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020-03-03 06:13: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突泉县暖意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第三章、会计科目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第五章、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六章、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负债的核算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九章、收入的核算

第十章、成本及费用的核算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十二章、会计调整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突泉县暖意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口径、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使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为公司和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会计法规、及相关的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一切范围,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主体:公司以整个公司为一个会计实体,作为会计核算的主体。

第五条:公司实行手工核算。

第六条:公司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进行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当公司出现关闭、清算时,不再适用本制度,而改用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

第七条:公司的会计分期:公司的会计分期为年度、季度、月度,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季度、月度以公历、月度为准。

第八条:公司的货币计量:公司的记帐本位为人民币,记帐单位为元,会计核算数据精确至分。公司如发生外币业务,一律按业务当年一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记帐方法为借贷记帐法。

第十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客观性、可比性、一惯性、相关性、及时性和明晰性等原 1

则。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的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支出的原则,公司的各项收入的确认一般情况下按收付实现制执行,并坚持严格划分公司的经营性收入与各种代收代付基金、款项的收入相区别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除遵守前述一般原则外,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信息加工过程中,还应遵守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

第三章、会计科目

第十三条:按《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第十四条:公司会计核算统一使用记帐凭证归集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应当规范,接要记录要简明扼要,会计科目运用要准确,制单、审核、记帐人员签字要清楚明了,涉及倾向资金的凭证,出纳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月末会计核算结束后,将有关原始凭证准确附于记帐凭证后面,保证原始凭证金额和附件张数与记帐凭证所记内容一致,并按凭证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会计核算设置总帐、明细帐、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辅助核算明细帐和各种备查帐簿。

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建立数量金额式明细帐,手工登记材料物资的出入库及结存情况,并在月底与会计帐簿核对相符。除此之外,公司及各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重要的而会计核算又不能统一设置帐簿的事项,设置各种备查登记薄进行登记核算管理,如各种发票、收据领用登记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等。

第五章、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编制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格式按国家统一规定填报,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按月编制报送,现金流量表按季度编制报送。 第十九条:公司除编制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报表外,为了便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还须按月编制报送公司内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收益表、经营收入明细表、经营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其中经营收益表、经营收入明细表、经营费用明细表等。

第二十条:公司除按月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外,还应按季度编制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末还应编制会计报表附注。

第二十一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本制度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5公司内部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说明;6重要资产和股权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7公司管理及部门的合并、分立和新增及关闭清算的说明;8重要会计调整事项的说明;

9、重大投资和举债融资事项的说明;

10、会计报表中重要事项的说明及明细资料;

11、有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月度会计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出,季度会计报表于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报出,年度决算报表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出。会计报表一式四份,国、地税各一份,公司经理一份,公司会计自留一份。

第六章、资产的核算

第二十三条:出纳人员应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付现金,未经审批或签字不全的单据不得支付记帐,会计人员对手续不完备、支付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出纳移交的单据,有权拒绝受理记帐。

第二十四条:为了便于现金的收付和加强管理,对开设的公司现金存款存折户,其款项作为现金核算,归入出纳的现金帐户内,出纳的帐面现金余额应等于实有库存更多和所有出纳管理的现金存折户存款之和,月末会计应监督出纳盘点实有库存现金,做到相符。

第二十五条:凡一次支付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货款或劳务费等支出,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出纳员应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月底与会计帐核对相符,同时银行存款还应与银行核对相符。

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对采购人员及其他办事人员的因公贷款要加强管理,及时催促相关人员报帐,相关人员必须在贷款后一周内报帐清款,逾期的不予办理再借款,特殊情况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按往来客户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核算,及时清收欠款,随时与往来单位核对相符。

第二十八条:应收帐款反应公司销售所欠货款。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坏帐准备采用实际核销法进行核算。

第三十条:库存材料设二级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该科目只按类别和金额核算,具体的品种名称和数量由库房保管分类别、品种、数量和金额设数量金额式明细帐,手工登记核算,并于月末报存材料月报表,与会计帐核对相符。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设备、办公家具、工具用具等,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购入使用时,一次摊销进入成本费用,各使用保管部门应建立备查登记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领用情况,并报财务备案。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付款项,应在本月和以后各月分期负担的,受益期在1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各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不能使公司受益,应将其摊余价值一次转入当期费用,不再递延到以后期间摊销。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房屋建筑物、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具、家具及用具等六大类。公司按这六大类,分保管使用部门按单台固定资产名称,设固定资产卡进行明细核算,将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头,并在年终进行全面盘点清理,以做到帐实下符。各保管使用部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和具体的保管使用责任人建立台帐进行备查登记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单位价值不到10000元的固定资产不预计残值,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按5%预计残值。

第三十六条: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折旧的计提,公司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起不提折旧。已经领用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真正使用或已停用,都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大修理采用申请报批制度,固定资产的具体保管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状况,确需大修理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在批准的费用限额范围内修理。所发生的大修理费用,一次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列入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

销进入费用,一次金额不足2000元的大修费用和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一次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对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用期限、清理报废原因、能否继续使用、处置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说明,其中属于非正常清理报废的应对报废原因、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划分作出特别说明,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按批准的意见和方案处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发生非正常毁损或已确定无使用价值,在未查明原因前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内,待查明原因后,按审批处理意见进行处理,转入相关科目核算。

第七章、负债的核算

第四十条:公司的应付帐款、预收帐款,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应付未付债务。

第四十一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应付工资采取按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额核算计入当月的成本费用,不采用预提的方式,平时随工资发放的资金、补贴等计入工资总额,年终发放的年终资金或职工福利是不作为工资核算,而作为福利费用在一年内分期摊销计入费用。公司暂不计提福利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各股东的直接投资以及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形成的成本。公司按股东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实收资本。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指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溢价,以及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经批准转入本科目核算,如发生其他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资本公积款项,也按规定进入本科目核算,资本公积应按形成方式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资本公积只能用于转增资本。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公益金。公司的各项盈余公积的提取,由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经公司批准、也可用于发放员工资金和分派现金股利。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置本年利润科目,用于核算当年公司所实现的经营成果,在月末应将当月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以核算当月的经营成果。在年末,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以核算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该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第四十六条:公司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公司当年分配的利润和年末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应按利润分配项目设明细科目核算。

第九章、收入的核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为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以当期实际收到款项的各项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凡当期未实际收到款项的各项应收费用收入,即使取得了相关收款的权利凭证也不在当期确认为收入。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指除前述的各种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章、成本及费用的核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的成本费用指:经营成本、经营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公司成本费用的确认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即凡是应在当期确认的成

本费用不管当期是否支付款项,必须在当期计入成本费用,不得递延到以后期间确认。 第五十条: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因经营收入而应缴纳的各项流转税费。

第五十一条: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公司所发生的管理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伙食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折旧费、维修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费用等,该科目应按具体的费用项目设明细科目核算。

第五十二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联的其他业务成本费用支出,凡发生频繁的其他业务支出,应列单项明细进行核算,凡发生业务量较大的其他业务支出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说明。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的有关流转税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应按管理处及部门设置进行部门核算。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五十三条:公司设置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两个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全部利润和分配的利润,并按利润和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五十四条:本年利润核算公司当年实现的全部经营成果,是当年全部收入抵补全部支出后的盈余或亏损,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净额,月末应将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以核算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五十五条: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但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存货的盘盈盘亏和处置净收益、净损失和应收款项坏帐的处理及其他流动资产损失,在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中核算。

第五十六条:公司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公司的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年末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按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了同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出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计入所得税科目,年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报告批准报出日这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科目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中说明,本科目期末余额应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第五十八条: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的余额,为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利润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公司的统一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由公司决策层制定方案进行利润的分配。

第十二章、会计调整

第五十九条:会计调整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因特定情况下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公司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所作的调整。

第六十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

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第六十一条: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计算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但应当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

第六十二条: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与本期相关的,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与本期无关而与前期相关的,属于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属于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影响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相应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也一并调整。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公司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第六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属于调整事项的,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的帐务处理,并对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其中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的事项,直接调整相关科目;属于非调整事项的,不作调整,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非调整事项的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其原因。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涉及具体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和方法,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以及其他会计核算方面的事项,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会计制度和公司的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为准进行会计处理。

突泉县暖意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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