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

2022-04-2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表彰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依具体情况奖励50元至200元。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品行优良,有具体事实,堪为楷模者;

(2) 爱惜公物,节省费用,足为表率者;

(3) 其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4) 拾金/物不昧者;

(5)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著有成效者。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依具体情况奖励200元至500元。

(1) 担任指定之重要任务,认真努力、勤奋工作、如期完成预期目标者,堪供表彰事迹者;

(2) 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使酒店免受损失者;

(3) 遇有意外或突发事故,勇于负责或处置得当者;

(4) 拾金/物不昧,且数额较大者;

(5) 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依具体情况奖励500元至1000元。重大功绩者,可考虑额外奖励。

(1) 遇有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 为改善公司或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4) 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重大权益情事,能事先检举或防止,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惩处

1. 违纪行为性质分为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

2. 员工有违纪或失职等行为时,将视情节、造成影响的程度受到相应的处罚。

3. 违纪行为的处罚分为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立即解雇。给予不同类型处罚的同时,公司可以根

据情况同时降低其目前级别,给予降职处分的员工,同时调整其工资待遇。

4. 员工因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 损失是因为多人共同造成的,相关人员应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奖惩程序

1. 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做出。

2. 员工的处分,除特别申请批准外,在处分生效起一年内均视为有效,一年后,该处分自动失效,若

该员工再有犯规时,以前的处分则不予考虑。

3. 所有处分书必须经员工签名认可,因此在实施处分前,耐心细致地与员工交谈是实施纪律处分的一

个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若员工拒绝在处分书上签字,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处分书仍被视为有效。

4. 员工第一次违纪后,在一年内如再次违纪,不论违纪种类,将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具体如下:

(1) 一般违纪+一般违纪=较重违纪;

(2) 较重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

(3) 一般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

5. 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如对处分不服,应该通过正当方式提出,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或不履行职责。

如有无理取闹等行为,则再次按同等性质违纪处理。

6. 同年度内同等级的功过可相抵消。

一般违纪行为

1.以下行为性质属于一般违纪行为:

(1) 工作时间未经上司许可离开工作场所的;

(2) 因公司业务外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回的;

(3) 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工作时间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5)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推销、传销等行为的;

(6) 未经许可在规定场所和时间外饮食、吸烟或休息的;

(7) 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8) 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9) 未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业务移交等手续或报告的;

(10) 在工作场所内使用带有攻击性、歧视性、侮辱性或其他不礼貌言行的;

(11) 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闹的;

(12) 恶意骚扰他人的;

(13) 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设施,或使用公司指定以外的设施的;

(14) 使用公司财物不当,造成浪费的;

(15) 未经许可,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的;

(16) 因过失致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0元的;

(17) 因过失致公司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18) 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的欺诈行为(如虚假报销等),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19) 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尚未造成损失或虽

造成一定损失但能及时抢救且已弥补该损失的;

(20) 工作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指定服装的;

(21) 擅用他人员工卡或将员工卡借与他人使用者;

(22) 不服从上级指令或散布谣言的;

(23) 对部下指挥、监督不力的;

(24) 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进入或滞留公司超过2小时的;

(25) 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或将未经许可的物品带入公司及

公司指定区域的;

(26) 工作时间内使用非工作必须的电脑软件,或其他未经公司许可使用的电脑软件;

(27) 未经公司许可或以业务以外目的利用公司电脑浏览互联网的;

(28) 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

(29) 教唆他人违反上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2.对于有一般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个人书面警告处分,公司将给予员工书面警告,并将处

理记录送达违纪者本人,同时抄报人力资源部存入内部档案,并扣罚50%的考核工资金额;

较重违纪行为

1.以下行为性质属于较重违纪行为:

(1) 一个月内第三次发生迟到或早退行为的;

一年内旷工累计一天以上的;

一个月内第三次发生未打卡行为的;

一个月内第三次发生上班时间更衣、化妆、吃早餐或外出买早餐行为行为的;

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或受他人委托代打出勤卡的,或伪造、涂改出勤记录的;

因谋取个人利益请上级吃饭、送礼一次(含)以上的,且礼品需退还;

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已造成后果的;

诽谤、聚众取笑同事的;

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发表个人意见或违反公司沟通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故意损毁本公司之公告标语、文字或图卡者;

公开散布、传播他人隐私的;

因过失致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0元不满50000元的;

挪用公司财物,累计价值不满1000元的;

侵占公司财物,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

收受贿赂,累计价值满100元不满1000元的;

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的欺诈行为(如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

(17) 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给公司造成一定损

失或使他人受轻伤的;

(18) 不服从上级指令或散布谣言,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19) 有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1000元不满10000元,或造成公

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20) 无正当理由,对公司或上级进行无理取闹的;

(21)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公司电脑数据的;

(22) 对根据本规定应受处罚者给予纵容包庇的;

(23) 同样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两次的;

(24) 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

(25) 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2. 对于有较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个人书面严重警告处分,公司将给予员工书面严重警告,

并将处理记录送达违纪者本人,同时抄报人力资源部存入内部档案,并在行内以适当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扣罚100%的考核工资金额。

(2)(3)(4)(5)(6)(7)(8)(9)(10)(11)(12)(13)(14)(15)(16)严重违纪行为

1. 以下违纪行为性质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1)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旷职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

的;

(2) 对公司内部和外部客户缺乏基本的尊重,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并查明为实情的;

无故拒绝接受公司合理调迁,或有违反本公司各种规则屡教不改的;

(3) 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4) 在工作场所内使用暴力、恐吓或类似行为的(如打架行为);

(5) 有胁迫、殴打、违抗、严重侮辱上级主管之行为,或唆使他人为之有确切证据的;

(6) 未经许可,在工作场所内进行非法集会和非法宣传等活动,或使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严重妨

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妨害危险的;

(7) 在工作场所内有性骚扰行为的;

(8) 因过失致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00元的;

(9) 因故意行为致公司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10) 挪用公司财物,累计价值满1000元的;

(11) 侵占公司财物,累计价值满500元的;

(12) 收受贿赂,累计价值满3000元的;

(13) 因其他故意行为致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损失额满10000元的;

(14) 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或非法交易行为的;

(15) 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6) 利用公司职务或职权,敲诈勒索或不正当地收受钱财或谋取私利的;

(17) 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的欺诈行为(如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

500元的;

(18) 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证明文件,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不正

当手段获取聘用的;

(19) 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或使他人重伤、死亡的;

(20) 不服从上级指令或散布谣言,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21) 因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100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

失的;

(22) 因对所受处罚不满,向相关人员进行蓄意报复或恐吓的;

(23) 未经许可,在其他公司就业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或指导,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批评

后仍不改正的;

(24) 未能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或未能妥善保管公司及客户的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将包括公司电

脑以及外部记忆存储体或其他工作资料带出公司,或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公司或客户机密的;

(25) 对下属工作监督不力,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26)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非法取得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27) 未经许可,擅自更改公司电脑数据,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28)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录音、照相、摄影或绘画或企图录音、照相、摄影的;

(29) 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未授权的人员带入公司生产区域的;

(30) 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违反相关规定私自或强行进入工作场

所,危及他人健康的;

(31) 被内部或外部客户投诉三次及以上的; (32) 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包括休假期间),不论是否获得报酬,以兼职的方式与其他企业机关

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者从事任何个人经营活动。

(33) 同样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34) 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

(35) 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

(36) 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严重违纪行为的。

2. 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可予以立即解雇,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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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福利制度

一.全勤奖A.每月出勤达到22天.公司补助住宿费用.餐费.不在公司吃住者以现金形式和工资一起发放.

B.每月出勤达到26天。无迟到.早退.请假.矿工者.奖励100元.

二.贡献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至少100元上不封顶。

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B、为公司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行为;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经厂长确认后,奖金由厂长在每月例会上现场发放.

三.最佳奉献奖(生产部门)奖金100元

每月根据员工表现由各班组全体成员投票选出,奖金由厂长在每月例会上现场发放.处罚制度

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处

罚分为以下两种:警告,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A、对有安全生产规定不严格执行者;;

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

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

D、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E、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

F、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轻者;

G、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A.在工作场所打架滋事不听劝阻者

B.偷窃公司物品者

C.不服从从主管安排且无合理原因者。

D.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

E.当月累计两次警告经沟通无改善者。

强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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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为配合《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附属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职责行为,建立和谐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

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

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起到相互传递、鼓励的作用。 第八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 奖励

第十一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2.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3.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4.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具有节约意识,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的; 10.拾金不昧(金额较大者适用专项奖励); 11.能够及时协助或有效解决突发事件者; 12.能主动加班加点完成紧急重要任务的;

13.能举荐优秀员工,并能在公司工作满2月者,每荐一人奖励150元。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1.绩效考核成绩超出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3.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4.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7.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8.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9.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1 3.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4.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或表现更为突出者;5.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8.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1人;

9.“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10.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1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综合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综合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济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12.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四章 惩戒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1.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

2.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

3.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综合部负责调查核实;

4.处罚决定由用人部门或监察部门提出,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申诉。5.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十六条

员工的惩处分为以下六种: 1.检讨(每次扣10-100元)。 2.警告(每次扣100-300元)。 3.记过(每次扣100-500元)。

4.记大过(每次扣500-1000元及以上)。

5.经济赔偿(根据损失的程度及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6.降职、解雇(含自离、解除劳动合同或送行政机关处理)。 ★员工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需予以检讨(100元以内)

1.上班时间没有佩戴工牌者,罚款5元。

2.使用公司公车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登记表并未保护车内卫生者罚款10元;未归还钥匙者,罚款20元。 3.迟到、早退15分钟(含以内)者,罚款10元/次。

4.上班时间没有穿工服者,罚款20元,员工穿短裤、短裙、七分裤、九分裤者罚款20元。5.上班时间听耳机、玩手机,罚款20元。

6.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等按公司规定地点码放,随意停放者,罚款20元。7.未严格按照机器使用章程佩戴防护面罩着,罚款20元。

8.参加会议或培训迟到或早退的: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10元,5-10分钟罚款20元,10-20分钟罚款30元,迟到20分钟以上罚款50元。

9.物品随意摆放,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10.员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必须是书面请假,并由总经理审批,若没有审批私自请假的,员工和主管各罚款50元。

11.会议纪要中工作未按时完成,罚款50元。

12.在抽烟区之外抽烟者罚款100元,对上级罚款50元。13.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4.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对主管相应处罚 15.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 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100-300元)

1.上班时间同事相互辱骂、妨碍工作秩序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追加罚款。

2.员工上班期间发生口角,影响工作秩序者。罚款100元。不服从工作安排与班长吵架罚款200元。 3.电话未接通也未回电话,影响工作者,罚款100元。 4.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造成工作延误的。 5.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未关者。

6.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对主管相应处罚。7.对本车间员工进行检查不力者。

2 8.报表记录不准确,并影响工作秩序者。

9.本车间员工,一周内有3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10.没有按照请假手续请假,并影响车间管理秩序者,罚款100元。11.公车私用,罚款100-300元。

12.交接班时出现人为机器故障者,罚款100-300元。

13.休息时,工作设备没有停止,班组长没有检查设备工作情况,罚款300元。14.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记过处分(每次100元--500元工资)。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影响工作者,罚款100-500元。

2.在流程卡、考勤、打卡、生产数量、质量记录方面弄虚作假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未从事本职工作或睡觉者,半小时之内罚款50元,一小时内罚款100元,2小时内罚款200元,以此类推,并扣除当天离开工作岗位、未从事本职工作或睡觉的工时。4.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没有通知上级或未或批准的,等同于上一条处罚。 5.客户多次投诉,没有改正或严重投诉的,视情节罚款100元--500元。 6.将公司物品私自带出公司的,情节轻微并态度积极诚恳的。 7.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怠慢工作或消极怠工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9.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造成损失者;10.工作时间饮酒者或带酒气工作者; 1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12.警告达三次者。

★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每次罚款500-1000元及1000以上),并视情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1.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并与上级起冲突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任,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工作者。3.对同事恶意攻击、打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泄露公司机密者;

5.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8.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并按损失金额赔偿。5万元以上加倍处罚。

1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1.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12.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或刑事处分者;

1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1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1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酗酒闹事者;

1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0.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21.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2.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3.未按规定使用操作机器的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事故由本人全部承担; 24.违背企业核心文化者; 25.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2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五章 员工年度奖惩

★ 以上奖惩作为员工年度评优、晋升、加薪的依据。

3 第六章 附则

1.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行政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各部门执行。4.本制度报公司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0000年0月0日4

有限公司

推荐第4篇: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明细及表格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 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1、奖励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2、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 记录)、书面警...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 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 激励员 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1、奖励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2、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录)、书面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四、奖罚标准 具体见《员工手册》10.3 奖罚标准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认 签名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管理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 有异议者, 请于实施人将 《奖罚单》 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 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 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 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 或行政管理部申诉。在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生效。

七、奖罚条例

1、奖励 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工作中个人月发现业主自行车未锁 3 起以上者、摩托车未拔钥匙 1 起以上者; ②第一时间发现并抓获一般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③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防重大隐患,具突出贡献者; ④日常工作得到业主书面(也包括问卷调查、意见书等形式)表扬一次者。 ⑤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没有出现任何观察项或不合格项的,部门负责人嘉奖一次; ⑥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发现各部门的隐患问题,并及时指出及提供合理建议,经采纳实 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嘉奖一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工作中发现业主/住户门未锁或钥匙未拔(家中无人)一次者; 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方法得当,现场负责人给予记小功一次; ③部门质量目标,全年全部项目都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功; ④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所有部门均没有出现不合格项的,品质管理员记小功一次。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或晋升工资 ①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或抓获特大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②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坚持按照 ISO9001:2000 的要求开展工作,部门全年无出现 一次书面不合格的(要求口头不合格不超过 12 条),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大功或晋升工资的 奖励。 (4)试用员工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提前转正 ①入职 2 个月期间无检讨、书面处罚并符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条件之一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 告一次) ①上班翻垃圾桶捡废品者(垃圾清运人员除外); ②用完水后水龙头没关好导致水源浪费(除水龙头已坏之外); ③往苗木下、公共区域倾倒垃圾、污水(如清洗饭盒后污水); ④所有员工要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 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 如有故 意不配合, 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 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 的; ⑤日常检查中, 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种表格上三次检查均出现同一种错误的, 根据部 门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⑥每日下班提前到车库打卡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 2 次者,季度累计达4次者; ②架空电线、地下管道、基建、维修、通讯设备、通电设施等施工影响绿化时,内部相 关部门要事先与绿化部主管人员协调后方可动工,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挖掘等破坏绿化, 发现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如外单位在小区内进行施工前,已与我司相关人员沟通,责任 部门未能及时与绿化部主管人员进行沟通的, 施工单位除照价赔偿外, 责任人记书面警告一 次; ③公话私打者,除电话费双倍赔偿外,记书面警告一次; ④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 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同 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⑤品质管理员日常开出的口头通知单和不合格处置单,在部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 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时完成 并累积超过三次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书面警告一次; ⑥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 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⑦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 3 至4次者,季度累计达5次者; ②在小区楼梯间、天台、车库等地方随地大小便者; ③小区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否则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 根据实际轻重程度记小过、大过或解雇处理; ④利用对讲机闲聊、吹口哨或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⑤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⑥隐瞒工作中的错误(失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较

较大影响者; ⑦部门质量目标连续三次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⑧部门质量目标当月全部项目都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⑨在外审过程中的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除给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外,若 品质管理员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该问题并做相关记录,则负连带责任记小过处理; ⑩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 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同 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安管部安全防范布控者; ②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业主或公司财物者; ③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或业主/住户利益(如私自到业主家做清洁、有偿 维修等); ④辞工后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 作情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⑤在外审(认证或监督审核)中,部门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 管经理记大过一次。 (二)、各部门奖罚条例 物业财务部 1 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费用 2 万元以下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 3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产生 2 万元以下经济效益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产生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经济效益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 10 万元以上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公司有关文件保管出现缺失、损坏、杂乱等现象,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②工资发放出现差错率在 1%以下,未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者; ③不及时缴交各种对内对外报表,连续 2 次以上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④一个月内工作拖延现象发生 2 次以上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⑤提交的各类报表数据准确性在 98%以下者,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⑥在审核成本费用中未发现问题,使公司造成损失,金额 3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一月内工作中出现三次以上差错,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 2 万元以下者; ②公司重要文件保管出

现缺失、损坏,泄密等,且影响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 2 万元以下 者; ③工资发放出现差错率在 1%以上 3%以下,且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 2 万元以下者; ④不及时缴交各种对内对外报表连续 2 次以上,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 2 万元以下者; ⑤一个月内工作拖延现象发生 2 次以上,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 2 万元以下者; ⑥提交的各类报表数据准确性在 98%以下者,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 2 万元以下者; ⑦向他人透露财务信息,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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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奖罚形式及标准 第三条 奖罚形式

1.奖励形式: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调升薪资、晋升等;

2.处分形式: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留司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条 奖罚标准 1.奖励标准

(1)嘉奖1次奖100元; (2)记功1次奖300元; (3)记大功1次奖1000元;

(4)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嘉奖3次者,等同记功1次; (5)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功3次者,等同记大功1次; (6)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功3次者,晋升1级工资待遇。 2.处罚标准

(1)警告1次扣工资50元; (2)记过1次扣工资150元; (3)记大过1次扣工资500元;

(4)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警告3次者,等同记过1次; (5)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过3次者,等同记大过1次;

(6)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过2次者,第2次记大过后按留司察看处理,察看期1-3个月,其待遇按合同工资80%执行。

(7)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过3次者,第3次记大过后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功过相抵

一年内(以公历年为准)功过可以按以下方式相抵: (1) 一次嘉奖抵消一次警告;

(2) 一次记功抵消一次记过或两次警告; (3) 一次记大功抵消一次记大过或两次记过。 第三章 奖罚程序

第五条 奖励及惩罚由部门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惩建议申请表》(附相关材

料),由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奖惩公告在申请表审批后及时发布,奖励或扣罚金额在每年年终进行功过相抵后在农历年底发放或扣除。 第四章 奖励

第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1、品行端正、遵章守纪,足以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迹者;

4、工作勤奋、出色完成任务者;

5、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通报表扬者。第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纠正或制止违章操作,避免事故发生者;

2、认真检查,发现或排除非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避免损失或事故者;

3、维护公司形象及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4、尽忠职守,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公司财产者;

5、处置突发事件得当,避免或减少公司财产损失者;

6、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500-2000元者;

7、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嘉奖者。第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产生成效者;

2、提出创新性建议,实施后使生产经营效率大幅提高,有显著效益者;

3、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4、遇有重大事故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服从指挥,奋勇争先,敢冒风险,堪称表率者;

6、发明创造,取得专利申请者;

7、参与社会活动(如比赛、义工等)或见义勇为,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8、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2000-5000元者;

9、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记功者。第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事故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2、面对重大事故灾难,果敢决断、力挽狂澜、指挥得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从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者;

5、在个人职责以外为公司取得重大利益,创造大笔利润者;

6、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5000元以上者;

7、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记大功者。

2

第五章 处分

第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着装、仪表、礼仪、言行等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影响公司形象者;

2、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事务者;

3、怠工窝工,故意拖延工作进度者;

4、工作执行不力、跟进不力或协作工作态度差者;

5、违反工作场所纪律或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者;

6、破坏公司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初犯或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会场纪律,有大声喧哗或频繁进出等行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者;

8、浪费公司资源(水电、办公用品、物料、易耗品等),情节轻微者;

9、业务管理、人员管理的失职行为,情节轻微者;

10、违反公司其它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微者;

11、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通报批评者。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

2、顶撞上司,工作态度不端者;

3、服务态度差,遭客户(同事)有效投诉者;

4、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或睡觉者;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7、违反操作规程或存在过失、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8、在禁烟区吸烟者;

9、非火警情况下,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者;

10、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未造成损失者;

11、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初犯者;

12、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警告者。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警告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搪塞,或拒不接受主管工作指派,影响工作者;

3、违反工作场所纪律规定,态度恶劣,经教导仍不听从者;

4、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授权使用的设备、水电气的开关、仪表、工具等,情节较轻者;

5、违反操作规程或存在过失、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者;

6、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已造成公司一定损失者;

7、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再犯者;

8、作虚假的证明,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者;

9、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10、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11、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12、撕毁、篡改、乱贴公司公示文件者;

13、办事不力,又不及时上报请示,以致延误公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1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15、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生产场所参观者;

16、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17、滥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对各种违纪行为有意包庇掩盖者;

18、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过者。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记过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工作失职,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者;

3、管理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或灾害,退缩不前、逃避职责,令事态扩大或损失增加者;

4、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存在过失或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1000~5000元者;

5、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制度,违章操作,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者;

6、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8、对文件资料保管不当,遗失、损毁公司重要的资料、文件、物品者;

9、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未经许可,擅自带竞争对手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场所参观者;

11、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擅用)公司各种公章、印信者;

12、捏造请假理由骗取有薪假期者;

13、虚报加班、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谋取个人不法利益者;

14、传播不实信息,造谣生事者;

15、附和罢工、怠工者;

16、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17、有其他重大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大过者。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降薪处理:

1、达到降职条件者,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而降薪者;

2、符合解雇条件,公司给予改正错误机会,作降薪留用处理者;

3、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调整岗位,岗变薪变而降薪者;

4、公司认为应予降薪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处理:

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2、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有欠缺,不足以胜任现职者;

3、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或偏离体系运作轨道,经上级领导多次指正,仍未纠正错误行为或无有效措施者;

5、包庇属下的违纪违章行为,搞串供、伪证等不法活动,组织、策划对抗公司对违纪违章事件调查的;

6、调整经营或精减机构,原岗位缺失或无适当对等岗位的;

7、公司认为应予降职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给予留司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公司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员工有严重违纪违章行为,经记大过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一年内被记大过达三次者;

3、入职时提供虚假、无效的个人资料欺骗公司获得职位者;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者;

5、触犯地方或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6、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者;

7、泄露公司机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令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8、对同事进行威胁、恐吓,非法使用暴力,侵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9、对异性进行各种形式的性骚扰,情节恶劣者;

10、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三犯者;

11、在职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者;

12、组织、煽动怠工、罢工或唆使、挑拨他人怠工、罢工,扰乱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13、造谣惑众、散布不实传言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的文字、图片或参与非法政治活动,妨碍社会安定秩序者;

14、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回扣、挪用钱物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者;

15、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16、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或侵占公司财物者;

17、参加非法组织或带黑社会性质团体者;

18、公司认为应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公司拥有自由度量裁决权,

5 根据员工对错误行为认识及改正程度、员工过往的表现、实际工作的需要等具体情况,作出给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第十八条 在留司察看期内,员工有警告或以上的处分,公司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在留司察看期满后一年内,员工有记过或以上的处分,公司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本公司所有系列规章制度中所称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损害,若涉及到具体经济数额的均指达到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损失、损害。 第七章 管理责任及申诉

第二十条 凡属该查处的违纪人员,部门对一般违纪事件须在5日内上报处理意见,情况特殊或较严重的须在15日内上报处理意见。部门对违纪事件无调查核实、无教育引导、无整改措施、无处理意见或瞒报、延报、不处理的,由部门经理承担以下责任:

1、单项事件第一次未尽管理责任的,由行政部知会限期改正;

2、第二次未尽管理责任的或知会后未改正的,对部门经理作警告处分,并在部门内部通报;

3、第三次未尽管理责任的或作警告处罚后仍未改正的,对部门经理作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亦不得干涉公司公正、独立、严格地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须追究责任的条款,如无法确定其直接责任人,将按照“责任推定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部门的共同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并报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处理结果不服或存有异议者,自收奖罚通知单或通报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部提出申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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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班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工作期间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欺骗顾客;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干净;

七、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给员工缴纳员工意外保险。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100元,迟到、早退、每半小时扣罚10元;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十

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1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2次;(不请假私自休息)

2、拒客3次;(不服从领导分配)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员 工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一、工作时间:08:30—17:30

二、提供:中饭

三、薪金标准;底薪+提成 ;

四、录用期:

a:月基本工资=底薪300元

b:月基本工资=底薪500元

c:月基本工资=底薪700元;

3、技术等级工资发放标准:

五、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月10日为上月薪金发放日,若半年以上连续完成所定任务,无重大违纪者,年终奖金1000元;

六、重大违纪如下:

1、旷工、擅离职守;

2、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3、透露公司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4、偷盗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5、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岗位职责

1. 维持店内良好的销售业绩;

2. 严格控制店内的损耗;

3. 维持店内整齐生动的陈列;

4. 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员工工作的高效率;

5. 维持商场良好的顾客服务;

6. 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7. 审核店内预算和店内支出。

主要工作:

1. 全面负责门店管理及运作;

2. 制订门店销售、毛利计划,并指导落实;

3. 传达并执行营运部的工作计划;

4. 负责与地区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

5. 负责门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选拨和考评;

6. 指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努力提高销售、服务业绩;

7. 倡导并督促实行“顾客第

一、服务第一”的经营观念,营造热情、礼貌、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8. 严格控制损耗率、人事成本、营运成本,树立“低成本”的经营观念;

9. 进行库存管理,保证充足的货品、准确的存货及订单的及时发放;

10. 督促门店的促销活动;

11. 保障营运安全,严格清洁、防火、防盗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12. 负责全店人员的培训;

13. 授权值班经理处理店内事务;

14. 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辅助工作:

1. 指导其它门店人员的在职培训;

2. 协助总部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3. 向总公司反馈有关营运的信息。

推荐第7篇: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 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 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 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 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 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 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 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 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 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 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各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 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 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 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法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报综合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外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综合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综合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一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综合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综合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推荐第8篇: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惩原则:

(1)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2)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3)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4)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加薪、奖金、奖品等)、行政奖励(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和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等)。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8领导有方,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9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资格证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0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下列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1品行端正,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2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

1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30%以上者;

2维护公司安全,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6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2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3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4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

“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总经办或各部门负责人审核;

3.总经理批准。其中,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注: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行政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行政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三、处罚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岗位职责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行政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处罚的决定在行政部开具的公告中注明。

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薪点10-20点/次。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向公司最高层申诉。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扣除薪点20-40点/次。

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对上述所列行为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填写“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行政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行政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扣除薪点50-100点,并扣减薪点值5%-10%。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妨害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违纪达5次(含)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薪点100-150点,并扣减薪点值10%-15%。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除薪点150-200点,并扣减薪点值15%-20%。 不服从上级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30-50点; 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60-100点; 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财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

员工年度奖惩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嘉奖与警告抵消。

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 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

行政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附则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行政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员工奖惩制度终结版

五家渠市鸿达热力有限公司

员 工 奖 惩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增强公司活力,促进三个文明共同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不断推进热力生产、输送工艺、技术的改造,提高热力生产、输送水平和技术装备能力,促进公司安全谐调发展。

第三条 凡本公司职工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第四条 员工奖惩制度是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下制订的规章制度,全体职工必须遵守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声誉,保护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环境整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以“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四有”(有理想、在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倡导“五个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家庭做起),做到“十要”、“十不要”

(十要:遵纪守法、好学上进、勤劳俭朴、礼貌待人、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团结互助、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移风易俗。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马路、损坏公物、损害花草树木、说脏话,在公共场所吸烟),把讲公德,讲文明,树新风深入人心。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对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三种,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200元—1000元。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通报表扬:

1、在完成生产或服务任务,提高工作或服务质量,节约资金、材料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安全、技术、服务、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有五小发明、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4、在节省物料、催缴热费、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的;

5、经引导教育、关心帮助,化解矛盾、解决职工思想问题方面,办法新颖、成效突出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等思想政治方面工作的;

6、维护财经纪律,检举违法人员,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对于徇私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弘扬正气,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

第八条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的。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的。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的。

3、预防供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抢修工作及时,没有造成供热运行输送中断的。

4、品行端正,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堪为全体职工楷模的。

5、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或国家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见义勇为、大胆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7、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声誉的;

8、其它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的。

第九条 公司对各类受奖人员,尤其是连年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在晋级、提拔、培训等方面将予以优先。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条对职工的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比照事实进行赔偿,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或“留用察看”处分,并处予100元—200元的罚款;同时写出书面检查。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徇私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

不为举报者。

2、违抗命令、指示,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4、私拿公物,私接、私开暖气者。

5、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工具丢失、浪费物、料、热能者。

6、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无精打采,屡劝不改者。

7、在工作场所喧哗或口角,酗酒滋事,不服管教者,影响秩序者。

8、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9、临时交办任务,以种种借口不接受或工作落实不力者。

10、享受公司补贴的通讯工具,不能自觉地使其保持畅通者。第十二条职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处予300元—600元的罚款;同时写出书面检查。

1、违反劳动纪律,多次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经常完不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致使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多次违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浪费水源、浪费热能,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

乱纪行为的;

7、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十天以上者。旷工一天扣三天标准工资

8、因工作失职造成工具、设备、材料、能源损失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赔偿。价值在500元以下的按100%进行赔偿;价值在500――1000元的按50%进行赔偿;价值在1000――5000元的按30%进行赔偿;价值在5000――10000元的按20%进行赔偿;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按10%进行赔偿,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9、无理取闹,干扰公司正常工作次序,越级上访、闹访的。

10、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四章程序

第十四条职工的奖励,需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公司相关会议确定。

第十五条职工的处分,需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提请,经相关会议决定,交总经理批准,并公示、备案。

第十六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正常的岗位工资,依五家渠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留用察看期满,表现好的,可恢复为职工,表现不好的予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对职工的罚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直接到财务科交现金;罚金数额较大的,可在本人工资中逐月扣除,但扣除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八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

得证据,征求工会意见,通过相关会议决定。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除合同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 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条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执行。受处分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受到警告、解聘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二条对于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依据本制度受奖惩人员及所在集体,在当年度评先奖优工作中,应酌情参考。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不一致处,从其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交公司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自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006年下发的《职工奖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推荐第10篇:员工奖惩制度(完整版)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规定管理。

3、负责单位

(1)综合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管理单位

综合部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

二、奖励规定

1、奖励分类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晋升等级

2、奖励标准 (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可作表率,廉洁奉公者。 3)有其他功绩者。 (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建议改进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6)曾记2次以上嘉奖者。 (3)记大功

在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4)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晋级: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 2)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3)曾记大功2次以上者。 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规定

1、处罚分类

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开除(或违纪辞退、除名)

2、惩罚标准

(1)警告并处罚金20元(或赔偿损失):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谈笑嬉戏,疏忽工作者。 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6)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7)出入公司厂区不遵规定或携物品出公司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8)上班时间穿拖鞋、背心或赤脚者。

9)践踏草坪、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者。 10)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者。

11)在上班时间占用公司电话闲聊而影响公务者。 12)在饭堂用餐后将剩饭菜或早餐袋乱倒乱扔者。 13)在工作时间听放、收录机、MP3者。

14)长时间离开(20分钟以上)或下班后没有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用电设备者。

15)在工作时间睡觉工作影响较轻者。 16)开会无故迟到者。

17)进行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第一次被查到者。 18)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警告惩处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记过并处罚金50元(或赔偿损失):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不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4)擅离职守,影响工作者。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私利有具体事实者。 6)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7)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工作影响较重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8)办理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9)私自偷拿、撕毁公司公告栏或宣传照片者。

10)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明知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玩网络游戏者。 12)不能保障责任区域清洁卫生者。

13)进行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第二次被查到者。 14)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有下列事件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并处罚金80-100元(或赔偿损失):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有事证者。

3)擅自变更工作流程,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人仍不听从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6)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章者。

7)进行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第三次被查到者。

8)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开除(或违纪辞退、除名)并作经济处罚,严重的送交派出所处理: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工厂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事证者。

2)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3)在公司工厂内互殴或殴人致重伤者。 4)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5)三次以上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或对领导 “拍桌子”、语言恐吓、动手打人经查证属实者。

6)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者。

7)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厂或宿舍,致发生事故者。 8)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9)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10)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情节严重者。

11)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12)结伙纠众,扰乱公司工厂秩序,具有事证者。 13)受雇期间填报虚假履历或使用虚假证件者。

14)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上秘密,使本公司蒙受巨大损害者。

15)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动者感情者。

16)偷窃、盗卖同仁或本厂财物者。

17)进行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第四次被查到者。 18)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重大者。

四、以上各项处罚中,情节严重或当事人态度恶劣的、可酌情从重处罚。所有处罚均以警告信(书面形式)形式,通知受罚人或予以通告。

五、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3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综合部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六、若受罚人当月罚款总金额超过其工资的50%,罚款金额应分期逐月扣除;保证罚金每月不超过其工资的50%。

七、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八、注意事项

1、奖惩核定流程

(1)公司领导发现本公司员工触犯本《制度》时,应及时向综合部进行书面报告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2)综合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3)综合部做出处分决定。

(4)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5)综合部把《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公布。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6)员工触犯本《制度》时,符合警告并处罚金20元(或赔偿损失)的,由综合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综合部依据《处理意见书》,签注意见并存档造册列入个人档案。

(8)财务部根据每月执罚报告和奖励通告在工资中减扣或给付罚金与奖金。

2、惩罚累计

(1)员工一年内记警告2次,作为记过1次。 (2)记过2次得作为记大过1次。

(3)累记大过2次且经公司核定者,予以违规辞退或除名。

3、功过抵消

员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综合部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与警告抵消。

(2)年度内记功1次或嘉奖2次,得抵消本年度记过1次或警告2次。

(3)年度内记大功1次或记功2次,得抵消本年度记大过1次或记过2次。

4、移送司法部门

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议处外,并得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11篇: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下(含 5 万元),责任人赔偿 10%一 50%;

2. 造成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12篇:幼儿园员工奖惩制度

幼儿园奖惩制度(教师)

(一)目标: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幼稚园保教质量。

(二)教师除基本工资外、另每月有如下奖项:安全奖30元、全勤奖50元、工作质量奖50、工作纪律奖50元、班主任津贴90元,在我园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10元,大专学历非相关专业每月增加15元、相关专业25元。

(三)如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教学质量达不到,应从以上奖金中扣除、如奖金扣除不够再扣基本工资。

一、工作纪律(要求:满勤.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岗位。

1、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 (5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扣20元。

2、事假一天扣40 如遇值班另扣8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半天扣30元。

3、全学期累计请假不能超过两天,两天以后按当月所得工资的总额除以22天,乘以请假天数,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4、病假一天 扣30元,半天扣25元。病假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及第三天以后按当月所得工资的总额除以22天,乘以请假天数,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如果是传染病,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扣除另一位代班老师应得的工资、不扣全勤奖。

5、旷工一天80元。三天以上自动离职并不退保证金。

6、病事假一天以上需向园长递交书面请假条,必须经园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

按况工处理。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电话向园长请假,并请其他同事代写假条,如缺假条扣10元

7.上课时间打电话聊天扣10元

8、当班时间串班扣10元

9、中午值班干私活.做手工,吃东西扣10元

10、在教室睡房吃早餐扣10元

11、未及时交纳各类检查表、计划一次扣10元

12、各类检查表纪录不认真一次扣5元

13、浪费用电或用水一次扣20元

14、在任何场所,人离开未关灯或空调扣10元

15、放学后未关灯、未关水、未关教室电器扣50元

16、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一次扣50元

17、私自将幼儿食品.幼儿园物品带回家扣50元

18、未签到、签退一次扣 5元

19、代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0、会议迟到一次扣10元

21、会议缺席一次 扣20月末总结会议缺席一次扣30元

22、开会打接电话、代孩子一次扣10元

23、开会不带记录本一次扣10元

24、未打幼儿考勤一次扣10元

25、未更换教学内容一次扣10元

26、家园联系册未按时填写扣30元

27、家园练习册填写不认真扣 10元

二、师德师风:

1、教师着装应符合教师着装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吊带不能少于

5厘米、早操、活动期间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10元

2、头发不能全批,必须一半以上扎起来扣10元

3、不讲普通话一次扣 10元

4、对孩子态度不好,语言带有侮辱性扣10元

5、、对家长及幼儿缺乏礼貌扣 10元

6、打骂幼儿,经查实情况属实一次扣50元

7、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扣10元

8、当班时手揣口袋一次扣10元

9、吃幼儿食物,发现一次扣10元

10、言谈不文明扣10元

11、被家长投诉一次扣10元

三、学习情况(要求:各类学习不缺席,不迟到,人到心到,认真笔记。

1、迟到一次扣10元,

2、缺席一次扣20元

3、外出培训未按时上交培训心得扣10元

4、学习带孩子的扣10元

四、幼儿出勤

出勤率: 月累计平均数

1、小小班未到达85%小班班未到达88%

中班未到达90%大班未到达95%

学前班未到达98%班主任副班主任各扣10元

2、幼儿当天未到,教师在中午前未询问家长扣10元

五.集体协作(要求:关心集体.相互协作.同事间配合密切)

1、不服从安排,拒绝做份外事一次扣20元

2、不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扣10元

3、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但情绪消极或不配合、不主动扣10元

4、与同事发生争执.搬弄是非.恶语伤人扣20元

5、传播流言、诋毁幼儿园名誉扣 50元

六、工作质量(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1、班上教师采取不同的形式了解幼儿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家长反映教师未经常

了解幼儿情况一次扣10元

2、老师按时组织或协调组织活动,不按时早操,盥洗、开餐、开点心等环节,发现一次扣20元

3、当班教师值午睡,不提醒,不督促、检查、帮助儿童脱衣服,幼儿尿床不及时

处理,不勤巡视者,发现一次扣10元

4、值周行政每天1:10检查,班级有3名以上幼儿未入睡,值班教师

扣10元

5、各环节组织不认真一次扣 10元

6、主题墙未及时更换扣20元

7、未按时开展主题活动扣20元

8、主题活动合格以下扣20元

9、本职保管的物品、用具、玩具等,如遗失和损坏应赔偿(正常损耗除外。遗失或人为损坏1年80%,2年70%,3年50%

11、所有调查表上一个差扣5元

12、

七、安全情况(要求:安全意识强,无安全事故发生)

1、本班幼儿有抓.撞.碰伤当班教师扣10元

2、出诊一次当班教师(并扣除当月安全奖)扣50元

3、放错幼儿一次扣50元

4、放园或中途幼儿离园未按本园接送制度交接幼儿一次扣20元

5、放园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3位老师平均负责、中途幼儿离园未按接送制度交

接幼儿如出现安全事故则当班教师负责60%、保育妈妈负责40%。

6、幼儿擅自离开教师视线,没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 扣10元

7、放园时幼儿擅自离园,造成恶果者当班老师负40%。当班老师每次扣50元,

8、在园时间幼儿擅自离园,造成恶果者当班老师负30%。当班老师每次扣40元,

9、幼儿跌伤起包和轻微的烫伤,教师及时处理,并配合幼儿园解决问题,未给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扣5元

10、幼儿出现安全事故,产生了费用,200元以内由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各按60%和40%承担,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200元以上的直接当班教师40%,保育员

承担30%,分管领导10%,幼儿园20%。

11、因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处理不当,家长要求退费,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部分

和全部奖金、工资。

“流失扣款”(流失到县内任何一所幼儿园,不分任何原因)

3名幼儿以内班主任每名扣20元科任15元

5名幼儿以内班主任每名扣 30科任20元

5名以上班主任扣300元科任200元

工作考评细则二(奖励制度)

1、工作表现突出,多次受家长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表扬,经核实情况属实。奖励20元—30元

2、本班每月主题活动,查活动意见反馈表,95%综合评定优的,组织教师30元、协助教师20元,保育员10元。

3、当选为当月明星教师奖励50元

4.上幼儿园规定以外的公开课 家长总体评价达95%以上优的上课教师

奖励30元。

5、代课按照节数计算每节课7元

6、代值午睡班一次加7元

7、按不同年龄规定人数,小婴班25人大婴班28人、中班30人,大班

35、学前班40人每超出一名每月奖励2元。

8、幼儿园开展的各项竞赛,单项奖励

一等奖 100----150元

二等奖50----100元

三等奖30----80元

9、个人参加县内的大型竞赛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50元

10、组织本园幼儿参加全县大型比赛,团体奖视贡献大小

奖励个人50----300元

11、教师参加全市的竞赛获得名次的(个人)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12、辅导本园幼儿参加全市竞赛的

一等奖500-----1000二等奖300----500三等奖100---300(集体奖励)

13、动员上周末特色班幼儿一名教师奖励5元

14、幼儿园开展大型活动,承担主持或其他重要角色奖励50元

15、“稳生奖”

巩固率达到100%,班主任奖励300元科任200元。

巩固率达到98%,班主任奖励200元科任100元。

巩固率达到96%,班主任奖励120 元科任60元

巩固率达到93%,班主任奖励80元科任 25元

16、“点子奖”

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有成效,一项奖励50—200。

17、期末意见反馈表中,本班家长对你总体评价95%以上是优的

奖励50元。

18、充分利用废旧物品创色环境及区角,效果突出,班费节余较多的

奖励50----100元

19、周末特色班家长整体反馈意见达到95%以上奖励50元。

下期特色班生援巩固率达95%奖励100元。

20、年末教师考核, 如全园巩固率按年计算95%以上 优秀教师奖励500元。良

好奖励300元、合格奖励100元。90%以上优秀奖励300元、良好奖励200

元、合格奖励100元。巩固率达85%优秀奖励200元、良好奖励150元、合

格奖励100元。(评定标准按教师年度考核标准,优秀占全园教师10%--20%,

良好占全园教师20%--30%。

21、对幼儿园突出贡献的,而奖项中未明确规定的由园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13篇:员工奖惩制度(A版)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目的

1、奖励的目的: 通过正面激励的方式鞭策员工更加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的业绩。

2、惩戒的目的: 通过反面激励的方式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赏罚分明。

四、奖励条例

1、依优良事迹表现及产生的效益影响,奖励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年终表彰四种。记嘉奖三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并通报表场,颁发50-100元经济奖励,于当月工资中发放:

(1)、遇有非常事故,随机应变处理得当者;

(2)、维护公司荣誉及形象,有具体实绩者;

(3)、热心服务,工作勤勉,严格自律,有具体实绩者;

(4)、项目工作推动中有具体成效者;

(5)、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任劳任怨者;

(6)、在工作岗位上起到带头作用,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为公司创造或节省金额折算为2000元以下者;

(9)、其它功绩表现,足以表扬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小功并通报表场,颁发100-300元经济奖励,于当月工资中发放:

(1)、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物业使用人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较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公司财产、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及时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查证属实者;

(7)、全年能超额50%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为公司创造或节省金额折算为2000-5000元者;

(9)、其它优良表现,足为楷模者。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大功并通报表场,颁发500元以上经济奖励,于当月工资中发放:

(1)、工作品质、服务水准高超,获客户或业主大力表彰者;

(2)、遇到意外或灾变,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或事故伤害者;

(3)、舍已为人,表现卓越,为公司赢得很高荣誉者;

(4)、连续两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5)、为公司创造或节省金额折算为5000元以上者;

(6)、其它重大功绩或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5、年终表彰

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特别表彰和奖励,如优秀员工、希望之星、生产标兵、突出贡献奖等。具体事宜另案说明。

五、惩处条例

1、根据违纪过失情况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惩处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合同。记警告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违反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触犯以下条例情节轻微的,将酌情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罚款50-100元,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1)、当值时未按规定整齐着装,不佩带或不正确佩带工作证的;

(2)、违反交接班规定的;

(3)、当值时闲谈、聊天;

(4)、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

(6)、对客户、业主、同事、上级等不礼貌;

(7)、上班时间私自会客;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工作及课程;

(9)、因个人粗心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较轻的;

(10)、因工作疏忽,或对可以预料的事故未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较小损失;

(11)、当值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未尽领导职责的;

(12)、浪费公司资源(水电、办公用品、物料等);

(13)、工作场所卫生脏、乱、差;

(14)、出入公司场所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场所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的;

(15)、轻微违反安全规定或公司的其他规定;

(16)、因个人失职、违规或过错造成公司、同事、业主等损失折算金额2000元以下者;

(17)、其它类似上述性质的事例。

特别说明:违反以上规定如情节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记小过或记大过处分。

3、触犯以下条例的,将酌情给记小过处分并通报批评,罚款100-300元,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1)、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达20分钟以上;

(2)、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造成工作脱节、客户不满;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宁;

(4)、不服从上司工作指派或管理,执行力差;

(5)、未经许可配制各门柜钥匙;

(6)、阻塞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造成隐患的;

(7)、在非吸烟区吸烟、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8)、酒后上班,造成不良影响者;

(9)、旷工一天(含)以下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再按此罚款);

(10)、因工作疏忽损坏公司物品、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

(11)、因个人粗心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较重的;

(12)、较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公司的其他规定;

(13)、因个人失职、违规或过错造成公司、同事、业主等损失折算金额2000-5000元以下者;

(14)、其它类似上述性质的事例。

特别说明:违反以上规定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处罚。

4、触犯以下条例的,将酌情给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罚款500元以上,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1)、保管失职,导致遗失或盗用公司重要文件、物料或工具者;

(2)、携带违禁品进入公司或宿舍;

(3)、上班时玩手机、玩游戏、网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

(5)、擅自进入禁区;

(6)、当值时睡眠;

(7)、挑拨、闹事的;

(8)、粗言秽语、中伤他人的;

(9)、工作中饮用酒精制品;

(10)、违反相关规程,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或造成人员伤害者;

(11)、擅自操作仪器、设备、车辆等安全性较高的工具;

(12)、连续旷工两天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再按此罚款);

(13)、向他人索要小费或其他酬劳;

(14)、由于被访人或接待人疏忽,导致来访人乱窜或违规者;

(15)、因个人粗心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

(16)、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公司的其他规定;

(17)、因个人失职、违规或过错造成公司、同事、业主损失折算金额5000-8000元以下者。

特别说明:违反以上规定如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处罚。

5、触犯以下条例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将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未经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

(2)、蓄意损耗、破坏公司、同事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物;

(3)、赌博或围观赌博;服麻醉药、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4)、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

(5)、煽动怠工或罢工的,扰乱公司秩序的;

(6)、危害、诬陷、恐吓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

(7)、作任何性质不道德的交易;

(8)、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涂改单据或伪造文件;

(9)、藏匿公司、同事或业主、物业使用人物品、用品;

(10)、泄露公司机密;

(11)、偷取、贪污或企图偷取、贪污公司、业主、客户、同事等财物;

(12)、挪用公款的;

(13)、利用职权、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损公肥私;

(14)、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15)、做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和利益之行为;

(16)、无故旷工达到擅自离职条件的;

(17)、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9)、拒绝听从上级主管指挥、调遣或拒不完成工作任务,经劝导仍不听从或完成者;

(20)、虚报业绩或瞒报事故者;

(21)、参与打架斗殴的;

(22)、因餐饮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员工食品安全事故的;

(23)、未经公司授权,违规发布资讯,或接受媒体采访,造成不良后果的;

(24)、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2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26)、公司场所内,做出一些有伤风化的行为;

(27)、达到绩效考核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28)、因个人失职、违规或过错造成公司、同事、业主损失折算金额8000元以上者;

(29)、触犯国家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

(30)、其它类似上述性质的事例。

6、上述规定未能尽录,如果员工犯有的过失不属于上述范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处理。若有需要,公司可能对上述条款作出修正或补充。

7、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相应处罚外,还将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的,责任人按损失的5%进行赔偿;

(2)、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00-5000元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0%进行赔偿;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8000元的,责任人按损失的15%进行赔偿;

(4)、造成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按损失的20%进行赔偿;

(5)、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六、奖惩程序

1、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实际表现,填报《员工奖惩签呈单》,阐明奖惩原因,提出奖惩申请;

2、部门主管会同部门经理根据《奖惩制度》相应条款共同判定,给出奖惩意见;

3、由部门确认奖惩对象是否有异议,无异议则签名;

4、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奖惩事迹是否属实;属实则初审确认;

5、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6、由行政部发文公示;

7、人力资源部根据决议文件作薪资增减。

七、奖惩运用

1、功过相抵:

(1)、员工功过相抵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2)、嘉奖与警告抵消,小功与小过抵消,大功与大过抵消;

(3)、若所犯过失已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程度,则不实行功过相抵政策。

2、绩效考核中运用:

(1)、记嘉奖一次其定期考核加5分,记小功一次其定期考核加8分,记大功一次其定期考核加10分;

(2)、记警告一次其定期考核扣5分,记小过一次其定期考核扣8分,记大过一次其定期考核扣10分。

3、年度累计奖惩(功过相抵后)

(1)、年终时,员工受到2次(含)以上的任意奖励,结合当年绩效考核情况,可作为优先提拔对象;

(2)、年终时,员工受到2次(含)以上的任意处分(仅限警告、小过或大过),则办理降职降薪作业;

(3)、年终时,员工受到3次(含)以上的任意处分(仅限警告、小过或大过),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八、申诉程序

员工对奖励与违纪处理事项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或复议。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于一周内予以调解并处理。如对处理仍不满意,可在15天内再向上一层主管直到公司领导申诉。

九、其他

一、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4篇: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

《员工行为规范奖惩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的制定与实行,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括借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1、原则和方法

1) 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的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 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育、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2、管理职责和权限

1) 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检查、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范,有权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处罚。 2)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经常检查和督促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并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处罚。

第二章

奖励及流程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奖励分为A、B、C三级奖励。

A级奖励包括:晋职、晋级、加薪,视情况给于500元以上的奖励;

B级奖励包括:通报表彰、提前转正、视情况给人民币200—500元(含200元)的奖励金:

C级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口头表扬、记小功、视情况给人民币100元以下(含100元)的奖励金。 第四条

奖励内容

1、下列行为属于A级奖励内容:

①工作成绩显著,并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②对提高本公司的效率有特殊功绩之行为; ③解决重大经营难题,并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④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⑤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 ⑥为公司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解约支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⑦对公司交办的专项事物完成非常出色、具有卓越功效; ⑧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 ⑨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A级奖励的其他行为。

2、下列行为属于B级奖励内容:

①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并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 ②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 ③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突出; ④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 ⑤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B级奖励的其他行为;

3、下列行为属于C级奖励内容:

①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 ③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高;

④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 ⑤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 ⑥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C级奖励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奖励流程

1、C级奖励:部门主管可对本部门直接下级提议C级奖励,经部门经理核实后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

2、B级奖励: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可提议B级奖励,经行政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核后,总经理批准实施。

3、A级奖励:部门分管副总对分管部门员可提议A级奖励,经行政部核实,总经理审核后,董事长批准实施。

4、总经理、董事长可直接实施A、B、C级奖励。

5、部门经理可向其他部门经理建议,对后者所在部门员工提议C级奖励。

6、所有奖励均填写奖励审批单,并在行政部备档,进入人事档案,同进作为员工绩效考核依据。

第三章

处罚及流程

第六条:处罚形式

1、处罚分为A、B、C三级处罚。

A级处罚包括:辞退、降职、降级,人民币500元以上的处罚; B级处罚包括: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停职待岗、重大过失、延长试用期、人民币200—500元(含200元)的惩罚金;

C级处罚包括:警告、口头批评、小过、人民币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惩罚金。 第七条:处罚内容:

1、下列行为属于A级处罚内容: ①处罚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公司内滋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③不服从公司领导管理且态度恶劣; ④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 ⑤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⑥遗失重要文件、物品,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 ⑦破坏、损害、偷盗公司财产;

⑧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情节严重; ⑨使公司增大成本、延长工期、多增支出,影响了经济效益; ⑩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者。

2、下列行为属于B级处罚内容:

①拒不听从公司领导指挥、监督,发生冲突; ②工作失职、成效较差,工作质量、效率低下; ③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情节较重;

④个人表率作用差,不能以身作则,宽以待己,滥用职权; ⑤损害公司权益和形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⑥工作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⑦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 ⑧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⑨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B级处罚的其他行为。

3、下列行为属于C级处罚内容:

①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 ②对本职工作缺乏钻研,无改进、无创意; ③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 ④不听领导合理指挥,情节轻微; ⑤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轻微; ⑥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⑦对上级领导批示或限期指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 ⑧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 ⑨员工请(休)假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 ⑩经公司研究决定执行C级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处罚流程:

1、C级处罚:部门主管可对本部门直接下级提议C级处罚,经部门经理核实后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

2、B级处罚: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含部门主管)可提议B级处罚,经行政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核后,总经理批准实施。

3、A级处罚:部门分管副总对分管部门员工(含经理)可提议A级处罚,经行政部核实,总经理审核后,董事长批准实施。

4、总经理、董事长可直接实施A、B、C级处罚。

5、部门经理可向其他部门经理建议,对后者所在部门员工提议C级处罚。

6、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与相关部门核实后,如异议不成立,直接答复被处罚员工并维持原处罚,如果异议成立,经与相关部门经理沟通后,新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同时撤销原处罚意见。

7、所有处罚均填写处罚审批单,并在行政部备案,进入人事档案,同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依据。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报总经理审批、签发盖章后执行,修订、废止时亦同。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5篇:KTV员工奖惩制度

奖 惩 制 度

一、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娱乐码头KTV奖罚制度。

二、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四、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五、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六、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成绩者;

4.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七、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八、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十、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20%;间接领导人5%。 十

一、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6.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张贴文告等;

7.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十二、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部。

十三、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50元):

1.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四、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100元):

1.私自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资料者;

2.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者;

4.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5.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0.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者;

11.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拒绝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

13.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7.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十五、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开除处分:

1.蓄意破坏或损坏公司之财产、器具、原料等;

2.伪造帐单,账目欺骗公司;

3.无故连续旷工3天已上(含3天)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3次者;

4.消极怠工行为者;

5.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

6.伪造证明、证件等欺骗公司者;

7.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后果者;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至使公司名誉及经济受损失;

9.贪污、滥用公司财务物品,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含各类文件资料)者;

10.利用职权受贿,纵容受贿者;

11.欺蒙上下,有煽动行为及员工罢工者;

12.相互殴打或在公司内,宿舍内殴打他人,聚众要挟;

13.有偷窃行为者;

1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一定后果者;

15.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造成一定后果者;

16.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之行为,后果严重者;

17.其他重大过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18.一年之内有行政处分3次或3次以上者;

19.违反公司规定其他行为及情节严重者;

20.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机密场所;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者;

22.盗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23.因渎职,危害公司利益者;

24.偷窃,欺诈,故意破坏公司,顾客或其他员工财务者;

25.对顾客,同事暴力威胁,斗殴者;

26.吸毒者;

27.故意涂改重要文件,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8.未经允许,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9.散播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关系者;

3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31.滥用职权,贻误公务造成重大损失者;

32.以任何形式纂改公司档案或资料;

33.携带枪支,炸药或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34.为个人或其他人利益故意输入错误价格;

35,私自在寝室留宿公司以外人员者

36,私自窜寝住宿者。

35.其他违反制度情节严重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顾客或员工中产生严劣影响或态度不端正,采用欺骗等手段妄图逃避责任者;

十六、员工违反制度使公司受损失时,除受处分外,还应视具体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七、奖惩的实施及计算规定:

1.三次奖励相当于一次记小功,三次记小功相当于一次记大功;

2.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小过,三次记小过相当于一次记大过。半年内有两次大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十八、惩处申报:

针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人为已达到记过,开除的,须提出惩处申请,填写申请理由或事实经过,提出惩处意见,报部门经理加签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奖惩制度做出惩处决定,情节严重者或经理级以上人员,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6篇:食堂员工奖惩制度

食堂员工奖惩制度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齡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

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

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

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

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

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

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

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

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

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

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

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

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

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

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

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

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

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

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

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

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

和食堂宿舍;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

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17篇:门诊员工奖惩制度

太史村卫生室门诊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方法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3、每天当月加发奖金50-500元。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二、奖励条例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 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三、处罚原则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四、处罚条例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5、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听调动及安排,违反门诊规定破坏团结或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门诊利益受损者,每次扣罚100-200元。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 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1、收费人员收错或私自少收,除补交错,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6、违规操作规程者,给予500-1000元扣款,受“红包”者情节严重或违法由司法部门处理。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员工签字生效:

第18篇:餐饮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餐饮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企业的业绩。要想很好地做好员工管理,就需要制定明确的餐饮企业员工奖惩制度。本资料是一份餐饮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供参考!

一、奖励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

①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出众、群众评议良好、绩效评估好;②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无差错、事故;

③在生产和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④积极钻研业务,革新、挖潜有明显成绩、业绩;

⑤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

⑥对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企业采纳并实施运用,有显着成效;

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

⑨及时发现各类隐患,防止重大事故;

⑩参加各类竞赛为企业争得荣誉;

⑾为保护企业、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2、奖励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奖励,并发给奖品、奖金、证书并作为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②奖励类别包括:口头表扬、表扬、嘉奖、记功,提供培训、学习、休假、旅游、升职机会;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轻微过失错误

①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

②不服从主管指挥,一意孤行;

③不按照操作程序、进度、质量要求工作;

④浪费公物、纸张、原辅料、包装用品情节轻微;

⑤工作能力弱,不称职、无法完成应该完成的本职工作;

⑥对本人负责的各项工作不重视,执行不力;

⑦遭顾客或部门投诉,情节轻微;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一般过失错误

①旷工一次

②一年内受警告记录二次;

③在员工中拉帮结伙,制造员工之间矛盾,欺侮他人,制造散布谣言;

④个人卫生,仪容仪表不遵守规定;

⑤因疏忽使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受轻微损坏;

⑥因疏忽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情节轻微;

⑦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如串岗、聊天、阅读、进食、娱乐、冲撞顾客,情节轻微;

⑧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不听劝解,屡次再犯,情节严重;

⑨对1类轻微过失错误认识不足,消极对抗,散布不满;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过失错误

①擅离职守,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②泄漏企业机密,情节轻微;

③拒绝服从主管指令及管理;

④违章违纪经纠正拒不认错,拒不接受处罚;

⑤工作场所行为不检,喝酒、抽烟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⑥编造谣言,诋毁他人;

⑦遭顾客重点式重复投诉,但有改正意愿及行动表现;

4、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为特重过失错误

①全年无故旷工三日;

②违抗上级指令,不服从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③恶意发泄不满情绪,损坏生产经营用各类工具、模具、设备设施情节严重;④工作疏忽、贻误要务,使企业蒙受重大无可挽回损失(经济、声誉);

⑤违反安全或卫生制度,工作规章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情节严重;

⑥谩骂、侮辱或威胁同事、主管、领导及顾客;

⑦在企业内部各处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

⑧公物私用或利用职权图谋满足一已之私利;

⑨泄露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密,图谋一已之私利;

⑩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公私财物;

⑾破坏、毁损藏匿、偷窃企业物料,工具、各类单据、报表使业务无法正常运转; ⑿贪污企业原物料、工具、器具及公款;

⒀恶意散布谣言,歪曲事实、诋毁企业声誉;

⒁公众场合恶意损毁企业形象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

⒂见灾不救酿成企业及员工和顾客有重大损失;

⒃恶意报复,往食品内放入异物给企业造成损失;

⒄工作期间担任同地区同类企业类似工作对企业隐瞒不报;

⒅因违法受到公安部门收审以上行政处分;

5、惩罚办法:

①经核实,批准给予相应惩罚;

②惩罚类别包括:口头批评、批评.警告、记过、停职检查、留厂察看、开除;

③根据员工过失错误言行程度轻微、一般、严重、特重,情况分别处以相应惩罚,同时给予相应除职降级、降薪、罚款、调岗、取消休假,培训、学习等同步处罚;

④在员工犯严重过失错误接受处分学习改造期间,又有一次一般过失错误或二次轻微过失错误等同于一次特重错误;

⑤员工犯特重错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半薪无奖留用察看两个月,无薪留用察看一个月直至除名,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第19篇: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精神

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3.协且

(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好范文版权所有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

第20篇: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

(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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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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