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3:40: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病房药房退药操作规程
1、住院患者因正常停医嘱、撤消医嘱、出院等原因造成的针剂(包括贵重药)及中成药退药,应先与退药病房的申领单进行抵消,尽量避免实物退还,无法抵消者,检查退还药品的包装、效期、数量,无误后确认退药单。
2、所有口服药品原则上禁止退药,但如遇因医方责任给患者造成多记帐的情况,应请医师或护士写明相关情况,允许病房打印退药单。流程如下:
(1)无实物退还的口服药退药:病房打印退药单--药房工作人员在HIS系统中核对相关情况--核对无误后确认退药单--病房打印正确的领药单记帐。
(2)有实物退还的口服药退药
有完整包装、能确认批号或有效期合格品:收取退药并确认退药单;没有完整包装、不能确认批号或有效期的药品:退还药品给申请科室。
3、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允许退药,但确系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办理退药手续:请医师填写不良反应报告单--告知组长、查资料或请教相关老师进一步确定--收取患者手中药品认真检查药品包装、有效期、储存条件等--核对无误后通知病房打印退药单并送至药房--病房药房确认退药单--患者直接到住院处办理退费手续。
4、病房发现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请当事人写明情况,护士长签字后,拿到药房。 (1)如药品尚未开封,药房收回此药品,上交药库。给病房更换新的药品。
(2)如药品已配制,若质量问题因护士操作有误造成,则由病房承担损失;若由未知原因造成,则上报药库,由其与药厂联系进行相关处理。
(3)有内外两层包装的药品,外包装完好而内包装破损的,可在药房更新的的药品。
5、以下情况不予退药:
(1)病房取药人员离开药房后发现药品外包装破损。 (2)病房所退药品有效期在6个月之内(特殊短效期或发出时效期小于6个月者除外)。
(3)药品包装不完整(如:已开封、字迹不清、药瓶被涂抹不清等)。
(4)需特殊条件(如:2-8)℃冷藏、冷冻等)保存的药品。 (5)出院患者因所带药品超量、医保无法报销而要求退药(由处方医师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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