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八进 进宗教场所工作细则

2020-03-02 01:05: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

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三个离不开”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等思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 “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二)团结稳定,教风端正。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五个维护”自觉性,反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

(三)管理规范,服务社会。规范宗教场所日常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讲经讲道、出版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宗教场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做出突出贡献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使宗教场所成为民族团结的一块宣传教育阵地,使宗教界人士成为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模范践行者,推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济世助人的优良传统,引导和鼓励宗教界有组织地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和慈善活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要求相关宗教场所明确1-2户困难群众作为结对帮扶对象,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增加新的助力。

(三)开展各民族群众心连心活动。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组织相关宗教场所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导教育各民族群众互助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镇(街道)

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切实把民族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自觉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和宣传,做到有活动、有专栏、有窗口、有图书资料等宣传设施(含国家级民族类报刊)。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基层组织建设作用明显。

(2)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地方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贫困人口逐年减少。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热情为各族群众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民族语文翻译等方面提供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3)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城市管理规章和法律法规,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形成网格化管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乡镇(街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镇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2)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纳入到乡镇(街道)总体目标考核体系中,,加大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活动,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三个离不开”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等思想深入人心。

(4)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要明确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以扶贫攻坚为重点,支持发展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

(5)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宗教场所

宗教场所讲稿

宗教场所简介

宗教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宗教场所管理制度[推荐]

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督查通报

实施宗教场所财务管理

宗教场所建设审批程序

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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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八进 进宗教场所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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