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岗位职责

2021-03-12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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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并监督具体落实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财务核对体系,指导会计工作,保证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3、合理优化、利用财务资源,协助上级完成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

4、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5、协助税务会计制定和管理公司税收业务政策方案及程序,完善税务核算体系。

6、协助融资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做好融资规划并监督落实融资贷款业务;

7、组织和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8、协助上级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2篇:财务顾问岗位职责

财务顾问岗位职责

一、对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按照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经济核算,及时提供领导作为财务决策的参考依据。

二、负责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亲自顾问检查财务的账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调整。

三、监督财务经费收支,资金往来,做到账款相符,账物相符和银行账卡、现金余额相符等工作。

四、督促财务人员按时编制财务月、季、年度报表,并审核签字后上报地方税务部门和公司领导。

五、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完成公司布置的财务工作任务,做到有传即到,不得推卸。做好公司内部财务的一切保密工作。

六、及时了解掌握地方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和信息,做好上请下达工作,为企业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尽的贡献。

推荐第3篇: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咨询)业务合作协议

(适用于公司、机构类客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邀请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

1.财务融资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在对甲方融资结构(包括期限结构、利率结构等)和融资成本进行科学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形式的融资工具(包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为甲方设计新的结构化融资方案,并提交合理调整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具体建议。

2.财务制度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对甲方的现行财务制度(包括应收帐款管理、现金预算管理、企业年金管理、红利管理、税收管理等)进行重新设计,提出有关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建议方案。

3.投资理财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利用自身投资理财产品(如现金管理、委托国债买卖、企业长短期债券投资等)众多、市场信息畅通的优势,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建议方案。

4.信息咨询: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其提供包括行业市场信息、金融财经信息、投融资政策与法规信息、银行业务信息等各类的信息咨询服务。

5.资信证明: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其提供各类验资证明、询证函、招投标资信证明和存款证明等项鉴证服务。

6.资信调查: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独立或联合其他中介机构为甲方出具资信调查报告,调查并客观反映甲方所要求的被调查人、被调查资产、被调查市场、被调查行业的资信状况。

7.符合乙方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的费用为人民币。

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相关成果的使用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相关成果仅用于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双方约定,取得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2.在双方约定范围内使用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3.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4.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按双方约定及时审核认可乙方为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制定的工作计划,确认乙方的阶段性工作进度。

6.按双方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取与委托业务有关的企业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

2.按双方合同规定收取财务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和其

他相关费用。

3.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咨询)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结果。

4.根据甲方的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阶段性研究计划和方法。

5.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构、乙方上市所在地交易所另有要求及乙方为审计需要向审计机构提供甲方的资料除外。

四、免责条款

考虑到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的特殊性,乙方不能也不应保证所提供全部信息、建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乙方对于甲方由于使用乙方所提供信息、建议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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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或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乙方或乙方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下同)改制上市及投融资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财务顾问协议:

一、甲方的服务内容:

1、为乙方或关联企业改制上市,引荐、组织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丰富上市经验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进场,提供专业中介服务。

2、为乙方提供符合上市要求的一揽子资产重组方案。

3、为乙方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包括对企业各项上市费用的补贴。

4、组织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包括证监局、工商、税务、土地规划等部门)解决乙方或关联企业改制上市所面临的问题。

5、主动联系中国证监会、深沪证券交易所,向乙方传递最新的上市政策信息,促进乙方或关联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6、根据乙方需求,结合资产重组方案,向乙方或关联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包括直接投资、银行长期贷款、贷款贴息等方面服务。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阐述其真实的改制上市及投融资意愿;

2、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资产情况或资料;

3、为甲方所提供的资产重组及投融资方案履行保密义务;

4、向甲方如期支付双方商定的财务顾问费用。

三、财务顾问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费用总额万元,分三期支付:

1、首期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

2、次期万元在乙方或关联企业完成改制的全部工商登记手续后支付。

3、第三期万元,在乙方或关联企业成功上市后支付。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争议处置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四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2、协议期满双方可续签本协议;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3、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上述条款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O一0年月日二O一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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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顾问协议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87号金鼎国际广场A座1101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1-539/0551-6561238

5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乙方:安徽融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鑫

法定住所:合肥市濉溪路287号金鼎国际广场A座1101室

鉴于:

1.甲方系一家在省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系经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核准的推荐商会员及战略会员单位,为企业提供推荐挂牌、定向增资、代理买卖、私募债及金融产品承销、并购重组、投资 咨询等服务。

3.为使甲方达到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牌要求,甲方拟聘任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以协助其实现规范运作。

4.甲方在乙方的辅导下实现规范运作并达到中心挂牌要求后,拟进入中心挂牌交易,甲方将聘任乙方为挂牌业务推荐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甲方进行推荐挂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规范运作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财务顾问的委任

1.1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为甲方实现规范运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乙方接受此委任。

1.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行聘任其他公司或机构或个人担任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角色。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次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资料、证明,并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2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工作计划安排与合理请求,及时给予全面支持和配合;

2.3乙方应协助甲方在工作中与其他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合理商业目标及合法利益,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推进甲方的规范运作工作;

2.5乙方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意见,甲方对乙方在本次财务顾问工作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应予以充分重视,并积极进行配合,以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2.6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7双方对本次工作涉及到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或者其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及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或者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否则,双方均不得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予以泄露。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资料或内容使用于该财务顾问服务以外的任何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为本次财务顾问服务工作而出具的有关文件资料予以披露或进行不正当的利用。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

3.1根据乙方为本次财务顾问服务工作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的预算结果,甲方同意直接支付乙方财务顾问服务费用万元人民币。

3.2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财务顾问协议服务费的万元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自甲方实现规范运作并获得乙方出具的接受推荐其挂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万元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账户名称:安徽融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1302010509001345

523.3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次财务顾问服务中所发生的合理的费用,如差旅费、食宿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优先权

4.1甲方如拟进入中心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应聘任乙方为其推荐商或推荐机构,有关协议届时由双方根据有权机构颁发的正式协议范本另行签订。

4.2甲方如拟进行私募融资,除公司内部股权调整外,应聘任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

5.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行聘请其他公司或机构担任与乙方相同或类似角色的,则甲方仍应履行本协议,并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索赔、费用和开支,均全部由甲方承担。

5.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因不遵守有关强制性

规定而被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从而使对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的,该违约方应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在诉讼过程中,除协议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内容。

7.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协议。

7.3如果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3.1对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

7.3.2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协议履行条件已丧失的。

第八条其他

8.1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2本协议有效期为月年月日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6篇:财务顾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财务顾问及会计代理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1.财务顾问: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负责为甲方_________项目部与财务有关的法定会计业务外的财税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工商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2.财务代理: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负责为甲方的财务会计代理记帐工作。

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会计及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出具真实、合法的会计报告。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票据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承担全部会计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业务收费

1.财务顾问年收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日预付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余款。

2.财务代理每月收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10日前据实支付。

3.乙方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的收费按乙方收费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7篇:财务顾问协议书

顾问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所管理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等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顾问的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顾问分为日常咨询、财务等服务和专项股权投资项目推荐两大类。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提供深入的日常咨询、财务等服务和专项股权投资项目推荐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股权设计等提供专业咨询。

3、专项股权投资推荐:乙方向甲方直接推荐一年不低于六个可行性股权投资项目。服务费用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顾问,甲方按每月元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年共计人民币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按月支付。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顾问,到甲方所管理的公司提供服务时所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由甲方承担(根据合作项目情况,一事一议,订立单独协议)。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协议费用。

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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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上海金鑫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 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企业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① 为甲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② 为甲方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组织体系;

③ 帮助甲方招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

④ 对乙方的记帐、报帐、纳税申报等工作给于指导;

3、融资咨询:当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费用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 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

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甲方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

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

择、建议和实施。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

(2) 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参与商务谈判。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分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

5、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

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

6、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

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

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融资等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

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

的材料与文件。

(三)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日常财务咨询费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9篇:财务顾问问题

1.民营企业如何进入私募资本市场?

民营企业通常进入资本市场可采用债务性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方式。 要进入私募资本市场, 通常有四种做法:投资机构找到企业,朋友介绍投资机构,企业直接找投资机构,企业聘请投资银行进行私募融资。

企业要进入资本市场,首先要明白自己企业真正的潜在价值在哪里,行业及企业是否有发展前景、其次是企业的团队是否完善,并能否执行企业的发展计划、最后是融资的金额和目的。我们建议企业应该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先理清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要选择的投资对象,再展开融资的事项。

2.民营企业已经在和一些基金/潜在投资者接触,但是进展缓慢,该怎么办?

融资的进展缓慢往往有多种原因。企业有可能在前期的谈判没有与投资人就关键的条款进行沟通。也有可能投资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与前期企业提供的内容有较大的偏差。另外,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缺少备选方案,使得企业处于被动地位。华兴资本的优势是能将融资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的推进是最有效的。

3.民营企业私募融资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民营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通常会面临许多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由于对私募资本市场不熟悉,对融资方式,融资条件,以及私募股权融资缺乏全面了解,许多企业花费很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仍然没有获得成功。

虽然融资项目的每一步都需要努力,但有些环节对于成败尤其重要。首先是企业的整体定位,其次是选择并向投资者推荐企业,证明企业的价值,第三是为了让投资机构能够准确,快速地判断投资企业的决定,企业必须要以专业的方式与投资机构沟通:包括公司的商业模式,财务预测和相关支持的材料。此外,由于私募资本市场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中国的创业企业家缺乏专业的知识,所以选择与华兴资本一起探索私募融资是确保成功的关键。

4.华兴资本能够为创业者融资提供哪些服务与价值?

华兴资本为中国的创业者提供全面的财务解决方案,以帮助他们拓展业务并在资本市场谋求最大利益;

成长资本方面,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提供:种子基金或扩大现有业务,以及除了资本外,还需要能够带来价值和行业经验的合作伙伴;

结构性产品方面,IPO前融资、过桥贷款、资产融资中,提供:需要资金支持收购、过桥融资或者增加流动资金,以及要求在有限时间内获得最佳成本效益的融资;

华兴资本的价值在于能为企业提供“量体裁衣”的财务解决方案,同时以其专注的行业知识,为创业企业提供一流的投行服务。

5.创业者该如何选择潜在投资者?

对于企业家而言,选择投资人就是选择一个长期合作伙伴。因此,企业家需要考虑的方面包括:投资者对产业的理解,投资者的管理理念,投资者理解公司业务及愿景,又能和企业家团队相处融洽并愉快合作。同时,选择一个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投资人、又有可能为企业发展带来战略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6.企业在收到投资意向书之后,面临的风险?

投资意向书 “Term sheet”是一个谈判的起始点,投资人表现他有投资的意愿,然后把投资的金额、股权架构及关键条款提供给企业。由于这只是“投资的意愿”,所以并无法律约束性。即使签了投资意向书,企业仍然会面临融资项目成功的风险。

例如,投资方可能会在资产及业务范围、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知识产权、会计及管理等方面做相应的调整,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就融资后的控制权,否决权,共售权,保护条款,董事会结构与权力,赔偿,陈述与担保也需要与投资者达成共识。任何一个条款的争持均会导致项目的搁浅。

7.企业应如何考虑自己的价值,并与资方达成共识?

公司的价值通常受到以下的因素影响:行业与市场的潜力,公司业务模式,成长性,竞争力,投资回报率,公司管理团队的执行能力与风险。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是供求。

企业往往对资本市场的反馈不能充分理解及应对,因此,在估值方面与资方难以顺利沟通并达成共识。

华兴资本在融资的过程中,除了能协助企业分析以上的各项因素,提供解决方案,还能够为企业在资本市场平衡供求的关系,并达成共识。

8.企业应该如何向资方提供保证性条款?

投资人会在业绩、上市或并购等退出机制上要求企业作出保证、此外,在回报率、回购和清算等方面的保证。

由于企业所处的产业和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风险也不同。过于乐观的判断企业的发展前景与业绩,为投资人提供保证会有可能导致十分负面的结果,例如永乐电器和恒大地产。

企业应该在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下进入私募资本市场,结合自身的情况来分析特定的保证性条款,即保护好企业的利益,也合理的提供投资方所需的保证性条款,使融资项目尽快地推进。

9.基于目前的监管规则,企业应如何考虑境内外的结构问题?

不同的结构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不同影响,选择境内外结构首先要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对将来发展的考虑, 如境内结构的公司主要在A股IPO, 海外结构将来可去海外IPO。 同时吸引的投资者也有不同。

成立海外结构时,需要考虑几个问题:

 企业本身所在的行业, 如对外商投资有限制的产业,做海外结构可能要复杂一点; 看目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是境内还是境外人士,境外人士相对简单; 本身历史上是否有海外结构, 按现行法律规范已有海外结构相对比较容易; 吸引众多不同的海外的投资者; 海外IPO,将来的融资平台更广阔; 海外知名的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推广品牌的有力手段; 如果不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主要吸引内地的投资者; 如果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可以吸引海外的一些投资者投资;但由于投资者可选的退出相对受从现有法规要求来看,重新成立一个海外结构相对比较困难, 但成立海外机构有一定的好处: 成立境内结构主要看是不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 限制,可选的投资者较少。

10.企业应选择人民币基金还是外资基金?

企业选择人民币基金还是外资基金需要考虑的因素:

 企业目前结构,如已有境外结构,建议选择外资基金,以便今后在海外进入资本市场;如想保持企业未来发展:如希望在国内上市,建议考虑纯人民币基金,以便节省审批所需的时间。但是目内资结构,建议选择纯人民币基金; 前有相当多的企业也引入外资的基金,组建中外合资企业。

11.企业应如何判断对赌条款的利与弊

近来外资股东与企业管理层签订的对赌条款已经成为一种风潮,特别是较为后期的融资项目。在企业对自己盈利能力非常有把握的时候,对赌条款看似有利,但由于很多不可控的外界因素,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对企业来说,对赌条款对价格的波动要能控制在一定的风险水平内,因为对赌条款的执行情况,可能决定了企业的所有权和未来的生存。

作为专业机构,华兴资本可以帮企业设立对赌条款的上限、下限。也可以根据对赌条款,判断未来的价值和市场走向,提供市场惯例、判断不同情况下对企业的影响会有多大,哪些情况下应接受特定的对赌条款。

12.专业机构对企业私募融资的价值

尽管与公募上市相比,私募融资程续相对简单,但是,由于涉及到诸多例外条款,因此,公司仍应首先确定有关专业中介机构,包括私募融资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然后,在上述专业机构的参与和

指导下,确定融资方案,包括原始股本的确定、在原始股本基础上的私募计划,乃至将来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公司与专业机构一起等制订一个完整的、始终如一的融资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下,中小企业在进行私募的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障碍,私募的过程是一个专业化要求很高的过程,仅依靠中小企业自己的财务人员难以胜任。而且私募过程中需要的财务技术往往与企业日常的财务技术有所不同。有经验的财务顾问可以给企业全方位、专业化的帮助,包括财务顾问、税务筹划、投资方的推荐等等。

选择合适的专业机构对于企业家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复杂,甚至困难的决定。企业家首先需要考虑投行的执行力,专业性,对行业的了解和在法律,会计,公关方面的能力。此外,企业家需要判断该投行是否值得信任,是否把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

有着几年以上及较多成功案例的专业机构,对一般企业的私募业务是完全可以出色完成的。

推荐第10篇:财务顾问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 产品介绍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客户的委托,利用自身在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运用各种金融手段和知识,对客户的各种财务管理业务提供咨询和策划服务,包括资产管理、现金管理、企业融资、兼并重组、税务重组等整体方案。

产品特点

(1)分析财务结构,优化财务安排;(2)掌握政策法规及市场动向,提高经营管理能力;(3)提供专家式金融解决方案,拓宽融资渠道。

适用范围

财务顾问业务对客户准入方面没有特殊的要求。从有助于业务成功操作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应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办理流程

(1)我应客户需求或主动发现客户需求,与客户协商确定财务顾问服务事宜。

(2)签署财务顾问协议。(3)提供顾问服务。(4)后评价。我行与客户每半年应对财务顾问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

第11篇:《财务顾问协议书》

《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就以下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1、确保在2002年5-6月份有申报通道。

2、派出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

(1)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甲方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及时跟踪最新政策变化,针对甲方发行上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

(2)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申报材料的制作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以供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参考。

(3) 根据发行上市工作的进度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4) 协助甲方制定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战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方案。

三、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应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发行的全套申报材料,并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提供真实、全面的有关公司财务及经营方面的材料和必要的法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甲方给乙方进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若甲方主承销商在2002年5-6月间无法保证申报通道,甲方需更换主承销商,而乙方可以在此期间提供申报通道,则甲方必须首先选择乙方为甲方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

四、成果提交方式及进度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报告或建议书。成果提交的进度根据甲方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未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乙方所完成的成果。

2、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乙方所完成的成果。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担任甲方本次发行上市的财务顾问,在甲方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并发行成功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财务顾问费叁拾万元,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若乙方在协助甲方上市过程中工作卓著有效,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追加财务顾问费。金额具体协商。

七、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转让有关甲方上市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如果乙方在甲方主承销商无法保证2002年5-6月期间申报通道的同时,也无法提供申报通道,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如果甲方没有按前款规定支付应付的款项,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从违约日起到实际支付日为止,每日万分之三的利息。

八、本协议经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双方没有新的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各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商解决。

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工作由乙方投资银行部负责执行操作。

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由甲乙双方根据发行上市的工作进度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十一、附则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一)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让甲方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甲方公司的行为。

(二)评估咨询服务:为甲方解决在项目各个阶段遇到的关键难题,尤其是在项目前期,借助乙方强大的网络和信息优势,为甲方项目决策提供项目评估、咨询及行业分析服务,解决客户在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项目股权结构设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为甲方设计专业化的股权结构方案,确保项目合作成功。

(四)项目贷款意向书、承诺函:在项目前期,乙方经过调查评估,在符合乙方相关规定的情

况下,优先为甲方项目出具贷款意向或承诺,帮助甲方加快项目立项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五)项目融资方案设计:根据项目类型和股权结构,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项目融资。

(六)为甲方建立合理的财务结构,控制财务风险提供咨询服务;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率,促使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实现规范运作,提高企业形象。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5.保障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三、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五、费用及支付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按照“xx”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xx元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作为该项目乙方的全部服务费用。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x%(即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项目前期费用;

甲方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x%(即 万元人民币);项目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之余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制作文件材料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若逾期支付上述费用,按逾期金额每日加收xx的滞纳金。

其他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

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八、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第12篇:财务顾问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月[]日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财务顾问,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服务方式

2.1 乙方将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为甲方提供高效的顾问服务。

2.2合作方式:

2.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服务项目及内容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具体方案的策划;

2.2.2甲方可以亲自或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2.2.3乙方的咨询意见可视甲方的需要,以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口头、电话等多种形式提交甲方;

2.2.4乙方在本次合同约定的项目中所作的分析、评估、建议和方案,作为甲方有关决策的参考,甲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在本合同框架范围内,确定乙方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

3.1.2随时可了解项目进度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3.1.3有权利要求乙方就项目方案做出解释;

3.1.4就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事宜;

3.1.5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3.1.6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证件等,并保证所有文件的真实、全面与合法;

3.1.7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佣金等费用。

4.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确定专人负责本合同约定之业务,推动本项目相关事宜;

4.1.2按质、按时完成甲方所委托项目;

4.1.3应甲方要求,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但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的顾问费用不包括此类费用;

4.1.4在服务过程中,如有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推荐其他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配合工作;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根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中不包括此类费用。

第五条服务收费

5.1财务顾问费

5.1.1甲方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万元人民币。

5.2其他费用

乙方因本项目而发生的北京以外地区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3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向乙方支付费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保密及违约

6.1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的财务顾问费等费用,则甲方须按照应付款项每日的比例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独家排他性授权

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享有独家排他性授权,甲方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聘请任何第三方担任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以及项目涉及到的财务顾问。

6.3保密事项

6.3.1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涉及的所有业务内容和相关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同时对双方内部的无关人员也予以保密;

6.3.2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因泄露相关经济情报信息,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第八条争议、纠纷解决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8.1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8.2双方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8.4本协议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9.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即行生效。

9.2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告终止:

9.2.1本合同已按约定条件得到履行;

9.2.2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但当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动延期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完成;

9.2.3遇到了诸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已努力但仍然不可逾越的障碍致使本合同约定事项无法实现。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本《财务顾问协议》之签字页。)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盖章) 日

第13篇:财务顾问合同

财务顾问合同

聘请方:(以下称甲方) 受聘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税务筹划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税务筹划的法律服务,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双方联系人

乙方指定作为甲方税务筹划的联系会计师和主承办会计师,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的工作联系人。

第三条:工作范围

1.提供企业涉税事项咨询;

2.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企业财务人员税务筹划知识的培训,介绍税收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运用;

3.提供企业营销方案的设计、业务合同的签订、经营方式的安排等日常经营管理中税收因素的分析和改进建议;

4.筹划企业经营,起草涉税文书。

5.甲方企业范围内的财务管理咨询。

6.甲方企业范围内的账务处理指导。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按年向乙方支付税务筹划费用元,此费用应在20年月日之前交纳。

第五条:专项服务

甲方有下列事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服务的,另行收费,但应予以优惠。

1.提供企业发展战略方案设计中涉及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重组、筹资、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战略等业务的税收因素分析、税务筹划

方案设计;

2.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3.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涉及的税收政策、税收负担、节税空间出具涉税论证报告。

4.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咨询。

第六条:相互报告

1.甲方应尽其所能,向乙方提供具体涉税事项的证据或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应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并向甲方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帮助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税收因素进行分析,必要时为其出具书面材料。

3.工作地点在甲乙方所在地均可,工作方式可灵活,但应事前相互告知。

第七条:保密条款

对涉及到双方特别是甲方的经营、财务及重大项目的商业秘密,另一方应予以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一方对外披露必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期限

本合同期限1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续签,可以提前磋商。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4篇:财务顾问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其涉及 银行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专项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一)兼并收购顾问

1.为甲方收购兼并 银行实施尽职调查;

2.对广东发展银行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

3.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

4.为甲方物色筛选境外商业银行或境外金融机构,作为 银行的合作伙伴和/或股东;

5.协助与 政府、中国银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为甲方收购兼并 银行涉及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企业重组顾问:为甲方设计资产/债务重组方案,编写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方式:为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指定专人负责,互相提交需求,交换信息和意见。

第三条 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专项财务顾问,甲方应就第一条规定的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人民币的财务顾问费。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贰佰伍拾万(2,500,000)元人民币;余额在乙方为甲方物色筛选的境外商业银行或境外金融机构成为 银行的合作伙伴和/或股东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乙方物色筛选的境外商业银行或境外金融机构受让 银行50%股份,在获得 银行股东会、有关监管机关审核批准前,甲方同意将该等股份托管给予乙方,由乙方代为行使相应权利。甲方承诺该等股份不转让给予除了乙方物色筛选的境外商业银行或境外金融机构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其涉及 银行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唯一的专项财务顾问。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第一条规定的服务事项不聘请任何第三方作为其财务顾问或咨询顾问。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涉及广东发展银行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4.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收购兼并广东发展银行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乙方保证为甲方物色筛选的境外商业银行或境外金融机构作为 银行的合作伙伴和/或股东,不向任何第三方推荐。

6.甲乙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一方提交给另一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第六条 本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财务顾问合同

财务顾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能力,健全相关制度,充分理解、运用国家有关政策,甲方决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主要为日常咨询服务。日常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向甲方通报国家发布与甲方经营相关的财务政策、法规等,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税务策划、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日常服务不含专项顾问服务。所谓专项顾问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顾问服务,如提供财务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设计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设计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税务代理等。甲方若须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二、服务方式及咨询问题答复时间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利用电话、网络、会晤等方式对相关问题随时进行沟通。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每月至少应一次到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或解决相关问题。

乙方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时,一般情况下必须在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4天内答复问题,若较为复杂的问题则可视情况而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双方议定,甲方每年支付日常财务顾问费10000元,超过一年时间部分1

的费用按超时比例计算。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盖章后先预付5000元,签订合同后第七个月支付剩余的5000元。若在赣州章贡区外执行相关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支出额承担乙方差旅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就有关税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政策法规等问题向乙方咨询并要求及时解答。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仅供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06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16篇: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7篇:财务顾问协议

本协议所称的“企业市场营销财务顾问服务”是指乙方在对甲方整体市场营销内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竞争情竞等深入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协助甲方制定和优化营销战略、计划等。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将就企业战略发展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如下财务顾问服务: 深入分析甲方营销宏观环境、行业环境、竞争对手、市场群落、渠道、内部环境等综合营销环境,协助甲方确定目标市场和产品定位,协助甲方制定整体营销战略

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组合、价格体系、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的规划设计,协助甲方制定年度营销计划

对甲方产品进行需要求调查与竞争品牌价值分析,在充分了解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协助甲方制定品牌发展战略与品牌塑造制略

对甲方生产体系价值链演变趋势和市场导向、市场需求进行研究和梳理,对甲方营销渠道、营销体系、营销成员考核、评估与激励等进行全方面评估或再造

协助甲方建立营销组织,使市场、销售等各项功能和营销战略相匹配,根据所采购原材料的采购数量、采购需求预测、采购物资的规格、定价因素、供应商地点、供应商的表现等协助甲方投定采购品种的类别及未来发展趋势或方向

协助甲方开展市场及销售管理培训,逐步提高甲方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18篇:财务顾问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拟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以对甲方的融资活动提供特定的财务顾问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以鉴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事项

1.甲方拟通过股权融资,聘请乙方担任其唯一融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融资项目的财务顾问服务。

2.双方合作内容:乙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及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利用自身或有关关联方渠道,选择并推荐目标投资人。乙方作为财务顾问所推荐并募集的金额(下称“实际募集金额”)以乙方选择并推荐的目标投资人最终投资到账金额为准,该金额在融资结束后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1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1.2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

1 / 7

2.1 甲方应确保自身公司股权结构及核心管理团队在协议有效期内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变化,且甲方相关人员的调整不得影响本协议下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和甲方的正常经营。若发生上述重大变化,甲方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2 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成立专门的小组或指定负责人,以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

2.3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及融资相关情况的陈述说明;

2.4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募集顾问费用。 2.5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独家融资财务顾问。 1.2 乙方有权知悉甲方拟投资项目信息和项目投资进度。 1.3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募集顾问服务费用。

1.4 可根据项目情况,聘请其他中介机构为乙方提供咨询和协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义务

2.1 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资源,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为甲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

2.2 积极促进各方根据相关投资协议按时进行股权与投资资金的交割。

四、费用及支付

就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财务顾问费,甲乙双方同意如下报酬支付方式:

2 / 7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整),乙方为甲方完成融资后,该款项可作顾问费用抵扣。

2.如乙方推荐的投资人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且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或其他为融资设立的指定账户或新公司账户后三日内,甲应向乙方提供资金到账的凭证复印件。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收款人财务顾问费用,财务顾问费按融资总额(“融资总额”包括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以及甲方、甲方股东指定的公司及个人提供的一切资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而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包括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其他公司股权及股票]、提供过桥贷款及借款、支付债券对价款等)总价值的2%收取,贷款或借款转为股权投资的,融资总额不重复计算。甲方应在收到投资款之后的三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如投资人的资金以分批的方式(含过桥贷款)投入,财务顾问费用也将按照上述分批的方式相应支付给乙方。

4.以上费用为不含税金额,甲方需另行承担6%的增值税。上述费用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如果甲方融资为人民币,则财务顾问费以人民币结算,如果融资资金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则甲方以相应币种按收到资金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与乙方结算顾问费。同时,乙方收取顾问费后三个工作日按甲方提供票据。

2.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如果达成符合如下情况的投资协议:协议下的投资人是在乙方向甲方推荐并与甲方接触的或乙方有参于相关谈判,乙方仍有权在投资完成后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

3 / 7

3.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下列费用,如有发生,由甲方承担:差旅费、通讯费、其它必要花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预先收取或垫付部分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支出予以报销。

4.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服务,不负独立调查和核实信息的责任。乙方协助甲方所准备的任何针对第三方或经甲方同意后分发给第三方的文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对这些文件负责。

5.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的,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六、保密条款

1.双方在获得对方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后应尽到谨慎小心的义务,未经事先的书面协议和口头认可,不可泄露给第三者。使用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的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和探讨前述合作可能性之上。原则上,双方不得复制对方提供的秘密文件,如必须复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均应保持相互合作所提供的财务机密,并应承担泄密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财务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除财务机密外的其他商务秘密,秘密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务秘密之日起至该商务秘密公开之日止,且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但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对方有权向该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在终止日之前已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3.已产生的权利、义务或责任在本协议终止之后继续有效;及

4.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十一条在本协议终止之后继续有效。

4 / 7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他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协议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应视为违约。

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逾期支付或者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的,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将以不予退回还,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成本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告知乙方,私自与乙方提供的投资人列表及名单中的投资人签订协议的,该协议视为乙方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之成果,甲方应以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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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财务顾问费,并按全部财务顾问费的30%支付违约金。

十、通知与签字

1.双方按本协议做出的任何通知、认可、同意、要求或其他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则:

如经专人交付的,应视作在交至相关一方的地址时已经送达; 如经邮政送交的,应视作在付邮后第三个工作日已经送达; 经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送的,应视作在发出时已经送达。 2.双方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 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均必须保证其上述联系方式真实。如有变更,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方式作出的通知即视为已送达。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

6 / 7

2.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协议予以变更、修改、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八年 7 / 7

月 日

第19篇:财务顾问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展图(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的融资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完成融资工作。

2、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渠道各个环节的联络,联系出资方及项目衔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方案建议,协助甲方确立最优化的融资方案。

1 / 7

4、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市场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方式

1、双方同意乙方通过电话、邮件、咨询报告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第三条财务顾问的费用

1、财务顾问费用总额

本次融资项目的财务顾问费为¥

元(大写: )。

2、财务支付方式及支付时点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联系的放款单位的融资款的同时,将本次财务顾问费 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本条第1款所述费用包括甲方接受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增值税。

4、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5、乙方指定账户的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贵阳西南商贸城支行 开户单位名称:展图(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 7

开户账号:697638763

第四条服务期限

1、乙方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甲方融资款项到账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财务顾问费后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双方协议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2、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特别是乙方同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或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及相关的文件与材料。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方案或其他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建议、方案或其他信息独立判断并自主做出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2、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有权部门依法查阅或取得有

3 / 7

关资料除外。

3、乙方应严格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谨慎提供建议、方案或信息,但考虑到财务顾问服务的特殊性,乙方不能也不应保证所提供全部信息、建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乙方对于甲方由于使用乙方所提供信息、建议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4 / 7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八条通知

1、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

2、甲方的联络方式: 地址: 电话:

具体联络人姓名: 乙方的联络方式: 地址: 电话:

具体联络人姓名:

本协议项下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亦为上述地址,该地址可以用于收取各类司法文书,按照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签收,如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3、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①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5 / 7

②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 ③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一方如需变更约定送达地址,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未约定变更的,原约定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迟延通知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6 / 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用于本《财务顾问协议》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7 / 7

第20篇:常年财务顾问

一、什么是常年财务顾问服务

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是指海问咨询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与资本运作的需要,与客户按年度签署《常年财务顾问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由海问咨询担任企业的常年财务顾问并为企业直接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的有偿顾问金融服务,旨在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策略型增值服务,缔造稳固、长久的合作关系。

二、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的服务内容

海问咨询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其中,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按年度收取一定的顾问年费;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要,利用海问咨询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所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

(1)政策法规咨询:海问咨询利用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3)投融资咨询:当客户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海问咨询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4)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海问咨询利用相关资源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2、专项顾问服务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

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三、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的特点

1、服务对象广泛

只要具备现实或潜在的财务顾问业务需求,均可成为海问咨询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的客户。

2、服务内容丰富

海问咨询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内涵丰富,可以基本满足企业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方面的所有顾问需求,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相应的顾问服务。

3、服务质量优良、时效性强

海问咨询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专业公司。为常年财务顾问客户提供顾问咨询服务的专家团队由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组成,可以及时、高效、优质地满足客户需求。

4、费用合理、超值服务

海问咨询面向常年财务顾问客户提供日常咨询服务所收取的专业费用合理。海问咨询与客户签署《常年财务顾问协议书》之后,客户每年以年费形式向海问咨询支付日常咨询服务费用;专项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由海问咨询与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低于非签约客户10%—20%的水平协商确定。双方合作过程中,需要进行实地调研、举行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的,由客户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海问咨询的服务对象

海问咨询为客户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基本不受企业规模、企业性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的制约,服务范围非常广泛。

日常咨询服务的对象:有顾问需求的企业和经济组织。

专项顾问服务的对象:主要面向海问咨询已有的或待开发的优质客户,主要是经营较好、产品有竞争力、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良好业绩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外资企业、上市公司等)。

五、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的服务流程

六、常年财务顾问常识

1、海问咨询开展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有何优势?

答:海问咨询开展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的主要优势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卓越的行业信誉、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多样化的支持服务手段;熟悉境内外市场情况,与境内外一流的投资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2、企业为什么要聘请常年财务顾问?

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对: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如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怎样寻找投资机会和进行可行性分析?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融资(私募/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发行)以及如何降低融资成本?如何进行资本市场运作?怎样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如何进行投资理财?等等问题,企业在资本经营过程中需要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专业机构提供深入服务,这正是海问咨询为满足企业需求而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的宗旨。

3、对常年财务顾问会员客户如何收费?

答:海问咨询与客户签署《常年财务顾问协议书》之后,客户每年以年费形式向海问咨询支付日常咨询服务费用;专项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由海问咨询与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低于非签约客户10%—20%的水平协商确定。双方合作过程中,需要进行实地调研、举行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的,由签约客户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4、如何保证常年财务顾问服务的质量?

答:海问咨询汇聚了一大批具有金融、证券、会计、法律扎实专业知识以及境内外银行或投资银行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专家项目小组将为会员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而且海问咨询与境内外一流的投资银行、其他中介机构、业内著名专家等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确保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财务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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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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