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烟花爆竹安全

2020-03-03 07:05: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云城区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按照 “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09‟1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广东省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安监„2009‟5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健全执法工作机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 1

加强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部门联合协调,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力度,净化烟花爆竹经营环境,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督促、协助从业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变成从业单位的自觉、规范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年”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在从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督促检查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确保从业单位隐患排查达到100%,隐患治理达到100%,避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三)规范经营秩序。针对重大节日销售旺季,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规范合法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强巡查,确保在经营过程中不降低安全条件、不违规经营;对于在经营过程中降低安全条件或违规经营,安监部门要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经营安全。

(四)加强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春节、清明和中秋等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组织公安、工商、安监、质监、供销社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防范事故发生。

四、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结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重点核查储存仓库的现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满足换证条件。

(2)是否落实值班保卫制度,加强仓储设施及其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烟花爆竹储存区域。

(3)仓库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超品种储存;是否将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仓库内;是否将A级产品储存在C级库房内;是否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

(4)是否严格执行粤安监„2008‟281号文的有关规定,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完善烟花爆竹产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并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企业出入库登记内容仍按粤安监„2008‟281号文的格式要求进行,但报安监部门的报表格式按照“云浮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出入库登记表”(附件1)填报,每月10日前报出。

(5)是否配备专用配送车辆,车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储存超量配送。

(6)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零售点的布设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的原则,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张贴警示标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超量存放现象;是否

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1)是否建立完善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的联合“打非”工作机制,落实“打非”工作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与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零售网点是否与镇安监所签订责任书,规范从业单位的安全责任。

(3)是否建立和落实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制度。

(4)是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媒体,采取灵活方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典型案例的宣传。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

各镇(街)、各部门要制定本年度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3日前将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排查与治理阶段

本年度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清明节期间:3月21日至4月30日;中秋国庆节期间:9月19日至9月27日;2010年春节前:2010年1月24日至1月31日。

在各个整治阶段均需按照方案的内容与工作要求开展

周密细致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排查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检查内容详见附件4)。隐患排查的内容按照“现场安全核查表”(附件2,3)的要求,对于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均需进行登记统计(含当场整改、纠正项),对不能当场整改、纠正的要发出整改指令书并进行整改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及资料报送阶段

各镇(街)、各部门对每个阶段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委办,各个阶段的材料报送时间如下:5月6日前报清明节期间总结;10月10日前报中秋国庆节期间总结; 2010年2月1日前报春节前总结。区安委办将会在各个阶段组织检查组到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需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务必采取有效措施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针对烟花爆竹销售季节特点,认真落实经营安全监管措施。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非。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采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方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云浮市云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云城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材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烟花爆竹安全常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意见

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承诺书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小常识

《云城区烟花爆竹安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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