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2020-03-04 00:13: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佩戴管理规定

依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对从业人员配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职责

安全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发放标准的制定,监督劳动用品质量、发放及佩戴情况。

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人员的统计、劳保用品的采购,劳保用品质量的确认。

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记录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车间人员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督促本车间人员及进入本车间人员佩戴工作

工作程序

1、采购

①安全部根据各岗位劳保需求,结合生产情况,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明确各岗位劳保用品发放种类、数量等。

②行政部于本月28日之前,根据在职人员数量、岗位情况及劳保用品库存情况,完成下月劳保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采购备货。

2、发放

①每月3日前发放劳保用品,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统一至仓库领取,再由车间主任内部进行发放,各班成员需依次序领取,领取后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仓库和车间主任下发劳保用品时依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

②新入职人员、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劳保用品需求数量,由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填写领料单,报行政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③每月计划外劳保需求不再另行发放,特殊情况需依照物品领料程序报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复核后,方可领取。

④特殊岗位劳保用品确实不能满足需要的,于次月劳保用品采购之前,逐级报安全部核实后,将额外需求量,编写入发放标准。

⑤安全部负责监督劳保发放情况,保证劳保用品落实到每个岗位,每月仓库、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上报安全部。 佩戴和使用规定

1、各岗位人员进行入工作岗位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

统一着工作服,佩带防护用品,未佩戴或佩戴不符合规范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个人专用更衣柜中,与日常用品、衣物分开储存。

3、如有意外损坏可凭损坏的劳保用品更换新品。严禁使用破损、无效果的防护用品,破损、无效的防护用品应立即更换。

4、原药、乳油车间配料工上料、投料过程中必须严格佩带防护眼镜,以杜绝突发性的事故。

5、办公室人员进入车间劳动,按车间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为节省资源,每位员工要爱护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证劳保用品的安全卫生,规定工作服7天清洗一次,其余用品根据实际情况保持整洁。

7、车间生产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餐前,需认真清洗双手及餐具,防治病从口入,杜绝不良卫生习惯。

8、对报废或一次性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由各部门、车间专人负责,采取定点回收,集中保存或销毁。

9、本部门、车间人员劳保用品的佩戴、使用、清洗等的工作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督促、管理。

奖惩

1、凡是在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未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人*次,车间主任、班组长连带处罚5元/人*次。

2、发放记录填写不实、伪造发放记录,领用时个别代签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5元/次。

3、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且根据事故情况对本人进行相应处罚。

本制度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记录及其它附件

附件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附件2:《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

安全部

2013/4/19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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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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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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