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材

2020-03-03 05:51: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

管理资格培训材料

安监局

陈燕

(2007.10.) 同志们: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下面,由我跟大家讲解烟花爆竹有关知识和标准。

烟花爆竹五彩缤纷,洋溢喜庆;爆竹震天动地,清脆刺激。中国人用燃放烟花爆竹来辞旧迎新、祈福求祥、欢度喜庆的习俗已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长盛不衰。但是,烟花爆竹毕竟是一个具有相当危险性的行业,它在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到燃放,每年都要发生数百起爆炸事故和难以计数的燃放伤人事故。近几年,随着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不断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处理力度,所以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最近出台的《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和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及烟花爆竹有关知识和标准作一些讲解。

1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烟花?什么是爆竹?烟花爆竹共分为哪几类?分别是什么?

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等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根据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89》烟花分为十类:

(1)喷射类: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花为主的产品; (2)旋转类:燃放时烟花主体自身旋转的产品; (3)升空类:燃放时,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产品; (4)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有规律地发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响炮等的产品;

(5)线香类:用装饰纸筒裹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杆、木杆或纸片上涂敷烟火药形成的线香状产品;

(6)地面礼花类:燃放时放置在地面,从主体内发射并在空中爆发出珠花、响炮、笛音或飘动物等效果为主的产品;

(7)烟雾类:燃放时以产生烟雾效果为主的产品; (8)造型玩具类:产品外壳制成各种形状,燃放时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的产品;

(9)小礼花弹(直径不大于38㎜):弹体从发射筒中发射到空中后,能爆发出各种花形图案或其他效果的产品;

(10)其他类

爆竹是指燃放时产生爆音、闪光等,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2 爆竹产品分为四类:

(1)硝酸盐炮类:以硝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含有金属粉的硝酸盐炮又称为硝光炮。

(2)高氯酸盐炮类:以高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

(3)氯酸盐炮类:凡含有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含有金属粉的高氯酸盐、氯酸盐炮又称为电光炮;

(4)其他炮类:以其他非禁用药物作爆响药制成的产品。 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经营开业条件的有关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设置明火设施;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存放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周边环境情况确定;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

3 警示标志;

(五)符合当地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六)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条件。

除此之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到当地具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或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进货,严禁从无证生产厂家和其他渠道进货。

(2)严禁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3)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4)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零售经营者如何申领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证明材料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看零售点的周边情况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并对审查的结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规定和应当设置哪些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4 销售网点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吸烟、用火;5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在网点附近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牌和警示语主要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等;销售门点内严禁住人,店内严禁设有生活设施;不得设置明火设施,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在零售场所悬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并悬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

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零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按排专人做好零售现场的安全管理。

储存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必须设专用库房,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或超量储存;二是库房应设专人看管,严格保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带火具、火种入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数量越多,存在的潜在危险性就越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储存数量要严格控制,零售场所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定量。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及时向批发单位退回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私自存放。

属于废弃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零售经营者不得擅自处理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消防措施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最大的危险是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事故,因此,必须制定合适的防火、防爆对策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包括:

(1)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两个5㎏重的水剂灭火器;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与其他易燃、助燃物品混放;

(3)经营场所严禁明火;

(4)除了消防器材的配备要求外,为了防止烟花爆竹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搬运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哪些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今天,我的讲解就到这里,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同时,也希望各位在今后能平平安安经营,顺顺利利的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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