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消防总队“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及部队建设调研报告

2020-03-03 01:17: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辖4个地级市、3个民族自治州、2个专区,88个县(市、区、特区),总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4090.78万人。贵州少数民族风情浓郁,矿产丰富、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素有“公园省”之称。同时,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是全国唯一一个无平原支撑的省份,是一个有资源乏企业的省份,是一个经济“欠发达、欠开发”的省份。2009年,全省GDP为3893.5亿元,人均GDP、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人均收入三项指标均排名全国倒数第一。

贵州省消防总队下辖9个支队,1所学校,94个大队,97个执勤中队,现有官兵4014人。贵州消防部队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的部队,曾先后受到过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和检阅,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对贵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关心和重视,是消防部队巨大的政治荣誉。长期以来,全省消防官兵牢记总书记嘱托,大力弘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保稳定,实现了全省火灾和部队“双稳定”的目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贵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概况

近年来,在公安部消防局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下,贵州总队提出了“一二三四五”的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克服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欠开发”的实际困难,全省消防部队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排难而进,乘势而上,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亮点纷呈,实现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整体工作呈现出4个“三”的良好格局。即:连年保持了全省火灾“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部队管理“无刑事案件、无行政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纪”;火灾四项控制指数“零增长”,灭火救援“零失误”,部队管理“零事故”;班子建设面貌能力新提升,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农村防火工作取得新发展;全省以政府责任制为龙头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勤务实战化、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志愿者工作等得到了公安部、部消防局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推动了贵州消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向前发展。

二、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面对构建社会化大消防格局的新形势,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然不够稳固。一是社会化消防工作的格局尚不健全。全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各部门尚未形成推进消防工作的整体合力,特别是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存在盲点,火灾防控体系脆弱,容易引发火灾。二是消防站建设推进缓慢。受经费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全省还有9个县未建公安消防站。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较为缓慢。全省消防力量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仅有8个县建有政府合同制消防队,有企事业单位专职队56个,但由于受地方经费保障不力的影响,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全省乡镇基本没有形成战斗力的专业消防力量。同时,部队警力缺少与任务繁重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3、4人大队比较普遍。四是消防规划编制滞后。虽然我省县级以上城市完成了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但694个乡镇中还有217个未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全省应建市政消火栓15412具,实有11712具,欠账率达24%。

(二)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火灾防控体系仍然不够健全。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强势推动下,全省较大火灾得到较好控制,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但火灾防控体系仍然十分脆弱,总体呈现出“火灾态势平稳,火灾形势严峻”的局面。在城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高层、地下建筑不断增加,城镇规模迅速扩大,建筑物和火灾荷载大量增加,而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又相对滞后,凸显出城镇防控火灾功能的严重不足。在农村,普遍存在着“三多”的问题:一是火灾次数多。近年来,全省农村火灾起数、损失数占总数的60%以上,死伤人数高达70%以上。二是救不到的火灾多。由于很多农村村寨“远”、“偏”、“高”的特点,自救能力差,消防队又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扑救火灾,

特别是村寨无水、无路、无队、无设施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小火亡人多。在冬春季节,几乎每

一、二天都有因火灾导致人员死亡。

(三)面对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新要求,部队基础工作仍然不够扎实。一是部队装备量少质差。全省装备建设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抢险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尚未达到国家标准,攻坚组装备、“高、精、尖”装备严重不足。车辆装备虽然在数量上基本达标,但扑救高层、地下及石油化工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的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后援消防车、大吨位消防车还十分缺乏。二是信息化建设步伐不快。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纵向比较有新发展,但横向比较,仍然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经费缺口较大,硬件设施不完善,建设的合理性、科技性、开发性、应用性还不够。三是消防监督执法不规范。有的执法人员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为民的意识不牢固,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指定消防工程施工队伍及消防产品销售品牌;个别单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部队形象造成了影响。

(四)面对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新期待,消防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够适应。个别班子职责意识、创新意识和抓大事、议大事、干大事、办实事的能力不强,重眼前轻长远,重业务轻队伍,重监督轻协调,重物本轻人本,重治标轻治本,重硬件轻软件,重“唯上”轻“唯实”,重部署轻落实,重管理轻教育,干部岗位素质不高,制度建设滞后,监督制约乏力,自身要求和管理跟不上。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认真对待,强化措施,化危为机,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推动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加快发展,后发赶超。

三、“十二五”期间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崭新的时期,而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公共消防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群众性、社会性、安全性,事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事业能否顺利进行,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治安稳定,事关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支长期与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部队,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强化“防火”“灭火”中心工作,才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要牢固树立“和谐型消防”发展理念。消防安全是人最基本的需求,消防权益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利益,消防安全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新时期的消防部队,必须树立“和谐消防”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警意识,向思想要和谐;强化科技强警意识,以战斗力强和谐,强化消防责任意识,用制度保和谐,最终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和谐;二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型消防”发展理念。消防部门作为政府履行消防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全力构建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导向,以构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根本任务,创立和发展良性互动的消防监督机制、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和灭火救援机制,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消防”模式。使各级消防机构不再充当每一个经济主体的消防安全“守夜人”,不再去充当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的“划桨者”,而是成为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的“掌舵者”;三是要牢固树立“创新型消防”发展理念。要提高消防部队的创新能力,勇于实践,勇于创新,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加快推进消防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大力培养造就富有自主创新精神的人力资源队伍,全力突破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和桎梏,推动消防事业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在“十二五”期间的各项工作中,做好“五个统筹”、推进“五个强化”,实现“五个突破”。

五个统筹,即:

(一)统筹思考队伍建设与消防事业发展的密切关系。在消防事业的发展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没有一支过硬的消防队伍作保证,消防业务工作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就是

一句空话。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始终把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认真研究解决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部局关于“大教育”、“大培训”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构建具有贵州消防部队特色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全省消防官兵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对内凝聚警心、激发斗志,对外占领阵地、树立形象,增强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宣传的影响力,确保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坚强的战斗力。

(二)统筹思考责任机制与消防工作的协调发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新《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原则,也是消防工作经验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更是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火的法理基础。各级消防部门要坚持“消防安全责任社会共担,消防安全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消防安全发展理念,促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实现消防工作从“人治”向“法治”的根本性转变,依法履行应尽的消防工作职责。全省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在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指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为消防工作大格局的构建与有效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统筹思考部队“硬件”与“软件”建设的全面发展。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情况,找出薄弱环节,逐一提出解决对策、方法和步骤,扎扎实实加以推进。要深刻地认识到,在“三基”工程建设中,“硬件”建设是基础、是保障,“软件”建设是灵魂、是核心。“硬件”建设是有限的,“软件”建设是无限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抓好“软件”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要抓的工作更多,可提升的空间更大。

(四)统筹思考消防监督与灭火救援工作的综合发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各级消防部门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消防监督与灭火救援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五)统筹思考城市与农村消防工作的和谐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制度,形成互动发展的格局。我们要认真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统筹城乡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不断推动农村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构建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的良好格局。

五个强化,即:

一是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及官兵综合能力建设。不断优化支队、大队两级班子的配置结构,突出结构、年龄、学历和能力优势,选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两级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践行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活动,为部队圆满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组织保证;要不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的责任分清楚,自上而下分解落实到执行层、操作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推动部队建设实现新进步,取得新发展。

二是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一是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为契机,主动当好政府参谋,推进以政府责任制为龙头的消防工作“责任链”的建立完善,健全政府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提高政府依法管理消防事务的决策力和执行力;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深化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落实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抓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推动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三是落实基层公安派出所及村民、居民自治组织的消防安全责任。依托农村和社区的警务平台,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监管职责,切实增强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自治功能,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巡查;建立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实行群防群治,扎实推进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是永恒的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部队营房建设,优化器材装备配备,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思路,实现消防装备的扩质提容;积极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部队信息化建设,切实将“硬件”做硬;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倾向,既要把“硬件”做好、更要把“软件”做强,尤其要通过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着力提高部队的“软实力”,在增强官兵整体素质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三基”工程建设的层次、质量和效果,切实把基础夯实,把基层做强,把基本功练硬,促进消防工作的长远发展。四是强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公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重点场所等“三重”单位的消防监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大力提升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加强执勤中队的攻坚组建设,推进特勤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训练热度、高度、强度、难度,提升领导干部、各级指挥员临阵指挥的能力和官兵实战攻坚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发59号文件和公安部“长沙会议”精神,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确保部队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的契机,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村庄治理、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工程等同步投入,同步推进。通过试点建设、示范引路、整体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取得新突破,夯实农村消防基础,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五个突破,即:

(一)在规范部队人力资源管理与使用上实现新突破。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和任用评价体系,努力形成素质考评、实绩评估、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在发现人才、凝聚人才、造就人才、用好人才上不断取得新进步;要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注重选拔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进一步提高部队选人用人的水平;要加强干部的培训力度,逐步推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热点岗位干部轮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后备人才库建设,加大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完善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评审、任职、调级机制,实现增量提质的突破。

(二)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各级消防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保障民生的原则,积极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消防工作格局,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新突破,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的新突破和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的新突破。

(三)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队伍正规化催生部队战斗力。部队管理要始终坚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新需要,不断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不断赋予部队正规化建设“三定六化”(“三定”:即人员定责、物品定位、工作定效。“六化”:即管理条令化、教育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勤务实战化、保障标准化、消防工作社会化)新内涵,不断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层次和质量;要围绕全面打造法治消防、效能消防、服务消防、廉政消防的目标,全力推进“五率五规范四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五率即:单位见警率、情况熟悉率、隐患查改率、案件合格率、群众满意率;五规范:即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调查取证、规范法律适用、规范文书档案;四完善:即完善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完善多警联勤体系、完善火灾等级评价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在构建“防”、“消”结合一体化上实现新突破。推进防消工作一体化,必须从总队、支队层面研究防火部、司令部在防消结合上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防消结合的源头性基础工作,进而推进基层大中队在防与消的实际工作中的结合。一是“六熟悉”与防火监督检查相结合。司令部门应有一定的防火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以利于情况熟悉、灭火演练等工作的开展,在熟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单位进行纠正,对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要立即告知防火监督部门督促整改;防火部门应向司令部门通报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建筑工程投入使用情况;二是防火档案与灭火预案相结合。要对灭火预案和防火档案进行整合,制定“防灭一体式”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实行一册管两册;三是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与重大火灾隐患排查相结合。重大危险源的调查评估与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所区别,应整合相同部分,以提高效率;四是灭火救援与火灾原因调查相结合。建立灭火救援和火因调查结合机制,有利于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在构建城乡消防一元化上实现新突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对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审时度势,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各项政策,以新《消防法》强化政府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等法规宣贯为契机,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是全省消防部队当前都应积极探索实践的重大课题。各级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农村消防安全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和保险体系,强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推进自防自救、村民自治、乡(村)规民约、农户联防、宣传教育、消防检查等措施的落实,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从根本上破解我省农村“小火亡人”“火烧连营”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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