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4:14:4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考核奖惩制度
一. 考核奖惩原则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是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作贡献。 2.力求如实全面的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3.以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 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月考核评定实行个人、组长、园长相结合的三级考核。
3.学年考核由园考核小组负责进行。
三. 考核奖惩内容 考核奖惩内容的主要依据是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教师行为规范、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他方面。
教师全勤奖:每月100元奖励全体全勤教师。 幼儿出勤奖:出勤100%每班50元、95%每班30元、90%每班20元、85%每班10元。 幼儿编制超员奖:定员(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每生1元。
病事假:病假每天10元(大特病除外)事假每天20元(除休息日之外每月允许有一天事假,但不计全勤)。
(一)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取得下列成绩者应重奖
1.具有高度责任心,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模范执行教师行为规范,并起到表率作用者。
3.在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中有重大成果者。
4.在镇、市级各项比赛中获奖者。 5.积极参与学习管理,以主人翁精神勇挑重担,为幼儿园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并有良好效果者。
(二)凡对待工作轻率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应给予重罚
1.违反带班制度,在进班前未作安全检查而造成事故者。
2.对幼儿不关心,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体罚与变相体罚,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者。
3.公私不分,多拿多占,私拿私分,侵占、损害幼儿、他人利益者。
4.凡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向家长收受、索取礼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严重违法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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