服提成:前台客服自有业务提成按销售人员当月佣金标准执行。

5、津贴/补贴

员工午餐补贴同每月工资一同发放,工及其它未上班的职员,应按天数扣减补贴金额。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10元/天。

6、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成绩优异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三章 定薪

第一条 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入职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确定试用期1—3个月,按聘用岗位的岗位职级标准计薪,试用期内享受岗位基础加一级岗位职级/能级/技能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技能满足本岗位需求正式录用后,纳入定级考核,确定职级等级。

2、对于较优秀或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或者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但均须报权限领导批准。

第二条 在职员工定薪

1、规范定薪:

(1)公司根据基层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个人能力、业绩成果核定其能级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岗级,技能等级、绩效考核结果,按相应标准,由用人部门提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确定;

(2)公司本部基层管理人员级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对于特殊人才或人员的工资标准,由董事长批准;

2、人员薪资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进而确定薪资;

3、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上下浮动1-2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即,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四章 薪资调整

第一条 个人薪资调整

1、个人薪资调整主要指员工薪酬级别和所得的调整,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调整: (1)岗位调换。在岗级不同的岗位调动,薪随岗变。 (2)职务晋升。责任变化,岗动薪变,按新岗级计薪。 (3)工龄增加。连续工龄增加,增加的工龄津贴。 (4)绩效变化。业绩表现突出或业绩下降,进行调整。 (5)特殊调整。

2、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

部门或个人申请调薪的,必须通过相关考核,按照薪酬等级调整审批程序,经各级管理人员审批后调整。

3、于岗位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第二条 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绩效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根据经营状况和薪酬战略,薪酬整体调整决策和调整幅度由集团总裁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1)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2)旷工一天及以上者;

(3)该年度受到重大处罚或记过一次以上者; (4)加薪实施日前离职者。

第五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一条 薪酬策略

本司董事长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报请公司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三条 薪酬发放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奖金)-(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能级/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提成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由行政部行政专员提交考勤机中存储的当月考勤数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结合当月人员请假情况,汇总考勤报表,并通知各部门经理确认;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人力资源部员工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提成/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量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量工资表提交

到人力资源部;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薪酬员工汇总,计算提成/计量工资时间。

(4)员工请事假时工资计算,以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合作为计算基数。

(5)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病休、工伤计算,以岗位基础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岗位基础工资低于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的,按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执行。

3、各种休假的支付标准 (1)病假工资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制定相应的病假工资标准,员工在医疗期内,按照规定的医疗期限及病假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2)事假工资的计发

事假以月考勤报表为准,按所休事假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

3、其它休假各类工资的计发

参照国家关于休假期间员工应该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细则,报批后实施。

(1)婚假:婚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2)丧假: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3)产假: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4)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5)年假:年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6)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管理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和补助。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薪酬员工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然后交工资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人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由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3、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2)未办理工资卡的员工,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财务部提取; (3)因计算错误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第四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员工违纪罚款及应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款项及费用; 第五条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 一次性结清工资

实际工作日数当月应出勤天数员工有下列情形应由员工本人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条 薪酬保密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薪酬信息的员工必须保守薪酬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薪酬方案、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员工个人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2、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必须加强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叁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第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解释。

第四条 本规定从 年 月 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第五条 公司如需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时,需要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裁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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