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安全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某海事局党委上半年工作汇报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海事局党委201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在**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型‛海事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海事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抓创新、树典型、求突破,以实 际成效努力开创全局党建工作新局面,局党委被授予‚2011年度直属海事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列为**市15个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之一。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创先争优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以‚争做‘四型海事’先锋模范,推动**海事跨越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着力在‚经常‛与‚实干‛上下功夫,在抓好领导点评、新一轮公开承诺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认真找准‚自选‛动作,一是开展‚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严格按照‚五带头‛标准从全局110名党员中评选出18个‚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并集体对外公开承诺,起到了立标杆、做样板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开展‚四强化‛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学习、强化责任、强化服务、强化创新,把推动**海事科学发展、促进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贯穿于活动始终,努力把深化创先争优转化为促进**海事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三是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暨支部书记联席会,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目标,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四是举办一期‚创先展风采、争优树形象‛图片展,局属11个支部通过一幅幅生动的图片,集中集中展示

1 了党员在工作中庄严承诺、诚信亮诺、忠诚践诺的感人场面和铮铮誓言,激励大家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强的责任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活动开展以来,共编发简报40期,其中被**机关党建创先争优专刊采纳7期,特别是今年2月14日,**市委创先办以专期简报(第113期)形式,详细介绍了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抢险救助‚昌远68‛轮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事迹。2月16日,**市委机关报——《**晚报》头版撰写《创先争优给力跨越发展》评论文章,高度赞扬我局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创先进、争优秀。

二、文明创建有新提升

**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政研会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全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我局精神文明经验和成果,部署‚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明确十个具体目标,大力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一是注重培树先进典型,上半年局政务中心、南安处分别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和‚青年文明号‛,指挥中心话台被授予省‚巾帼文明岗‛,郑志勇同志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等。二是注重执法示范窗口建设,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向海事处延伸,继泉港、石狮、丰泽处,今年晋江和南安处也被授予**市文明单位,率先在**海事系统实现了市级文明单位在海事处的全覆盖,扩大了海事在地方的影响力,此外,政务中心、泉港处、南安处也被评为**局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三是深化‚安全文明航区‛创建,以开展‚协同、协作、合力‛工程为抓手,积极贯彻落实《**省、交通部共建平安海域合作备忘录》精神,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联合涉海单位开展海

2 上联合执法活动,形成两湾一航线(湄洲湾、**湾、泉金客运航线)创建格局。四是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修订完善了《**海事局‚四优文明处室‛考评办法》,并坚持每季度集中考评一次,有力地促进了文明机关创建。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局团委联合石狮海关团委‚清明节‛到金井安业民烈士陵园祭扫,工会组织‚五一‛登山比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等,局被评为**局文明机关。五是打造**海事文化品牌,在确立‚忠诚、卓越、和谐、发展‛**海事精神和建立荣誉室、海事文化走廊、安全文化楼道、廉政文化楼道的基础上,上半年再次开展了‚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推进海事文化课题研究,探索有闽南特色文化底蕴的海事文化发展之路,并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七个一‛(上好一堂党课、开展一次红歌比赛、开展一次图片展、开展一次征文比赛、观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并在**市直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光辉的历程‛合唱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展示了海事人的精神风采。

三、党建工作有新活力

局党委坚持从海事中心工作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找准活动载体,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试行党建工作月报告制度,报告涵盖‚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员发展进展、精神文明创建、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党建信息上报等,适时开展党建规范化互查提高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活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两张皮‛现象。二是全面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坚持结合实际,做到‚一支部一特色‛,并在**市‚特色

3 党建‛评比中,被授予‚特色党建‛活动优秀组织奖。三是深化‚三级联创‛,除机关支部与海事处支部联合共建外,晋江处党支部还与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党支部签定了以‚创先争优促发展‛为主题的共建协议,执法支队与厦门局执法支队签定了以‚共建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海域‛为主题的共建协议等,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标。四是认真抓好专职支部书记试点工作,泉港、石狮处支部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改进了海事处的内部综合管理,有效发挥党支部应有的作用,在党建、文明创建和服务服务港口发展上有了新提高,扩大海事影响力。

四、纪检监察工作有新推进

充分发挥专职纪检员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征文以及编发廉政短信、张贴廉政漫画、悬挂廉政警语等,促思想转变提升,使外在廉政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好处费‛治理工作,在各政务受理窗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印发廉政监督卡等,畅通举报渠道,并实行窗口视频连续监控、现场执法全程录音、部分业务网上办理,建立执法反馈和电话回访机制,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成12个廉政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并将廉政制度有机地融入**海事管理体系,有效促进廉政制度的宣贯执行和检查考核,并全面推广应用《海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细化风险查找、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岗位廉政承诺,加快形成海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4 四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连续第五年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主动融入**市基层‚五评机关‛活动,并通过明查暗访、廉政回访、专项督查、满意度调查等措施,有效地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海事公共服务水平。2010年我局民评工作在**市73个参评单位中位列第二名,年初在省口岸通关环境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继续位居**8个查验单位第一。

五、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我局始终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磨炼就是最好的成长‛理念,搭平台、压担子,制定了《**海事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海事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中层干部管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拟提任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同时按照‚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要求,对4名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对6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转正考察,对1名驻镇干部进行任期满考察;并选派1名优秀科级干部到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任第一村支书。6月7日省委第21期《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简报》以《举旗帜 践承诺 创先争优见实效》专题进行了报道,对该村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推动驻村工作,带领驻点村群众勤劳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予肯定。二是加强青年工作。在做好‚传、帮、带‛的基础上,有效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召开青年代表座谈会、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航海知识进课堂‛活动等,并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促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强轮岗交流,把优秀青年干部安排到工作压力较大的岗位上锻炼,努力在全局青年中营造‚忠于追求事业、有心学习积累、用心工作实

5 践、全心服务发展‛的氛围。三是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开展慰问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困难党员工作,组织为病重同事的爱心捐款等,并大力践行‚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组建篮球、羽毛球、游泳等11个业余兴趣小组,精心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有力地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大家以更高的热情、更强的责任投入到海事工作中。

半年来,我局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不平衡,自选动作不多,个别党员有怠倦情绪;三是注重了集体典型培树,个人典型培树还有待加强;四是新形势下的青年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需大力培养等。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 ‚四型海事‛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海事系统贯彻《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结合起来,将对党的忠诚热爱转化为对海事工作的无比热情,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

(二)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干部职工尤其是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保障海事核编工作期间队伍稳定,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干部职工做有理想的追求者、有信念的实干家、有能力的执行者和有成就的海事人。贯

6 彻落实直属海事系统青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青年队伍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思想之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筑青年强大的精神支柱,培养锻造海事青年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营造青年成长、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实行‚一岗双职‛,充分发挥专职支部书记作用,规范支部工作。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党务干部建设,着力培养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好的党务干部。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做到‚把人才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人才‛。深化党建‚三级联创‛,推动党建工作上台阶。

(四)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四强化‛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大典型培树力度,有侧重地在各领域培养一批先进个人,认真总结提炼成果,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广泛调动积极因素,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以实际成效推动创先争优。

(五)深化海事文化建设。推进**海事文化研究,联系高校,确定协办单位和主创人员,开展实地考察,广泛搜集、整理、积累资料,全面开展研究,组织文化交流。精心组织开展首届海事文化节活动,重点开展专题研讨、文化讲座、职工运动会等,并大力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力争在年底之前再建1家市级‚合格职工小家‛,并通过**市‚职工书屋‛示范点验收。

(六)持续抓好政风行风工作。以‚廉政制度完善落实年‛为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坚决制止海事执法人员收取‚好处费‛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海事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推荐第2篇:南京海事局党委上半年工作汇报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南京海事局党委201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

在南京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型‛海事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南京海事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抓创新、树典型、求突破,以实 际成效努力开创全局党建工作新局面,局党委被授予‚2011年度直属海事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列为南京市15个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之一。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创先争优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以‚争做‘四型海事’先锋模范,推动南京海事跨越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着力在‚经常‛与‚实干‛上下功夫,在抓好领导点评、新一轮公开承诺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认真找准‚自选‛动作,一是开展‚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严格按照‚五带头‛标准从全局110名党员中评选出18个‚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并集体对外公开承诺,起到了立标杆、做样板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开展‚四强化‛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学习、强化责任、强化服务、强化创新,把推动南京海事科学发展、促进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贯穿于活动始终,努力把深化创先争优转化为促进南京海事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三是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暨支部书记联席会,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目标,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四是举办一期‚创先展风采、争优树形象‛图片展,局属11个支部通过一幅幅生动的图片,集中集

1 中展示了党员在工作中庄严承诺、诚信亮诺、忠诚践诺的感人场面和铮铮誓言,激励大家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强的责任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活动开展以来,共编发简报40期,其中被南京机关党建创先争优专刊采纳7期,特别是今年2月14日,南京市委创先办以专期简报(第113期)形式,详细介绍了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抢险救助‚昌远68‛轮工作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事迹。2月16日,南京市委机关报——《南京晚报》头版撰写《创先争优给力跨越发展》评论文章,高度赞扬我局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创先进、争优秀。

二、文明创建有新提升

南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政研会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全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我局精神文明经验和成果,部署‚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明确十个具体目标,大力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一是注重培树先进典型,上半年局政务中心、南安处分别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和‚青年文明号‛,指挥中心话台被授予省‚巾帼文明岗‛,郑志勇同志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等。二是注重执法示范窗口建设,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向海事处延伸,继泉港、石狮、丰泽处,今年晋江和南安处也被授予南京市文明单位,率先在南京海事系统实现了市级文明单位在海事处的全覆盖,扩大了海事在地方的影响力,此外,政务中心、泉港处、南安处也被评为南京局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三是深化‚安全文明航区‛创建,以开展‚协同、协作、合力‛工程为抓手,积极贯彻落实《南京省、交通部共建平安海域合作备忘录》精神,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联合

2 涉海单位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活动,形成两湾一航线(湄洲湾、南京湾、泉金客运航线)创建格局。四是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创建,修订完善了《南京海事局‚四优文明处室‛考评办法》,并坚持每季度集中考评一次,有力地促进了文明机关创建。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局团委联合石狮海关团委‚清明节‛到金井安业民烈士陵园祭扫,工会组织‚五一‛登山比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等,局被评为南京局文明机关。五是打造南京海事文化品牌,在确立‚忠诚、卓越、和谐、发展‛南京海事精神和建立荣誉室、海事文化走廊、安全文化楼道、廉政文化楼道的基础上,上半年再次开展了‚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推进海事文化课题研究,探索有闽南特色文化底蕴的海事文化发展之路,并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七个一‛(上好一堂党课、开展一次红歌比赛、开展一次图片展、开展一次征文比赛、观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并在南京市直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光辉的历程‛合唱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展示了海事人的精神风采。

三、党建工作有新活力

局党委坚持从海事中心工作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找准活动载体,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试行党建工作月报告制度,报告涵盖‚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员发展进展、精神文明创建、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党建信息上报等,适时开展党建规范化互查提高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活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两张皮‛现象。二是全面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坚持结合实际,做到‚一支部一特色‛,并在南京市‚特

3 色党建‛评比中,被授予‚特色党建‛活动优秀组织奖。三是深化‚三级联创‛,除机关支部与海事处支部联合共建外,晋江处党支部还与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党支部签定了以‚创先争优促发展‛为主题的共建协议,执法支队与厦门局执法支队签定了以‚共建文明和谐、安全畅通海域‛为主题的共建协议等,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标。四是认真抓好专职支部书记试点工作,泉港、石狮处支部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改进了海事处的内部综合管理,有效发挥党支部应有的作用,在党建、文明创建和服务服务港口发展上有了新提高,扩大海事影响力。

四、纪检监察工作有新推进

充分发挥专职纪检员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征文以及编发廉政短信、张贴廉政漫画、悬挂廉政警语等,促思想转变提升,使外在廉政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好处费‛治理工作,在各政务受理窗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印发廉政监督卡等,畅通举报渠道,并实行窗口视频连续监控、现场执法全程录音、部分业务网上办理,建立执法反馈和电话回访机制,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成12个廉政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并将廉政制度有机地融入南京海事管理体系,有效促进廉政制度的宣贯执行和检查考核,并全面推广应用《海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细化风险查找、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岗位廉政承诺,加快形成海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4 四是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连续第五年走进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主动融入南京市基层‚五评机关‛活动,并通过明查暗访、廉政回访、专项督查、满意度调查等措施,有效地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海事公共服务水平。2010年我局民评工作在南京市73个参评单位中位列第二名,年初在省口岸通关环境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继续位居南京8个查验单位第一。

五、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我局始终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磨炼就是最好的成长‛理念,搭平台、压担子,制定了《南京海事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南京海事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中层干部管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拟提任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同时按照‚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要求,对4名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对6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转正考察,对1名驻镇干部进行任期满考察;并选派1名优秀科级干部到仙游县社硎乡仙头村任第一村支书。6月7日省委第21期《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简报》以《举旗帜 践承诺 创先争优见实效》专题进行了报道,对该村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推动驻村工作,带领驻点村群众勤劳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予肯定。二是加强青年工作。在做好‚传、帮、带‛的基础上,有效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召开青年代表座谈会、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航海知识进课堂‛活动等,并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促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强轮岗交流,把优秀青年干部安排到工作压力较大的岗位上锻炼,努力在全局青年中营造‚忠于追求事业、有心学习积累、用

5 心工作实践、全心服务发展‛的氛围。三是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开展慰问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困难党员工作,组织为病重同事的爱心捐款等,并大力践行‚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组建篮球、羽毛球、游泳等11个业余兴趣小组,精心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有力地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大家以更高的热情、更强的责任投入到海事工作中。

半年来,我局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不平衡,自选动作不多,个别党员有怠倦情绪;三是注重了集体典型培树,个人典型培树还有待加强;四是新形势下的青年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需大力培养等。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 ‚四型海事‛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南京海事系统贯彻《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结合起来,将对党的忠诚热爱转化为对海事工作的无比热情,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

(二)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干部职工尤其是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保障海事核编工作期间队伍稳定,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干部职工做有理想的追求者、有信念的实干家、有能力的执行者和有成就的海事人。贯

6 彻落实直属海事系统青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青年队伍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思想之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筑青年强大的精神支柱,培养锻造海事青年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营造青年成长、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实行‚一岗双职‛,充分发挥专职支部书记作用,规范支部工作。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党务干部建设,着力培养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好的党务干部。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做到‚把人才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人才‛。深化党建‚三级联创‛,推动党建工作上台阶。

(四)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四强化‛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大典型培树力度,有侧重地在各领域培养一批先进个人,认真总结提炼成果,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广泛调动积极因素,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以实际成效推动创先争优。

(五)深化海事文化建设。推进南京海事文化研究,联系高校,确定协办单位和主创人员,开展实地考察,广泛搜集、整理、积累资料,全面开展研究,组织文化交流。精心组织开展首届海事文化节活动,重点开展专题研讨、文化讲座、职工运动会等,并大力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力争在年底之前再建1家市级‚合格职工小家‛,并通过南京市‚职工书屋‛示范点验收。

(六)持续抓好政风行风工作。以‚廉政制度完善落实年‛为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坚决制止海事执法人员收取‚好处费‛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南京海事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推荐第3篇:济源市地方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济源市地方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科紧紧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方针,狠抓安全管理,有力地确保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责任事故为○;

2、规费征收完成5.795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89.2%,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

3、圆满完成省局目标考核任务的上报工作,未出现失分现象;

4、对辖区22艘营运船舶进行了检验,对 5艘船舶进行了变更登记;

5、对68名船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对11名船员进行了特殊培训;组织26名船员参加了全省船员理论统考;对21名船员进行基本安全实操考试。

6、被省局确定为“全省海事业务试点单位”之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四项机制的落实。一是组织拟定并签订了“水上安全目标责任承包书”,目前,局长与副职,副职与分管科处室,海事处长与现场监管人员分别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共11份。二是继续抓好日报机制的落实,每天按时向省局上报库区安全生产情况和运力运量情况。三是落实督察机制。在每周末、

“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等特殊时段,我科不定时深入所库区码头,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强全市其它水域船舶的监督管理。组织人员对坡头西霞院水库、承留曲阳湖的游船快艇进行了排查。对西霞院库区证照不全的快艇下达了《停航通知书》,对所在镇下达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敦促政府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于4月28日促成市

政府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并促成市政府与各有关镇、部门签订了济源市2009年度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16份,把“四级”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船舶检验、登记,确保船舶适航。一是加强船舶

检验、登记工作的宣传,提高库区船舶的检验登记率;二是与豫西船检所积极配合,对小浪底库区济源籍船舶进行年度检验,共检验合格船舶22艘。三是对黄河三峡的5艘船舶进行了变更登记。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一是积极协调,促成市政府

联合市督查局、安全局、交通海事、农业渔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农业渔政、下冶镇、大峪镇、邵原镇、坡头镇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对库区渔船载客进行了严厉打击,对2艘渔船进行查扣,严厉打击了渔船载客的嚣张气焰。

(五)强化船员管理,确保船员适任。一是于3月19日举

办了为期一周的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参训船员68人。培训中,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意识与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二是加强船员档案管理。对船员档案进行了清理整顿,确

保了全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机关资历质评审,暨船员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受到了省检查组的好评。三是做好了年度全省第一期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的组织工作,认真组织26名报考船员参加全省船员理论统考,合格率达95%。

(六)抓好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管理。

(1)做好“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安全管理工作。

我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并加强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严格签证,严把超员关,确保了小长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汛期及调水调沙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

是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库区“水上抢险救护队”进行了重新组建,落实了抢险队员、抢险船舶和必备物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严格封航管理。禁止所有船舶擅自出航。三是加强值班。制定了“防汛和调水调沙期间值班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反馈上报工作信息,保障调水调沙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

了活动主题、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广泛开展海事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结合海事工作特点,印制了“文化衫”、圆珠笔、环保水杯、烟灰缸、宣传彩

页等实用宣传品,深入厂矿、学校、码头、企业、机关等进行发放,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目前,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掀起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高潮。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专人在市区和小浪底库区码头设立了咨询台,与船户、船员和广大群众展开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大力宣传海事法规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收到明显成效。五是加强海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在系统内开展了海事人员安全管理知识答卷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事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六是广泛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针对目前库区网箱养殖碍航的实际,联合航务、农业渔政部门展开了集中整治,有力地保证了库区航道畅通。

(八)加强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建设。经积极申请我局被省局确

定为全国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单位之一,围绕海事业务工作流程,我科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研讨,写出了分析报告;结合实际和“流程”要求对部分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我局所开展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并制成版面公布上墙;对三级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实行了挂牌上岗;对业务档案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库区现场签证进行了变更,实施了定期签证,方便了船户,提高了效率,受到了好评。

(九)做好西霞院库区海事站房的招投标工作。按照招投标工

作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关于西霞院库区海事站房的招标文件”,

积极与市财政局采购中心联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发布。

(十)加强对省局考核信息的上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

成了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信息的上报工作,宣传信息共上报信息8篇,被采用5篇,完成新闻报道信息3篇。

(十一)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持续

稳定。

2、超额完成全年规费征收任务;

3、完成第一期船员实操考试及全省第二期船员理论统考工

作;

4、做好防汛、调水调沙、中秋、十一等其他特殊时期的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部分船舶的特检工作,做好新增船舶的登记、检验工

作;

6、加强西霞院库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筹备开好第二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席办公会议;

8、继续抓好“全省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工作,争创全省海事

系统试点标兵;

9、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整治”活动,提高系统安

全管理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一次水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海事人员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11、加强监督艇、海事趸船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12、继续加强对省局考核信息的上报工作。

推荐第4篇:天津海事局193现场拍摄工作汇报1230

天津海事局赴蓬莱溢油现场拍摄情况汇报

1、拍摄时间:2011年12月30日 1000~1200时拍摄人员:纪文全

2、飞机基本情况:

飞机型号 S76C+机号 B7312

机组2名 乘客座位数 12名客舱面积4.18平方米 客舱体积5.78m³ 行李舱体积1.08m³

机身长度 13.22m机身宽度 2.13m

总高度 4.42m

主旋翼直径13.41m尾桨直径 2.44m

发动机 两台Turbomeca Arriel 2S1 (透博美卡公司研制生产)

海平面作业极限速度155节

最大巡航速度155节

最大起飞重量11700磅/5306kg

可用载量 4282磅/1944kg

3、乘机人员:

机长潘伟副驾驶 马文广

绞车手 曹煜随机拍摄人员纪文全

4、现场拍摄情况:对A\\B\\C\\D\\E\\F\\海洋石油117附近水域及 蓬莱19-3油田附近水域航拍未发现有明显油污。

天津海事局纪文全2011-12-30

推荐第5篇:海事局讲话

充分发挥水路交通的优势和作用 开创“十二五”

(2011年1月14日 )

各位领导、同志们: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采取销毁、拆除动力、拖离上岸等形式,处理非法营运不合格船舶1000多艘,仅信阳市一次就整治了南湾库区非法不合格船舶500多艘。全省每年开展隐患排查的数量都在300多项,95%以上得到有效整改。

——水路运输生产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

1、“十一五”期间,全省水路运输生产量大幅度提高。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全年完成客运量245万人,旅客周转量5970万人公里,

货运量4900万吨,货物周转量296亿吨公里,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 18.9%、14.2%、10.4%、12.5%。黄河小浪底、焦作青天河、信阳南湾、驻马店薄山、平顶山石漫滩、洛阳陆浑等库区的客运量都在10万人次以上,成为我省水上交通旅游的品牌。与“十五”期同期相比,客运量增长112%、旅客周转量增长64%;货运量增长338%、货物周转量增长561%。渡口年渡运量在2000万人次以上,库区年客运量超过200万人次。

2、我省各类航运企业有128家,其中,从事省际运输的企业发展到98家。我省拥有省际运输船舶4700多艘,突破300万载重吨。其中,驻马店市省际运输船舶运力突破百万吨。 我省省际运输船舶正朝着标准化大型化发展,长江干线船舶平均吨位达1000载重吨,比“十五”末增加了近200载重吨。我省还拥有了10多艘万吨货船。我省运力在长江水系14个省、市中位居前列。

——内河航运工程开发建设的成效更加明显

沙颍河通航后,已经承运了从俄罗斯、德国等从水路运输转运过来的10多起大件货物运输。沿河已建起了大型粮食仓库、加工厂、商贸中心等企业,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沙颍河周口以下的通航,对上游的漯河、平顶山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全面打通沙颍河水上运输黄金通道的呼声和愿望越来越迫切。

信阳固始望岗港建成通航后,港口经营呈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已经运送了4万多吨货物,截止2010年底,已签订了20多万吨的货物运输合同。

我省的沱浍河航运开发工程经过不懈努力,全部完成了前期工作,具备了开工建设条件。沙颍河周口至漯河段航运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

目前,我省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439公里,其中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76公里航道达到ⅳ级标准,实现我省高等级航道零的突破。

“十一五”期间,我省内河水运建设累计完成投资9.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6倍。 ——水上交通安全的基础更加牢固

制服等成为库区的亮点,也为做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随着我省水上交通旅游的不断发展,经省发改委批准投资建设、纳入水上安全重点监管的库区已发展到了45个。这些库区安全基础设施的相继建成,也将为群众出游,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水上休闲旅游好去处。

“十一五”期间,我们把渡口渡船改造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河南实际,我们制定了渡口渡船改造“五个有”标准,并对渡口渡船改造工作实行了“一票否决”,凡完不成渡口渡船改造任务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和奖励资格。通过连续4年的改造,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建成了480道渡口和与之配套的480艘合格渡船,完成渡改桥18座。全省渡口渡船基本合格,群众过上了“平安渡”、乘上了“放心船” 。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创新更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

2、创新安全宣传机制。为营造人人关注水上安全的社会氛围,我们创新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手段,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水上安全宣传工

推进软、硬实力协调提升

同志们:

——审批和监管大型工程项目56项、施工船舶395艘。保障曹妃甸港和黄骅综合港水工建设安全开展。完成了全辖区通航环境普查,完善了通航环境数据库。

——开展psc检查169艘次、fsc检查1603艘次,我局开航前检查船舶在国外无被滞留情况发生。办理船舶登记680艘次(同比增33%),审核公司28家、船舶122艘次。

——完成船员管理职能调整,改版升级了船员考、评、发体系,船员管理业务得到整合优化。签发船员证书5168本,开展了引航员vts知识培训,举办了船员证件申办员培训班。

——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46起、船舶污染事故5起。组织应急搜救47次,救助船舶22艘、人员281人。完成了大连

7.16事故驰援清污任务。

第二, 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

——深入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按照计划组织了全局集中军事训练,严格执行了日常出操和会操制度,召开了准军事化管理现场会,交流了经验,巩固了成果。

——招录工作人员46人、船长3人,在岗职工总量达到664 ——共青团、工会、老干部管理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策划了国庆职工文艺汇演、青年足球赛等多项有意义、有活力的活动。

第三,规范管理水准稳步提升

——局机关综合管理体系试运行一年。下发了《2010年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邀请船级社审核员授课,开展了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了体系运行监控检查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对体系文件进行了持续修订和完善;各分支机构和附属单位综合管理体系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

——年度支出预算执行率94.31%,上缴规费收入8738万元,同比增长18.84%,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2011年“一上”、“二上”预算顺利通过部局汇审,下步工作得到经费保障。

——妥善做好了行业审计配合工作,针对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报告已经通过审计署验收。局内审计工程资金总额1894万元,审减95万元。

——目标管理有序有力,目标任务计划完成率100%,重点目标项目全部落实。会议计划执行率93.7%。政务信息被部办公

第四, 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有序进行

——年度设备购臵和物资供应计划全部落实,完成了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和数据录入工作,专用培训教室投入应用。公务用车、食堂伙食等得到充盈保障。

第五, 党的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

——五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2010-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修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召开了庆祝建党89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树立了党员先锋示范岗。加强了对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

——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全面推行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与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对三个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轮岗。加大了干部培养管理力度,首次实施大规模走出去培训的做法,举办了井冈山处级干部培训班和部党校处科

级干部培训班,选送10名处级干部参加部党校进修学习。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完成了处级干部选任和交流轮岗工作。

——继续完善“重心下移、全员参与”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准军事化管理、电煤运输保障、世博水上安保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宣传,多次在中央级媒体刊播。全年对外发稿量突破1400篇,较2009年增长了80%,新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2010年2月8日

同志们:

同志们,2010年的工作部署已经明确,下一步工作重在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会议报告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受局党组的委托,结合上级有关廉政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就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谈三点意见。

一、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简要回顾

持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干部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没有发现不廉洁的事情,保证了我局中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六是抓好监督检查,制约了不廉洁行为。重点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能够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一致,做到了高举旗帜,实践宗旨;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

贺仁雨

(2011年2月21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十一五”是湖南交通投入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交通面貌变化最为明显的时期,社会和舆论经常用两句话来概括、点评:一是交通发展是湖南综合实力提升的显著标志,二是交通成为湖南老百姓得实惠最多的行业之一;它的标志是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同时,交通在水运发展上也有很好的体现,特别是“十一五”后期水运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第一,基础设施网络有新的改善,建成和新开工

能战斗、值得信赖的队伍。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十一五”水路交通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水路交通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我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老同志、老专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做好“十二五”和今年水路交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水运发展迎来重大战略机遇期

今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对“十一五”进行了总结,对“十二五”进行了规划,我在总结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加快打造“综合交通”、“两型交通”、“智慧交通”、“阳光交通”。从这四个方面看,“十二五”是湖南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水运也不例外。健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的定位是水运面临着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现实发展机遇。

德江副总理去年亲自沿长江调研水运工作后,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态,他会出席武汉航运中心奠基典礼,充分体现出国家对水运发展的高度重视。周强书记2009年5月调研水运工作以来,明确省长助理袁建尧同志代表省政府直接联系和分管水运工作,提出每年投入3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水运发展。我到交通运输厅工作后参加的省政府第一个会议,就是永文副省长主持研究水运工作。水运具有

运量大、占地少、能耗低的特征,但这些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省航道通航总里程11968公里,但千吨级以上航道仅700公里,只占航道总里程的5.8%,特别是航道常年通航保证率只有50%强一点,无法满足工厂、企业水路运输保障需求。比如湘钢每年2000吨矿石运输,水运只承担了600万吨,还有1400万吨依靠铁路运输。又比如电煤运输,全省1119座煤矿,都是小矿山,煤层薄,水位高,瓦斯突出,产量不高,一年产能5000—6000万吨,全省每年外购电煤在2000万吨左右,但水路运输承担的量不大。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湖南的能源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水运在保障能源物资运输方面应该发挥更大作用。所以说,加快水运发展是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打造“综合交通”、“两型交通”的必然选择。

“十二五”我省水运规划投资145亿元,超过了“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4个五年期的投资总和,但仍然赶不上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步伐。今年的国务院2号文件《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两纵一横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对照其中的3个重要发展指标,我们的压力很大。一是10年建成现代内河水运体系。健强同志在工作报告里列举了几个数字,全省482座水利枢纽,常年通航的只有147座,仅占30.5%;11座升船机正常运作

单晓峰

(2011年3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青年朋友们:

一、突出特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

革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教育激励凝聚团员青年;要紧密结合当前青年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青年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活动,进一步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以庆祝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契机,以开展丰富活动作为载体,深化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祖国、爱人民,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

二、紧扣中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力

三、结合实际,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命力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未来的岁月将留下我们共青团人奋斗的足迹,壮丽的事业将永远激励我们奋勇前行。

推荐第6篇:海事局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直属海事机构对全国中央水域实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为“三保一维护”,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还代表中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国际航标协会、国际劳工组织和亚太地区海事机关首脑论坛等国际组织的活动,负有维护我国海上交通利益的重要使命。

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为航运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截止2011年底,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已拥有各类船舶1153艘,在沿海主要港口和重要通航水域建成以雷达监控为基础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并已建成覆盖全国沿海的差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DGPS)和水监信息系统,拥有较为完善的海岸电台、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覆盖我国沿海近岸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中国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当前,世界发达国家都在加快海事发展步伐,海事队伍已成为保障经济安全、水域清洁、人命安全、反水上恐怖和维护国家海洋领土主权的重要力量,这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推荐第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

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 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

(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

(五)设置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

(六)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等航道、河道整治建筑物;

(七)建设取水口、滑道、下河坡道等设施和构筑物;

(八)航道疏浚、航标、锚地、泊区等港口类建设;

(九)沉船沉物打捞;(十)其他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具体

1 负责由交通部批准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国务院及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跨国、跨省以及特大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管辖的建设项目以及辖区内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并负责为本条第一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其他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直属及地方省级海事机构的有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除本条第

二、三款以外的,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负责为本条第二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所有《报告》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及时按工作程序处理。

第五条 水上水下工程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于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

第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托通航安全评估单位编制的《报告》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应得出确定性结论,对于不符合通航安全的项目,应予否决,并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 专家论证结论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可作为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上水下工程涉及岸线安全性使用、码头安全靠泊条件核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等通航安全管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告》编写完成后,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申请报告、2 设计文件等资料和图纸(包括电子文档)。

(二)初步审查: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权,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认为明显不符合评估要求的,退回申请单位重新编写。

(三)召开评审会:海事管理机构认为申请单位递交的《报告》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应及时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专家会议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由一名资深专家为专家审查小组组长,主持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编写专家意见。

专家审查意见要明确《报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四)完善补充:《报告》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第九条 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符合设计规范;

(二)符合通航参数和安全系数要求;

(三)符合远期船型航行要求;

(四)符合港口发展和长期规划的要求;

(五)不存在隐患性影响,或存在隐患性影响但已采取措施消除或缓解;

(六)具备安全监管设施,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七)具备系统性的安全保障条件;

(八)船舶操作技术和通航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九)满足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技术专家库建立和管理。专家库人员应由航海、引航、设计、港口及航道工程的技术专家,工程咨询部门人员,航海院校、科研部门、航海学会以及海事管理机构的人员构成。

第十一条 承担《报告》编制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具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并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编制单位采集的数据资料应真实有效,按照附录的要求认真编 3 写,报告结论可信,具有追溯性。

设计单位不得对自行设计的项目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 《报告》的编制小组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编制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

(二)本编制单位人员不少于80%;

(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0%,其他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文化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应是部门负责人或十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报告》的扉页应列明全部编写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和编制责任等资料。

第十三条 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从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库中选取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第十四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每年年底对备案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更新、确认,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

第十五条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参加与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有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或要求业主或建设单位选择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人员,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

4 附录: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格式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格式

第一条《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写的主体内容应符合通航评估大纲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保障通航安全的要求,促使建设方案的优化,提出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条 《报告》应按照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的要求,以章节形式论述,根据评估内容的需要,对具体章节进行编排,基本格式如下:

扉页一: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扉页二: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参加编写人员名单和职称;

第一部分:概述(包括前言和评估依据); 第二部分:基础内容(按照基础大纲); 第三部分:评估论证内容; 第四部分:存在问题内容;

第五部分:安全建议及保障措施内容; 第六部分:评估结论内容。

附页一:涉及岸线和水域的有关位置图、布置图、设计图、规划图等;

附页二:涉及拟建工程项目的各类批文等。 第三条 《报告》大纲内容 基础大纲:

(一)水域的水文气象状况;

(二)水域、航道、岸线规划、港口和海洋功能区划;

(三)通航环境现状;

(四)安全保障设施现状;

(五)相关管理规定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拟建工程的设计概要;

(七)有关通航安全参数。通航安全评估大纲:

(一)选址和平面布置、通航标准的规范性论证;

(二)拟建工程对通航环境影响分析;

(三)拟建工程本身通航安全评估;

(四)自然条件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影响评估。施工期间通航安全评估大纲:

(一)施工方案简述(与通航安全有关部分);

(二)施工工艺流程与通航的关系;

(三)施工对通航安全和环境的影响评估。安全建议及保障措施大纲:

(一)影响通航秩序情况;

(二)减小碍航程度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管理需求论证和安全监管设施配备方案;

(四)施工期间现场维护需求分析;

(五)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模式和策略;

(六)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七)其他安全问题及分析;

(八)安全建议。

第四条 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三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桥墩或水中支架布置评估;

(二)跨越河段的航道、港口发展规划和船型发展趋势论证;

(三)桥梁通航尺度;

(四)助航标志配置分析。

第五条 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配套的航道、锚地、港池、调头区、助航标志配置论证;

(二)拟靠泊船舶的船型论证;

(三)船舶安全靠泊操作技术论证;

(四)危险性分析和风险控制策略(危险品码头)。

第六条 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河道、港口发展规划和船型发展趋势论证;

(二)助航标志配置论证。

第七条 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穿越水域的航道、港口发展规划;

(二)航道中及航道外埋设深度等埋深标准论证;

(三)警示标志配置论证。

第八条 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等孤立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拟靠泊船舶的船型论证;

(二)航线选择和助航需求论证;

(三)船舶安全靠泊操作技术论证;

(四)危险程度分析和风险控制论证(危险品作业)。第九条 航道建设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航道建设与水底管线、船闸、水闸等有关因素的关系分析;

(二)通航船型论证;

(三)港口发展规划与航道适应性论证;

(四)航道轴向、边线、底宽、转点、边坡比等航道要素与通航安全的关系论证;

(五)助航标志配置需求论证。

第十条 锚地、泊区建设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选址的安全性分析;

(二)锚地、泊位功能与环境适应性分析。

7 第十一条 对未具体列出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的体育赛事等其他水上活动的评估,应根据其对通航安全影响的性质和类型,参照本附录列出的大纲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 若构筑的水工建筑物或体育赛事等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明显较小,评估大纲可做适当的简化。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情况汇报(海事局)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南通东沙大桥及接线工程

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通海崇川天生港建字〔2013〕015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6月9日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江苏省、江苏海事局、南通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我项目部成立了由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组成的安全自查专班,本着依法管理、严肃认真、客观务实的态度对在建的南通东沙大桥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2(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安全管理建议书》

二、检查基本情况:

(1)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桥梁防碰撞设施的落实情况;

(3)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夏季施工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工地的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及“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情况;

(5)安全内业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1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1)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较混乱,19#墩主塔施工作业平台未将作业面浮物清理干净;

(2)桥梁防碰撞设施:栈桥夜间警示霓虹灯部分损坏;

(3)爬模作业平台:19#墩左幅爬模作业平台搭设不规范,缺少安全围护;

(4)“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21#-22#墩平台搭设中有2人未穿救生衣;

(5)施工用电:部分配电箱没有上锁;

四、整改措施:

对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若能马上整改的,检查组已当场督促改正;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已限时要求整改,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监管,利用日常巡查、检查、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栏、报纸、文件等方法方式对员工进行夏季防台防汛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临时用电问题将持续重视,严查员工宿舍违规用电现象,对于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将安排电工加大巡视力度,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

3、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视、处罚力度,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

4、健全和完善制度,使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2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5、完善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桥梁防碰撞措施、安全警示措施等,确保水上作业安全。

五、整改情况:

1、已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进行整理,19#主塔作业面浮物已清理干净;

2、栈桥夜间破损的警示霓虹灯已换新;

3、19#墩爬模作业平台已规范,已设置安全围护;

4、已对违章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人们表示认识到错误并已当场改正;

5、已对无锁的配电箱进行上锁;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1、各部室人员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值班管理,坚持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不离岗,随时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各类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2、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台风暴雨和潮汛情况,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特别是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高度警惕,确保安全。

3、落实好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物资、设备及时、有效到位。

4、做好主墩主塔施工安全防护,施工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修理,上下爬梯设置要平稳,雨天以后要清扫干净,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3 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5、完善桥梁防碰撞的设施和安全警示设施,加强对通航安全的监控,坚决杜绝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次的自纠自查工作,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强化安全施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和安全自查自纠,争取在整个项目部施工中形成 “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享安全”的安全氛围。为推动进行“平安工地建设”,以达到“安全年”的目标,我项目部一定会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努力把安全工作做好。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东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部

2013年7月26日

推荐第9篇:福建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科学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加快构建惩防体系框架

——福建局开展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2011年8月25日)

尊敬的王仁民组长及考察组一行: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是部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反腐倡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福建局海事党组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0年以来,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以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监督全程跟踪、风险动态防控、腐败有效预防”的目标,梳理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率先开展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于2010年12底,初步构建具有福建海事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有力地促进了海事业务工作的发展,切实收到以廉政促政的良好效果。2011年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海事系统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上,我局陆鼎良局长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得到了驻部纪检组和部局的充分肯定。现将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试点运行阶段

2010年,我局以《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为依托,进一步探索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以具体岗位的工作流程为主线,针对重点岗位海事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对执

1 法廉政风险的排查和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指南工作会,汇编了《福建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突出海事工作特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一是开展岗位梳理。按照“三定”方案,紧扣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管理权“三项权力”的行使,围绕“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它岗位“三个层次”,对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二是晒出手中权力。从“我的风险点在哪里、我的风险点有哪些”入手,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组织审等形式,查找岗位工作及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如实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我查找表》,共排查了129个岗位,查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5类风险,共查找出508个风险点,制定了777项防控措施和35个关键环节流程图。在我们核定的风险点中,一级风险点139个,二级风险点169个,三级风险点183个。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出风险防范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措施,在局域网和公示栏予以公示。三是科学评估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从防控角度,按照工作职责以及风险的危害程度对风险点进行评估界定,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福

2 建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指南》,最大限度地涵盖了全系统执法执纪、计划基建、财务人事等重要领域和岗位。

2、引入科学管理理念,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我局将科学管理理念成果运用于风险防控工作,强化风险教育,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抓教育,推进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以开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职工岗位廉政教育年活动为契机,形成一方面抓普遍性教育,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福建巡展,举办廉政论坛,组织全系统1000余人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编印《职工岗位廉政教育年及廉政风险防控学习读本》,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另一方面,以廉政谈话为主要手段,强化岗位风险教育。中层干部“领导谈”,从廉政规定、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风险岗位“重点谈”,以执法人员作为廉政谈话的重点对象,有效把握职工动态;录用提拔“预先谈”,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新录用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育。二是抓管理,推进风险防控管理科学化。把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引入风险防控,通过PDCA质量管理方法(P是计划,D是实施,C是检查,A是处置)工作循环,使每项工作都处在有效地控制之中。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致廉政公开信、发廉政短信等,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抓规范,推进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化。针对排查出来的共性廉政风险,突出“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对建局以来148项相关规章制度作了梳理修

3 订,不断完善《福建海事局工作规则》、《福建海事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定》、《福建海事局违反行风纪律处理暂行规定》等,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3、加大检查监控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执行制度零容忍是我局抓防控工作的重要理念。通过《防控指南》,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监控,在省局、分支局和海事处三个层面,把廉政风险点管理延伸到工作的各个岗位,打造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链条。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各分支局设立专职纪检员负责各单位的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具体部门具体抓的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廉政监控和信息反馈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全局6个政务大厅、77执法窗口和148个签证点装备视频监控系统,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流程监控和实时监督。三是建立责任检查考核和追究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推进阶段

今年4月10日,在广州召开全国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徐部长、杨组长在会上对进一步推进海事行政执

4 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就深入推进海事行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出新的部署。

1、树立三个观念,正确认识理解廉政风险。全国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廉政宣传版面、开辟内网专栏等形式及时贯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通过学习徐祖远副部长和杨利民组长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再次把思想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增强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福建海事局廉政之窗设立专栏,刊发廉政风险防控信息100余条,编发简报11期。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廉政宣传教育,筑牢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不查风险就是最大风险”、“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教育和保护干部”和“开展廉政风险可以有效推动海事业务工作”的三个防控观念已深入人心。

2、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廉政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高位推进。广州会议后,专题研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方案,认真贯彻《全国海事系统深入推进海事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福建海事局深入推进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的的实施方案》,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局属各单位也纷纷制定廉政风险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基层海事处结合自己辖区特点,建

5 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注重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调研指导,局纪检组组长、防控办主任陈建安带领办公室成员组成督导组,先后10余次深入到分支局、海事处进行现场督导,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抓住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承诺。廉政风险点不是静止不变的,需要在工作实践的过程中不断修正,基于这一认识,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廉政风险点“回头看”,采用逆推法,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社会评议、网络舆情等渠道掌握的动态信息,对原有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排查,通过“拉网式”排查、“过滤式”筛查,确保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漏掉一个隐患。全面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全员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控承诺》,全面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求,重点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进行了再次梳理,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清理和完善。通过修订,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精简和补充,避免了风险点概念化、扩大化、形式化。进一步完善了《福建海事局机关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指南》、《福建海事局分支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指南》和《福建海事局海事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指南》,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的针对性。

4、完善防控机制,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合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是降低和化解廉政风险的根本途径。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制度落实完善年”活动,在制定制度过程中,把工

6 作重点放在强化责任追究和制度创新上,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确保制度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是跟到哪里。2010年全局系统梳理、新增、修订了187项制度,废止9项制度,新增绘制了5份业务流程图,使“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优化了工作流程,完善了权力运行的标准,形成了纵横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使制度真正成为干部职工保持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

二、取得初步成效和几点体会

(一)初步成效

通过开展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创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形成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机制,显现出了初步成效。

1、全员廉政风险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工作程序、提出防控措施的点、线、面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全局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警醒的过程。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等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使执法人员不仅明白了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及其防范重点,开始重新审视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真正从思想上绷紧防范廉政风险这根弦,从“要我廉”转化成“我要廉”。

2、海事执法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发现和消除了一批潜在风险和隐患。通过全面查找风险,清除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

7 制定并执行监管机制调整配套文件《分支海事局海事执法业务运行控制指导意见》,理顺海事执法业务运作关系,确保各项执法业务工作衔接有序、运行高效、执行规范,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控风险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

3、海事行政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将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流程的每个环节,为规范决策、管理、执法等环节权力的配置、行使以及监督提供了有益的制约途径,梳理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其中行政许可类62项,海事监督类22项,使行政业务工作的权力更加透明、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4、海事社会良好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以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三个服务”和建设“四型海事”的要求,全力推进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五个服务、五个提升”工作举措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10年度社会满意度95.39%。在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有力地促进福建海事科学发展。

(二)几点体会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是工作保证。我局在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的战略中,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立了“廉政福建海事”的工作目标。在服务海西建设的背景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范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对此,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规划阶段,加

8 强领导和分类指导,及时制定指导性意见;查找风险时,要求不做简单的数据统计,研究防范对策时,规定既要有适合面上的对策,更要有针对某个点的具体办法;在考核阶段,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监督检查;在修正阶段,总结升华经验,指导推进工作。局属各单位、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良好局面,强力推动了廉政风险工作的有序推进。

2、紧扣风险,狠抓防控是工作核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复杂而极具创新性的工作,涉及的工作领域广,对象层面多,必须明确重点,紧扣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狠抓风险防控,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在排查风险点方面,在领导岗位及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岗位为重点对象,经各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在制定措施方面,针对各个风险,重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做到防控措施可操作、能控制、有实效。在强化风险监督方面,强化责任追究,对失察、失管或出现违纪违规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只有层层推进,突出风险,着力控制,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才可保证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长效性。

3、融入业务,统筹兼顾是工作方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切实取得实效,则必须要与各个岗位的工作有机结合。因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立足于岗位实际,

9 强化流程管理,堵塞管理和业务流程中的漏洞,促进程序公开、运行规范。同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实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突出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增强从源头上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廉洁性;二是必须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把制度的监督和技术的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刚性控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电子监控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实现“人防”和“机防”的有机结合,提高科技防范风险水平;三是必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强化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格局和“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着力增强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性;四是必须与完善海事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动态监督和有效监督,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着力增强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安排

(一)存在问题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的情况比较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廉政风险意识仍需增强。少数干部对风险防范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一般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廉政

10 风险只在领导干部身上存在,与一般工作人员无关,担心公开风险点会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会给本部门带来负面影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仍有差距,客观上影响了推进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够全面。由于风险的多样性、复杂性,风险点查找存在“四多四少”,即查找的共性、原则性、普遍性风险点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查找方式上,个别部门由一人大包大揽为多人查找风险的做法,很大程度上导致查找出的风险点不准、不全、不细、不实。三是防控措施制定针对性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是针对问题提出的有效应对措施,个别部门未能就风险点与廉政风险防范有机结合,有的防控措施就事论事,缺乏针对性。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四是防控的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的打算

1、以“找”为基础,营造“大宣教”氛围,使预防风险的意识“内化于心”,建立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从思想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积极预防廉政风险的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的辨识机制,找准、找全、找深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同时不断完善廉政风险查找的科学程序,按照“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相互找”等程序,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查找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的顺利实施。

2、以“防”为关键,狠抓工作落实,使预防风险的举措“固化于制”,建立廉政风险的制度防线。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福建海事局综合体系建设相结合。对查找出的

11 廉政风险,在健全制度和建立机制的层面上进行有效防范,实现分权和流程制约。要建立考核评估机制,规范工作环节,强化日常监控。提高制度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做好对《防控指南》评估工作,对《防控指南》内容及时进行修订,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海事处廉政风险防手册,在下半年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现场会上进行交流。

3、以“控”为核心,内外结合,使预防风险的机制“外化于行”建立廉政风险的警示防线。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推行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强化实时监控。通过视频音像监控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领域、关键权力环节实施全程、实时监察。推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的“三诫勉”制度,强化问责监控,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坚持督导制度,强化经常性监督,定期检查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进行经验总结。

虽然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地方亟待完善提高。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会为契机,进一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廉政风险机制,提高防控廉政风险能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推荐第10篇:海事局个人工作总结

海事局2012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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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我到**海事局的第二个年头。在这一年里,我严格部局规章制度,按照局领导重要指示的要求,在许处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具体表现如下: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9月16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这一年来的工作对我熟知海事系统起着重要作用,对我今后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今年的工作使我基本了解海事系统的各个专业知识,更加熟悉海事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学习方面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两个务必”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内容意义,把学到的东西灵活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上,使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行政许可法》7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同时也是世界第一部。做为一名法制工作者必须吃透这部法律,我利用闲暇的时间通读该法律,取其重点,领悟思想。充分感受到《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政府的行政工作要求被法定化,变成了一种法制要求,性质和意义发生了变化。《行政许可法》把行政人员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8月初我在北京交通部党校参加了部局组织的为期10天的行政审批培训班。通过这次学习,身感自己的担子重了。以后政府工作就不是可紧可松,而是必须动起来,必须做。实际还是体现在每个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身上。这次学习更为今后怎样正确地实施行政审批奠定了基础,使审批更加规范化、具体化、实效化。

(二)具体工作

综合业务评价工作按照部局的要求,今年年中组织各分支局把各项相关数据保送到我处,经过认真审核填写后保送部局法规处。

撰写和制定了处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上报下发了各项报告、请示、通知和复函。

《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的前两天,我参加了厅里组织召开的宣传动员大会。回来后,立即制定张贴标语,大力宣贯《行政许可法》。今年9月,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和人事厅要求,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全省工作人员的考试。

今年完成了政务大厅的组建,现已投入使用,制定和规范了政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编排值班表,制作流转单、内部审查单和相对人受理单。完成了日常的大厅管理。使大厅较好地运转起来。今年共受理150件。

今年还接待了部局领导。五一期间接待了部局**处长,9月份部局政研室在我省进行《港口法》调研,同月接待了部局政务公开和八项便民措施检查组。

(三)集体主义

团结是永恒的话题。在机关我尊重领导,在不懂的地方虚心向领导请教。和同志们之间一直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努力向每个同志好的地方学习,当同事有困难找到我时,我坚持永不厌倦的帮助对方。对待来机关办事的工作人员,我表现出来的是服务的态度,从不把自己看成上级领导。到了地方检查工作也从不表现出盛气凌人的样子,对待下级同志始终保持一种老朋友的态度。

二、存在的不足

2012年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但是在工作中还有一定的不足:

1、学习还没有彻底的跟上。总把自身学习充电放在工作之后,工作忙就忽略了学习,总想让单位给创造机会再学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应该积极的开展自我学习,努力钻研相关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把自己的全部时间投入到工作学习上来;

2、政治了解还不够。对新发生的重大事件没有特别关注的态度,对中央的精神和重大举措了解还不够及时彻底,必须加强这方面的主观能动性。

三、今冬明年的安排

1、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继续作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自我学习意识,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力争短时间内使自己的知识含量明显提高;

2、按照部局的要求,严格对照职责,在现有基础上把本职工作作到更加细致认真,把自己的工作加以计划,设定工作时限;

3、按照局领导的指示,明年我将作好执法证件的办理发放工作,统计办理人数。作到严格证件办理。

4、协助处长作好各项工作。

第11篇:交通部海事局文件

交通部海事局文件

海监察〔2010〕154号

关于印发《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人员处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人员处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海事 处分 办法 通知

抄送:杨利民组长,徐祖远副部长,局领导,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部直属机关纪委,局机关各处、室、部,环办,审核中心,海事中心,环保中心。

校对:方显辉 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人员处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海事管理纪律,规范海事工作人员行为,促进海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海事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事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海事管理制度,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三条 给予海事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海事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海事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对违法违纪海事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必要时,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对下级海事管理机构违法违纪的海事工作人员可直接调查、处理。

第五条 海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 海事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和处分期间: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24个月; (五)撤职,24个月; (六)开除。

第七条 海事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或者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八条 海事工作人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

海事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岗位等级、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岗位等级、原级别、原职务。

第九条 海事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海事工作人员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 海事工作人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领导班子或者其他集体作出违法违纪决定或者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待违法违纪事实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三条 海事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给予减轻处分。

海事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 海事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轻或者从重给予处分。

海事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在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违法违纪的海事工作人员在海事管理机构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海事工作人员退休之后违法违纪,或者在任职期间违法违纪、在处分决定作出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纪律处分;但是,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十八条 对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没收、追缴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第十九条 海事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一节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实施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的;

(四)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五)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因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活动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二条 在涉外工作中,不遵守涉外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节 违反海事行政执法纪律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海事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违反规定受理的;

(二)故意拖延作出海事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法作出海事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二十五条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 故意违反规定采取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故意违反规定拖延解除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七条 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过程中,故意违反规定,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等级及以上事故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 有其他违反海事行政执法纪律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节

违反海事廉政纪律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三十一条 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公物的,或者挪用公款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索取他人财物及其他财产性利益,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其他财产性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收受回扣、各种名义的好处费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安排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评审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顾问费等报酬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要求他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五条 借用或者占用相对人的车辆等设备,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强行使用行政相对人的船舶等运输工具无偿运送个人物品、搭载乘客,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三十七条 行贿或者介绍贿赂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八条 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法定收费、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或者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四十条 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者私设小金库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四十一条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借机敛财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四十二条 不遵守礼品登记上交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十三条 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章第三节中所规定的各项廉政纪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节

违反海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 拒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或者拒不执行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四十六条 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七条 工作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八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条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的,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一条 妨碍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海事行政执法或公务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二条 使用、损毁或者违法出售扣押的船舶、证书、货物等,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者酒后执法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四条 向社会散布有损海事形象的言辞或在公共场所实施有损海事形象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五十五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六条 工作中态度恶劣,行为野蛮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五十七条 违反规定使用带有海事标志的车辆出入营业性餐饮、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伪造、变造或者非法租借、买卖海事管理证书、文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

(二)违反规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或者擅自修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第五十九条 伪造、变造、隐匿、毁弃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六十一条 违反规定代征、协征其他费用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第六十二条 在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组织人事等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违法违纪获得的职务、职务等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应当建议有关单位、部门按规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六十三条 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未按规定办理财务、财产交接手续的、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四条 有其他违反海事工作纪律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节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六十五条 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十六条 利用赌博受贿、索贿、行贿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从重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

(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六十八条 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九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条 参与打架斗殴,或者辱骂、侮辱、非法拘禁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对涉嫌违法违纪海事工作人员的调查,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监察部门或者履行监察职责的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事和法制部门参加。

第七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海事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相对人”是指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海事工作人员行使海事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务的行为所针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十五条 海事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法违纪的海事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组织处理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规定处理。

海事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海事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的,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海事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监察、组织、人事和法制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十九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安徽海事局工作报告

海事工作报告

安徽省海事局2010年工作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江苏省“两会”、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三个服务”和部海事局建设“四型海事”要求,围绕“四化三基本”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两个统筹”和“四个转变”不动摇,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和政风建设水平,着力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化执法水平,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是:将局建设成为适应航运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责,政令统

一、结构合理、执法规范、装备先进、办事高效的现代化海事机构。实现“监管立体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基本实现海事管理现代化,基本适应航运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与国际海事管理水平接轨,在管理机制、通航环境、高科技应用能力、协同发展程度、队伍素质、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要开展辖区通航环境调查,全面掌握通航环境状况。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查找辖区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失控船舶管理、船舶试航安全管理以及船舶和航运公司诚信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船舶登记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结构化船舶登记审查制度研究。结合船舶动态管理系统(新版2.0)应用,研究运用AIS信道实施航行船舶电子签证。试行船舶安检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船舶安检质量督察。落实对驻苏中央水运企业的监管制度。推动实施ISM规则修正案,巩固NSM规则实施成效,试行《审核管理建议书》制度。完成船舶建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相关船检管理机制。完成辖区甲级乙级海船和内河船员服务机构的审批工作,对船员证件申办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建立船员培训机构档案,适时开展船员适任能力后评估和考核工作。

要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防控工作,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为重点,防备结合,深化合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大力做好《安徽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宣贯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逐步理顺省、市、县三级水上搜救体系及与各分中心之间的关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水上搜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推动纳入全省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水上搜救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予以落实。开展世界主要航运大国在搜寻救助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比较研究。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条例》的宣贯工作,推进《条例》实施。加强溢油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防污染应急响应水平。研究制定辖区防污染作业管理规定,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单位、装箱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对载运新增危险品的船舶实施一定比例的作业前检查。要向省政府专题汇报沿江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设施匮乏的问题,恳请省政府帮助解决。继续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工作。

(二)发挥海事职能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要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继续推进“江海一体化”的国际海港区建设,建立科学客观的诚信船舶选船机制;继续增加海进江资格证明培训班次和考试频次;尽快实现海船在长江江苏段与海上航行“一证通”。在保障辖区安全畅通的基础上,推行便民执法、和谐执法理念,探索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好在建船舶抵押登记工作,服务地方船舶制造业发展。推广应用《沿海通航水域航路规划》,使沿海航路和海上功能区域设计与沿海开发政策实现无缝对接。

汇编长江江苏段船舶航行系列导则,为船舶安全进出港提供规范性指导。优化海事违法行为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减少违法和事故船舶在港接受调查时间。要按照部省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水上安保工作。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实施专项签证管理,加强国际航行船舶保安检查,加强“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加强应急反应工作,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和水上客运安全检查,确保会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要确保口岸开发开放安全高效。严格履行海事监管事权,做好码头临时开放及船舶临时停靠审批工作。研究内河二类口岸开放后的海事监管程序,推动省政府出台统一的口岸开放配套标准。积极关注省电子口岸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网上申报系统。发挥口岸查验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与其他口岸查验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口岸开发开放。要针对辖区重点水工工程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特点,提前介入,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水上安全相关论证与基础性工作,在海事法规和业务技术上给予全面的帮助、指导和督促,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辖区内跨江桥梁通航安全研究,推动上级出台核定长江江苏段桥梁通过能力标准的意见。

(三)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切实化解各种风险。

要落实安全监管“五有”要求,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科学调度人车艇等执法资源,保障水陆域网格内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全面实现数字化执法。做好部分直属派出机构职责调整工作,争取完成机构更名。持续改进和完善海事管理体系,建立跟踪、评估、监督机制。修改完善《安徽省海事局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较为完整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继续健全新闻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内、外网站运行维护机制,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为海事执法管理和行政相对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建立海事执法风险分析评估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执法环节实施风险分析评估,形成预防执法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档案管理、机要管理、保密管理和综合治理、后勤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重点结合“江海一体化”国际海港区建设需要,打造熟悉国际海事管理最新动态、精通国际公约、能熟练运用外语从容开展国际交流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切实发挥局培训中心作用,打造综合素质强、业务技能精、管理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要深入研究并不断完善人才队伍的使用和激励机制,防止出现频繁交流、工作脱节的现象。

要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见性,提高预算执行力和决算数据的真实性。推行POS机结算缴费方式,做好海事费收信息系统(二期)推广工作。加大规费征收力度,确保应征不漏。建设节约型海事,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完善各类经济活动的内审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保障全局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推进基本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海事监管能力。

要推进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快推监管救助基地建设,争取年内完工。积极开展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及张家港船舶溢油应急库等五处监管救助基站的前期工作,争取年内立项。继续推进船舶溢油应急库的建设。争取上级在沿海配备60米及以上等级大型搜救指挥船艇、快速穿浪船、高速快艇。要与东海救助局、省通用航空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飞机上安装符合海事监管要求的监控及传输设备,探索在监管手段建设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思路。力争开工建设长江中、小型溢油应急处置船。推进常州海事处综合业务用房、海事局综合业务用房、海事处综合业务用房和洋口港60米海巡艇码

头等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督促并帮助协调解决南通海事局业务用房拆迁还建事宜。完成监管救助综合基地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沿海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连云港VTS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沿海VHF安全通讯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沿海重要港口VTS系统、LRIT系统前期研究等工作,以现代化监管手段保障沿海开发安全有序。在实现全程监控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事局VTS功能,建成MIS数据中心,实现与上海海事局、长江海事局VTS系统的无缝对接。全面完成海事局网站群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系统运行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

第13篇:海事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省海事局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海事船检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工作力度,不断整治水上交通安全,优化水运发展环境,搞好优质服务,促进运力发展,认真开展了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动船舶更新改造和优化升级,水上交通安全得到规范。据统计,上半年共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宣传资料1万份,共检查各类船舶2835艘次,查处和纠正违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隐患45处,取缔私设渡口3处,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取缔无证载客小船16艘,督促37艘不适航客渡船进厂维修合格,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全市上半年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上半年征收船舶港务费62万元,船舶检验费103万元,分别为全年目标的62%、61%,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水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我们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万份,电视宣传5次,报纸报道6次。我们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6月11日,我局在衡阳市中心莲湖广场举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设立了安全宣传台,15名海事人员参加了宣传,三块宣传版报,发放1000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资料,同时组织3艘宣传船,沿湘江进行历时1天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进一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活动。印发了《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法规汇编》XX本,《水上交通安全知识》5000份,《衡阳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警示录》3000份,局和各海事处海事人员深入乡镇、有船单位、渡口、船上和学校分发安全宣传资料和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到达渡口238处,有船单位23个,学校26所,召开安全会168次,已有2600多干部、船主、船员和7500多名学生受到教育。三是加强了船员管理和培训。对船员培训考试进一步规范管理,配置了硬件设施,完善了制度,健全了档案,经省海事局评定,取得了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资质。举办了两期船员技术培训班,培训考试了160名船员,提高了船员安全技术素质。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我们以“四客一危”船为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基础,以“除隐患,防事故,保畅通”为核心,尽职尽责,扎实做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好安全关,认真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一是加强全方位的安全现场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到全体海事人员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有船单位、渡口、码头和船上进行安全检查,执行法规,纠正违章,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组织了2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各类船舶2835艘(次),查处和纠正违章船舶572艘(次),消除安全隐患45处。二是把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四客一危”船上。每季度都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漏一艘船,督促船舶所有人和船员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配齐救生设备,维修好船舶,严禁客渡船大雾、大水、带病和超载航行。据统计:今年共滞留不适航客渡船25艘,督促37艘不适航客渡船修理合格。三是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春运和“五一”旅游黄金周前都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召开了乡镇长、有船单位负责人和船舶所有(经营)人会议,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有船单位。对全市渡口和客渡船进行了安全检查,对重点水域进行整治,春运和“五一”黄金周期间,没有放假,全体海事和船检人员分布在重点渡口、客运点、和沿河集市点现场安全监管,确保了安全。衡东县大浦镇位于5县交界处,是重要的集市点,元月28日春节前赶集,有1万余人走水路,我局出动20名海事人员和三艘监督艇,对大浦水域进行安全整治和安全维护,扣留了8艘非法载客船,同时调集2艘100吨机动甲板货船,疏运赶集村民2千余人,保证了赶集村民和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四是安全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安全监督和船检责任制度,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和具体要求分解到处到科(室)到每位海事船检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有责任和工作压力,从而增强了海事和船检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好安全监督、船员培训考试和船舶检验发证三关。

三、加大安全整治力度,规范和改善了水上交通安全

我们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45处,取缔私设渡口3处,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取缔无证载客小船16艘,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夯实了安全基础。一是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全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办主任、交通局领导、安监局领导和各海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总结了前段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宣传贯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了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七个县(市)政府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班子开展工作,这项工作在全市扎实开展,对全市238处渡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共清查出客渡运安全隐患65处,要逐一整治解决,取缔私设渡口3处,督促新建钢质客渡船6艘,重新建立《渡口守则》安全标牌52块,强制配备救生圈200个。市海事局和衡阳县政府对台源至西渡13艘载客船进行了整治,取缔了两艘不适航船,11艘船配齐了救生等安全设备,办理了客船证书,竖立了安全标志牌,船员经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对客渡船安全投入加大,耒阳市政府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客渡船更新改造和维修,今年已建造了2艘钢质客渡船。二是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我局在4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了《关于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的通告》,召开了由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有船单位负责人和船主参加的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了在全市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78处,列表逐一落实整治。对衡阳市城区水域21艘挖砂工程船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责令9艘挖砂工程船停航修理。对一些重点水域进行了整治,取缔和规范“三无”船舶29艘。

四、加强了船舶检验工作,确保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技术条件

船检工作坚持了“质量第

一、服务为本”的业务指导思想,认真执行船检规范,全力为水运业发展服好务,有效对全市船舶进行了技术监督,严把了检验发证关,促进了船舶技术状况的提高。上半年共审查船舶设计图纸两套;建造检验船舶6艘,1119总吨,580千瓦;营运检验船舶753艘,4.8总吨,2万千瓦;一是继续开展了低质量船舶治理工作,制定了XX年低质量船舶治理方案,召开了由船厂参加的《船舶生产企业条件基本要求》宣贯和低质量船舶治理会议,对5艘低质量船舶强制改造合格。打击无证造船,对一处无证和无设计图纸造船进行严厉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基本达到新建和改建船舶都到有证船厂建造和施工,促进了造船业的发展。二是加强了船舶建造检验,规范造船行业。认真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船检规章,帮助船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提高造船技术,严格实施新建和改建船舶必须有设计图纸,实行分阶段检验,进行倾斜试验、系泊、航行试验,造船质量得到提高。三是抓好营运船舶检验。制定营运船舶检验计划,船检人员深入有船单位、船舶修理厂、乡镇和渡口,督促船舶所有人维修船舶,结合修理检验,促进船舶技术状况提高。市金亨物质有限公司一艘运硫酸船经检验锈蚀严重,底板较薄,不合格不予签证,船主将船进厂大修,用去资金10万元,修理合格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四是实施船检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船检规范和检验程序。组织进行了内审和质量监控,召开了质量分析会。船舶必须安全技术符合规范要求,经检验合格方发证和签证,坚持实行检验发证审核和图纸会审制度,杜绝了“大船小证”,不检验发证,发人情证等违规现象,杜绝了验船质量事故。五是搞好技术服务,促进水运业发展。组织设计了600t硫酸船、800t和1000t货船,供船主和船厂造船,对部分改建船舶补充了图纸,适应了衡阳船舶更新改造的需要,促进了水运业和造船业的发展。

五、加强海事船检队伍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海事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展学党章和“xxxx”活动。加强廉政教育,进行廉政建设,局里实行财务公开。依法行政,狠抓执法责任制落实,实行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上半年没有发生一起被投诉、被举报、被要求行政复议案件,认真维护了企业、船主和船员合法权益。抓作风建设,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海事为民的思想。5月31日端午节,市海事局10名海事人员驾乘57号监督艇在湘江进行水上安全巡查,全程跟踪湘江乡东洲村3艘龙舟竞划维护安全,下午4时,湘江乡东洲渡口湘衡阳渡0001渡船载客32人在江中观看龙舟竞赛,主机突然熄火,渡船失控在江中漂流,我海事人员发现险情迅速驾海巡艇将其拖到岸边,并帮助乘客安全上岸。6月19日,湘江涨大水,湘衡东机0456船由于走锚,被洪水冲入大源渡航电枢纽大坝附近,大源渡海事处正在值班的海事人员发现后,立即驾监督艇驶入湍急的洪水中,经过半个小时拖救,将船拖到安全水域,避免了一次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抓队伍教育整顿,严明纪律,实行考勤和会议登记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监控应变能力强的海事队伍,树立良好形象。

第14篇:天津海事局码头

提升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

日前,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码头进行了防污专项评估,成为天津港首个配备溢油回收船的码头,也意味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企业防治污染意识的大幅提升。

我国是当今世界第

二、亚洲第一大石油进口国,进口石油的90%通过海上船舶运输完成,防治船舶溢油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任务非常艰巨,科学的溢油应急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事实上,海上溢油事故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从未停歇。国家海洋局统计称,我国沿海地区平均每四天发生一起溢油事故。仅1998年至2008年间,中国管辖海域就发生了733起船舶污染事故。

记者了解到,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类。首先是船舶溢油污染事故,日益密集的船舶交通流量使船舶溢油污染风险加大;其次,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是海上油污的一个重要风险源,特别是油井井喷;再次就是一些陆源溢油以及不明原因的溢油。而仅仅前两者就使我国海洋所面临的溢油风险十分巨大。大连7·16溢油事故为我国海上溢油应急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但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如管理体系、应急力量建设等方面的不足。据了解,我国目前真正能够发挥收油作用的还是一些比较传统的基本清污手段,如吸油毡、吸油索等,而现有轻型围油栏在风浪大、溢油面积大的时候难以围住溢油,收油机的现场回收效率通常很差,仅能达到理论收油能力的1%~10%,与国际上25%的平均实际回收效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此外,国内通常使用的充气式围油栏的释放速度为14秒/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释放速度相差4倍。

在体制上,虽然从国家到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溢油应急计划,但各个部门、行业、企业在海上应急事务上联系仍较为松散。而由于基础薄弱,资金投入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溢油应急专业队伍在数量、人员素质和技术设备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差距,现有的应急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溢油应急反应的需求。

提高能力水平应借地方政府之力

我国的海上石油开发与勘探活动主要集中在渤海,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的海上油井有22口在渤海。如何在这一特殊水域建立一个科学的溢油应急体系?

天津海事局副局长赵兴林说:“做好溢油应急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力量方面的优势。”他说,“需要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原则下,建立层级分明、责任明确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完善的政府、港口、码头、作业单位、船舶等多层级应急网络,形成结构完整、资源整合、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应急体系。”

在此思路的指导下,今年3月22日,天津召开了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发展与战略研讨会,天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也出席了该会议。会议提出,为应对天津市海域面临的重大溢油风��,“十二五”期间,该市要达到能够抵御2000吨溢油事故的综合溢油应急能力。

本次研讨会提出的推行“统一规划,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建设”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机制夺人眼球,“责任共担”成为该地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理念。

“和其他许多行业一样,水运业的发展伴随着风险和责任,但这种责任不应由港航企业或政府全部承担。”赵兴林说,“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要提倡政府与行业内每个关联成员共担责任,通过统一规划,逐步提升能力建设,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专兼结合、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硬件培训需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溢油应急专业设备和专业队伍有明显差距,溢油应急设备库的扩建和升级成为

当务之急。但是,溢油设备库应该建设多大规模合适?

中国石油大学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民认为,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需遵循风险管理的思想,按照顶级事件的峰值需求原则配备,才不会在事故发生后设备调用时显得捉襟见肘。“我们不遗余力地争取地方政府对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给予更大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及早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就是为了及早制定、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建成地方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赵兴林说。

当前,天津地区的主要涉海经济部门,如港口码头、海洋石油公司等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溢油应急设备,其中中海油公司应急设备最多,但需要顾及该公司分散在全国沿海的各个油井。因此,这部分应急力量无法成为应急主力,而只能作为协助或辅助能力。此外,天津港有4家专业应急队伍,30余家兼职清污队伍。经过评估,天津目前拥有在港区内一次控制清除500吨溢油的应急能力。

为达到能够抵御2000吨溢油事故的应急能力目标,“十二五”期间,天津海事局将在东疆、临港、南港、南疆和北疆五个港区分别建设政府主导的溢油应急设备库,并配备沿海多功能专业溢油回收船。同时,设立海上溢油及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统一领导天津防抗海上溢油污染工作。

区域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平台

目前渤海湾内大小港口已发展到近百个,大型船舶及化学品、油类等专业化船舶穿梭进出,油田众多、井架林立,通航密度不断加大,海上通航环境日益复杂,防治渤海海域溢油污染的形势非常严峻。

为保护渤海海洋环境,天津海事局率先提出了建立区域污染应急协作机制的建议。2006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天津、辽宁、河北、山东四个直属海事局建立了《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并制定了联合应急行动方案。

在多次实战中,“渤海应急联动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07年在秦皇岛海域举行的溢油应急反应演习,极大地提高了区域协同作战、应急反应能力,这也是7·16事件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环渤海四直属局建立的应急协调机制,多部门、多方力量相互协调,发挥各自所长,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也整合了应急反应设备及人力资源。据介绍,下一步,“渤海应急联动机制”将吸收海事大学等科研院校,进一步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大连油管爆炸导致的漏油事件已过去近一年,但我们仍应铭记。目前,各种风险因素的激增使我国海上溢油应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任重道远。唯有全面提升海上污染防备、反应和合作能力,建立起科学的海上溢油应急体系,才能使航运经济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来源:中国3G船舶网

第15篇:海事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南昌航务分局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5年分局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委和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厅、局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坚持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构建具有分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树立廉政航务形象,促进分局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符合分局实际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分局纪委把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分局发展的整体部署,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合力。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牵头单位。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的过程中,突出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建立起符合分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通过抓教育这一基础环节,使党员干部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二是通过抓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完善源头治腐的规定和制度,有效地从源头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通过抓好监督这一保证环节,增强了制约机制的作用。

(二)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航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分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三是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四是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三)继续深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分局纪委继续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六条禁令”和分局廉政建设“五条规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在“两节”期间领导干部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红包”,也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能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二是认真做好关于领导的子女、亲属出国(境)留学、就业自查申报工作,并将自查申报结果向省局纪委进行了专题汇报。

(四)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 题的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大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分局党委、纪委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城乡集中开展一次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通知》(赣纪办字[2005]21号)精神,按照厅纪委要求从4月份开始纪委协助党委在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具体抓好“五个一”活动。一是购买一套廉洁自律学习资料。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同志先进事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等资料,不断提高认识,警钟长鸣,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二是进行一次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6月29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职责与犯罪》专题片,先进性教育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深渊之路》警示电教片,通过反腐倡廉电视教育,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四是上一堂反腐倡廉教育课。在主题教育期间,分局纪委书记还以学习赣交纪字[2005]55号文件精神,以李国蔚等五人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例,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课。五是办了一期反腐倡廉政策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学习教育等活动,使分局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保持拒腐防变的警惕性。正确地把握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态势,主动适应党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战略调整,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根本上防治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另外,8月积极参加厅纪检监察室举办的反腐倡廉书画展活动,分局推荐一件书法作品参展。12月12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江西省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通过这些活动,使分局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识到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氛围,通过观看展出,既得到了高雅的艺术享受,又受到了启迪和教益。12月9日,在国际反腐败日特别的好,我们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唱响正气歌”新创廉政歌曲文艺晚会。大家一致认为,这台晚会太好了,是一台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晚会,弘扬了优良传统,唱响了浩然正气,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学习和受教育的机会。纪委准备购买光盘,要求党员、干部学唱那些反腐倡廉歌曲。

(五)加强了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 理腐败。

分局纪委工作重点放在继续抓住人、权、钱三个关键要害部位, 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的要害岗位和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督。各执法单位能自觉地按照行风建设的规定文明执法,聘请了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船员和社会舆论监督。海事和船检部门能继续推行和完善服务质量承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六条禁令”、“五条规定”,在办理船舶登记方面,实行“三审制”,做到初审、复审、审批三把关。在船员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考试和培训分离。在对船舶安全检查方面对安全检查人员做到两人以上并做好工作台帐。在为船员办理船检证书的时候,做到一检二帮三把关。严格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向船员“吃、拿、卡、要、报”。各征费部门坚持一人开票、一人监票制度,杜绝了“人情票”。稽征和财统科能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建设工程资金使用。行办能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认真申报控购物品的报批手续。二是在物资设备采购方面,能按规定实行“三人行”、“四人行”制度,上半年主要是机务科在购买新建县地方海事处锚链和航道段购买航标链时和纪委打招呼,并请纪委参与合同的签订。下半年分局购买3辆小车和航道段购买一辆叉车虽然是政府采购的,但行办和航道段还是主动请纪委参与。三是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了效能监察,加强执法监察,纪委会同海事、船检、稽征等部门负责人,每季度下去检查一次各执法单位在执法收费方面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没有发现不按规定标准乱收费,乱罚款,借各种名义用统一票证收费,多收钱少开票或收钱不开票,敲诈勒索的现象。四是在工程建设方面,分局工程队制订、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继续坚持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一起签的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在工地设立廉政监督员,负责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一切业务活动包括合同签订,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劳务用工等均按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能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准工作人员的亲属子女等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做到廉洁自律。下半年工程队在分局东方红上闸技改工程招投标时,主动请纪委参与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五是在用人问题方面,能落实选拔干部征求纪委的意见。同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9名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5名基层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谈话,对分局7名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处理信访举报工作。 分局纪委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流程规定,认

真贯彻《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能立即向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汇报,征求他们的意见后,再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2005年对4封举报信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3名违规的中层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坚持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把教育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打招呼,提个醒。同时,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七) 继续开展“政评”工作,巩固纠风成果。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根据省航务局《2005年省航务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制定了征求意见工作方案。我们通过召开义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登门走访、公布投诉电话、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县交通部门、安监局和水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由分局4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登门走访了12个航运公司,6个船厂,5个交通局,5个安监局。同时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召开了由4名义务行风监督员和4名个体船厂法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这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过程中,共发放29份征求意见函和民意调查表78份。经梳理,建议有2条。从回收的征求意见函来看,对分局政务环境总体评价较好,认为分局从领导到基层的办事人员都能为航运企业利益着想 ,支持和扶助企业,最突出表现是:航务系统政务环境总体良好,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群众反映效率高,特别是对所辖造船企业,做到及时迅速服务,以企业利益为重,随叫随到,且无行业官僚作风;在船舶检验、海事执法监督方面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并且做到办事程序、收费规定、公开透明,工作人员能廉洁从政,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服务对象对我们执法和监督工作满意,总体认为政务环境形象优良。 我们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部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八)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能积极投身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 协助党委(支部)开展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带头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实践党的宗旨,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分局纪委每月组织一次纪检干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总之,2005年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与省局纪委指导和分局党、政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与各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不开,分局党政领导特别重视纪检监察工作,逢会必谈廉政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

2005年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有待于明年加强。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2006年的主要工作打算:按照省局党委、纪委的要求,协助分局党委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16篇:市地方海事局

郴州市地方海事局

2011年春运工作总结

2011年春运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省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春运”为目的,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

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围绕“平安、有序、畅通、便捷、客货兼顾”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切实抓好春运工作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深化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发扬“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和连续作战的行业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水上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圆满结束。春运期间,全市投入营运船舶 8772艘次,完成客流量21万人次,与去年持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实现了水上交通安全“四项”指标为0的好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重于泰山”是颠簸不破的真理,春运安全关乎着民生,关乎着社会的稳定。我局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为杜绝辖区内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春运工作目标,结合辖区春运工作的实际,我局成立了由局长袁辅红同志任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和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制定 1

了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各地方海事处也分别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督促有船乡镇召开春运工作会议,乡(镇)安监站、水运企业和船舶经营者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了有关乡(镇)政府行政监管责任和各水上交通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了春运安全工作责任制;为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方海事处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资兴市地方海事处继续实行分片包干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加大监控力度,随时了解春运动态,遇问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扩大宣传,营造气氛,夯实基础。内因决定外因,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只有安全生产者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同时,只有全社会提高了安全意识,才能做到有效监管。只有这样,经营者才不会违章指挥,不会违章航行,不会违章经营,乘客也不会乘坐违章船舶。为加大春运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力度,各地方海事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讲解、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努力营造春运安全氛围,督促各水运企业、船主加大隐患自查力度。春运期间,资兴市地方海事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次,张贴安全宣传标语280条,悬挂横幅5副,出动宣传巡逻艇16航次;永兴县地方海事处召开了有关乡镇、船属单位负责人和参运船舶的船主、船员会议,宣传贯彻春运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春运工作任务,并在重要码头和旅客集中地段书写大型春运安全横幅和张贴安

全宣传标语共计28副;苏仙区地方海事处在参运船舶上张贴安全警示标语30副,在渡口、码头悬挂横幅10副。通过各处的大力宣传,广泛地传递了春运信息,营造春运安全气氛,也促使广大船舶经营者提高了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自查,不冒险航行,不违章航行,进一步夯实了春运安全工作基础。

三、科学组织,有效监管,落实措施。

(一)加强调研,合理储备运力。为保障春运期间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平安、有序、畅通、便捷、客货兼顾”,各处结合辖区实际,在春运前就认真组织了调研,科学预测春运期间客货的流量、流向,合理储备了运力。

(二)严防死守,把好春运准入关。2010年12月,市局下发了郴海事[2010]66号文件,提前对2011年春运和“两会”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市交通运输局2010年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各地方海事处对参运船舶及其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从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及设施配备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检查合格的船艇发放了《2011年水路春运准运证》。资兴、永兴处督促全部参运客船按100%配备了救生衣;资兴处督促50艘参运客船更放了灭火器100只。春运的第一天,首建中副市长一行来到东江大坝码头对水上的春运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检查和询问船员,对资兴处春运安全准备工作给予肯定,并表示满意。

(三)严格监管,科学调度。为保障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走得及时,要求各参运船舶严格遵守“正班为主,加班、包船为辅”的原则;不准乱班乱点、不准随意涨价;从严打击“宰”客、“甩”客和欺行霸市的行为。

(四)强化监管,周到服务。春运期间,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现场监管和巡航管理,出动海事人员900余人次,海事监督庭36艘次,检查参运船舶1121艘次,纠正违章行为42起,查处鞭炮400余万响、烟花2箱。一是加强了对重要港区和重点水域的巡航监管,加强船舶动态管理,严禁船舶违章航行。二是加强了对重点码头的现场监管,严格“三品”检查,不准“三品”进港上船;加强船舶、船员证照和船舶设施管理,严禁非法船舶船舶参运,严格要求按规定随船携带救生、消防设施,并摆放在项醒目位置;加强源头管理,认真做好旅客疏导和协助船员做好旅客上、下船工作,坚决制止船舶超载等违章行为。

(五)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保障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湘海事安监字[2010]65号文件,印发了《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方案》(郴海事安监字[2011]01号)文件,投入经费2万余元购置了工业盐、沙袋等防冻物资运送到各地方海事处;冰冻期间,各地方海事处认真组织防冻抗冰工作,有效保障了低温雨雪冰冻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加强督查,认真值守,畅通信息。一是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和开展了春运工作检查,并接受了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春运工作督查。春节期间,我局对资兴市黄草镇、东江大坝、永兴县潘园码头及桂阳县官田码头春运工作进行了督查,对黄草镇丰林渡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向当地政府领导及时进行通报,对官田码头邓三妹所属渡船不按规定摆放救生衣、被雨水浸湿并沾满污渍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地方海事处严加监管。二是加强了春运期间值班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春运信息。我局按规定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掌控全市水上春运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春运值班室反馈春运信息,做好汇报,有效保障了春运工作组织到位,监管到位,信息畅通。

2011年春运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安全工作又回到了起点。我们将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抓好“两会”期间全市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2011年2月25日

第1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海上安全与搜救简报 2008年第17期 (总第19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内容提要

2008年10月10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山东海事局“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称号

2.第十三届中日韩俄四国搜救操作级别会议在烟台召开 3.全国海上搜救工作检查组到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4.山东省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会在青岛召开 5.山东海事局全力做好“十一”黄金周海上安全工作

6.渔民作业不慎受伤 生命垂危 “北海之鹰”跨越130海里实施紧急救援

7.心系渔民安全 青岛搜救中心高效救助“鲁城渔0656”急病渔民 8.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功救助3名落水渔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巫峡路21号

邮编:266002 电话:0532-86671180 82654437 82654497(FAX)

邮箱:sdsar@sdmsa.gov.cn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山东海事局“北京奥运

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称号

9月29日,党中央、国务院在首都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召开了北京奥运、残奥运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山东海事局被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称号。

山东海事局同时还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称号,王宏进、李积军、张勇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一等功。青岛海事局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授予“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集体”称号,李红星、潘伟被授予“处置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爆发事件先进个人”称号。

山东海事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奥帆赛、残奥帆赛筹办和赛期全过程认真组织赛区及附近海域海上交通指挥、船舶和港口保安、海上反恐协同、交通与污染事故防备与应急、比赛水域浒苔围控、赛事辅助船艇安检服务等各项工作,出色完成了奥帆赛、残奥帆赛海上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任务,为奥帆赛、残奥帆赛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

奥运会前,山东海事局积极作为、忠诚履责,为奥帆赛科学划定了比赛海域并组织出版专用海图;对近百艘比赛辅助船、观众船实施检验,并培训了三百余名船艇驾驶员;实施了青岛海域船舶定线制,并建设了先进的海上监控指挥系统,实现了对赛场水域的全天候多手段监控;制定并实施了既满足海上安保,又保证港口正常生产的奥帆赛海上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方案;建立了船舶安保工作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推动了青岛港口及海上溢油应急防备示范工程,提高了防范海上溢油风险能力。各项准备措施夯实了奥帆赛保障工作的基础。

6月青岛奥帆赛海域浒苔自然灾害的突然爆发,直接威胁奥帆赛的正常举办。山东海事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具体领导下,克难攻坚、昼夜奋战,调派千余艘次船艇,2万余人次,在比赛海域布设了一条近30公里、世界上最长的围油栏,实现了对赛场海域浒苔的有效围挡,为防抗浒苔灾害取得决定性胜利发挥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每天千余艘船舶在主航道附近的奥帆赛海域周围捕捞浒苔和往返穿梭,指挥中心严密监控、科学指挥,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奥帆赛和残奥帆赛期间,山东海事局科学指挥、全力以赴,科学调度来自全国交通系统的62艘船舶、两架飞机、1512名人员;严格落实限制船舶流量、船舶航速、船舶类型、航行时间、航行区域的赛期交通管制措施;对航行于奥帆赛场附近海域的近两万艘次船舶进行严密监控和秩序维护,确保了海上交通和赛事船艇安全;安保核查船舶1200余艘次,现场监管观众船500余艘次;核查载运危险货物船舶428艘次,拒绝进港38艘次。未发生海上交通安全事故和影响比赛的安保事件,保障了奥帆赛、残奥帆赛的顺利进行。

山东海事局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锐意进取,谦虚谨慎、埋头苦干,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推动海事事业发展、努力践行“三个服务”上做出更大成绩,为实现海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山东海事局)

第十三届中日韩俄四国搜救操作级别会议在烟台召开

10月9日,第十三届中日韩俄四国搜救操作级别会议在烟台开幕,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主任、中国海事局副局长翟久刚到会致词,来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四国的13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组织工作由山东海事局具体承担,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林波副主任、烟台海事局马玉清局长到会祝贺。

此次会议历时4天,与会各代表团将在会上介绍自上次会议以来本国搜救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海上搜救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情况。各代表团将共同回顾国家间双边或多边海上搜救演习情况,并就加强本地区海上搜救合作进行讨论。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北方海区溢油反应中心、北海救助局、烟台打捞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等驻烟海上搜救、应急单位,并观摩了由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主办的2008年烟台海上搜救演习。另外,中国和日本代表团还举行了双边会谈。

(信息来源: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全国海上搜救工作检查组到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海上搜救组织、协调、指挥水平,实现海上搜救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在全国开展海上搜救工作检查。9月25日-26日,第四检查组到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工作汇报,按照《搜救工作检查表》的要求和内容,逐一查阅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各项制度、程序、文件、图书、资料和值班日志,检查了交管中心、通信设备使用和值守情况,对值班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进行了测试。检查组还专门了解了正在试运行阶段的海事应急辅助决策系统的功能和实际操作方法。最后检查组就检查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他们对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虽然成立较晚,但成立后较短时间内在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演习、搜救培训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于今后的工作,检查组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山东海域搜救应急工作。

(信息来源: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山东省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会在青岛召开

9月27日下午,山东省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会在青岛召开,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山东海事局副局长林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省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气象局、通信管理局、北海救助局、农业部黄渤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及青岛、威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交通运输部与农业部、卫生部、信息产业部、民政部等有关建立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文件精神,评估了山东辖区近期三起海上搜救典型案例,针对寒潮大风季节搜救工作特点,讨论了今年防抗秋冬季节寒潮大风特别是防抗第一场大风的措施。会上还观看了2008中国(山东)海上搜救及NOWPAP中韩海上溢油应急联合演习专题片。

会议围绕我省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研讨了进一步深化联动的具体措施,研究提出了推进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的思路、方向和措施,明确了深化联动机制建设的重点目标。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代表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加强海上搜救联动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进一步推进海上搜救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提高搜救协调联动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在各成员单位积极沟通合作下,我省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山东海事局先后与省海洋与渔业、卫生、通信部门联合发布了联动实施方案,与气象、救助部门分别签订了气象和飞行服务协议,海上搜救应急联动机制已初步形成。

(信息来源: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山东海事局全力做好“十一”黄金周海上安全工作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制度改革后,“十一”黄金周成为全年最长的节假日之一,节日出行人数骤增,海上客流集中、旅游人数成倍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山东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了辖区黄金周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一”之前,山东海事局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海事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做出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三级海事机构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待命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突出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等监管重点,加大海上巡查和现场监管,保障了辖区国际、国内、陆岛运输等10余条客运航线船舶的安全,稳定了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据统计显示,“十一”期间全局共有1793人次坚守岗位,出动执法船艇123艘次,VTS监控各类船舶3997艘次。

(信息来源:山东海事局)

渔民作业不慎受伤 生命垂危 “北海之鹰”跨越130海里实施紧急救援

10月7日上午,在威海以东90海里附近海域“辽大甘渔35022”渔船上一名渔民在作业时不慎右腿右臂和右侧肋骨严重骨折,命悬一线。被誉为“北海之鹰”的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火速出动跨越130海里成功将渔民送往陆地医院接受救治。

07时58分,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蓬莱救助值班室接到威海海上搜救中心电话:威海以东90海里附近海域“辽大甘渔35022” 渔船上一名船员肩部和颈部受伤(后被转移到“辽大甘渔运15059”上),伤情严重,呼吸困难,几度昏厥,急需直升机进行救助。该船正向石岛方向行驶,航速8节。

接到任务后,飞行队立即研究救助方案。由于该船位于东经124°线以东(东经124°线是与韩国的领空分界线),飞行队暂时无法实施救助。我队一直与威海海上搜救中心保持联系,确认伤员所在船舶位置。等该船接近东经124°线,飞行队启动紧急救助方案。

09时30分,B-7313救助直升机紧急从蓬莱飞行救助基地起飞前往救助区,10时45分救助直升机到达指定海域。通过单边带确认船舶后实施作业,实施救助作业时渔船刚刚进入东经124°线,同时伤员受伤严重,救生员李允楠只能用担架将其救起。由于现场涌浪较大,给绞车作业带来难度。加之渔船较小,给直升机悬停,绞车起吊增加了困难。最终,机组成员凭借娴熟的技术和默契的配合只用五分钟便把救伤员救到直升机上后,确认该伤员右腿、右臂骨折,胸部严重受伤,并怀疑腹内出血。机组顺利将伤员接上飞机后及时与威海取得联系,返回威海大水泊机场,11时42分,B-7313救助直升机在威海大水泊机场落地,将伤员交给相关部门。

截至发稿时,渔民正在威海市一家医院接受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

(信息来源: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 冯小荧)

心系渔民安全 青岛搜救中心高效救助“鲁城渔0656”急病渔民

10月9日凌晨,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12395接到报警电话,“鲁城渔0656”一渔民在海上突发急病,需紧急救助。经值班人员多方核实,该渔船船位距青岛一百多海里,而且船上通讯设备无法有效使用,报警是通过另一条附近的渔船发出的。由于情况紧急,事关渔民生命安全。值班员运用AIS、VHF和VTS等先进技术,对照海图,对该渔船所处海域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一牙买加籍外轮“中通门司”轮正在附近海域航行,且目的港是青岛港。值班员立即协调该轮代理,指示该轮船长前往协助救助。

在搜救中心值班员的指挥下,0602时,患病渔民安全转移到外轮上,外轮全速驶往青岛港,截至目前,渔民病情稳定,有关后续救助行动正在实施中。

(信息来源: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功救助3名落水渔民

9月27日1648时,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接石岛海事处报告:“鲁威渔2035”轮(72马力木质拖网渔船)在36°46.408′N 122°46.252′E(石岛东南约15海里)处,与南下货轮“利鹏5”轮发生碰撞,渔船受损,3名渔民落水,请求救助。

接到报警后,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立即与险情现场取得联系,了解险情的详细情况,协调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调派正在事发海域作业的渔船进行救助,并协调作业渔船对受损的“鲁威渔2035”轮进行固定,同时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航经事发海域的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1655时,两名落水渔民被“利鹏5”轮救起,另一名落水渔民被一艘渔船救起。2210时, 获救渔民被安全送上码头,现3名渔民身体状况良好。

目前,“利鹏5”轮正在石岛锚地接受海事调查。

(信息来源: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发往:省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沿海各市海上搜救中心。

抄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

校对:马桂山

共印100份

第18篇:海事局党委工作总结

2010年江苏海事局党委工作报告

2010年江苏海事局党委工作报告

邵士林

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党建工作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9年党建工作回顾

2009年,在交通运输部党组、江苏省委和部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江苏海事局党组和全局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完善机制、创新载体、规范管理、狠抓落实,着力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江苏海事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年来,辖区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海事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事故险情处置能力有效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受到地方政府高度肯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新提高,江苏海事“软实力”得到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海事影响力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新提升。

(一)抓学习谋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下发了学习通知,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边学习边思考,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广大干部职工,研究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举措,谋划江苏海事 “十二五”发展新思路。

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书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交流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探讨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对9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中轮训。制订了学习计划与安排,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迅速在全局掀起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二)抓实践促中心,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是紧密联系江苏海事实际,分批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稳步推进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群众满意率为96%,比较满意率为4%。我局被推选为全省首批交流发言单位在专题交流会上介绍经验。省委督导组共编发3期《简报》介绍我局在实践活动中的做法与经验,《新华日报》、《群众》杂志和省级机关党建网也作了专栏刊发。

二是按照部局党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强素质塑形象,为旗帜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细化活动任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帮扶港航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机结合,并将活动目标任务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衔接,以科学发展观来检验活动成效,增强了党建工作活力,促进了海事中心工作的开展。

三是开展了“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制订了“深化拓展年”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要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选派3名组工干部参加直属海事系统组织部门负责人培训班,抽调局属单位8名组工干部参加干部考察和干部工作检查,在实践锻炼中提高了组工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抓基层强基础,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制定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党课教育和专题辅导。加强政治理论工作研究,在全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表彰的优秀论文中,我局获奖作品达16篇。狠抓理论联系实际,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和下基层调研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和关怀疏导,调动了干部职工加强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

二是提升党建基础工作水平。根据党委改党组后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解决党组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与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垂直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初步修订完善了35个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体系管理,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帮助、促进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推动党建工作方法创新。实行党建工作效能督察通报制度,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开展党员干部 “走进十家企业,走访百名群众,发放千张调查问卷”活动,推动监管服务水平的提升。改版江苏海事党建网,形成党建工作网络新平台。组织党建工作论文评选,推动党务工作者探索研究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方法和路径。

(四)抓班子带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得到新加强。认真学习贯彻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结合江苏局实际制订了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江苏海事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工程实施细则》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开展领导班子建设达标工程。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得到新提高。把民主集中制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课题,加强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严格遵守和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要求,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局党组和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全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创新考察方式,在沿江局属单位和局机关采取差额推荐、差额考察的方法,集中考察干部40名,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选派19名处以上干部参加部党校和省委党校的理论进修班、研讨班学习。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促进了干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抓创建树形象,精神文明和海事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保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和沟通;通过拓宽职工成长平台、创造发展机遇、加强人文关怀、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了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的氛围,职工队伍更具生机和活力。

二是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争先创优树形象。深入开展文明创建专项调研和“以„三个服务‟理念指导江苏海事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课题研究,增强了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行业)”、“安全畅通文明航区” 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命名表彰38家文明执法示范窗口,7家安全畅通文明航区。2009年新增“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个;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各1个。一年来,全局共有40名职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95人次受到地方党委政府表彰。

三是丰富文化建设载体,振奋精神促和谐。开展海事文化建设课题研究,提前谋划江苏海事局“十二五”海事文化建设规划。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推进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开展向杨庆文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干部职工弘杨庆文同志“爱岗、敬业、进取、奉献” 精神。把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纳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中统筹安排,开展征文、演讲、摄影、专题宣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我局选送的节目“江海颂歌”在江苏省省级机关国庆文艺汇演中获得3个一等奖。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环境促发展。构建覆盖全局的新闻宣传网络,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全面指导和整体推进,努力营造大宣传格局。完善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实行宣传工作体系化管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互动,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提升了舆论引导能力。精心策划“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扬子江畔海事人”等深度报道,省部级以上媒体发表的稿件较上年增长41.7%。改版《江苏海事》报,编印《政论选萃》,拓宽和完善了内部学习宣传平台。向港航企业和行政相对人赠送《船行如歌》杂志,宣传水上安全知识和海事工作动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抓党风促政风,党风廉政和政风建设切实加强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纳入全局目标管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部海事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行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月”、“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坚持“廉政教育进课堂”,全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32次,举办廉政专题讲座28次;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18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8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75人次,巩固了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是推进政风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源内控机制的研究,认真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风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政风明察暗访和社会评议活动,召开政风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探索政风社会第三方评议机制, 2009年政风社会满意度为93.53%,连续6年保持在90%以上。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七)抓群团促和谐,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充分体现

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推动江苏海事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营造“学业务、赛技能、比贡献”的氛围,提升职工队伍素质,激励职工岗位成才。在直属海事系统职工岗位技能大赛中,我局荣获了港口国监督检查竞赛项目个人成绩第

二、第

七、第八名和团体成绩第三名的成绩。组织召开劳模先进座谈会,巾帼建功先进代表座谈会,组织劳模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倡议书》,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开展“巾帼建功”、“海事贤内助”以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开展“送温暖送关怀”活动,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做好甲流防控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

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密切关注青年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引导青年职工全身心地投入海事工作。作为全省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举办江苏海事局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我为江苏海事科学发展献一计谏一言”、“保增长促发展,青年文明号在行动””、“服务先锋、微笑海事”志愿服务活动,召开“五四”青年座谈会,表彰“江苏海事十佳青年英才”活动,激发了青年热情,发挥了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交通运输部党组、江苏省委和部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全局职工的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局广大共产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职工家属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江苏海事局党的建设,为我局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09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对党建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强调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江苏海事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刚刚召开的2010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部海事局着眼于海事科学发展的全局,明确提出了要统筹提升软硬两方面的实力,建设“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创新型”海事的目标。面对这样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对航运业的影响还在延续,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江苏海事事业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特别是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科学发展不断推进,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江苏海事在公共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上要有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今年是江苏海事“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跨越发展创一流”战略的决战之年,如何全面完成各项既定任务,顺利启动“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高起点上的新突破,这对我们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统筹能力、推动能力、执行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考验。

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我们在队伍素质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升、运行机制的完善、文化建设的深化、社会形象的塑造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部局党组“抓基础、抓基层、抓落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成效,以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江苏海事的科学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更加注重加强学习能力建设,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是要更加注重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制度落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就是要更加注重海事特色的文化建设,增强文化感召力,推进文化管理;就是要更加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以支持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提升海事形象;就是要更加注重理顺党建工作机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刚才,同斌局长的工作报告,在全面分析江苏海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要坚定发展信心,明确发展方向,创新发展举措,落实发展任务,真正做到以积极的态度贴紧中心工作,以有效的途径服务中心工作,以科学的方法促进中心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实现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同轨并向、协同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增强学习意识,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才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这体现了党对时代发展脉搏的高度自觉和清醒把握。我们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力。

加强对学习的指导和服务。要探索建立抓学习、促学习的责任机制。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硬件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种新兴媒体丰富学习载体,整合学习资源,建设学习阵地,实现资源共享。要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努力形成重视学习、鼓励学习、推动学习的正确导向。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要重学好学、真学善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带头思考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倡导形成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的深厚氛围。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学习,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健全促进学习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要健全和落实常态化、多样化的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学习成果的运用,把学习能力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增强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党建工作的保障力

推动江苏海事科学发展,是我们工作的大局所在;保障海事中心工作,是党建工作的目标所系。全局党建工作要始终围绕江苏海事科学发展大局、围绕海事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强化保障能力建设,把促进、保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的完成作为检验、考核党建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重要内容和标准。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谋大抓总能力。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并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维护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整体合力。注重领导干部能力的培养,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本领,不断优化领导干部决策、指挥、协调等各方面的行为方式,在班子能力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生机和活力。要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强化党员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能力和素质。落实好党内表彰、关怀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激发工作热情,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干在前头、走在前列。要增进党内民主、凸显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海事监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纪律的威慑力。要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和上级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上级决定作为全局纪检监察部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廉政建设风险源的研究工作,针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采取重点措施,进行有效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增强创新意识,推进规范管理,提升跨越发展创一流的竞争力

坚持管理创新是提高海事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强化规范管理是深化科学发展、实现发展模式转型的必由之路。为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深入总结江苏海事十年来的管理经验,在管理实践中做出新的探索。

创新管理理念。要加强管理理论研究,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和管理范畴,学习践行更有科学性、更有针对性、更具指导性的管理理念。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有重点地学习系统管理、人本管理、激励管理、文化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自觉创新管理。

优化管理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践,在工作机制的优化创新上不断思考和探索,不断完善岗责明确、执行有力、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要在巩固“数字海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执法模式改革,减少职责交叉,加强协调配合,畅通管理渠道,提升管理效能。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绩效管理,健全岗责体系,整合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丰富管理手段。要拓展管理手段的内涵,既要注重管理装备的完善和装备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又要注重管理技巧、沟通方式的完善,积极引入运筹规划、统计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对监管服务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和自动化考核。

(四)增强履责意识,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推进江苏海事科学发展、破解海事工作难题、保持职工队伍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履责意识,必须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营造执行氛围。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以自身执行力的提升带动干部职工整体执行力提升。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依法行政、认真履责的良好氛围。要将执行力文化纳入局“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大力宣传弘扬。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确保上级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加大对各级班子和干部抓落实的考核力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管理,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执行不力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效能督查。强化日常工作执行情况的效能督查,特别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提高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和分解水平,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力戒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五)增强人文意识,形成共同愿景,提升海事文化的感召力

重视海事文化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以人为本价值理念的重要体现。文化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份,特色鲜明、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对于江苏海事科学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要进一步加强海事文化建设,提升海事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形成江苏海事文化共同愿景。要制定好“十二五”海事文化建设规划,准确把握江苏海事系统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特点和态势,确立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形成文化建设的统一愿景,提炼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架构和基本任务,形成能够体现江苏海事精神,融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为一体的文化体系,有效推行文化管理,用江苏海事文化凝聚每一个集体和每一名职工,感染和激励干部职工为着共同愿景奋发进取。

完善江苏海事文化建设机制。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理论研究,保障资金投入,推动长效运行。要将海事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和奖惩。要在合理区分职工群体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职工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把握江苏海事文化建设重点。文化建设要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体现海事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营造先进健康、昂扬向上、和谐工作、健康生活的人文氛围。既要把握海事文化中法律至上、服务为本、人道主义、国际视野的重要内涵,又要紧密结合“水文化”和江苏地域文化传统,培育具有江苏海事特色的文化品牌,以品牌文化激发潜力、提升素质。

三、201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0年,江苏海事系统党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强班子、带队伍,塑形象、增合力,创一流,为推进江苏海事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一)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江苏海事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把搞好党员学习作为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把组织学习同做好监管服务工作相结合,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使工作过程成为努力学习、增长才干的过程。

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江苏海事党建工作,适时召开党建工作交流会,既要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更要找准问题、明确定位,探寻攻坚克难的对策和方法,在党建工作的理念、机制、方法、载体创新等方面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全局党建工作,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继续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形成覆盖全面、系统完整、管用有效的江苏海事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要全面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全局党建工作效能督查的常态化、考核评价的最优化、责任追究的科学化,切实把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表彰先进,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江苏海事十年发展所形成的信息化资源优势,以江苏海事党建网为依托,推进党员教育平台、党务公开平台和党员数据库建设,在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作出新的探索,为党建工作实现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提供有效支撑。要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举办好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现代科学方法,推进内外经验交流,统一工作台帐标准,提高党务干部的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班子建设,发挥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系统总结评估江苏海事局“十一五”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规划落实情况,科学制定“十二五”班子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根本,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载体,深入推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工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增强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严格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检查力度。开展多方位、多手段、全覆盖的教育培训,突出培训重点、加快知识更新、丰富培训内容、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要继续做好与省委党校的结对共建工作,利用地方的教育资源联合办班,提高干部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提高各级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制度,对涉及江苏海事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战略任务进行前瞻性研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和领导干部调研实施办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实施科学评价考核。按照《2007-2011年江苏海事局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全面推行任期制。组织开展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工程达标考核工作。按照建立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的方法,积极推行延伸考察,坚持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提任考察相结合,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继续开展“一流班子”、“优秀班长”和“模范带头人”的定期评选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完善创新干部选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机制,开展越级和破格提拔任用干部程序和标准的研究,推行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更加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大胆培养使用具有船上工作经历的杨庆文式的干部。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加快领导班子结构调整步伐,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加快后备干部培养步伐。规范和改进后备干部产生、教育和管理方式,制订并落实好后备干部培养措施。加强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关注、跟踪后备干部的工作表现,加强考察考核,促进后备干部的成长。

扎实改进干部作风。从严要求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促进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品质,切实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工作。修订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形成干部交流工作机制,推动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大机关与基层的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增强机关干部了解熟悉基层、服务指导基层的能力,增强基层干部把握全局的能力。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巩固提高年活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

(四)形成特色品牌,展示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江苏海事的良好形象

提档升级,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统筹各类创建载体,形成江苏海事特色创建项目,提升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政务服务示范大厅、监管指挥示范中心、巡航救助示范船艇等四项示范工程建设,实现行业文明创建在各执法窗口的全覆盖,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建立一套创建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典型培树和品牌创建重点,精心打造江苏海事创建品牌。形成统一的创建台帐目录,加强对创建轨迹的跟踪和记录,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好基础台帐的准备。结合江苏海事局成立10周年,对江苏局创建基础台帐和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清理,积累反映江苏海事局成长历程的史料。精心准备迎接2007-2009年度省级文明行业(单位)的评比验收,积极争创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机关。

加强策划,实现新闻宣传新突破。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江苏海事大宣传格局。完善并落实好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激励制度,对新闻宣传绩效实行量化排名通报。围绕海事中心工作,注重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宣传的整体策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专题宣传,实现新闻宣传上档次、上级别。集中力量做好建局十周年的新闻策划,展示江苏海事十年发展成果,做到重点突出,体现特色。加强舆情分析,有效防范和应对负面舆情。全面落实《海事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办法》并制订实施细则,提高应急宣传能力。开展内部宣传载体建设研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质量。

以文化人,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研究制订江苏海事局“十二五”海事文化建设规划,增强江苏海事文化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深入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宣传推广海事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对各局处形成的海事文化进行系统整理,形成江苏海事文化手册并切实加以宣贯,把海事文化建设渗透到海事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职工向杨庆文同志学习,积极争创 “学习庆文事迹,弘扬庆文精神”先进集体和标兵个人,营造“学树创”的浓厚氛围,加快培育江苏海事先进典型。

(五)夯实基层党建、发挥群团作用,不断提升江苏海事和谐共进合力

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配置、合理安排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环境和经费渠道。全面推动实施党支部建设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党支部分类达标管理,努力做到用素质指标衡量党支部带队伍的水平,用管理指标评定党支部促安全的作为。积极营造党内民主氛围,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拓宽党群、干群联系渠道,落实党内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拓展党员教育平台,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党建品牌创建工程,建立一套创建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打造一批体现基层支部工作职能、服务领域、群众愿望和行政相对人需求的特色党建品牌。

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职工思想状态定期分析制度,保持民意反映渠道通畅,做好沟通交流,答疑解惑等工作,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疑虑和误解。围绕江苏海事改革、发展、稳定及干部职工全面发展等问题,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问卷调查,注意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疏导,获得信任,确保队伍和谐,思想稳定。

着力加强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找准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工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作用。围绕海事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争创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等活动。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竞赛、技能竞赛,激励职工岗位成才。积极推进职工之家建设,认真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求实奉献。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海事系统青年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促进海事青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基层团组织创新试点工作,发挥团组织“推优荐才”的作用。

(六)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惩防体系,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成效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创新教育的方式、内容,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加大廉政建设典型的培养、总结、推广和宣传的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严格责任考核,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不懈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讲操守、戒贪欲,警钟长鸣,克己慎行,防微杜渐,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有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从问题多发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入手,深入分析原因,找出对策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反腐倡廉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强化制度意识,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观念,自觉遵守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力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着力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江苏海事系统廉政风险排查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海事执法行为和收费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坚决整治铺张浪费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上。

同志们,2010年是江苏海事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又是江苏海事局建局十周年的喜庆之年。让我们在部党组、江苏省委和部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挑战,以更加宽广的视野谋划发展,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江苏海事事业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19篇:海事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组织实施水上安全、港航监督、船舶检验、水路运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水路交通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规章及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2.根据市水路交通发展长远规划,提出水路交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建议。3.负责全市通航水域的水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运政管理、航政管理。4.依法对乡镇船舶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实施业务指导。5.依法对水库、公园、风景区水域中的船舶实施安全监督。6.主管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监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内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海运事业。7.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对渡口实施安全监督。8.负责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组织船舶、排後、设施遇险的救助工作。9.负责对全市船舶、水上设施实施法定检査、检验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并按照规定履行登记和发证工作。10.负责船员的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11.对船舶、排後及其他水上设施的安全技术条件实施监督;负责核定运输船舶的载重或载客定额,划定其航区。12.管理水上运输的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制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例;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和发布航行通告。13.负责贯彻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科研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行业职工技术培训。14.负责对全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工作。15.全体员工齐心协办搞好市交通局交办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0篇:福建海事局工作总结

福建海事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福建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化”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快中求好推动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全力投入“四个交通”建设,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三化”统领发展,重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 “三化”建设引领全局。按照部党组“六大体系、六个提升”工作部署,制定全面推进“三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一流海事机构的总体目标,确立了“九个新”重点任务和157项具体工作,建立了跟踪考核和通报制度,逐步形成自我加压、集中突破、以点带面、整体发展的工作格局。将“三化”建设要求融入年度任务和目标管理,实现了“三化”建设与日常工作同步部署、深度融合、统筹实施。

体制机制不断理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狠抓“机关”和“基层”两头管理,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调整职责、明晰权限、强化督察等举措,有效提升机关职能部门抓宏观管理、抓指导落实的意识和能力。以覆盖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将海事处正规化建设作为“三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基本落脚点,加强对基层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海事处正规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过程控制,狠抓“十二个到位”和“五个强化”相关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优化了海事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了突出中心工作、围绕现场监管的海事处应有的工作格局。

简政放权全面深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以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为目标,率先开展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研究,积极应对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后带来的现场管理手段的重大变革和现场执法模式的转型升级的要求,不断提升现场管控能力。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和内部审批工作程序,启动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的后续监管方案研究,完善了局机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流程。

(二)强化现场监管,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找准安全监管重点。把握安全监管规律,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深入开展“四类重点船舶”、“打非治违”、采运砂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上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管控,抓住船员、船舶、船公司和通航环境四个要素,努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由“消防”向“预防”转变。编制《福建沿海航行安全指南》、《厦门水域船舶定线制》并通过部局评审,向社会公告辖区通航环境要素,夯实通航环境基础。开展了“平安海域我担当我尽责”统一联合巡航,对位置偏僻、监管薄弱地区开展了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了以MLC符合性检查、船员实操性检查和船员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为主体的船员管理动态监管。 健全现场监管机制。调整优化现场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机关各业务部门、分支局、海事处协同联动的动态综合执法监管模式。采取突击检查、跨辖区调派审核员等措施,建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动态监控与评估机制;增强船检职能,完善安检选船机制,提高安检效率和质量。联合交通、海洋等涉海部门在省级层面建立了治理沿海采运砂船的长效联动机制。与省交通厅联合组织开展客渡船安全监管交叉检查,巩固健全客渡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湄洲湾、厦门湾、三沙湾等相对封闭水域船舶动态管理为切入点,探索辖区船舶动态管理机制。将平潭海区作为监管重中之重,初步构建平潭及周边水域安全防范监管机制。

筑牢海上安全最后一道防线。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高效处置以平潭“云翔58”轮为代表的多起重大海上险情事故。向省政府提交《福建省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方案》,为福建省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成功防抗“麦德姆”、“凤凰”等多个台风。

(三)优化服务格局,融入海西建设助力发展 把握热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把履职服务的重点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紧密结合,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东南航运中心建设等作为服务保障重点。制定福平公铁大桥安全监管方案,有效保障国内首座公铁两用跨海大桥的建设;积极推动平潭港口岸澳前港区正式对外开放;服务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厦门市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立法、争取船员评估示范中心项目的地方政策配套。及时跟进,主动研究提出我局在福建自贸区建设中的试点任务,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措施支持。

创新举措,着力丰富服务内涵。围绕福建省“三规划两方案”,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主动为地方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水路口岸通关、涉水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加强“大数据”分析研究,首次发布《福建船员产业发展报告》,从履约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提出举措和建议,得到了船员产业相关机构、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一致好评。主动指导、督促沿海各地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巡查、建立观察员列席、报告评估机制等举措,提升水工管理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了临海临港工业发展。

服务对台,充分展现海事作为。圆满完成了2014年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演练,首次在“两马”这一港外开放水域开展演练,首次以海上大规模人员疏散逃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了海峡两岸搜救协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省、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成功举办了两期台湾船员适任培训班,对台船员培训工作进入常态化。有效组织了“新竹-平潭”两岸泳渡台湾海峡活动的交通秩序,活动安全得到保障。福州局与台湾马祖方面在连马海域开展海上协同执法专项活动。通过持续有效的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交流,为建立两岸常态化协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夯实基础建设,海事综合实力加快提升 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规划优先意识,深入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好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各项工作的落实。启动“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向上级和地方争取有利于海事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宁德、泉州和莆田工作船码头完成竣工验收。首艘60米B型级海巡艇正式列编服役,补充了海巡执法力量,拓宽了北部辖区的监管覆盖面范围。坚持以“一中心两平台”建设为引领,统筹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福州、泉州VTS二期和漳州、宁德VTS工程,做好VHF三期及视频监控系统改扩建工程,开发运行通航环境管理系统,为现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保障。

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加强对新增口岸或扩大开放口岸所在海事机构及编制需求的调整上报工作,获得中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正处级平潭海事机构,并继续向上争取最优机构设置方案。加快适应公务员身份转变,开展全局工作站点重新规范,重新明晰职务等级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了“三定”后机构和队伍管理的机制体制。推行海巡公务船艇船员的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调整完善后勤管理中心和其下属经济实体的管理模式,规范运行管理,为海事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服务。宁德局以现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了机关基层责任捆绑制度。

综合管理进一步强化。摒弃习惯性思维方式,以建章立制为重要手段,全面修改完善综合管理规定13个。以综合管理体系和目标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强化体系运行管理,开展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进一步完善体系文件、优化了运行管理;修改完善了年度目标管理办法,强化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序时推进力度;加强履约管理,促进履约体系与综合管理体系的深度融合。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全面推广预算管理系统,加强预算分析与动态监控,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各项支出严格规范。

(五)注重挖潜提能,海事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全面改进中心组学习组织方式、规范学习程序、丰富学习内容。落实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挂钩联系制度,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新条例要求科学选任干部,加大“70后”干部培养使用力度,着力打造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大力推进青年“五大工程”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意见》和团委工作手册,开展青年思想动态调研、青年典型培树现场会等活动,促进、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取得新进展。全面深入开展培训需求专项调查,准确把握业务需求、岗位需求与职工需求,创新培训方式,在全局范围内组织推广海事业务论坛,营造了全员重视业务、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与大连海大联合举办了第二期MPA研究生班,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参加IMO事务青年后备人才培训和部局“国际会议专题工作组”选拔,重点培养福建局在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

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取得新提升。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推动搜救立法工作,组织起草的《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进入了地方立法送审程序。着手编写《福建海事局海事规范性文件体系框架》,全面清理现行海事规范性文件,形成全局法规数据库。受部局委托,高质量完成全国海事系统《海事执法政务窗口规范化研究》和《海事劳工公约国内适用与标准劳动合同研究》课题。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海事执法专项督察,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督察员管理办法和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防控执法风险。持续推进“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三级法制工作网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改进工作作风,党建保障作用不断增强 坚持群众路线,全局作风整体好转。大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细化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坚决消除“四风”,形成了《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调研和重大问题研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成果。建立销号、跟踪制度,“两方案一计划”80项整改任务得到全面有效整改,全局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坚持打基础树形象,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有新突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以基层党建规范 化建设为突破口,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推动运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手册》,始终围绕海事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三化”建设系列新闻宣传报道活动,开通运行福建海事微信公众平台,组织策划11场新闻发布活动,全面展示海事积极作为。深化文明创建,多个局属单位、局机关分别通过了全国、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突出海事特色,编制文化手册、培树当代妈祖文化品牌,建立文化展厅,开展好形象好品牌评选活动,打造福建海事新形象。

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四个一双”工作机制, 突出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不断提高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会,层层传导压力。健全防控体系,制定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深入开展“转作风、守清廉、提效能、促三化”为主题的7+X廉政教育月活动,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富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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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安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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