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020-03-03 12:3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祁连社区工作人员请假与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下午七点,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方式采取不定期签到和签退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旷工处理。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不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含半天)五天以下(不含五天)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书记、雄关区)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七、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书记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书记办公会研究处理。

八、出勤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按百分制计算,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半天扣除1分,病假减半,旷工半天扣5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区上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桑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一、本制度解释权在书记办公会。篇2:社区考勤制度

五一山社区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明社区纪律,保障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与审批权限

1、上班每日两次签到制(上午8:30—8:40,下午2:30—2:4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工作人员应先签到后方可外出办事,需直接到区街开会者前一天由本人向主管领导和负责考勤的主任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在签到薄上注明办事地点及原因方可算为出勤,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2、请假程序为:社区副主任、全体专干请假1天或1天以下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找自己的分管领导签字后,找分管考勤的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请假2天及以上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由社区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综治员请假,一律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去街道综治办请假,街道综治办签字批准后,将请销假审批表交由社区主管考勤的主任方可准假。请销假审批表一律由分管考勤的主任留底作为年底评选优秀等的依据。严禁电话请假,确因突出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上班前1小时根据请假天数向领导电话请假,电话请假结束后,上班当天必须填写请销假申请表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未按手续办理一律视为旷工。

3、上班期间外出办事者,按上述请假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早退。

4、考勤工作由社区副主任负责,考勤工作实行月统计,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或推后)公布考勤结果,并存档。

5、销假:社区工作人员各种假期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上班后当天在社区负责考勤的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未按程序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计算。

二、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脱岗、婚、丧、休假等情况的规定

1、迟到:凡未按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即迟到(以签到为准)。

2、早退:凡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3、事假:凡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必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签同意后方可休假。

4、病假:凡因生病而不能正常上班,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方可准假。

5、旷工:凡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而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三、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

1、旷工者当年一律不评优,当月旷工1天者,由分管考勤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当月旷工2天者在全体工作人员

大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当月旷工3天以上者报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处理;当月旷工25天以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迟到或早退2次者(实行月累计)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迟到3—4次者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并视为旷工1天。

3、对于代签者发现1次由分管领导对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做自我检查,发现3次按旷工1天计算,当年不得评选先进。

4、负责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考勤关,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篇3: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考 勤 制 度(修订稿)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社区居委会的良好形象,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和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城管局社区系统全体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 各社区社会工作者站和社工协会秘书处的考勤管理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指定一名社工担任考勤员,并建立部门工作人员考勤档案,考勤员应在每月25日上午将所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出勤(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在各部门内部公示基础之上,经社区系统办公平台考勤的工作流系统上报,纸质版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上报社区科。

当考勤档案与办公平台考勤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时,以考勤档案为最终考勤依据。

第五条 各社区社会工作者站实行无假日工作制,弹性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9:oo(周

六、周日至17:00),值班由各部门负责人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适当安排相关人员倒休。

第六条 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作息时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工作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考勤员说明情况,填写部门因公外出填写完登记表后方可外出,考勤员必须做好相应外出记录并及时存档。

第七条 各社区社会工作者站工作人员每周工作达40小时以上方可上报部门负责人给予加班计算。加班和倒休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说明,考勤员将其作为各部门考勤档案的一部分存档。 第八条 社区工作人员请事假应以书面形式报各级领导批准。不超过三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时间为三天以上的报社区科科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及以上的,报社区科科长批准;由于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立即向各级领导说明原因,理由不充分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按请假天数核减工资。考勤员要做好相应记录存入考勤档案中。

第九条 社区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每月病假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的工资照发,超过两天的按请假天数核减工资。员工经医疗机构证明确需休长期病假的,经员工书面申请,城管局领导批示后,根据国家及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休假时间按国家和管委会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一)婚假:3天,晚婚增加7天(女年满二十三岁,男年满二十五岁)。

(二)丧假:3天(工作人员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死亡)。

(三)产假:90天(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婴儿增加15天。女方满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妻子生产,给予男方7天护理假。

(四)探亲假:工龄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一次,20天;已婚职工四年一次,20天。

第十一条 带薪年假根据国家和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或年度累计病假达到规定时间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第十二条 工伤假根据国家和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员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工伤员工须在工伤发生后12小时内报社区科社会保险经办人予以办理工

伤备案。

(二)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第十三条 旷工的具体规定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2、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3、伪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出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6、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二) 旷工的处理

1、三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50%,旷工超过3天当月工资全部扣除。

2、工作人员一年之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单位应予以解聘。

3、由于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向单位请假,并能在事后予以证

明的,不属于旷工行为,单位可按其他假期处理。

第十四条 城管局或社区科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档案和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社区办公平台进行集中公示。社区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较差者,部门负责人给予口头批评;考勤情况很差者,要求其做出书面检讨;考勤情况极差者,最高可给予除名惩罚。对月内出勤情况优秀的部门,可给予该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增加半天倒休的奖励。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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