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020-03-02 21:39: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附件: 2017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2017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2017年度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 职责 3.1 2017年度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落实、监控、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处安全科)负责实施。 3.2 建设处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4 工作要求 4.1 目标制定 4.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4.1.2 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事故发生率; 2)伤亡率; 3)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次数; 4)项目千人负伤率; 5)一般事故降低数等。 (2)隐患治理目标 1)隐患排查率; 2)隐患治理率等。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或佩带)率; 2)安全投入保障率; 3)安全制度完整率; 4)安全教育培训率; 5)重要设备检查率; 6)安全设施完好率; 7)危险性较大作业检查率; 8)安全警示标志完整率; 9)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率; 10)职业病发病率; 11)汛前检查率; 12)应急演练覆盖率; 13)事故报告及时率; 14)各类事故“四不放过”; 15)安全管理督促检查覆盖率等。 4.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的规定; (3)工程项目特点。 4.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4.1.6 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参建单位及相关人员。 4.1.7 各职能部门、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4.2 目标分解 4.2.1 将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 4.2.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 目标实施 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4.4 目标监控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目标调整 4.5.1 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偏离,应及时采取措施纠偏,需要时可以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4.5.2 安全生产目标要定期评估、考核,一般为半年,考核发现目标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合时,由各部门、参建单位对其分析并及时对目标进行调整,制定出新的目标。 4.6 目标考核 4.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4.6.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对职能部门、参建单位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4.6.3 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6.4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 记录 保存责任制、责任书、目标、计划、监督检查、纠偏、调整、效果考核和奖惩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归档。

城市防洪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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