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惠民服务站制度

2020-03-03 11:16: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制度

一、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服务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现场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特制定便民惠民服务中心领导带班制度。

二、带班领导主要负责督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执行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情况,遵守纪律的情况以及有关便民惠民项目的办理情况。

三、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带班领导要作好记载,并督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整改。

四、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属于《责任追究制度》中应予问责的问题,按《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五、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按时到岗到位开展督查工作,搞好服务中心的现场管理,作好情况记录。

六、将领导带班情况纳入服务中心内部目标考核的范畴,对带班期间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负责的进行处理,如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较为严重负面影响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追究带班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勤制度

一、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因故不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服务中心值班人员说明。

二、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事须请假的,应填写请假单。

2、临时因公、因事外出或请假半天以内的,向服务中心带班领导请假;

3、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带班中心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请假一天以上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方便办事群众,使其在服务中心受到热情周到服务,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

1、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须主动、礼貌问询,热情接待。

2、办事第一个问及的任何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不知情为由加以拒绝或推辞。如果属自身的服务范围,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回答或受理;如不属首问人所负责的服务范围,首问人必须弄明情况后,负责将来访者领到相关负责人员处;如果办事群众咨询的服务内容不在服务中心内办理,首问人也须尽量详细告之其相关内容。

3、首问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责任帮助提供服务,代填有关表格以及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服务。

4、因首问人拒绝接待,态度冷漠,导致来访者投诉,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给予行政处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方便办群众,使其在服务中心受到热情周到服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1、工作人员应对来本服务中心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做明确规定。

2、对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够即时办理的应立即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及时予以办理。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4、如遇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方面,或不了解需要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属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三、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对外明确承诺的时限,尽早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四、进入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而定,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五、当服务对象提交的办件申请手续完备,工作人员收件之后应向服务对象写清承诺办结时限(扣除节假日)和服务电话,不得有“假超期”或“假办结”现象发生。

六、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七、对不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审批事项,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件人所需的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

八、对未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对象可申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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