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

2022-05-0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奖惩制度

某大型钢铁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原则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在体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3、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有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4、基层员工要有责任心,中层干部要有进取心,高级领导要有事业心。

5、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奖

1、集体奖励

1)奖励单位,在公司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2)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公司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3)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布

1 署,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季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事故发生,无严重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4)奖励的内容

(1)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2)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三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车间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车间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

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公司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

1)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2)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

2 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3)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3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公司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

3、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公司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公司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倍,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公司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公司决定。

三、处

1、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1)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2)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3)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4)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5)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1)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4 (2)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3)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4)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5)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6)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

(1)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2)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3)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个人处罚

1)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⑴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⑷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⑸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⑹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⑺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2)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⑴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⑵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⑶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⑷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

5 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⑸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3)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1)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2)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3)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4)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5)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6)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7)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⑴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⑵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公司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4)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首钢集团 201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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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1目的及依据

1.1为了加强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电厂人身、设备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根据集团公司和电厂有关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规定,结合电厂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的。

2奖励

2.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2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2.3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的。

2.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2.5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2.6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明显作用的。

2.7满足电厂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奖励规定的。

2.8根据对电厂安全生产贡献的大小,电厂安全生产委员研究决定奖励的金额,一般为50~500元。

2.9对安全生产贡献较大的,电厂应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考核

3.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要进行相应的考核。

3.2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考核50~500元。

3.3对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的,考核处室100~500元。

3.4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考核50~200元。

3.5出现事故、障碍、异常时,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考核100~200元。事故报告1日内未交到电厂安全监察的,考核50~200元。

3.6符合集团公司考核标准的,由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3.7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追加考核。4附则

4.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4.2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4.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4本制度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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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 本制度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相关考核制度制订。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事故的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作的各类考核等。

第二部分

安全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一、事故发生后,凡打假报告,做假记录者,开除厂籍。

二、机械动力、电气设备检修遵守安全检修管理制度,设备、电气检修、容器内作业、高处作业、禁火区动火、抽加盲板等都要执行票证作业,不落实者,每项罚款50元。

三、进入生产区,必须穿戴工作服,发现一人次不穿戴罚款20元。

四、进入生产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用手机拍照,违反该规定者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对泄漏公司机密的人员,将其送往公安机关。

五、高处作业,必须正确合理佩戴安全带,发现一人次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六、电气作业必须至少有两名电工进行,登梯作业时要有专人把梯,违反规定罚款50元。

七、电焊、气焊作业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违反规定,每项罚款20元。

八、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违反规定每项罚款50元。

九、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违反规定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十、天车限位器要做到灵敏可靠,刀闸开关、拉线开关、插头、插座要保持齐全无缺损,临时线要按规定敷设。违反规定每项罚款50元。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否则由处以200元罚款。

十一、各车间(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凡不组织检查或不认真做检查记录者,一次罚款20元。

十二、各车间(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每周一次)安全会议或安全活动,做到有布置、有记录。如无布置、班组无活动或无记录罚款20元。(可在开完安全会议后,组织安全检查)

十三、各生产岗位工人都要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次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

四、工人上班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车间女职工留长发者束发后戴安全帽),不许穿高跟鞋、拖鞋进生产车间,有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十五、各岗位的安全防火设施和配备的消防、防护器材应保持完好,定期检修。无故丢失、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摆放不整齐、卫生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十六、行驶在厂内的机动车辆,要遵守厂内交通管理规定,发现无证驾驶、叉车载人等违章行为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十七、生产区内、爬梯、平台、护栏等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每损坏一处,处罚50元。

十八、车间要按规定搞好车间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内容真实,记录及时完整。凡发现做虚假记录或无记录的,每次处罚50元。

十九、事故报告:

①各单位对出现的各类事故及时口头报告车间、安环科(大夜班发现事故可以推迟到第二天上午8时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公司领导,然后再报告有关单位,对事故推迟不报告的单位,除负担劳动部门处罚外,本公司给与罚款1000元。

②各类事故不按时报出报告,按事故分类上报时间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小事故3天,一般事故5天,重大事故7天)。

第三部分

安全奖励机制

一、奖励原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对在安全生产中有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成绩和贡献的大小给与表扬和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在生产中及时发现(避免发生事故)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者,根据避免事故大小奖励20-200元。

2、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成绩者,奖励10-500元。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奖励20元,成效显著着,奖励50-100元。

第四部分

安全工作政绩考核

一、考核原则:

为了充分落实安全工作首长负责制,最大限度的调动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被考核部门:

分公司安委会对分公司经理、安环科长、专职安全员、生产、车间主任、仓储科长、实行个人安全工作政绩考核制(每月一次)。

三、考核标准:

各被考核部门当月不出事故或无较大安全违章现象,奖分公司经理、安环科长、车间主任、生产办主任每人每月20元,奖励仓储科长、每人每月10元。

第五部分

禁火区禁止吸烟的考核:

为贯彻落实化工部“关于在企业生产区禁止吸烟的决定”,做好化工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厂区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厂区,外来人员由门卫和接待部门共同管理。

二、对违章者的处罚:

1、发现在厂区内吸烟者,给予300元罚款,并处除名处分。

2、私带火种进入厂区者,处50元罚款。

3、在禁火区内发现无主烟头,将按照责任范围处罚责任部门每个烟头20元。

4、外来人员在厂区内吸烟罚款300元,由接待部门落实。

三、禁烟工作做得较好或检举吸烟者,酌情给与奖励。

四、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设备检修、断路、吊装、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时,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的罚款。申请单位办理作业证审批手续时,审批单位应立即着手办理,如因审批延误,造成损失或影响工期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的罚款。监护单位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到现场监护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六部分

事故考核标准

一、伤亡事故考核标准:

1、凡因违章作业造成死亡的车间、科室,免除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年终评比先进部门资格。

a、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性质,记过直至开除处分,罚款200元。

b、对事故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班长、现场指挥者等,免除当月全部奖金,并罚款2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者责任,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环科科长免除当月全部奖金。分公司经理免当月奖金后,并罚款300元。

2、凡因违章作业造成重伤(损失大于或等于105个工作日)事故的车间、科室免当月全部奖金50%,取消年终评比先进资格。

a、对事故责任者免除当月全部奖金,罚款200元,并根据性质及损失情况赔偿直接损失的5%-5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6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安环科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罚款500元。

3、凡因违章作业造成轻伤事故(损失1-105个工作日)的车间、科室免除当月全部奖金的10%。

a、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免除当月奖金,罚款100元。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100-5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安环科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罚款100元,免除当月安全奖。

4、凡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本人或他人工伤除按规定处罚外,工伤医疗费用由责任者和责任者所在部门承担10%。

二、火灾、爆炸事故考核标准:

1、凡发生损失(损失一律为直接损失,以下同)5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车间、科室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年终评比先进部门的资格。a、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者,免当月奖金,罚款300元,根据事故性质赔偿直接损失1%-2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5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环科长,,罚款300元。

2、凡发生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火灾、爆炸事故的车间、科室扣除当月全部奖金50%,取消年终评比先进部门的资格。

a、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者,免当月全部奖金,罚款200元,根据事故性质赔偿直接损失3%-3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现场指挥者等,罚款3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生产办主任、安环科长,免当月安全奖,安环科长、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3、凡发生损失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火灾、爆炸事故的车间、科室扣除当月全部奖金10%。

a、事故责任者免当月奖金,罚款150元,根据性质赔偿6-3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1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车间主任、安环科长免除当月安全奖。

4、凡发生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者罚款150元,根据性质赔偿10-50%。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罚款50元,安环科长、车间主任、免安全奖。

5、凡发生损失2000以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根据性质赔偿20-50%。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罚款30元。安环科长、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免安全奖。

三、操作事故考核标准:

1、凡发生损失10万元以上或影响一日产量操作事故的车间、扣除当月奖金50%,取消年终评比先进单位资格。

a、直接操作责任者记大过或开除厂籍,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处置,根据性质赔偿1%-1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者等,罚款6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环科长、生产办主任罚款500元。

2、凡发生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影响12小时产量操作事故的车间、科室扣除当月奖金10%,取消年终评比先进单位资格。

a、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者,免当月奖金,罚款200元,根据性质赔偿2%-2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3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车间主任、安环科长、生产办主任罚款200元。

3、凡发生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影响8小时产量操作事故的车间、科室取消年终评比先进单位资格。

a、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者,免当月奖金,罚款100元,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2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2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环科长、生产办主任,罚款100元。

4、凡发生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影响4小时产量操作事故的车间。

a、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者,免当月奖金,罚款50元,赔偿直接经济损失6%-20%。

b、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包括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等,罚款100元。

c、对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安环科长罚款50元。

5、凡发生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操作事故责任者,罚款150元,赔偿直接损失10%-30%。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罚50元。安环科长车间主任,免安全奖。

6、凡发生损失2000元以下的操作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班长、工段长、调度、现场指挥或应到现场指挥者,罚款30元。安环科长、车间主任、免安全奖的一半。

四、工艺设备事故考核标准:

凡不涉及安全的工艺,设备事故由生产办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五、交通事故考核标准:

1、凡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参照操作事故考核标准考核。

2、凡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参照工伤事故考核标准考核。

六、污染事故考核标准:

凡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污染事故,按操作事故考核标准考核。

第七部分 其它考核

本制度未列入的考核项目,其他制度有关的依照制度考核,没有规定的由公司安委会依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0元奖励,处罚减半。

推荐第4篇: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视情节予以奖励50-100元。

2.能够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者奖30-50元。

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30-50元。

4.由于工作马虎巡视不及时造成事故隐患或故障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扣罚责任人 50-100元,责任不清者扣罚全班每人50-100元,班长加倍。

5.由于责任造成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按安全责任关条款执行。

职工安全生产公约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

2.认真学习和掌握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新工种、新工人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众安全员指挥,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3.正确使用和爱护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无证不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及使用的工具,做好文明施工,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逐级报告,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5.职工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压制。

6.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

2.严禁不系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3.严禁不带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

4.严禁没有操作票进行操作。

5.严禁没有工作票(或口头命令)在电气设备工作。

6.严禁不验电接地在停电设备上工作。

7.严禁约时停送电。

8.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单独上岗工作。

9.严禁没有监护人在电气设备上单独工作。

10.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操作票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

2.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审核完的操作票由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在模拟图板上预演,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

3.操作票须用钢笔或油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4.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监护人由技术较高者担任,操作时,必须按顺序操作,不准跳项、漏项。

5.操作人按顺序每念一项,操作人须复诵,监护人核对复诵与操作项目,设备标示完全一致,发令\"执行\"操作人方可执行。

6.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须用红笔在序号前划\"∨\",然后操作下一项,全操作结束后,盖〔已执行〕章,保存一年。

7.操作时须记录开始、终了时间和有关停送电时间。

8.停送电操作时,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操作者须带绝缘手套,雨天应穿绝缘靴,绝缘棒应有

防雨罩,雷雨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工作票制度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使用工作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在低压系统或二次

回路上工作,须高压设备停电或安全距离不够时,需高压停电者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2.带电作业和在带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二次回路上的工作,无需高压停电者;在高压带电导体

上的测试工作;低压配电盘、箱和低压线路上工作均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3.工作票应由专人签发,一式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

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4.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

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规程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

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5.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

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二.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

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三.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

1.系统和本厂的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数、编号及位置和执行中的工作情况;

四.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对设备巡视检查是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及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

运行工作的主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值班人员对所有运行及备用设备和周围环境应经常巡视,保证巡视间隔不超过1小时。

3.属于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巡视时间次数:

(1).设备过负荷不显著增加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有缺陷影响安全运行及有可疑现象时;

(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天气变化时;

(5).根据领导指示加强巡视等;

4.巡视后应把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中,重大设备缺陷应向领导及时汇报。

5.巡视时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巡视。

2.值班人员巡视完毕后应做好记录。

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5).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期间。

设备维护制度

1.严格贯彻以预防为主,按一定周期和预定计划并针对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高质量、短

工期,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2.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维护性检修对运行中的设备分类保养。如注油、除虫、更换碳刷和小缺陷

处理等。

3.每半年进行一次设备小修。对发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防护处理。如专题试验、检验、校

验、换油等。

4.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严重异常,应进行计划外临时检修,当缺陷严重,修理费用较多时,经过

请示领导批准按设备小修程序处理。

5.设备大修,根据设备健康状况或检修规程来确定。对设备全面检查维护,缺陷处理和改进,

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6.每月的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上午十点为电厂备用设备切换日,切换后做好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应入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3.需其他部门处理的缺陷,值班人员或值长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

4.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值长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备品备件实行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入库有专人验收,出库有专人审批。

2.备品备件应分类保管,易燃腐蚀性物品应单独存放。

3.物品一律上架摆放整齐挂标签,并有保管帐。

4.库内保持清洁,通风良好,防止虫蛀或物品发霉变质。

5.物品应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运行分析制度

1.运行人员通过仪表指示、运行记录、设备巡视和操作等,出异常时,及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当出现特殊异常现象时,应进行课题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3.当班人员发现异常经分析无确切判断时,应及时通知厂部进行分析解决。

4.每年年底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厂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安全指标、设备指标、经济指标)。

设备评级制度

1.根据设备的完好程度,划分为三类:

一类:经过运行检验,技术状态良好,无缺陷,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

二类:基本完好的设备,个别零部件,虽有一般性缺陷,但尚能安全运行,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三类: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危及安全运行,出力降低,\"三漏\"情况严重。

2.按《农村水电设备评级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划分设备单元。

3.依设备单元每一年进行一次评级活动,没有达到一类者,必须制定升级方案,半年内必须升级。

4.全厂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

5.每年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评级汇总表。

事故统计调查制度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主管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

2.一般事故发生后,在十日内写出事故发生经过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在三日内写出事故发生经过报告。

4.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不得任意变动。

5.对隐瞒事故真相和阻挠调查情节恶劣者,予以加倍处罚。

安全教育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的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及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物资仓库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进入仓库严禁吸烟,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仓库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要按(电气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各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分隔堆放,并要采取安全措施。

5.仓库内外应有一定的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车辆通道畅通无阻,并加强值班巡逻。

6.仓库内外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有效。

7.定期检查防火工作及设施,每月1-2次,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

要定人定项固定措施,限期整改。

8.发生火灾和火警,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现场。

9.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

割,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焊割制度。

卫生制度

1.运行每班交班前应对中央控制室、工具室、各盘面及整个发电机层卫生,开关柜、保护盘、

调速器等设备的表面卫生清扫一次。

2.检修班组每天下班前对休息室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对充电室、水轮机层及设备等表面

卫生进行一次清扫。

3.办公室人员每日对办公室卫生进行一次清扫。

4.不准将腐蚀性及污染性物品带入厂区、室内,职工要以厂为家,爱护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

5.搞好室内外卫生,各班组的卫生分担区每月的10日和25日进行清扫,室内设施整洁明亮,摆

放整齐,禁止在中央操作室内吸烟。

安全奖惩制度

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视情节予以奖励50-100元。

2.能够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者奖30-50元。

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30-50元。

4.由于工作马虎巡视不及时造成事故隐患或故障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扣罚责任人50-100

元,责任不清者扣罚全班每人50-100元,班长加倍。

5.由于责任造成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按安全责任关条款执行。

奖金分配制度

1.厂领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带领全厂职工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年度各项生产任务。厂长、书记

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5倍,副厂长1.3倍。

2.班组长能够完成班组长任职目标责任状,班组长工作抓得好,可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2倍。

3.受聘的技术人员,只享受局综合奖金系数,不享受厂超产奖系数。

4.职工资金发放以工作业绩和技术考核分数作为发放奖金的主要依据。

5.病假按局规定执行。

6.事假一天扣五天奖金,二天扣十天奖金,三天扣半月奖金,事假三天以上按局规定执行。

7.由于本人在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能胜任,调出班组进行学习,学习期间只

发工资。

劳动纪律奖惩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电厂在生产、工作学习上形成一

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整体,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各项公益性活动(学习、开会、义务劳动等)

1.对局内要求必须参加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指令性的义务劳动,不参加者视情节进行扣罚5-10

元。

2.对要求必须参加的厂内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参加者视情节扣罚5-10元。

3.主动为厂做好人好事者,按情况奖励。

二. 劳动纪律

1.每个职工必须听众领导的分配,对不服从分配及无理取闹者,领导有权停止其工作反省,按

其情节扣半月或全月奖金。

2.有事必须跟班长请假,班长只准一天假。

3.事假连休三天以上者必须提前写请假条,班长签同意厂部批准,口头或电话一律不准假,经

厂领导核实的确实来不及请假的特殊情况事后也要履行补假手续。

4.旷工者按局内规定处罚,病假必须的诊断书按局内规定执行。

5.参加职工五大学习者,学习日期规定学习必须拿出学校证实材料,按局规定奖罚办法执行,

否则按厂部规定处罚。

6.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小时扣2元,每次超一小时以上者每小时扣五元。

7.工作时间。中间不准擅自脱岗累计时间每小时扣2元,超过2小时扣5元,换饭时间白班十一点

到一点时间,夜班五点到七点。白班不准在床上坐卧,发现一次扣一天工资。

8.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9.严禁酗酒闹事,对酒后闹事在厂内造成影响者扣除1-3个月奖金,对陪酒者扣罚半月或一个

月奖金。

10.严禁打架斗殴,按情节扣除1-3个月奖金。

11.班长认真负责,做好公开日记(迟到、早退、中间脱岗原因时间及换饭时间一律记清),如

班长有徇私舞弊现象,按其情节加倍扣罚班长。

12.不准看黄色书、录相、赌博、发现者扣除三个月奖金

三、工作态度

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或处理减少损失者

奖励5-50元。

四、卫生

1.每个职工必须保持好厂内外清洁卫生,按时清扫各自的卫生分担区,对个人的卫生分担区不

负责,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罚1-10元。

2.各班组按时清扫好水轮机层、发电机层、中控室、休息室卫生,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全班每人

(1-5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0元

1.不能完成厂班组交给的各项工作。

2.工作态度不端正,有违纪现象。

3.本月缺勤者。

4.工作中不请假,有脱岗经教育不改者。

5.班组不能按时交接班三次以上者。

推荐第5篇: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1、安全奖惩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励机制,是加强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为此,实施安全奖惩制度。

2、安全员根据日常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安全实绩等提请公司进行奖惩。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作出如下工作成绩者,应给予奖励: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2)提出合理化建议,直接消除安全隐患或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为者,应给予处罚:

1)违章操作(作业),直接引发事故的发生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2)违规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

3)对在平时安全检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的人; 4) 处罚可采用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辞退等;

5、安全管理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制定。

推荐第6篇: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

《××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一、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

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 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

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

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奖励的内容

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

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

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

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

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

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各项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

8、连续五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评为安全生产厂的称号并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连续十年无大小事故无违章违纪现象的厂级生产单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单位的称号,并给于2000元奖金。

9、其它工作成绩显著的可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六条:先进个人奖励

(一)奖励的形式,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和事迹,可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新闻报道表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晋升、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荣誉奖励的同时,可按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二)奖励的依据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经济指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对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变突出的;

7、自觉遵守本矿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出勤天数和生产工作任务的;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首先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爱护生产设施,不损坏机电设备,遇到特殊情况积极抢险救灾有效的;

9、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10、本人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性强,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地表现出优秀品德。

(三)奖励的内容

1、积极完成生产、工作、出勤任务,无违章违纪,可享受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综合奖。

2、达到《安全责任合同》十条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奖。

3、在技术攻关、工艺流程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或有发展创造的,可享受技术革新或发明奖,并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给予节约奖。

5、经营管理科学,超额完成任务,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给予超产奖。

6、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给予指标奖。

7、在保护和挽救国家财产有功的,除给予荣誉奖以外,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8、对积极监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可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9、对及时发生险情,采取果断措施幸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记功,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10、对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和在重大灾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给予记大功荣誉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11、在矿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其它奖励。

12、职工个人连续五年或连续五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可晋升一级工资,记大功两次的,可晋升一级工资,连续十年评为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可申报劳模或给予荣誉称号。第七条:目标责任奖励

1、完成矿部下达或签订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目标奖励,矿级为中层人员的一至三人部,中层为班组长的一至三倍,班组长为职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层次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安全目标兑现奖,仍按逐级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别兑现奖金。

3、专职人员,可享受职工的一至三倍奖金。

4、奖金的数额各年度由矿部决定。

5、各种奖励的奖金、名称、奖品由矿部决定。

处 罚 第八条:集体处罚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不能评选先进:

①不能如期完成矿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的;或产品质量下降。 ②没有实现安全目标,出现工伤事故的。 ③纪律松驰,工作散涣,管理不善的。 ④发生火灾盗窃案件,治安秩序较差的。 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况者取消所在单位的安全奖和经济指标奖,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第九条:责任人的处罚

1、管理人员和各级责任人,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况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⑴违犯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损害国家利益的; ⑵违犯本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或职工利益的; ⑶违章指挥,造成人身生命或国家财产损失事故的;

⑷经营管理不善,使生产计划、任务和经济指标连续完不成,出现严重亏损现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对职工实行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甚至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的; ⑹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人)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到以下处罚。⑴经济处罚:扣除失职期间的职务津贴;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评奖资格,取消奖金、罚款等。

⑵行政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解除职务、降职、降级等。

⑶违法乱纪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个人处罚

(一)工人职员,工作失职,经教育不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⑴违犯劳动纪律、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⑶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停产或产品质量低劣的; ⑷偷拿、盗窃、窝藏国家财产,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 ⑸损坏甚至故意破坏设备、设施的; ⑹严重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的; ⑺违纪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

(二)职工违犯厂规厂纪,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⑴在生产和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犯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⑵违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节罚款处理并追究责任。 ⑶当班遗留事故隐患或已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作处理,导致他人或他班发生事故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责任。

⑷本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者,责任自负,医药费自理。并按情节承担他人的药费或其它费用。

⑸生活中乱接乱插电线,灯头违犯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后果要罚款处理。

⑹不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者一次性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 ⑺违犯岗位劳动纪律,随意串岗、溜岗、睡岗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指标的要罚款处理。

⑻丢失本班财产、设备或工具的,除等价赔偿外,要罚款处理。 ⑼在企业发生事故、灾情(火灾、洪灾)等特殊情况下,出现临阵脱逃、见死不救甚至乘机作乱的,除罚款外,要给以纪律处分。 ⑽故意破坏生产设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设施的,除罚款外,要追究行事责任。

⑾破坏矿区、厂区、院落、生产和生活环境卫生的,给予罚款处理。 ⑿有其它行为的,视其情节罚款处理,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分的类型: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⑴行政处分必须事先通知本人,并经职代会决定通过,处分经过要记入本人档案,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书面申诉,如上级领导未作出新的决定,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⑵行政处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矿部依据有关政策,随处分决定通知清楚。 ⑶在受处分期间,如痛改前非,立功赎罪者,可减轻处分,或者恢复名誉。

(四)经济处罚:可分为赔偿、扣除资金、罚款、扣除工资,罚款额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定。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经报公司综合科确认后给予50元/次的奖励。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月部门百分制考核中加3分。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年终经评选给予培训人300元/人的奖励。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公司给予部门年终安全奖励2000元,由部门分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项罚款。

3、作业人员未劳保穿戴不全,每发现一人次处以部门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5、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不好,月度百分制考核扣3分。

6、部门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丢失,按价赔偿,并考核部门领导50元/次。

7、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给予部门领导200元罚款。

8、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公司有权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部门安全目标未完成,年终无任何评优资格。

推荐第9篇: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工程实际情况而定。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考核工作由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项目部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记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完成项目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

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国道319线武隆

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项目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半年不得少于24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

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

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国道319线武隆江口芙蓉江大桥加固工程的重大节

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夏季等季节做好防暑等安全专项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 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

一次扣5分。

2、

3、

4、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

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0元;

施工单位: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

年月日

监理单位: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审核: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安全经营奖惩制度

安全经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经营方针及公司、租赁单位颁布的各项安全经营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作出贡献的集体、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经营有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清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租赁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经营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个人;

6、被评为政府、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二)奖励程序

安全经营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材料,交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讨论,最终由经理批准通过。

(三)奖励类型

1、表彰:在每年安全经营大会上,给予表彰、颁发奖状和奖

1 金。

2、调资:对有特殊贡献的,适当调整该职工的工资待遇。

二、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经营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三、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安全经营领导组讨论,最终由经理批准。

2、行政处罚由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安全经营领导组讨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经理批准后执行。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和租赁单位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和租赁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避免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单位老板负责网吧和锁店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公司和租赁单位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一)公司和租赁单位消防重要区域的划分。

根据公司和租赁单位办公、经营场地、仓库、设备安放等的布臵,原则上把公司档案、网吧电器设备、锅炉房、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楼三个商铺的设备和所有电路作为重点消防部位。

(二)消防设备的管理

1、公司和租赁单位的消防器材应采用灭火性能好,适用范围广,质量好,有利于环保的产品。

2、公司办公室、各租赁老板负责各自消防器材的添臵、更换、报废工作。

3、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器材不足或不合格,报经理审批后及时添臵或更换。

4、指定位臵放臵的消防器材不能随意挪用,特殊情况下的使用,在用后必须返回原放臵处。

(三)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和消防检查

1、公司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当前消防工作动态。

2、公司办公室和租赁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工作计划。

3、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情况例行检查,以便发现异常情况。

(四)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

1、根据公司和租赁单位的特殊情况,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正副组长为正副队长,成员为队员。

2、每年组织一次针对性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

五、报告、联络方式

1、发生火灾,在场人员首要任务疏散现场人员,防止人员伤亡。要立即通知公司经理,手机13152834466。公司义务消防队,

4 要迅速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火势较大,要立即报警119,请求消防队灭火。

3、同时上报市国资委,值班电话:2022082,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022635

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2、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司和租赁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各科室、租赁单位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成员报告。

4、公司办公室负责承担需要向上级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5、公司办公室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和归档。

四、各类事故的界定

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场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其中按国务院《生

6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4、工伤事故:员工在和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5、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成的事故。

6、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安全财产的价值。

五、事故管理分工

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科室和租赁单位负责,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租赁单位的事故由各自的老板向公司和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程序

(一)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之类重大事故报告

1、事故首先发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立即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

2、公司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公司经理和安全经营领导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立即向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报告。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报告制度,属于四.1项的生产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通报,非死亡但属重伤的生

8 产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

4、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给予妥善保护。

5、事故处臵后,公司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上级报告事故调查报告。

(二)紧急处臵事故报告(没有现场人员死亡)

1、对发生事故,如:火灾,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须立即处臵的紧急类事故,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同时立即向公司的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公司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工作,控制事故扩大,防止人员财产损失。

3、上述事故紧急处臵结束后,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作成事故调查报告,向市国资委通报。

(三)其他类事故的报告

员工轻伤,除各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于24小时内报公司经理,事后在三天内报告《异常事故报告书》。

(四)事故报告作成和提交要求

1、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内容仔细,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9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

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抢险时应注重保护现场;

2、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3、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本公司抢险人员,要服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服从公司经理的指挥。

4、在医务人员未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八、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原则要求: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10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职责、权利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2)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到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3)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公司安全经营领导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对类似六.1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社会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3、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与报告,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事故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二是事故经过;

三是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四是事故的防范措施;

11 五是事故责任者及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是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七是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签定等资料。

九、事故处理

1、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事故处理后,公司办公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来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职工中通报,广大群众领导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知识。

3、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内结束,如因特殊情况,政府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十、事故结案归档案与统计

1、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办公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对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2、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11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荥经县裕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人人抓安全,人人反违章,将安全工作与每位职工的切身得益紧密联系起来,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执行煤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或措施,成绩显著者;

2、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或及时向矿进行汇报处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的有关人员。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创新,并运用于本矿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的有功人员;

5、对企业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运用于企业管理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有功人员;

6、每月积极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敢于制止违章、反对违章、检举揭发违章者的各类人员;

8、对企业安全或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

二、奖励对象: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矿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员工。

三、奖励办法:

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精神奖励:口头表杨、会议表杨、新闻媒体表彰、利用矿的牌报等宣传工具宣传、表彰、发放奖状等形式。

物质奖励:

1、发放奖品;

2、发放奖金。

(1)、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以计件工资形式实施奖励;

(2)、对安全技术创新或创造者,按所创价值的1%-5%实施奖励;

(3)、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按100-1000元不等实施奖励;

(4)、对制止违章或检举违章者,按处罚金额的60%实施奖励。

(5)、对特殊贡献者对其奖励100-5000元不等。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特殊贡献者晋级奖励。

惩罚制度:

一、惩罚条件:

1、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或措施,不遵守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违章或违规者;

2、在正常情况下,对安全生产任务指标完不成者;

3、发现事故隐患或预兆,不采取措施处理或不汇报者,或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汇报和处理者;

4、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5、管理人员放松安全管理或违章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6、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或者隐瞒不报,发生事故后隐瞒事故真象者;

7、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不服从安排和调度者;

8、实施盗窃或破坏安全生产者;

9、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或举报者的人员。

二、惩罚对象: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

三、惩罚办法:

惩罚按形式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分为矿内警告、记过、开除留用、除名;

经济处罚:罚款;

刑事处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刑事处罚有机结合起来。

(一)、行政处罚:

主要针对瓦检员以上管理人员或者具有操作资格证的特殊工种人员。处罚条件:对工作不尽责,造成一般性事故的;违章或违规,没有造成事故,经教育认识态度较好的;对不服从安排或调动的;一般性事故发生后,能积极参与事故抢险等。

行政处罚主要根据责任人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大的事故或者发生一般性事故后认识态度较好而酌情处罚。

(二)、经济处罚:凡符合以上惩罚条件的对象,按我矿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实施处罚。

(三)、刑事处罚:

1、造成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

2、破坏煤矿安全生产或实施盗窃公共财物者。

以上人员均移送司法机关论处。

一、成立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1、机构成员:股东、矿级领导、技术员、工会代表、组长、职工。

2、机构职能

(1) 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2) 日常安全督查。

(3) 每月总结,评比先集体、先进个人。

(4) 主持事故调查小组,召开事故追查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并写出事故追查报告和责任化分处罚意见。如果因法人未供应造成的事故,全总责任和金费由法人负担。

(5) 矿主持成立安全基金管理小组,共记七人,安全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调配使用。

二、设立安全基金

1、设立安全基金银行专用户头,安全基金每月存入账户,专

款专用由安全基金管理小组调配使用,职工监督。

2、安全基金来源

(1) 上交安全基金多额:职工每人每月扣10元(按全矿入井人数扣);组长每人每月扣20元;队长每人每月扣40元;矿级领导每人每月扣60元。

(2) 业主每月按当月的原煤产量计算1元/吨和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回收部份,合计一月。

(3) 每月事故责任化分处罚金额和安全处罚金额。

3、安全基金的日常管理

(1) 安全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安全基金的收、支、存工作,并受工会代表监督,每月向职工汇报安全基金的收支存情况。

(2) 伤员生活费标准:特重伤员(以上)25元/日,从住院第二个月起每月下降5元;重伤人员20元/日,从住院第16天起每15天下降5元;一般伤员含住家治疗伤员15元/日,从每16天起每15天下降5元。

(3) 护理费标准:特重伤员(以上)30元/日,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下降5元;重伤人员20元/日,从住院第16天起每15天下降5元;一般伤员含住家治疗伤员15元/日,前半月15元/日后月10元/日。

(4) 伤愈、伤残处理。

①、终结处理伤愈或医生鉴定基本伤愈者视伤员的自觉性及安委会评议而定,一次性补助伤者200-1000元终结处理费。

②、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者由国家认定的评残机构出示的评残等级,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安全生产奖励

1、实行年终奖,一次奖励兑现。

2、奖励条件:无死亡事故,全年工伤医疗费用总额不超过自提安全互保抵押金总额的70%,完成生产计划任务,年出勤300天以上,无矿工。

3、奖励金额: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区域划分,凡达到奖励条件者,由矿安委会提出奖励办法,在矿安全基金总余额中分配,业主决定,年终兑现。

四、伤亡事故经济处理

1、轻微伤由组长负责在组内处理,矿安委会督办。

2、骨折以上重残伤由矿安委会处理。直接责任人承担事故费用40%的经济责任,自负法律责任;间接责任人分别承担本人当月工资30%的经济责任,自负法律责任;一般责任人承担本人当月工资和资金的20%的经济责任。

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取消年终奖。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人承担500-2000元的经济责任,间接责任人承担200-1000元的经济责任,自负法律责任。

荥经县裕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月31日

第12篇:安全奖惩制度(优秀)

安全奖惩制度

根据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有关规定和十堰供电公司基建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工程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1、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意外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者,进行一次性奖励500─800元,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进行一次性奖励800─1500元,对在特殊施工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采取有效的,而未发生人员、设备、机械事故的人员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2、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无一例违章操作和发生违章现象的施工班组给予班组一次性安全奖励500─800元。拒绝违章性指挥行为的一次性奖励200─300元.以上奖励必须由安全专职人员提名,报请项目经理核实后方可进行奖励,奖励金从违章处罚金中发放。

二、惩罚范围及标准:

1、依据十堰供电公司2010年基建工作会议文件之三“发生违章现象”处罚扣分标准,罚款金额执行。

2、对安全工作不负责,擅离工作岗位,监护不到位,造成施工现场一般性违章行为之一者。除违章者应受处罚一次罚200─400元外,连带罚款200─400元;严重违章者罚400─800元、恶性违章者罚600─1200元。

作为参照作业违章记分标准110条罚金从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和相关工资中扣除。

3、罚款方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和专职安全员签发“处罚通知单”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奖惩情况,必须如实做好登记,按月报监理部门和公司安监部,并将奖罚情况通报各施工人员。

第13篇: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第14篇: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财产,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车间、班组及所有人员。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并做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奖励

2.1 月度奖励和年终奖励

2.1.1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分公司、车间、个人,经集团公司安全部核准后,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发放当月安全奖金。(奖金额为*元/人.月,分公司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车间、班组和个人,分配以较高的系数,不得平均分配) 2.1.2 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集团公司安全部在年终时将按责任状兑现情况报请安委会和董事会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给予既定数额的奖励。(奖金额为*元/人.月) 2.2 特殊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分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安全部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奖金额度为100元至5000元

2.2.1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2.2.2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2.3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2.2.4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2.2.5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2.2.6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3、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分公司、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分公司、车间执行一票否决,免除当月安全奖金工资。

3.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除按照《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处罚规定》执行外,并参照以下条款:

3.1.1 违反动火、高空,起重、用电和进入设备内等作业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200)500元/人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2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人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3 凡由于生产、建设、技改或检修需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责任单位或部门、车间500—1000元/处,并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单位、车间、当事人进行处罚。外来施工单位全部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4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500元,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5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项,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6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1000元/次,并根据所造成

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性质恶劣的,将给予降职或开除处分。

3.1.7 凡违反操作规程私自到罐区进行装卸液碱、盐酸、甲醇、乙醇、甲苯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0元/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8 违反危险、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0元/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2 安全事故的责任赔偿处罚

3.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7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60%。

3.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6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3.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3.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5%。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上交集团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3.2.7 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处以罚款300~100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3.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以上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

3.3.1 对工作极不负责任,发泄私愤,故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故意违反劳动纪律,不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2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3 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4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5 对于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6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7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4、其他

4.1 对本年度因生产安全事故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分公司),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中的安全奖励资格。

4.2 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部和综合办共同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在核算工资时予以扣除。

4.4 本制度所指安全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丢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5 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15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质安部

4﹑程序

4.1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公司、部门、个人。

4.1.1.6 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质安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通过。

4.2.2先进部门由质安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部门提出,经质安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 事故责任者。

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5.3相关生产奖惩制度明细见《泸县集镇污水厂员工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16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生产安全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对象:公司各岗位人员;

2、考核内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职责及现场工作各工种的安全职责。

3、考核组织:公司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4、考核原则:以控制事故发生与遵守安全制度规定相结合,既考核生产安全结果,又考核生产遵章守纪过程。

5、考核分类:考核分季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季度考核为每一季度综合考核并兑现奖惩一次;日常考核根据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情况、公司其他领导的监督检查和员工对安全违章情况的举报,当月兑现奖惩。

6、季度考核:

6.1季度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

6.2若生产车间一个月内公司内未发生3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含间接损失)的安全事故,对总经理奖励400元,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奖励500元,其他公司级领导奖励300元,班组长奖励400元,机电维护技术人员奖励300元,其他员工奖励100元。

6.3若一个月内生产车间发生一起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的经济损失(含间接损失)的安全事故,则取消所有员工季度安全奖。另扣罚主管副总经理500元工资,扣罚总经理400元,扣罚其他公司级领导300元,扣发事故班组长工资400元,扣发事故班组其他成员工资各100元,扣罚其他管理层员工100元,因机电故障引起的事故,处罚机电维护技术人员300元。如发多起事故,则累计处罚。

6.4若生产车间一个月内发生一起损失达3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含间接损失)的安全事故或十级伤残以上事故,则扣罚主管副总经理1000元工资,扣罚总经理800元,扣罚其他公司级领导600元,扣发事故班组长工资800元,扣发事故班组其他成员工资各200元,扣罚其他管理层员工200元,因机电故障引起的事故,处罚机电维护技术人员600元。。如发多起事故,则累计处罚。

6.5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生产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安全工作的好坏。为了加强激励,除上述奖惩外,每季度公司对主管副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考核按《综全性隐患排查及安全工作考核表》进行。该表满分120分,每月基本工资乘以上季安全工作考核得分,作为其安全考核后的工资。

7、日常考核:

6.1日常考核由副总经理考核。

6.2在生产中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每例奖励100-1000元;

6.3对及时反应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隐瞒事故的,每例奖励40-200元;

6.4对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进行处理的,每例奖励100-500元;

6.5对奋力抢救职工生命、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每例奖励200-2000元;

6.6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给予50-1000元奖励;

6.7对不认真填写各种隐患排查表的,每次处50元罚款。6.8对违反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处以50-500元的罚款。

8、对安全事故责任者处罚:

8.2.1对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给自己或他人酿成严重的后果和造成公司名誉形象损失的直接责任都按以下规定处理:

造成死亡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3-8万元。 造成五级及以上伤残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5-7万元。

造成六级伤残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4-6万元。

造成七级伤残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3-4万元。

造成八级伤残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2-3万元。

造成九级伤残的直接责任者应向公司支付名誉损失费1-2万元。

对事故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处于500-5000元罚款。 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同时还须赔偿经济损失的10%-50%。

以上扣款在直接责任人每月的工资中逐月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如直接责任者可获得工伤赔偿的,未扣完的部份可在工伤赔偿款中一次性扣除。对无法追加的经济损失和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报关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者刑事责任。

第17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以批评和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

1、每年考核一次;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按照各岗位(部门)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三、奖惩规定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公司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4、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5、对经考核等次为“合格”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予以表彰。

6、凡部门、班组或个人有本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涉及的安全奖励规定的,一律遵照“行政管理制度”执行奖励。

7、对经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或员工,给予书面警告,直至开除。

8、凡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18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奖励

2.1 公司当年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没有发生被工伤鉴定机构,鉴定定级的工伤事故或无任何其它形式的非客观因素造成的灾害事故事件,公司将对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成员单位、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2 安全生产表彰、奖励费用从每年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支出。

2.3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无任何意外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可写出书 面申请报告,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选拔、推荐,再由公司总办评审。

2.4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条件:

2.4.1能认真指导“部门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和生产工作“五同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4.2在本部门开展安全性评价,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2.4.3持续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按时培训、持证

上岗、职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没有死角。

2.4.4 安全奖惩力度大,安全奖金有保证,建立起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2.4.5 年度内没有发生燃烧爆炸、火灾事故以及无十级以下的工伤事故。

2.5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2.5.1 基层班组长能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上班前开好安全会, 上班中进行安全检查,下班后交接班有安全内容。

2.5.2 作业员工能遵守车间纪律、公司劳动纪律,重视劳动保 护,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和记 录,没有违规操作行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 改安全隐患,杜绝违章和冒险作业,长期坚持安全文明生产。

2.5.3 班组内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百分之百受到安全培 训,并能把学到的安全技术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遇到事 故苗头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2.5.4 本班组年度事故为零。

2.6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2.6.1 优秀管理人员: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领导本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内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约束和激励机制,本部门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2.6.2 优秀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三违”现象作斗争,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能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事故发生,或遇到紧急情况临危不惧,舍之救人或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者。

2.7 奖励标准如下:

2.7.1 先进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年终奖励人民币400元。 2.7.2 先进班组年终集体奖励人民币600元。 2.7.3 先进安全生产员工年终奖励人民币200元。

3、处罚

3.1 各部门发生因工伤责任事故,重大及重大以上燃爆,火灾事故等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除了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包括经济处理,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各部门下属班组仅发生一般工伤事故(鉴定为9-10级),经事故调查认定,部门班组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除了予以经济处罚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3.3 下属单位发生较严重工伤事故(鉴定为5-8级),经事故调查认定应追究班组、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除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纪大过、降职、降级等行政处分外,另依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

3.4 所属单位发生严重工伤事故(鉴定为1—4级)或发生火险或员工恶性斗殴事件,经事故调查认定单位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除

了给予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还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辞退、开除行政处分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9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惩考核制度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 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 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 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 元/M2 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质安科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科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 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 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 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 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 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 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 元;一次发现10 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 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 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 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 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 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 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 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 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 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 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 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 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 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 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 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 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 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 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 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 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20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达到奖励先进、惩治违章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承包商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违章行为的核实、违章处罚的审核及200元(含)以下经济处罚的审批。 3.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2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审批。 3.3 财务部负责经济处罚的落实。 3.4人力资源部负责行政处罚的落实。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及承包商处罚的落实。 3.6 公司全体员工有权举报各类违章行为。 4 内容与要求 4.1 奖励

对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发生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 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4.1.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个人。 4.1.6 被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者。 4.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 奖励类型: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合理化建议奖、月度隐患报告奖、年度安全隐患报告奖。

4.3 奖励程序

4.3.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报安全环保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被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予以奖励。 4.3.2 合理化建议奖由合理化建议采用部门提名并提交申报材料。由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后执行。奖金金额根据合理化建议的效果决定。 4.3.3 月度隐患报告奖分类:

(1)隐患报告内容经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确认后列入整改项目的,对首次提出人奖励200元/人; (2)隐患报告内容无需整改但具有参考价值的,经安全环保部确认后对首次提出人奖励50元/人; 版本:01

1 (3)发现违章并及时上报,经安全环保部确认给予奖励50元/人(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外); (4)每月在提交隐患报告的员工中通过抽奖方式抽出2人,给予奖励200元/人。

4.3.4 年度安全隐患报告奖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全年员工所写的隐患报告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提名,经评奖小组评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4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处罚: 4.4.1 事故责任者。

4.4.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4.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4.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4.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4.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4.7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4.8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9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5 处罚类型

4.5.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50元以上罚款、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20%、扣除奖金等。

4.5.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级、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4.5.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6 处罚程序

4.6.1违章处罚需填写《违章处罚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份,违章人、违章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各一份。

4.6.2违章罚款由违章人所在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商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负责监督,违章人应在收到《违章处罚通知书》5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款。

4.6.3经济处罚由安全环保部审核,200元及以下由安全环保部经理批准,200元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6.4行政处罚按公司人事制度执行。4.7 违章处罚细则

4.7.1下列违章行为,每项次罚款50元:

    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或生产区域;

在岗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不按要求穿着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

作业完成后,现场未及时清理,设备、材料、工器具没有按要求回收和存放的;

2 版本:01  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牌或标志的;  骑自行车(三轮车)带人的。

4.7.2下列违章行为,每项次罚款100元:

 高处作业人员在无防护状态下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

 从事带电作业,未按要求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或未使用绝缘工具的;  临水临边作业人员不穿戴或不正确穿戴救生衣的;  随意拆卸库区安全防护装置、警示牌的;  翻越围墙的;

 在禁烟区(非防爆区)吸烟的。

4.7.3下列违章行为,每项次罚款200元:

 库区内使用手机的;

 库区内未经允许拍照、摄像的;  动土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 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 非特种岗位人员动用特种设备的;  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 作业许可证未及时关闭的;

 酒后上岗者(情节严重者按待岗处理);  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或超速行驶的;  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

4.7.4下列违章行为,每项次罚款500元,同时必须无条件停工:

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的;  厂区内任何地点动土施工未开具作业许可证的;  未经审批,私自乱接电源的;  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擅自作业的。

4.7.5下列违章行为者,解除劳动合同或清退出场:

 在禁烟区(防爆区)吸烟的; 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

 厂区内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支持性文件 5.1《人事管理制度》 5.2《财务管理制度》 6 记录表格

6.1《违章处罚通知书》

版本: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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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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