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20-03-03 06:08: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2、范围

本公司(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转移、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适用于本规定。

3、职责

3.1财务中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帐务处理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归口管理工作,并监督资产变动。

3.2物控部:物控部为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议价、购置。

3.3管理部门:行政部为行政后勤设备的管理部门,信息部为电子办公设备的管理部门,设备科为生产设备的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台帐登记工作。

3.4各部门、各车间主管对部门所辖范围的生产、办公设备的财产安全和完整负责,动力设备、汽车、宿舍及公用场所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负责。

4、原则

4.1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账、物、卡三者相符;

4.2固定资产卡片建立的原则:一物一卡原则,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固定资产实行实地盘点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确保账、物、卡相符; 4.4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

5、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5.1固定资产按照资产属性、使用部门和个别资产名称及规格型号进行分类编号,各项类别及对应的编号在固定资产大类的统驭下按级别排列。 5.2固定资产的编号由10位数组成,其形式为1601××××××。其中1601是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大类的编号;紧接着1601的第一位数即1601××××××为固定资产的资产属性类别编号;接着1601后的第

2、3位数即1601××××××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编号;最后的三位数即1601××××××为个别固定资产的编号。 5.3固定资产各种类别及对应的编号如下: 5.3.1按资产属性分类的编号

类别 编号 类别 编号

房屋及建筑物 1 办公设备 4 机器设备 2 运输设备 5 电子设备 3 其他设备 6 5.3.2按使用部门分类的编号

类别 编号 类别 编号

总经办 01 精益生产办 08 行政中心 02 营销中心 09 财务中心 03 计划生产部 10 工会 04 裁断车间 11 审计部 05 针车车间 12 信息部 06 成品车间 13 物控部 07 研发中心 14 5.3.3按个别固定资产的编号对应的是每一项资产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6、固定资产的购置

6.1需购置固定资产时,需求部门或使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主管批准、报物控部签署意见,成批采购或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审批;

6.2购置申请经审批后同意购置的,由物控部按要求进行购置,购置时,应事先征求需求单位和使用人的意见,以保证满足需求。

6.3购置固定资产时,应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和分析,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做好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工作。

7、入库、出库管理

7.1固定资产购置到位后,物控部应及时组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2 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仓库需填写出库单,管理部门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资产编号、使用部门、地点,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月末仓库将注明有编号、使用部门、地点的资产出库单送财务中心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7.3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进入仓库而直接投入安装使用的,应有物控部组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然后及时将验收单据交财务中心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同时,管理部门比照本条7.2款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8、资产交接管理

8.1资产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或更换责任人,必须办理资产管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必须由财务中心监交,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或交接责任不清的,应不予调动或结算工资。

8.2资产使用人辞职或调动的,管理部门要做好资产交接手续,暂无交接人,管理部门要收回保管;

9、使用、维护和盘点管理

9.1各部门主管应指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若未指定的,则使用人为责任人,同一设备由多人使用的,部门主管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直接责任人。

9.2对于需要按一定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制订具体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给使用单位,未制订或制订了操作规范未发给使用单位的,造成的损失由管理部门承担。 9.3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保管人应按说明书、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维护固定资产,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9.4使用部门主管对新上岗员工应进行培训和指导,未培训就指使上机操作的,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使用部门主管负连带赔偿责任。

9.5使用部门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丢失和损坏的,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9.6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使用部门的资产帐实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情况进行纠正。 9.7财务中心和管理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资产盘存,对资产的管理进行监督和对其使用状况及价值作出评估。

9.8盘点中发现固定资产遗失、损坏或异常损耗的,应在盘点报告中予以说明,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调拨管理

10.1公司的固定资产需内部调拨的,由物控部签署意见后,经管理部门及调出部门同意,办理调拨手续,填写调拨单,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单变更台帐信息,并送财务中心将资产变动情况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做资产转移的账务处理。

10.2未办理正式手续擅自调动资产的,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11、让售管理 11.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管理部门将拟让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签呈董事长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手续。

11.2固定资产的让售以公开招标竞价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条件呈董事长核准后办理。

12、报废管理

12.1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办理报废手续: 12.1.1有形磨损严重,修理后性能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12.1.2技术陈旧落后,无形损耗严重,已属淘汰且不适宜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要求;

12.1.3使用时间长,经济上分析结论为更新成本低于大修或改造; 12.1.4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且在经济上不宜大修或改造的; 12.1.5使用年限已到并不能再使用的资产等其他应报废的情况。

12..2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使用单位或人员提出报废申请(或填写报废单)→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物控部签署处理意见→董事长批准→固定资产责任人变更台帐→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13、财务报销和入账要求 13.1新购置固定资产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报销时,必须有验收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送货原始单据,否则不予办理。入账时必须有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出库单据或直接投入使用的验收手续。 13.2固定资产调拨

根据经调出、调入单位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调拨单,进行帐务处理。 13.3固定资产让售

根据董事长签署批准的固定资产让售申请报告,在取得转让价款后,做固定资产的出售账务处理。

13.4固定资产报废

根据经使用部门主管确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帐务处理。

13.5财务中心应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的同时,将变动情况登记在卡片上,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14、其他规定

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从20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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