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范本

2022-06-1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奖惩制度

三、保安员奖惩制度

为加强沪杰保安公司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奖励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00元

1、年度先进保安队的保安员;

2、做好事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书面表扬;

3、举报问题经查属实;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

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有一定影响;

6、见义勇为,有一定影响;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

8、有其它表现之一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00-200元

1、年度优秀保安员;

2、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

3、保安员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信息登载;

4、被评为省、市优秀保安员;

5、在值勤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

6、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

7、其它表现之一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200-400元

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重大治安事件;

3、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取得显著效果。

二、保安员处罚制度

(一)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扣款30-50元

1、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不戴帽子、上岗证、肩章、臂章、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装不整齐者;

2、执勤时袖手,将手插入衣袋、裤袋、背手行进、站岗时精神不振作、不按规定姿势站岗者;

3、执勤中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听收音机、戴耳机者;

4、留大包头、大鬓角、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者;

5、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轻微者;

6、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员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7、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车辆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8、对出管辖区域携带大量物品的非业主人员不检查,不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9、当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10、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11、当班未按点报时者;

12、当班办理私人事情者;

13、住集体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4、未经同意,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15、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者;

16、交接班时,相互不敬礼者;

17、未执勤时着保安服装外出或携带保安器械者;

1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二)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做出书面检查,扣款50-100元

1、2次违反第一类规定行为者;

2、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严重者;

3、当班看报者;

4、当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响者;

5、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

6、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

7、当班不按要求携带保安器械者;

8、当班时吵闹,污言秽语者;

9、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后,未及时赶到报警点者;

10、当班利用对讲机闲谈,说脏话者;

11、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12、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22点前未归者;

13、拾到财物隐匿不报者;

14、对队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包庇,隐瞒不报者;

15、未经批准,超假二天者;

16、未经批准,擅自找他人代班者;

17、当班与他人聊天者;

18、个人自行车来历不明者;

19、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三)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暂缓晋档、晋级,扣款100-150元

1、未经批准,超假三天者;

2、当班脱岗、串岗者;

3、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30分钟以内者;

4、当班遇有可疑人员没有及时询问、制止,造成一定后果者;

5、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未及时赶到报警点,造成一定后果者;

6、故意或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7、外出不按时归队影响换岗者;

8、对发现的问题知情不报和说谎话欺骗领导者;

9、二人同岗巡逻时,其中一人违纪,另一人不去制止者;

10、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带非公司人员到集体宿舍玩者;

11、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四)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150-200,暂缓晋档、晋级

1、当班巡逻岗睡觉者;

2、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擅自下岗者

3、当班期间玩电脑者;

4、当班迟到、早退30分钟-40分钟者;

5、被业主或他人投诉,情况属实者;

6、未经批准,私自带非住集体宿舍人员到集体宿舍留宿者;

7、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夜不归宿舍者;

8、在集体宿舍赌博者;

9、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向他人罚款,收取罚款者;

10、队员之间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11、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者;

12、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发生案件或队员出现严重问题,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3、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五)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200-300元,暂缓晋档、晋级,可给予辞退或除名

1、当班门岗睡觉者;

2、报警中心值班员睡觉者;

3、当班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者;

4、同业主发生严重争吵,打架者;

5、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伤者;

6、队员之间打架,造成队员重伤者;

7、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队者;

8、无故旷工者;

9、从事第二职业者;

10、谎报险情或隐瞒重大事故不报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撤岗或岗位减员的责任人;

12、确因表现不好,受到多名业主谴责者;

13、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六)有下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扣款300-400元,立即辞退或开除

1、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治安条例处罚或刑法追究者;

2、偷盗队员或他人钱物者;

3、聚众斗殴者;

4、严重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5、屡犯公司和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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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乐寿康宁及其下属各关联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创造公平、和谐、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维护正常稳定的经营、管理秩序,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应于乐寿康宁及与其有关联交易关系的所有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2、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以本制度为基本依托,根据所在地特殊法规要求以及属地人员特点,制订适合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补充制度,经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并备案后,与本管理制度具备同等管理效力。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总部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推动和解释本管理制度;审批全部奖惩决定,组织处理各项处罚申诉,审批处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检查验证。

2、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审核本公司各部门的奖惩事件、处理决定、上报超权限的相关文件并按审批结果组织推动执行;处理初级申诉,审核处罚纠正预防措施并协助检查验证。

3、各部门负责奖惩事件的提报,奖励分配、处罚责任界定、处罚结果纠正和执行以及连带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提出。

4、总部财务部负责按制度建立统一的资金出/入账目,并根据奖惩审批通知单支付/收取经济代偿金/专项奖励资金。

第四条 奖惩的原则:

1、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较大超出公司行为准则、或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合公司制度行为的一种约束;

2、奖惩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岗位说明书、工作标准与流程规范等;

3、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及时处理、公开执行;

4、对员工的奖惩应由当事人的主管领导施以面谈,讲明事实和奖惩的目的、依据,对奖励的行为形成案例并积极宣传,处罚允许当事人申诉。

第五条 奖励的分类与标准:

1、公司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经奖励申请批准后,应当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或费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用好用足国家或地方政策,合理规避不利影响,取得明显效益或使企业整体利益免受损失,经总部财务部与总部管理部综合评议确实发挥作用突出者;

(3)在突发情况出现时,采取措施得当,经认定确有防止或者避免了设备损坏等事故,使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企业利益免遭重大损失者;

(4)敢于同不良风气以及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生产和工作秩序,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维护企业治安有突出贡献者;

(5)其他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集团副总/总监集体审批后,确定应当予以奖励的行为。

2、员工个人奖励的分类与标准: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评优奖励三类。

(1)通报表扬:对在公司经营活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建议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50-100元现金奖励;

(2)记功表扬:对在阶段性、临时性或突发性经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公司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视其贡献程度可以建议予以记功奖励,记功奖励可按业绩大小给予200-1000元一次性奖励。

(3)评优奖励:每年组织一次,对在公司经营活动中长期有突出的工作表现,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员工,可以授予优秀员工或优秀管理者称号,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奖原则每年由总部管理部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标准,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员工个人奖励的应用:

(1)对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为其优先提供岗位培训、专业深造、轮岗的机会。

(2)员工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所在地负责人应报总部管理部记入员工个人工作档案,作为晋级和晋升的依据。

(3)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通报表扬,可以记功一次,并在第三次通报表扬时按记功标准享受奖金。年度累计三次记功奖励,可直接获得当选当年度优秀员工的资格。

(4)年度评优员工可以优先获得职位晋升、工资调整的机会。 第六条 违纪、违章及处分的分类:

1、违纪、违章是指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以及高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的行为。

2、公司对于违纪员工,视违纪情况同时予以经济代偿处罚和行政处分。

3、经济代偿处罚是指在赔偿损失之后处以的经济代偿处罚。

4、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级、撤职、留用察看、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受到处分,会接到公司发来的书面通知,各种处分均应记入员工个人工作档案。

第七条 对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处罚标准: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性违纪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50-500元的经济代偿处罚:

(1)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玩游戏、上网聊天、观看影碟、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小说、玩手机、打私人电话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认定后应予以警告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1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200元经济代偿处罚。

(2)进入特定区域/办公区域未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佩带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佩带标识标牌的行为,经认定后应予以警告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1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200元经济代偿处罚。 (3)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与公司内部员工发生口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经认定后应予以警告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每人50~1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每人100-200元经济代偿处罚;

(4)在工作区域殴打他人,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情节严重至被打人受伤的,责任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医药费、赔偿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经济补偿处理,同时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5)不按照上级指令操作,或违反公司管理流程与管理标准的,经认定后应予以警告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2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300-500元经济代偿处罚。

(6)本条款未列出的其他一般性违纪行为,可依据违纪情节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7)试用期内员工发生以上一般性违纪,立即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处理,正式期员工在一年内发生一般性违纪,被处罚至第三次,将升级为较大违纪行为,按较大违纪的处分和代偿金标准进行处罚,达到第六次时,除按制度进行经济代偿处罚外,还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经济补偿处理。

(10)一般违纪处分的有效期为3个月,同类行为违纪累计有效期为一年。

2、针对同一公司/系统/部门内的员工在同一年度内反复多次发生一般性违纪的连带管理责任的处罚:

(1)管理连带处罚定义:同一公司/系统/部门的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发生一般性违纪超过6次(以下称一般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将对该公司/系统/部门负责人实施管理连带代偿金处罚。

(2)负责人下属员工一般违纪累计达到六次后,自第七次起,每次对下级员工的一般违纪处罚,将按处罚金额的20%承担连带代偿金处罚,连带代偿金经计算后如低于50元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

(3)负责人如为经理、总监、副总级别员工,下属员工一般违纪累计达到六次后,自第七次起,将按处罚金额的50%承担连带代偿金处罚,连带代偿金经计算后如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如下属员工的一般性违纪处罚是负责人检查发现并发起处罚的,可以不计入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同时对负责人不进行连带代偿金处罚。

(5)如下属员工的一般性违纪处罚是由其他部门举报、经管理部监督检查、审计部内审检查、安全质量部工作检查等其他部门发起并处罚的,则计入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同时对负责人实施管理连带代偿金处罚。

(7)同一年度内,负责人所带领的团队发生一般性违纪累计次数超过6条时,说明该团队或组织存在管理问题,因此该负责人应着手进行纠正和预防,对所发生的同类问题予以原因分析、错误纠正,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相应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接受实施结果验证。

第八条 较大违纪行为的处罚标准: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较大违纪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200-5000元的经济代偿处罚:

(1)在工作场所利用计算机登陆不健康网站或下载含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除应个人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外,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3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利用公司局域网恶意传播病毒,造成公司信息化系统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并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2000元经济代偿处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除赔偿损失外,再处以2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补偿处分。

(2)上岗前4小时内及工作时间因私饮酒,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或赌博的,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3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

(3)故意破坏装置、设备及其它公司所有的公共设施,损坏价值金额在500元以内的,除要求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外,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免职处理;损坏价值在500元及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要求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外,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2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免职处理。情节严重或有鼓动他人一起破坏的行为的,给予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处理。公司保留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4)在工作场所偷盗公司或个人财物,价值500元以下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价值500元及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以偷盗物品的实际价值的两至十倍计算处罚金额并视态度或情节给予记过直至无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人为负责人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应予以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无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5)无故不服从组织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自宣布之日起一周内不到新岗位报到的,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2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降职处理直至撤职处分。

(6)无故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2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降职处理直至撤职处分。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对经营管理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应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3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免职;因瞒报或虚报造成重大次生事故可造成公司司法危机的,对当事人给予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无经济补偿金。

(8)侮辱、谩骂或利用恐吓信、匿名电话及其它手段威胁他人的,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将被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9)违纪人员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打击报复管理人员的,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免职处理;造成私人财产损失的,按实际价值予以赔偿,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还应负担相关费用,同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公司保留对责任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0)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如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的,给予留用查看处分;达到10000以上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责任人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20-50%的赔偿。

(11)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给予降级及记过处分;5000元至20000元的,给予撤职及留用查看处分;20000元以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处分的同时,应按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20-50%予以赔偿。

(12)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当得利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应给予记过处分,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处以500元经济代偿处罚,予以调离岗位;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处以1000元经济代偿处罚,并予以降职处理;不当得利金额达到2000元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13)员工出现其他经公司管理层认定的较大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可依据违纪情节和轻重,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分和经济代偿处罚。

(14)正式员工一年内发生第二次较大违纪行为被处罚时,将按严重违纪的处分和代偿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15)较大违纪有效期为半年,同类行为累计有效期为一年。

2、针对同一公司/系统/部门内的员工在同一年度内反复多次发生较大违纪的连带管理责任的处罚:

(1)管理连带处罚定义:同一公司/系统/部门的副主管/负责人以下级别员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发生较大违纪超过3次(以下称较大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将对该公司/系统/部门负责人实施管理连带代偿金处罚。

(2)负责人下属员工较大违纪累计达到三次后,自第四次起,每次对下级员工的较大违纪处罚,将按处罚金额的20%承担连带代偿金处罚,连带代偿金经计算后如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3)负责人如为经理、总监、副总级别员工,下属员工较大违纪累计达到三次后,自第四次起,将按处罚金额的50%承担连带代偿金处罚,连带代偿金经计算后如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4)如下属员工的较大违纪处罚是由负责人检查发现并发起处罚的,可以不计入较大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同时对负责人不进行连带代偿金处罚。

(5)如下属员工的较大违纪处罚是由其他部门举报、经管理部监督检查、审计部内审检查、安全质量部工作检查等其他部门发起并处罚的,则计入连带处罚累计次数,同时对负责人实施管理连带代偿金处罚。

(6)同一年度内,公司/系统/部门负责人所带领的团队发生较大违纪累计次数超过三次时,说明该团队或组织存在管理问题,因此该负责人应着手进行纠正和预防,对所发生的同类问题予以原因分析、错误纠正,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相应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接受实施结果验证。

(7)由一般违纪行为累计升级为的较大违纪情况不计入较大连带处罚累计次数。

第九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将处以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且无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永不复用:

(1)一年内累计六次警告或被记过两次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2)泄露国家、公司技术、商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不遵守保密协议/规定泄密者,公司还保留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3)遗失公司较重要商业或机密文件,故意损毁企业经营的重要文件、证件或物品者;

(4)严重违反工作流程,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价值10000元以上者; (5)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私改报销单据骗取公司资金,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并经查证属实者;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用于私人不当得利者;

(7)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违禁物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8)组织、煽动怠工/罢工,或采取各种手段要挟管理者,严重扰乱公司秩序者;

(9)造谣生事、散播谣言、挑拨是非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或名誉损失者; (10)殴打别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别人打架者; (11)营私舞弊、挪用公款私用者;

(12)年度内累计旷工达到30日或连续旷工达到15日者;

(13)收取供应商、合作伙伴、经销商回扣、礼物或未经公司允许在合作伙伴处私自报销费用等不当得利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

(14)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拘留、因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有缓刑、免于执行等情形的;

(15)员工工作期间,任何时间被发现入职填报信息存在虚假的行为的; (16)其他经公司相应管理层决议的应辞退(劝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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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细则

一、目的

为更好地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主观能动性。保证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1、奖惩有据,有章可循,具体明确。

2、奖惩及时,及时处置,妥善处理。

3、奖惩公开,奖惩结果予以公布。

4、奖惩公正,所有人员一视同仁。

三、具体内容

1、奖惩方式分类 (1)经济处罚:罚款

(2)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调薪、开除。 (3)经济奖励:奖金和物质奖励 (4)行政奖励:通报表扬、晋升、调薪。

2、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等均视为公司的纪律,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公司采取“先警告,后惩戒”的方式予以纠正。

3、行为准则

(1)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洁。

(2)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文件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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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1、每个月完成任务、销售第一名奖励100元现金。

一个月为四周,每周销售第一名奖励50元现金。

2、连单率:5件以上《2000以上金额》奖励30现金。

3、充值:2500以上奖励20现金。

罚款

1、不遵守不服从管理者一次20元现金罚款。

2、销售当天销售未录入电脑、未交商场报表、库存减错、到货调货不加不减库存、发生一次10元现金罚款。

3、卖场出现空衣架、售出货品没有及时出样一次为10元现金罚款。《谁班谁负责》事情经手要一直跟进到底,售后服务,调进调出,店内物品的外借,都要负责到底或则安全移交他人……

4、账本保持完整无缺、杜绝假账、销售日销账本错一次10元现金罚款。

亲爱的家人们:到货、返货、盘点、均不算正常加班希望大家理解《因为不是每天都到货》节假日参与销售为带薪加班。

店铺日常管理规定

卫生:

1、周一早班家人修剪花草清洗浇水、像爱护家人一样爱护它们;

2、陈列木板架、货架、陈列架、收银台、包包帽子饰品类灭火器上无灰尘;

3、橱窗《包含模特、摆件、挂饰》物品摆放整齐;

4、试衣间、镜子、仓库、店铺地面及时打扫;

5、衣服上的污渍及时清理。

陈列:卖场整齐陈列要求整齐、富有美感、成套搭配

1、每周一给模特换装《注意橱窗整体搭配、模特尺码、以形象款出陈列为主,结合天气温度、节假日氛围》每周一周四早班调整卖场陈列。给顾客新鲜感;

2、仓库陈列《每点一次仓库就要随手整理一次》;

3、卖场衣服陈列搭配整齐《袖子、衣撑方向,吊牌》;

4、饰品摆放位置记清楚,了解饰品特性,随手拿来给顾客试穿。注意事项:

1、袋子包装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

2、试衣间的鞋《平底鞋高跟搭配》;

3、沙发保持整洁;

4、半杯水服务;

5、到货及时整理以免错过销售时机。

对货品一定要足够熟悉,不是顾客想要什么卖给她什么,而是店铺有什么卖给她什么。

店内规章制度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至转正之日起,期满一年底薪加50元。

1、员工离职至少提前10天告知负责人;

2、请假,调班两天以上告知负责人;

3、上班期间:吃饭外出、离岗30分钟以内《超出罚款20元》;

4、商品无故丢失,5折赔偿;

5、入帐,减账要求力求准确,严恶意做假账;

6、账本保证完整无缺,杜绝故意撕毁账本,商场日报表及时交,群里每天销售下班准时报,以上几点违反一次10元现金罚款;

7、售出货品及时出样,补位,有不挂牌的款式,全员罚款《每人10元》;

8、成交后,及时留客资,并告知活动内容,微信一定要加店内手机。底薪:

1、试用期1800+个人业绩+超出+奖金

2、转正 2000+个人业绩+超出+奖金

3、店长2500+总业绩+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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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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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刘雷(职务:行政主任)

审批:刘总

第一章:总则

公司实行奖惩制度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班,队长)以及广大最基层队员的工作热情, 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形象。

第二章:奖励制度

第1页

(1)各分队驻点实行队`班长(负责人)外,按人均50%比例给于月优秀队员奖金(特殊情况除外);

(2)班`队长(负责人)实行工作挂钩制。公司各分队驻点,实行争夺流动红旗,创优秀 护卫点,评比制;

(3)针对个别表现特别突出,对公司有明显或特殊贡献的奖励由公司另计。

第2页

优秀队员评比标准:

⒈政治思想强(思想先进,尊重公司及客户各级领导);

⒉服从意识强(服从公司领导,班`队长工作安排);

⒊完成任务好(积极完成客户`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⒋专业技能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军事和专业知识理论培训;并合格);

⒌本职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

⒍优秀队员评选方式按照民主集中制。

第3页

优秀班`队长评比标准:

⒈政治思想强(思想先进,尊重公司及客户各级领导);

⒉服从意识强(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

⒊完成任务好(积极带领全班`队完成客户`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⒋表率作用发挥明显(带头完成`落实客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踏实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等);

⒌本职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

第4页

优秀驻点流动红旗评比标准:

⒈本月无重大责任事故;

⒉本月客户对工作无过多,过大投诉意见;

⒊本月驻点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积极`负责,工作热情明显高于前月;

第二章:奖金标准

⒈优秀队员奖金为

⒉队长奖金为

⒊优秀团队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

惩罚制度按原惩罚制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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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一)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3)工作拖沓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4)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5)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一)每两星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一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二)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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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奖惩制度

(请配合搜索“奖惩行为参照表”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弘扬正气,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以公司利益和社会道德为导向,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为保证奖惩的准确性,公司建立《奖惩行为参照表》,归集公司所包含的奖惩内容,并根据需要增加或者调整内容;《奖惩行为参照表》是本制度的一部分,是本制度内容的细化及延伸,具有同等的制度效力。

第二章 工作组织及程序

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奖惩工作委员会,其主任由审计监察部经理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党群部经理以及推选的

1 2名职工代表组成。审计监察部负责承担日常奖惩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召集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奖惩有关事项,并整理形成奖惩意见,向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审计监察部审核,重要事项召开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

3、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第八条 惩戒程序如下:

1、员工举报、部门反映或其他举报;

2、审计监察部展开事件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向总经理报告;

3、重要事项召开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

4、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第九条 在奖惩决定公布3日内,对决定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审计监察部提出书面申诉,审计监察部负责释疑,仍有异议的,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最终裁决;如3日内未向审计监察部部提出书面申诉的,则视为同意该奖惩决定。申诉期内,仍按原来处理决定执行。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方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后,按行为程度不同,可给予鼓励性奖励、特别性奖励以及

2 加薪奖励,奖金从奖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鼓励性奖励:

1、该行为是在个体或局部区域或环节,对公司有积极作用的正能量事件,或获得社会赞誉的行为,得到广泛认同;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500-10000元内(含)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拾金不昧,扶老携幼,助人为乐,受到好评者; (2) 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有积极贡献的;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 (4) 及时检举、制止损害公司利益违规行为的; (5)非本人岗位职责内,发现并提出关于如造价审核、图纸优化、采购等问题或方法,使得成本降低的; (5) 积极参与或协助事故、突发事件救援工作者; (6) 其他有正能量影响的事迹者。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200元—1000元的经济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特别性奖励:

1、该行为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更能够深入人心,产生更积极有效的行为影响,给公司带来了工作作风、思想认识方面的变化;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10000-50000元内(含)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

3 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的; (3) 保护公司财产,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 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5)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的;

(7) 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8)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经公司决定应当给予奖励的。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济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加薪奖励:

1、该行为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带来革新式的变化,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或在道德品质上受到公司及社会的认可与推崇;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在改善企业管理或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经

4 济效益者;

(2) 对维护企业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受到市级(含)以上表彰的;

(4) 一年累计受到三次鼓励性奖励或两次特别性奖励者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1000元—3000元的经济奖励(一年内累计受奖不重复给予),且享受100元-500元的加薪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 对同一人同一事件并有其他奖励的,该奖金采取就高奖励原则,不再重复享受本规定的其他方式奖励。

第十五条 同一事件有其他人参与的,可视实际贡献,给予其他人降档奖励,但奖励额不得高于第一奖励人的50%。

第十六条 员工获得特别性(含)以上奖励时,视情况可给予直接上级按其奖励额的50%奖励。

第四章 惩戒

第十七条 惩戒方式:对损害公司利益、违背企业文化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后,视情节轻重不同,可给予一般处罚、严重处罚或辞退。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一般处罚:

1、该行为违反公司制度,主观错误明显,不符合公司管理及文化要求,但影响局限于本部门或本人的,情节较轻,对公司整体不构成较大影响的,采取纠正措施可以挽回大部

5 分损失或消除影响;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原因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下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30000元(含)以下的,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无故迟到、早退(提前60分钟以内离开)2次以上(含2次);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的; (3)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 不符合公司管理及礼文化要求,待人接物不讲礼貌,有不良影响的; (5)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情节较轻的;

(6) 遗失经营管理之一般文件、物品或工具的; (7)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造成影响的;

(8) 员工之间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

(9) 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的; (10) 被惩处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视情对其加倍惩处直至停职处理;

(11) 部门经理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同等处罚。

6 (12) 其他一些应该处罚的行为。

2、符合本惩处条件的,扣除其工资200元—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严重处罚:

1、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反复错误,不予纠正,或损害公司利益,其行为产生负面影响通过纠正难以清除;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原因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50000(含)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30000元-100000(含)的,但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受聘时提供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聘用的; (2) 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情节特别严重的; (3)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情节特别严重的; (4)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调整员工岗位或职务的; (5) 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6) 酗酒滋事影响秩序或非工作需要上班前饮酒的; (7)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8)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9)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的;

(10)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7 (11) 无故拒绝公司调派工作的; (12)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2、符合本惩处条件的,扣除其工资500元—3000元,经济损失过大的另行研究,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1、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情节恶劣,触犯公司原则性规定,给公司、社会或个人带来严重损失,给公司管理、企业形象等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利益受损严重且无法挽回;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100000元以上的,但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2) 赌博、嫖宿、吸毒、参加非法组织、帮派或有其他严重有伤风化行为的;

(3) 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4)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恐吓、殴打、侮辱要挟领导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扰乱公司秩序的;

8 (5) 旷工或未经许可从事其它兼职的; (6) 对申诉、举报打击报复的;

(7) 挪用公款、盗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或损公肥私、营私舞弊的,或收受贿赂、回扣,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利益的

(8)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或伪造、盗用公司印章、私自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的;

(9) 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者;

(10) 因行为不检或不良嗜好,在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劳教处分的;

(11) 投机取巧、隐瞒欺骗或虚报不实数据和信息,致使公司决策错误蒙受重大损失的

(12) 酒后驾车的;

(13) 因年度严重处罚累计达二次者;

(14)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恶劣后果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受处罚的同时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其他员工知情不报或不进行阻止的,追究其责任:按违规员工的惩处降一级处理(一般处罚不降);中高层有此行为加倍处理。

第二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贯彻、

9 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处罚承担连带责任,按对员工惩处的50%,处罚本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有经济损失的惩处按损失的30%进行扣除工资;无法直接认定经济损失的,应由审计监察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测算。

第二十五条 员工扣除工资后的当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不低于安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同类情节行为下,员工的扣除工资额度与同责任员工惩处不一致时,应给予降薪1-3个月处理(具体降薪比例及时间参考经济惩处程度)。

第二十六条 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工资,但不低于原标准的50%;

第二十七条 调查、处理违纪员工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辞退处理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二十八条 违纪员工在事件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的除外);对拒不承认违纪的事实与经过的书面陈述者,不影响公司行使对其处理的权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中没有直接规定的,按相关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但执行标准不得低于本制度同类奖惩标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形成过程中,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或

10 建议的基础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同意并自觉遵守。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公布施行,在此之前颁发的制度,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所有。

推荐第8篇: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更好的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良好的工作业绩。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与集团保持一致,自觉服从上级的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到各项活动中,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实效。

二、考核奖惩相关事项: 1.奖惩的原则 1.1.奖与惩对等的原则 1.2.职位与经济待遇同步的原则 1.3.突出考核重点工作的原则 1.4.奖金按贡献大小分配的原则

1.5.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1.6.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1.7.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奖惩的基本要求

2.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2.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3.过失单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三、考核内容与步骤:

1、年初合理分工,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考核中高层领导按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 (见《高管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见附件五)考核员工按每月绩效考核(见《员工每月绩效考核表》见附件四);

2、年底员工认真填写《湖州文化发展集团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并上交上年度 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就工作考核内容如实申报;

3、员工常态性工作、部门配合度、工作执行情况及递交合理化建议等由部门主 管及分管领导进行考评;

4、所在部门主管与分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5、奖惩委员会研究兑现奖惩;

四、奖励的方式

1、行政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品、占以下内容权重的80%以上者获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1.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1.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1.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1.5.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1.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1.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8.全年累计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1.9.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1.10.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1.1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见附件一)。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程序》(见附件三)。

2、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500-1000元,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以上两种奖励可分别执行,也可合并执行。五.奖励的流程

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建员工奖励程序。

六、惩戒(《员工每月绩效考核表》对应经济处罚栏,见附件《员工每月绩效考核表》)

1、惩戒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分两种。1.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1.2.行政处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1.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2.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心警告处分,同时给予5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2.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2.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3.培训旷课者。

2.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2.5.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2.6.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3.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3.1.工作时间酗酒者。 3.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3.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3.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3.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2次以上者。

3.7.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3.10.年度内累计警告2次者。

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4.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3.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4.4.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5.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经常与同事产生口角、打架,同事关系不和谐,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无法进行正常工作。

5.2.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5.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4.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5.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侵占公有财务、营私舞弊。偷盗、侵占同事财务,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8.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5.9.造谣或诋毁公司形象者

5.10.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5.11.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5.12.出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残或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有重大侮辱行为、妨害团体秩序者;

5.13.故意损坏公物、工具、或公司其他物品者,按原价赔偿且立即解聘除名;5.14.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累计或连续旷工三日或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十日者; 5.15.聚众结伙妨害工作、营运秩序者,或是在工作时间酗酒滋事,妨害营运秩序; 5.1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受到重在损害或伪造、盗用公司印章、信件者;

5.17.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而无故拒绝接受者;5.18.工作之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

6.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7.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 8.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8.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8.2.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8.3.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8.4.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10.5.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8.5.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2人次(含)违纪者。

9.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处罚,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处罚单》(见附件二)。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程序》(见附件三)。

七、其他工作考核制度

1、所有员工必须要求参加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并进行签到,不准请假、迟到、早退,否则进行罚款,员工每次20元、中层每次30元,高层每次50元,并给予大会点名批评;

2、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收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因主观原因,未按时按要 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方法、工作态度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经奖惩委员会 研究后给予当事人点名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中,全年通报两次视为不 胜任换岗。

八、附则

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集团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 监督检查。

4、本制度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经常与同事产生口角、打架,同事关系不和谐,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推荐第9篇:奖惩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

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

1、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经营管理,明显提高了企业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经总经理办公会确认后,给予院内通报嘉奖和现金奖励;

2、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迅速打开新局面,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院内表扬和现金奖励;

3、对危害单位的事件或行为,及时举报或制止,避免较大损失的,维护了企业利益或声誉的,经确认后给予院内通报嘉奖和物质奖励;

4、在工作中于阻止了事故的发生,按照事故的类型和程度给予院内通报嘉奖和有薪假期的奖励;

5、在行风建设中成绩突出,受到客户或服务对象的好评,按以下标准奖励:表扬信一封奖励50元;锦旗一面奖励100元;社会媒体表扬一次奖励200元并在院内通报嘉奖;拒收红包或其他财物的,按拒收财物价值的10%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院内通报嘉奖。

6、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受到服务对象的辱骂、殴打等而没有与之发生正面冲突,维护了企业及医务人员形象的,给予院内通报嘉奖和3天有薪假期的奖励;

7、爱护企业财物,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和能源等有重大成绩的,在院内通报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

8、试用期表现优秀的人员,经所在科室推荐、主管部门研

究,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9、对业绩特别突出或年度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经所在科室推荐,主管部门研究后,可晋升一级工资。

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或执行不力,致使顾客无故被拖延治疗时间或服务不到位,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不思悔改者按每次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于因拖拉、推诿造成顾客与企业发生矛盾或引起顾客投诉的,给予两个月的留职察看处理,留职察看期间的待遇按本人工资总额的80%发放。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力造成医疗纠纷的,给予以解聘并处于300元经济罚款的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医务人员入职后,应协助企业在一个月内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拒不办理变更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按期办理变更手续的,从入职次月起按个人业绩收入的20%作为风险金予以扣罚,所扣罚金在本人变更执业证书后予以返还,入职六个月仍未按要求变更执证手续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医务人员违反执业证书变更制度,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财务管理

(1)违反企业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收费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并由个人负责退赔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差额,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由个人负责退赔与实际费用之间的全部差额,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财务人员违反财务纪律或泄露财经秘密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200元

的经济处罚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的处理,调入新岗位后待遇按新调入岗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给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2000元以上的重大经济损失或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严禁将亲友或与业务没有联系的非工作人员带进工作场所,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每次每人50元处以罚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4)擅自利企业资源为个人或亲友诊治或谋取利益的,经查实发现,给予警告处理,并按企业资费标准补交实际发生费用或退还个人得到的不当受益。情节严重给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或个人谋取不当得利500元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采购管理

(1)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因采购人员采购、验收把关不严,导致物资质量、数量或采购物品与采购要求不符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理并由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正常采购费用外的额外费用或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2)物资管理须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因责任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或其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欺骗企业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并由责任人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负全部责任,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责任人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负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行政后勤管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纠缠不休,影响工作秩序的,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给予每次50元的罚款;影响恶劣影响工作整体进度的,根据情节处以院内通报批评并处每次200元罚金处理、岗位调整、撤职、留职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岗位调整后,调入新岗位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

(2)违反会议管理制度或培训制度的,按《南京维多利亚国际整形美容企业会议、院内培训管理制度》和《南京维多利亚国际整形美容企业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要求向员工传达的会议、培训内容,由于当事人未按要求向员工传达或未及时传达的,经发现查实的,给予警告处理。因没有及时传达会议或培训内容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未及时传达会议或培训内容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松散,渎职、失职或履职不到位而引起员工与顾客投诉的,经发现查实处以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并做撤职处理。因责任

心不强或对问题失察,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或违章工作、指挥,损坏设备、浪费原材料和能源,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并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

(4)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欺骗企业或者包庇不良行为的,经发现查实首次处以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管理人员有贪污、盗窃、挪用公款,以权谋私,违规收取请托人财物等违法乱纪行为的,经发现查实分别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降职或撤职、调整工作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降职或撤职后的待遇按本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按事实标的为标准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各级工作人员在接到其他部门或其他员工的工作协作配合请托时,不得无故推托并及时回应作出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协助请托部门或个人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无故推诿的、本能立即解决却久拖不予解决或在工作协助中拒绝配合、虚于应付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

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每次100元的罚款。因个人失职、渎职或履职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败坏企业形象、声誉或造成企业损失的,视情况给予责任人造成损失额50%—100%经济处罚或按造成的影响和实际结果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履职不到位损坏或遗失企业财物的,由责任人按财物原值赔偿损失。因为工作不慎导致物品和器材毁损的,视情况由责任人按原物价值的50%予以赔偿。违反企业器械和设备管理制度,擅自外借器械或设备的,经发现查实,首次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每次300元的罚款。因擅自外借的器械或设备遗失或毁损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企业的车辆必须保证医疗、行政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私自派车或出车、不按规定派车或出车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责任人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因此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因私用车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9)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0)员工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秘密和重要信息的,经发现查实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待遇按本

人工资的80%的标准执行。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根据损失和损害情况,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员工违反考勤制度的,按企业考勤制度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12)严禁将私人物品或家用物品长期存放在单位,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每次20元处以罚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3)员工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应及时关闭电脑、电灯、电视、空调,用水完毕后应随手关闭水笼头,违反者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于每次50元罚款。

(14)严禁在办公区、宿舍内向窗外抛洒物品,因违规抛洒物品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由违规抛洒物品者负责由此造成的结果并按每次50元处予罚款。

5、行风与工作作风管理

(1)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务人员从业规范,漠视顾客利益与企业声誉,或顾客发生争执或吵闹,经发现查实,处于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停职反省的处理,停职反省期间停发一切待遇。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2)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或未经企业批准在外兼职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的,由责任

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请托人或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损害企业利益或给企业带来损失的,经发现查实,由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员工在工作中收受顾客红包,财物或收受供应商、供货商、基建公司、维修公司或利益相关人红包,财物、回扣、促销费等,未按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交而私自占为己有的,经发现查实,所得不当得利上交企业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收费管理规定,私自直接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的,并在收取后财物后未按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交而私自占为己有的,经发现查实,所得不当得利上交企业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员工偷盗企业财物或私人财物的,经发现查实,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在宿舍打架的,经发现查实的,给予双方当事人警告处分并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给予留职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打架致人身伤害的,其医药费由伤害人承担。

推荐第10篇: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1.奖励区分为:

1.1.嘉奖: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1.2.小功: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元 1.3.大功: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300元 2.惩罚区分为:

2.1.出现一次A类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50元 2.2.出现一次B类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100元

2.3.出现一次C类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200元 2.4.出现D类违纪行为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奖惩关系:

1.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2.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3.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应予惩罚。4.奖惩事项列入考绩及升迁之考评。 第三十六条 奖惩审定、公布

1.员工有功过奖惩时,得由部门填报奖惩签呈,经核决权限及主管核准后,处分由人事部门发放处分通知单给被处分员工,如员工对处分存有异议,可接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人事部门对异议进行调查复审后作出复审决定,员工不得再次提出异议,申诉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出具处分通告,公布与否由公司酌情决定。奖励部分经核准后由人事部门直接通告。

2.员工功过奖惩以本《员工手册》为奖惩依据,并辅以其他各部门制定并公开发文之规定作为奖惩补充依据,具有同等效力;若不同的奖惩制度规定的内容不一致,以新规优于旧规为原则适用较新的规定,但部门制订奖惩制度时未经公司同意的除外。对于不能区分生效时间先后的制度内容冲突,或同一制度内不同条款内容的冲突,公司有权选择适用。 3.本奖惩所列之未尽事项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奖惩。 第三十七条 奖励事项

1.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依表现情况给予奖励。

2.员工具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嘉奖。

2.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2.2.工作效率高、品质好、品性行为好、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3.爱惜公物,节约原材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2.4.品质改善确有成效者;

2.5.事物管理上节省经费有显著成效者;

2.6.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或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表现优异者;2.7.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2.8.维护工厂安全、卫生有特殊贡献者; 2.9.处臵得当,避免客诉事件者; 2.10.具有其他未列之嘉奖事实者。

3.员工具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小功:

3.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3.2.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约使用原物料,降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著之优良效果者;3.4.竭尽心力,维护机械设备,在一年内未发生故障者; 3.5.对生产设备、作业方法予以合理改进,有显著成效者;

3.6.代表公司对外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异为公司争得荣誉者;3.7.抢救灾变或对灾后修复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3.8.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遭损失者; 3.9.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者; 3.10.对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3.11.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机警查获盗窃案件,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者;3.12.年度获评优秀员工者;

3.13.具有其他未列之小功事实者。

4.员工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大功:

4.1.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以排除者;4.2.对研究改善、提高品质、降低成本有重大改革方案经采用具有显著成效者; 4.3.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约使用原物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4.4.遇重大灾害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5.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的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4.6.具有其他未列之大功事实者。

第三十八条 惩罚事项

员工违纪行为分为A、B、C、D四种类,公司采用(过错累进制)阶梯式处罚管理模式,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及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四类处罚,具体处罚规则如下:

一、警告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A类违纪行为

二、记过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B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警告处罚

三、记大过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C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3次警告处罚

3、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警告加1次记过处罚

四、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D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记过处罚

3、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记大过及1次其他任一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A类违纪,给予警告。

1.1.做出影响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例如:乱丢纸屑、乱丢废弃物(垃圾)、随地吐痰或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1.2.员工下班前在刷卡地点刷卡或等待刷卡时乱挤、起哄或不按秩序刷卡者;1.3.员工全月累计迟到/早退/忘刷卡达三次者; 1.4.上班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者;

1.5.不着工作服,不按要求佩带员工识别证或不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

1.6.工作时间做出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例如:打私人电话、复(打)印或传真私人资料、私自会客、闲谈、嬉戏、互联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玩电脑或手机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文字(书、报、杂志或其他资料)、打牌、下棋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1.7.不遵守出入工作场所之规定的; 1.8.行为粗暴或不检点,破坏纪律或秩序的;

1.9.在公司内非停车区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的;1.10.在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11.坐卧或践踏纸浆、纸张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B类违纪,给予记过。

2.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时间在2天(16小时)及以下的;2.2.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

2.3.安保人员、保安或门卫对出入公司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管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4.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或工作场所拒绝保安人员或门卫正当询问或查验的; 2.5.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工作场所,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6.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公司重要区域或重要岗位区域,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7.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的;

2.8.因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原因被投诉且经查证投诉内容属实的;

2.9.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或班次,或者将本应自己承办的工作、业务等擅自转交他人代办;2.10.所做行为妨碍他人工作、生产进度或质量;

2.1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指挥、工作岗位调整或职务调整;2.12.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2.13.对下属人员未按规定实施监督或管理的; 2.14.未完好履行公司授予之管理职务; 2.15.对下属人员疏于管理或考核失实的;

2.16.发生或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品质缺陷、资料错误、违法行为、重大损失及其它危及公司的隐患等,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

2.17.发现机器、设备或设施等公司财产发生故障,既不处理又不及时(2小时以内)报告的;

2.18.阻碍事件调查或处理的;

2.19.对公司不如实反映所目击的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2.20.无特殊工种上岗资格私自操作特殊设备,或私自驾驶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尚未造成损失的;2.21.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操作规程、操作标准、流程、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涂改或撕毁考勤卡、识别卡、请假卡、员工证,涂划墙壁或机器设备的;2.23.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不满5000元的; 2.24.不按规定验收、检验原物料或其他物品的; 2.25.工作懈怠或消极怠工;

2.26.对管理人员之合理指挥怠慢、消极的;

2.27.未经授权或超出权限擅自出借、出售或处分公司财、物的;2.28.未经许可擅自拆阅或翻阅公司机密文件的; 2.29.擅自撕毁纸垛跟踪单等行为的;

2.30.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实施越权行为,尚未造成损失的;2.31.违反营销部门所订销售操作规程,尚未造成损失的;

2.32.在公司内驾驶车辆(包括叉、抱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尚未造成损失的;

2.33.在公司内无证驾驶车辆(包括叉车)、非本职工作范围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的,或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等玩耍,尚未造成损失的;2.34.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警告处罚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C类违纪,给予记大过。

3.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超过2天(16小时)不满5天(40小时)的;3.2.员工上、下班托人刷/打(考勤)卡或代人刷/打(考勤)卡; 3.3.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

3.4.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工作场所,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5.在保安人员、工安人员或者消防安全人员执行公务时,不服从其正当管理或与其无理对抗的;3.6.在工作时间睡觉的;

3.7.遇紧急事故,坐视不理或不及时向公司报告的;3.8.对下属人员的违规、违纪或违法进行包庇或纵容的; 3.9.因管理不善或属于管理而引发事故的; 3.10.散布损害公司形象或声誉的言行的;

3.11.在工作场所有威胁、恐吓、辱骂、吵架、争执等行为的;3.12.利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制造、维修或修护私人用品的;

3.13.非法篡改电脑资讯、记录或其它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公司正常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

3.14.在公司或工作场所,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募捐活动、买卖物品,或者从事其他商业行为;

3.15.做出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尚未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

3.16.将公司之账表、文件、图纸等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场所,或者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17.泄露本人薪资、打探他人薪资或者散播、传播他人薪资的;3.1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的;

3.19.捏造或夸大事实,或者散布不实言论,损害公司形象或声誉的;

3.20.捏造事实、中伤他人、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诬告或陷害他人,影响生产、经营、工作或秩序的;

3.21.撕毁公文、公告、文件,或遗失经营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等的;3.22.交接班时因交接不清致操作错误,引起生产器具或产品之损害的; 3.23.浪费公司财、物,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3.24.擅自安排生产、擅自作业或擅自停机,尚未造成损失的;

3.25.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3.26.有相关救灾职责或义务的员工见灾不救,或者未履行相关职责或义务的; 3.27.谎报火警或乱按火灾报警装臵的; 3.28.12个月内累计受到3次警告处罚的;

3.29.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警告加1次记过处罚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D类违纪,该类违纪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与行为人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达5天(40小时)及以上的;4.2.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安保人员、保安或门卫对出入公司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公司禁区或重要岗位区域,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5.在易燃易爆存储地或其它禁烟区域吸烟或动用明火,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4.6.在吸烟点以外区域吸烟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的;

4.7.遇紧急事故,奉通知时借故推诿或怠于处理或拒不处理的;4.8.工作时间喝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4.9.酒后上班时影响工作或滋事的;

4.10.从事司机工作时酒后驾驶的;4.11.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做博彩性游戏的;

4.12.在工作场所吸食或买、卖毒品、麻醉药品制剂或其他属于毒品性质的制剂的;4.13.在工作场所有卖淫、嫖娼或其他性交易行为或有性骚扰行为的;

4.14.携带枪支、弹药、火药、管制刀械或其他管制器械、易燃易爆品、违禁品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或公司班车的;

4.15.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殴打他人或发生肢体冲突行为的;

4.16.有偷、盗行为或私拿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或者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私自携带出公司的;4.17.将公司财、物私自借给他人使用的;

4.18.有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司财、物的行为的;

4.19.盗用他人口令或利用其他手段进入他人或公司计算机,进行浏览、窥探、窃取、篡改、破坏信息的;

4.20.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或部门印信、印鉴的;

4.21.在与公司缔结劳动合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文件或信息。如:虚假个人履历或信息、虚假证件或证书、虚假证明、或其他虚假文件或资料等; 4.22.冒名顶替谋取个人利益的; 4.23.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签字的;

4.2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或部门公文、公告、合同、文件、单据的;4.25.在申请公出、出差时弄虚作假;

4.26.违规引进不合格的供应商、加工商、合作方、客户,或者下达虚假订单的;4.27.擅自雇佣工的,或者弄虚作假雇佣工的;

4.28.虚构、谎报病假或向公司提供虚假病休证明、虚假病历材料、虚假诊断证明,或者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考勤记录、虚报加班信息或资料的;

4.29.采用虚假手段骗取公司奖励、报酬或其他福利政策的;

4.30.伪造或提供虚假数据或信息,如:伪造或提供各类虚假凭证、虚假原始记录、虚假文件、虚假账册,做假账、虚报销售业绩;

4.31.行贿、受贿、介绍贿赂或收受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32.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4.33.私自从客户处调货、借货而无签呈报批的,或从客户处退货却不按时退回公司的;4.34.私自向客户允诺交易条件而无事前签呈报批的;

4.35.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不正当利益,如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向应商、承办商、加工商、合作方、客户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接受任何个人利益者,或者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私利的其他行为;

4.36.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操作规程、操作标准、流程、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等损坏或致使他人或本身受伤或致使其他损失者;

4.37.无特殊工种上岗资格私自操作特殊设备,或私自驾驶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引发事故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4.3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4.3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但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40.做出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造成公司商业秘密外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1.将公司之账表、文件、图纸等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场所,或者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商业秘密泄露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2.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为己谋利的;4.43.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的;

4.44.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超过50000元的;

4.45.非法罢工、非法集会、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聚集要挟、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的;4.46.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拆装设备的;

4.47.擅自安排生产、擅自作业或擅自停机,引发事故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4.48.未经事先披露并经公司书面同意,与自己或关系人所属或控制企业发生交易; 4.49.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实施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0.违反营销部门所订销售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1.在公司内驾驶车辆(包括叉、抱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2.在公司内无证驾驶车辆(包括叉车)、非本职工作范围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的,或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等玩耍,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3.驾驶公司车辆肇事后致人死亡或致人重残,经公安鉴定须承担主要责任的;4.54.有擅自撕毁纸垛跟踪单等行为,以达到逃避选理多纸病纸垛为目的的;

4.55.对于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实施恐吓、暴力、胁迫、要挟或重大侮辱行为的;

4.56.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记过处罚的;

4.57.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记大过及1次其他任一处罚的。

第11篇: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一.每学期对各班工作进行评比(分单项及综合内容)如教育活动,环境设置.常规培养.自制教具.优质服务.室内外环境卫生.优质点心.栗式制作,勤俭办园.绿化.美化.安全

等评比,优秀者给予表扬或鼓励。 二.能按时上班,全月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发全勤奖金,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一起超过一个小时看扣当月全勤奖50%,超过2小时者扣当月全勤奖金。

三.在当班时间,本班幼儿没发生摔伤或流血事故发安全奖,当班时发生责任事故者办发当月安全奖,责任由当班老师负责。

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关心幼儿,关心集体,做到本身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为幼儿园出谋献策,提出合班化建议,为幼儿树立良好形象者给予奖金奖励。

考勤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中经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时要签到(没有签到者按请假处理)。每次迟到10分钟内扣全勤奖10%.20分钟以内扣全勤奖20%.30分钟以内扣全勤奖3%.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当月迟到三次扣除全勤奖。 二.教职工因事要请假,必须递交请假条并给负责考勤的园长批准。特殊情况请假于当天7:00前为事假,7:00以后当迟到,事假当天连续请假3小时(含3小时)扣除当月全勤奖,月请假超过2天以上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病假除外)凡不请假或请假没经园长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无故缺旷处理(即不能领取当月全勤奖金,只能领取当月基本工资)。

三.病假需具备病历和药费收据,病假当月领取全勤奖70%(扣全勤50元)

四.上班时间需临时离开或早退,需园长批准,每次离开按每小时领取全勤奖10%(不足1小时按一小时计)。如未经园长同意擅离岗位者,按早退处理(即不能领取当月全勤奖金)。

五..凡园规定的学习业务,教研活动,集体活动及园务会议时间迟到者(特殊情况例外)其他按迟到处理,迟到者少领取全勤奖10%(15元)

六.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人电话,一个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纳入到奖惩,评比条例中。

七.教职工需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园长批准后生效。否则,视自动离职处理(既不能领取全部奖金及基本工资)。

礼仪标准化执行流程

2013礼仪行为培养标准化流程 晨间接待标准化流程 基本任务1:接待

行为标准----1.微笑:使用儿童名字打招呼,蹲下身热情拥抱儿童,让儿童同家长说再见。

2.和家长交流饼同时监控幼儿。3与幼儿进行个性互动。 基本任务2:签到

行为标准----1.签到设备完整(后附签到板)且维护完好。 2.签到(提示)板和签到贴纸的位置容易被幼儿,并且方便使用。 3.签到形式及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 4.班级绝大多数幼儿(3岁以上)已形成签到习惯。 5.随时为幼儿签到提供必要帮助。 一.接待

1.微笑:使用儿童名字打招呼,蹲下身热情拥抱儿童,让儿童同家长说再见,注解:微信要自然,发自内心,不做假。

对每个来说,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是自己的名字,因此,使用儿童的名字打招呼。同时给予力度适合的拥抱,以面颊部位的接触和手部对儿童背部的抚摸肢体动作使孩子感到老师的热情与关心,并用此动作真诚的交流感情,蹲下身是为了和儿童保持平行,让幼儿产生强烈的归属感。 家长工作制度

一.教师每学期普访幼儿家长一次,了解幼儿在家情况,和家长汇报孩子在园情况,特殊情况要及时家访,幼儿因病住院要到医院慰问。幼儿二天以上(合二天)没有回园要及时打电话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公开课(各班分班进行)。没学期初末召开家长一次,“家长委员会”或成员座谈会一次,及时反馈家长意见及建议。

三.开设家长专栏,和家长介绍教育幼儿经验及科学育儿的有关知识,每月一次更换内容。

四.各班每周五和家长发放本周各科教育内容及“家园联系手册”使家长进一步了解幼儿在园的学习内容,以便教师与家长配合搞好教育工作,共同培育幼儿。

五.每学期发“幼儿在园身心发展情况报告”给家长,以便家长全面了解孩子在园的各方面状况,为使家长安心工作,寒,暑假期不放假,按计划实施教育,开展活动。

备课.听课.教研制度

一.教师每周五下午交下周教育活动计划,经园长或教研组审阅后,周一发还教师,教育活动计划必须认真书写,备教一致。 二.教师在本周前,要将所需的教具,场地,器械等按要求准备好,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园长,教研组长深入班组听课,了解情况,及时指导和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四.每周一业务学习时间,一次教研活动时间,学习教研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学习教研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发言,做好笔记。

五.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个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游戏活动观摩,检查,园长不定期检查保教人员整天活动的组织或某个生活环节,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共同把教育工作搞好。

行政园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理体制部门的指导和规定,负责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园务工作计划,落实管班目标,负责幼儿园的教育,保育员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主持,组织园务工作会议,坚持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引导教职工努力改革创新,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三.全面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政治,文化业务学习,为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发扬民主,经常与教职工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教职工在园工作舒心,安心。

四.全面负责聘任,调配全园工作人员,知人善任,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专长,负责安排全园工作人员值班,并定期对全园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根据实际给予奖惩。

五.负责指导业务园长,后勤园长抓好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交流总结大会,发挥其管班者作用,听取管班者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六.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主动,热情有礼地接待家长,经常与家长交流。

业务园长工作职责

一. 负责制定落实全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园内的教研,科研活动和日常保教工作。

二. 负责安排每学期课程计划,认真审阅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计划,提前做好下周教育活动计划,保证教育活动按要求开展。 三. 配合园长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做好对全园教师业务培训,帮助教师提高思想,业务等综合素质,定期组织保教人员大胆发言,各抒己见,提高认识。

四. 坚持深入班级听课,了解情况,每周不少于2节,听课时要做好记录,课后及时与老师交换意见,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保教人员提高认识,改进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鼓励保教人员多写心得,提高业务水平。

五. 业务学习时间或工作小结时,要将听课和组织活动的情况总结,对有显著成绩或有进步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解决。

六. 带领全园教师完成各项教育任务,及时向园长反馈每个教师的实际情况,指导老师做好家园联系,配合工作,认真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 在工作中务必求新,不断钻研业务,充分尊重每一位保教人员,虚心听取地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自己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用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成绩成为深受保教人员尊重和信仰的带头人。

后勤园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幼儿园全部的现金收付工作,根据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天做好原始记录,结清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账钱相符。

二.时刻审核保持形象,坚持主动使用礼貌用语,当家长反映或不明白收费情况时,要耐心解释,做到百问不厌。

三.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单据,每张单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及领导签字能报销。对不符合要求的收付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监督拒付。

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收费工作,对个别不按时交费的幼儿家长做好督促工作,保证收费工作顺利进行,每月一次奖各项收费情况,收费收据整理好,交园长审阅,不得对外泄漏幼儿园收支情况。 五.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幼儿的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幼儿定期体检工作。测量身高体重,认真记录分析,公布结果,提出整攻措施。

六.负责保管保健室的药物.器械.注意节约与安全,每月定期清检一次。

七.在园长的协助下负责制订幼儿食谱,每月一次统计各班发病率,出勤率,负责登记。填写各项保健资料,并按时上交上级部门。

教研组长职责

一.协助园长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教研组长--------------------------

制度,认真制定。实施教研组计划。每学期要-----------------------

教研课题或研究专题,按时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总结工作。 二.教研组长应于泛收集教研信息及时交流,有计划,有准备地开展教研活动,带领全组成员,在“研”字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教研-------地作用。同心协力抓好教研工作。

三.组织教研组长组成员学习教育方针,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指导教研组成员的部分业务指导工作,定期查看保教计划,了解家园工作情况,检查一日活动及组织教师交流光摩,研讨.评估等。有计划给予组员帮助。

四.协助园长开展全园科研工作,同时--------------教学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整理工作,承担督导与-----------------------的任务。 五.要加强自身修养,事事先进与人,先---于人.先行于人.-------全组成员。关心她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引导----------------行为规范,促进班级精神文明建议。

班级组长工作职责

一.落实幼儿园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以“幼儿园是我家,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协助行政园长,业务园长,后勤园长组织和领导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行政园长检查本级各班教师执行上级,以文件精神及园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团结全体教师,全面掌握本级各班教师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教师行为规范情况,听取她们对幼儿园各项工作和建议,及时向园长汇报。 三.协助业务园长组织制订和审查和班的学期教育工作计划,协助业务园长查阅教师的备课情况,负责收发本级各班教师的备课计划,协助园长开展教学教研工作,实施教研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本级各班教师交流观摩,检查各班的教学效果,及时向业务园长反馈。

四.协助后勤园长做好各班的卫生.保健.安全.户外活动后(天气变化)的工作。检查本级各班幼儿的个人卫生及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了解各班卫生.保健.保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向后勤园长反馈。

五.以上各项工作每两周一次做好记录交园长检查,由园长负责本班级组长的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任职能力进行评比,考核,每季度一次给予奖励。(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三个等级)。

教师岗位职责 一.班主任:

1.全面负责班的各项工作,针对班级状况,结合园的中心工作,制定班的工作计划,协调改进班上工作。

2.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福建省幼儿发展课程指引》制定本班教育,教学计划,协助班上工作人员,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教师

1.认真钻研《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教班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写好同计划及教育活动设计,写好总结,教育随气,观察评估等,字迹清楚,按时交给园长审批。2.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制度,根据本班实际和教学要求,开展各类游戏及各项教育活动,建立合理的常规,培养幼儿文明守礼,守纪律等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幼儿愉快安静地生活,学习。

3.搞好幼儿的生活管理,照顾幼儿进食,睡眠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具有一定自我保护意识。

4.根据发展目标和每个幼儿的实际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有计划,有弹性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集体.分组.个别活动相结合组织教育活动。从而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5.细心观察幼儿,做好观察记录,进行分析研究,灵活调整教育活动计划,以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6.做好家长工作,每周按时发放家庭联系手册按规定对病孩及个别幼儿进行家访,及时了解情况,经常向家长汇报有关教育情况,争取家长配合教育。

7.早上回园打开厅.窗.组织幼儿值日劳动,搞好活动室环境清洁卫生,下班前关好厅窗.电闸保证环境整洁,安全。8.每天上午九时前登记出勤情况,并统计开膳人数报厨房。

班级安全制度

1.遵守儿童安全制,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让幼儿学会保护自己。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不超过40度),再端入班里,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儿童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超过儿童头顶传递,要从身体侧面送到儿童面前。

3.老师提着开水壶或开水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暖水瓶要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4.儿童不得出入伙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5.教育儿童不玩小刀,玻璃片等等危险物品,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儿童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6.儿童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时,老师要注意照顾,保护,外出活动孩子均要在老师视野中,横过马路时排汽路过纵队,老师要严密注意来往车辆,以保证孩子的绝对安全。7.教育儿童不要爬在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8.老师对幼儿不要托人,拉,拧,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9.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身体里,也不要把扣子,胸针等危险物品放在嘴里。 10.儿童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11.谨防儿童走失,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儿童人数.12.值班教师绝对不允许将幼儿交给陌生人,违者追究责任.13.幼儿外出活动时要通知办公室,教师要预先察看环境,熟悉环境出发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清点人数,携带常用药.14.各种大型玩具,管理人员每周小检一次,每月大检一次,每月大检一次,发现损坏及修管,未修如之前停止使用.

保教人员道德规范

1.热爱幼教事业,坚决观察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保教并重,全面提高幼儿素质.2.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或或变相体罚积极创没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幼儿安全。4.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探索科学育儿规律。

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同事间友好交往,以诚相待,不打闹,不议论别人。

6.举止文明,言谈举止,礼貌待人,服饰整洁大方,仪表自然端正。(不穿低胸露肩的衣服,不穿高跟鞋,松高鞋,休闲拖鞋。不穿过长或过短的裙不戴戒指,手链,手镯,不涂手足甲。不染发,不散发披肩)为幼儿做表率。 7.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与家长密切联系,密切配合。 8.尊重社会公法,严守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勤俭节约,廉洁奉公,节水,节电,节粮,不侵占孩子的利益,不借用幼儿的物品,不收公物归为已有。10.注意安全,防火,防---预防一切事故发生。

财产管理制度

一.园内固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学期由后勤园长负责清点一次并列册登记,凡领物,取物必须签名,要清点对数并做好记录。 二.各班老师负责保管班内用品(包括幼儿手巾.茶杯.玩具.桌椅.清洁用具等),并做好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幼儿园,一份班级保存,学期结束时必须将物品清洗干净如数清还。

三.幼儿园的各类资料,图片.体育器械.音像资料.教学设备等,由业务园长负责保管并列登记,并做好领取签名记录,每学期一次清点对数。

学习.会议制度

1.每周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由业务园长主持 2.每月第一周开展教研活动,地四周开展教研总结。 3.每周组织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学习(备课)。

4.每月一次园务会议,政治学习,若有重要事情随时召开,由园长主持。

5.每学期初,未召开家长会议,由园长,班级教师主持。6.每学期初,末进行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12篇: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只有鼓励和表扬的教育肯定是虚幻中的理想教育,现实中的失败教育。合理合法而又有效的

惩罚对于引领学生的成长方向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高一阶段已开始实施的班级奖

惩条例,本着“制中有情,情中有制”的人文关怀的原则,在征得广大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

针对文科班级的特点,特制定高二(22)班奖惩条例,望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关于迟到的惩罚。原则上任何原因迟到总是不应该的。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1开学两周以内,绝对禁止迟到,若迟到,则影响学校“开学好”的评比,罚其在班会课鞠躬

1次,拖地1日,上下午各一次。此项惩罚由纪律委员根据记录告知卫生委员,卫生委员监

督执行。

2每个月(按4周统计)迟到上限不得达到2次,若达到2次或以上,必须当全体同学面宣

读检查并鞠躬道歉,鞠躬次数不少于迟到次数,同时检查上交给纪律委员存档。若连续两个

月迟到次数达到或超过2次,必须写出认识深刻、文笔优美的1000字以上说明检查,并罚

其拖地1周,检查交给班主任存档。

3每学期迟到次数5次及以上认定为习惯性迟到,习惯性迟到者必须做好迟到前后之日起居

作息时间、到校进班时间准确记录,并从违规之日起每日提前10分钟进班,直至学期结束。

若仍不改正或不见显著改善(80%以上的保证率),请家长来校说明原因并领回家中反省数

日,并视其情节严重,决定反省时间长短。

4值日同学或者接受劳动惩罚的同学不能提前10分钟到校进班的,罚其完成本来职责后继

续劳动数日(一般1日—7日),具体日数视其情节轻重由卫生委员裁定。

第二章 关于自习课和课堂学习违规情况的惩罚。有下列情形者区别对待:

9、自习课不得在教室里或者外出讨论、请教问题,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事情。自习课纪律

由班长、副班长和学习委员轮流负责。违规情况由值勤干部负责人记录,情节严重者如实向

班主任汇报。

10、上课讲话、聊天、做其他作业等情形者,第1次提醒批评,第2次公开鞠躬道歉,此项

由班情观察员、值勤干部、纪律委员观察、执行、监督。

11、上课因讲话、作业不交、不做、注意力不集中等被任课教室点名批评的,课代表、值勤

干部、纪律委员留心记录,罚其拖地1—3日。

第三章 关于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练习抄袭以及作业不能按时交送等的惩罚。有下列情形

区别对待:

12、各类正式的教学检测,如期中、期末考试和月考中作弊,被通报批评者,请家长来校,

并在班级公开检讨。

13、平时教学检测练习和作业,要求独立完成的却抄袭者,结合学科教师反映,共同批评劝

诫,若仍不改进,公开鞠躬致歉。此项工作课代表负责查处。

14、作业不能按时交送、不交或者故意敷衍者,结合任课教师建议,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

作由课代表建议执行。第六章 关于班级卫生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20、卫生值日不能按时到位的,即早上不能提前10分钟以上到岗的,执行第一章第4条。

21、逃避1次平时卫生劳动者,及时弥补后,惩罚2日。连续逃避2次惩罚每次惩罚2日,

并严肃批评。

22、逃避大扫除1次(含请假未许可)者,惩罚3日。

23、卫生值日粗心、不负责、不服从卫生委员分配工作者,早退者惩罚继续劳动数日,根据

情节裁定。

第四章 关于请假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24、若突遇意外,确需请假一两节课,若班主任在,先向班主任请假后向纪律委员提交请假

条。若班主任不在,先向班长请假,后向纪律委员提交请假条。请假必须提交请假条,纪律委员应如实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具体情况。

25、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以上者,须经班主任同意,若不能到校请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前申请,最好本人请假。回校后及时销假,生病的最好携带病例或家长说明。

26、若课堂发生特殊意外需紧急请假者,除向任课教师请假说明外,还应及时纪律委员说明。

27、地理课上课期间若临时需出去休息如厕等,无须请假,可轻手轻脚自行离开教室。

28、因遇事、生病、意外或者疏忽、故意等导致没有履行请假程序的,严肃批评,严重者公开鞠躬致歉。

29、关于班主任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30、若班主任私下暗示家长请客送礼,或者蓄意利用班主任身份谋取私利,请全体学生监督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撤换。

31、若班主任处理班级事务不能秉公执行,不能一视同仁,偏心优秀生,冷落后进生,或者偏心班干部,冷落普通学生等,经班级学生认定,若大部分认可,经家长认同,则班主任会限期改正,或者自行辞职。

32、若班主任贪污班级财务以谋私利,学生可检举并向校领导反映。

第33条 班主任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应该及时采纳,如果不能,班主任应反思改过,并拖地一周以上。

33、班主任若有不尊重任何一位学生家长的现象,自觉接受学生全体制定的惩罚。

第九章 关于班级奖励条例。奖励本着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群众、不重复享受原则,具体实施时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资金来自班费和师生自发捐助。

34、优秀学生干部奖。对于总体认真负责,以班为家,服务大家,排忧解难,热心集体事物的学生干部,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权责明确的原则,让干实事的班干部获得荣誉,内心得到安慰。此奖由学生选举为主,班主任建议为辅产生。

35、三好学生奖。三好学生们用好3支笔,第1支为自己书写美丽的人生画卷,第2支为班级出谋划策,贡献力量,第3支为同学答疑解惑,与同学共同进步,一起成长。

36、最佳课代表奖。奖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量大、深受课任教师表扬的课代表。

37、最负责值班干部奖。奖励时特别提及其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

38、最佳命题日记奖。对于命题日记写作文笔细腻、流畅、真实、有感情、有思想,能围绕班级事务,彰显特别要强、自尊、自爱、坚持不懈精神的,要特别奖励。

39、板报贡献专项奖。对于任劳任怨,精心策略,用心思考,板报设计富有特色的宣传委员和文娱委员以及其他同学要奖励,若板报获奖,则加大奖励力度。

40、最负责小组长奖。学习委员以及课代表投票产生。

41、月考进步最大奖。3名同学,由月考成绩统计产生。

42、最关心班集体奖。评选对象是普通学生,班干推荐或学生选举产生。

43、最需鼓励奖。对于基础差,习惯不良,信心不足,成绩红灯科目多,最需大家支持和鼓励,获得此奖。目的在于激发学生自我奋斗,提醒其他同学帮助他(她)。

44、三分钟自觉奖。自己自觉,同时又能提醒他人者,由学生推荐,选举产生。

45、最佳班情督察员奖。

46、同等条件、表现下,负责的干部、课代表、小组长首先获得荣誉和奖励;关心班级、热心集体事务的同学首先获得荣誉和奖励。市级、校级三好学生原则上首先从班级干部、课代表、小组长中产生,若前者条件不够,再考虑从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任劳任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

47、本条例解释权在班主任,具体执行由班级干部和班主任完成。若需修订,需召开班会表决通过。

第13篇:奖惩制度

怀宁县联社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人身、财产的安全,发挥奖惩激励机制作用,县联社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奖惩规定:

一、经过考核,对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单位、部门或本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一是颁发安保先进单位和安保先进个人牌匾和证书;二是给予个人200元至500元奖励,给予单位500元至1000元奖励,对成绩较突出的安全员在年度考核中给予(5—10分)加分奖励。 单位(部门)受表彰奖励的条件是: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到位;

(二)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到位,未发生一起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安全评估考核及安全防范设施达标;个人受表彰奖励条件是:

(一)及时制止或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为保卫农村信用社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做出贡献的个人;

(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止灾害事故发生,使农村信用社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

(三)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金融安全工作中有突出事迹

1 的个人;

二、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照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营业期间出现无人临柜、一人临柜或擅自离岗的;

2、不执行全封闭营业规定的;

3、外部人员进入营业室的;

4、临柜营业人员防卫器械不足的;

5、安全检查无领导带队、不支持“三证”、不检验证件进入营业网点。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待岗处理:

1、不认真执行双人以上值班守库制度,守库人员出现空岗现象的;

2、守库值班人员在守库室接待、留宿外部人员的;造成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值班守库期间,进行酗酒、娱乐等活动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不执行金库双人管理规定的;

2、金库钥匙不按规定分别保管的;

3、开、锁金库不使用密码的;

4、对各级人员检查金库不查验工作证件的;

5、值班守库期间,报警器和监控设施不开启使用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执行押运钞任务,不实行武装押运、不穿戴防弹防护器材的;

2、执行押运钞任务时,擅自改变押运路线;

3、执行押运钞任务时,途中代办其他事项或拉乘无关人员的;

4、泄露运钞秘密的;

5、执行押运钞任务时,发生意外情况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100元的经济处罚

1、安全保卫登记簿保管不规范、不整洁,登记不及时,填写不是本人签字的;

2、机构网点缺少登记簿的;

3、对安全保卫检查未按规定登记的;

4、电视监控设备使用时,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

(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至解聘职务(称)处理:

1、购置、安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防范设施的;

2、对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设施损坏的;

3、对安全防范设施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降低薪酬系数处理:

1、电视监控设备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

2、110联网或报警设备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

3、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出现故障不维修、不报告的;

4、消防器材不足或失效的;

三、表彰奖励,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特例除外;惩处问责,随时发现及时进行处理。

本制度由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4篇:奖惩制度

九年级四班班级奖惩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分块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狠抓落实

二:基本程序:

1、班委会讨论决定基本的奖惩规则。

2、学期末了,根据每个同学的积分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每个同学的考评。

3、具体条款的解释和对特殊事件的奖惩情况由班委会临时讨论决定。三:具体细则:

惩罚规则

教室、清洁区卫生(负责人:梁童飞)

1、教室或清洁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罚打扫卫生一周。

2、教室或清洁区卫生在年级组检查扣分者,责任到人,相关责任人在班会课做出检查。

班级纪律(负责人:郭凯汪文静)

1、迟到早退同学,每月连续三次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自习课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3、无故旷课者,班级通报批评,在班级做公开检查。

4、上课顶撞老师,在全班公开检讨。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三天。

5、打架斗殴,制造不稳定学习气氛者,停课反省一周。

6、上网、抽烟、赌博者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习方面(负责人:张晓莹)

1、不带作业、不按时完成作业和抄袭作业者,第一次违反补做即可。第二次罚做二遍 。

2、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听讲,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

3、考场作弊,给他人传夹带者,扣除本次考试得分50分。

4、阅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者,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奖励规则

第15篇: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

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工厂将予以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的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

绩的;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的;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

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 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提案评定,的确具有实用

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

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

突出的;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

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

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

2、穿拖鞋或光膀子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

关书报行为的;

4、厕所、浴室、洗手处用水后水龙头不关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

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6、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7、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

不良后果的;

8、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以及旷工半天的;

9、工具、材料等,不按规定存放的;擅用他人工具及设备者;

10、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1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12、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的;谎报考勤的;

2、在禁烟禁火区擅自明火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随意

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

者;

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

损失者;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

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

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无

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10、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11、半年内受警告二次者;

(对给工厂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

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的;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5、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防害工作秩序者;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12、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

13、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4、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16篇: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公司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员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公司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公司会讨论而定。

3、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员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公司实行以主要领导人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公司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公司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 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公司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公司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伤害赴医院处理或造成公司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强烈不满,对公司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或造成公司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公司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公司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及时上报。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安监部门做相应报送。

第17篇:奖惩制度

超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 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和公司督导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

第7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工作失职; 3.完成计划目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商业规则,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人力资源部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1 第8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或督导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总经理、经理批准。其中,属人力资源部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督导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销售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市场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务制度,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产品价格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总经理或经理、部门主管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2 1.造成经济损失 万元以下(含 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 万元以上的,由督导部或部门主管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 各部门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督导部或部门主管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 督导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督导部或部门主管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15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岗位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17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半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督导部或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18篇: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2

第19篇:奖惩制度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 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 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 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 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 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 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 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 96%以上。

4.2.2 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 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 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 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 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 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 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 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 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 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 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 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 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 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 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 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者,对医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每例奖励300-500元。

4.2.18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在国家、省市以及医院等各层次理论、技能考核和竞赛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人50-200元。

4.2.19 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 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 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 元。 4.2.20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 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 3%奖励公关者。

4.2.22

节约药品奖励: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 4.2.23 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 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 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

5.1 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 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

5.2.1 顾客服务方面

5.2.1.1 病人有疑问或有问题急需解决时,工作人员不理睬、不 解释的,罚款50 元;医护人员以各种理由置患者于不顾、不及时诊治的,

(一)、医德医风违纪处理

1、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扣100元;对患者生、冷、硬、顶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患者,造成患者或家属向上级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访者,扣300元,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写书面检查。拒不执行者或后果严重的待岗。对被新闻单位曝光,严重影响社区服务中心信誉者扣半年绩效工资、并给予岗上待岗。

2、对不赡养双方老人,造成老人来院上访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坚决予以岗上待岗,发给政府最低生活费,余下工资做为养老费交由老人处理,直至老人来院满意为止。

3、对收受、暗示、索要服务对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经查实,除退还全部钱物外,扣300 元—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岗上待岗、调离岗位待岗。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者,除退还吃请全额外,扣参与吃请者每人100元,接受吃请二次,岗上待岗。

4、私收费、非法行医人员,待岗1-3个月处理,再次发现停签劳动合同。

5、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报告单、假病情证明等假医疗文书及私自收取病人费用者,经查属实,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待岗处理。

6、违反转诊规定,私自外转病人,介绍病人做检查并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者,或检查、处臵不收费送人情者,一经发现没收非法所得,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处

第20篇:奖惩制度

星海艺术幼儿园教师月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讨论稿)

一、德

1,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吵架、偷窃等影响幼儿园声誉及造谣生事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20元,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辞退。

2, 面向全体,不大声和幼儿说话,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50~100元,引起家长不满,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3, 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着装整齐大方,周

一、周六穿园服,不穿高跟鞋。一项不符扣2元。

4,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各类活动。一次没参加扣5元。

5, 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如不遵守,视情节轻重扣2~10元,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辞退。

二、能

1, 计划、总结、备课、家园联系册及时完成。一项没完成扣5元。 2, 严格按一日活动作息时间.活动时间一次不符合时间安排表扣2元。

3, 认真组织早操、领操,发现不认真示范,幼儿不认真做操一人次扣2元。

4, 幼儿户外活动的组织。户外活动一次不组织(特殊情况除外如:下雨、下雪等)扣2元;玩具遗失一个扣2元,并赔偿该玩具;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注意安全,不闲谈,及时增减幼儿衣服,做到头上有汗时要休息并把汗擦干,发现没按要求做一人次扣2元; 5, 幼儿进餐管理。进餐时保持桌地面干净,不大声宣哗,正确使用餐具餐巾,至使幼儿玩饭菜、倒剩饭、吃冷饭等,一次扣5元。 6, 园内设施及幼儿物品管理。如园内公物及幼儿物品丢失照价赔偿。 7, 卫生检查及各种标记。班级卫生不合格扣5元,卫生区不合格扣负责人5元,其中标记一个没完成扣配班老师2元,衣服编号未完或编错一个扣10元,服装破损少扣等一次扣2元。

三、绩

1, 进班做到“五”不(不离岗、不闲谈、不串班、不吃零食、不做私事)。一次一项做不到扣2元,情节轻重经园内研究扣工资,不封顶。

2, 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发生三例以上(含三例)扣50元。 3, 幼儿仪表。发现一次其中一项不达标每人次扣2元。

4, 服从调配。不服从调配一次扣20元,情节严重的经园内研究给予处罚。

5, 安全无事故。发生事故,教师不在场,完全失职,医药费由教师完全负责,在场的视情节由教师、幼儿园或家长共同承担,造成恶劣后果的予以辞退。

四、勤

1、提前5分钟到岗。事假一天扣日工资;病假一天扣1/2日工资;迟到、早退扣5元;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事假、病假一天以上不享受满勤奖。

五、其它:

1, 幼儿参加比赛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参加市级比赛获奖每项次: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300元;省级比赛优胜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一等奖奖励1000元。

2, 班级生源无流失一学期奖200元,流失1人罚50元。 3, 对幼儿园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奖50~100元。

4, 工作有创造性,教学效果特别突出,并有成效的奖500~1000元。 5, 幼儿入园二周情绪稳定奖励100元,三周还不稳定的下调浮动工资。

星海艺术幼儿园员工月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

------幼儿教师

为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使激励机制更具操作性,特制订本细则:

一. 教师工作月考核共分三个等级

优:300--400元

中:200--300元

差:50--100元 1. 尊重幼儿,尊重家长,面向全体,不大声训斥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考核等级为差。家长反映后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2. 微笑服务,礼貌待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同事,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着装大方,不穿拖鞋,不散发,不留长指甲。一项不符合扣2元。

3. 开学有班务计划,教学计划,备课认真能严格按一日活动时间进行活动,做到动静交替,室内外交替。户外活动小班不少于3小时,中班不少于2小时,大班不少于1小时。每项不符扣5元。

4. 认真组织早操和上课,早操主班在前,配班在后,认真示范,上课教具准备充分,不拖堂.不乱堂,训练好常规,督促幼儿坐姿,写姿,保护幼儿视力。认真批改作业,作业迟批.错批.漏批.到笔顺.用具准备充分,严格按照课程进度表上课。检查一条不符扣5元,三条不符考核等级降一级。

5. 幼儿进餐管理。餐前便后用肥皂洗手,餐前有活动组织,进餐时保持桌地面干净,不大声喧哗,正确使用餐具及餐巾,进餐时幼儿玩饭.倒饭.吃冷饭,餐间混乱。一次扣5元。 6. 安全方面。幼儿活动有组织,有纪律,在教师视线下活动,不让幼儿剧烈运动和大声喊叫,不许在外罚站,幼儿出汗要停止活动,做到安全无事故。发生事故及时汇报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扣安全奖,发生事故教师不知道或不汇报的,不拿安全奖,月度考核为差。

7. 卫生方面。严格杜绝传染病的发生,班级幼儿发烧.传染病发生三例,扣安全奖,每晚毛巾.茶杯.教室消毒,每周玩具.桌椅消毒。检查一项不合格扣5元。

8. 幼儿物品管理。及时清理幼儿书包,帮助收拾保管幼儿物品,丢失照价赔偿。

9. 班级卫生。时刻保持班级物品、地面、桌椅干净,物品、桌椅摆放整齐,钢琴上不许放食品、饮料等物品,饮水机、消毒柜不乱放物品,洗手间干净无异味。检查一项不合格扣5元。 10. 幼儿状态。幼儿入园三周情绪稳定,幼儿服装干净.头发整洁,勤剪指甲,及时发现幼儿身上皮肤病变,伤斑,观察记录和用药记录及时填报.上报。一次不合格扣5元。三次不符考核等级降一级。

11. 单元检查。每周有专人负责检查教学进度,幼儿掌握程度,作业干净.整洁。注意个别幼儿的教育.补差补缺,及时改进教育方法。检查一项不合格扣40元。教不进学不进的,月度考核等级降一级。

12. 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一天扣1/2日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事假病假半天以上不享受满勤奖,不允许随意调班,有事请假。

13. 进班做到六不(不离岗.不闲谈,不串班,不吃幼儿食品,不接打玩手机,不做私事,)一次一项做不到,扣10元,三次做不到月度考核等级降一级。

14. 班级生源无流失一学期奖400元,中途退学扣100元,对幼儿园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奖50-100元,班级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工作做在前面,有创造性开展工作,能积极组织幼儿各项活动,有责任心,安全卫生受家长赞扬,教学效果突出奖500-1000元,年终推荐为市先进幼师。根据全年月度考核确定年终奖

其它:幼儿参加比赛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市级比赛三等奖100元,二等奖200元,一等奖300元,省级比赛增加100元,幼儿园新闻稿按稿费奖励。

星海艺术幼儿园员工月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

------后勤工作人员

为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使激励机制更具操作性,特制订本细则:

后勤工作人员月考核共分三个等级

优:300--400元

中:200--300元

差:50--100元 1.一楼院子卫生保持干净,早、中、晚三次检查,不合格一次扣5元,三次检查不干格,考核等级降一级。

2.大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钢琴、玻璃、地毯、花柱、要干净漂亮,一项不干净,不到位扣5元,三次检查不干净,考核等级定为差。

3.三个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无异味,及时清理卫生间垃圾及大厅垃圾,东西要摆放整齐,发现不干净或乱放一次扣5元,三次检查不干净,考核等级降一级。

4.提前做好幼儿洗头、洗澡准备工作,洗澡时要耐心细致,保证幼儿洗干净,防止幼儿被抓伤,不合格一次扣2元,家长反映一次或累计三次不合格,考核等级降一级。

5.尊重幼儿,不允许训斥幼儿,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考核等级定为差。

6.洗衣时,衣物出现不干净、染、烂、丢,不合格一项扣5元,三次不合格,考核等级降一级。

7.寝室干净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并定期洗晒和消毒,并做好记录,不符一次扣5元。8.考勤按教师考核细则规定执行。工作认真、主动、踏实,工作有创造性有效率,受到教工及幼儿家长好评的年终奖励500-1000元,并推荐为先进工作者。

星海艺术幼儿园员工月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

------夜班保育

为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使激励机制更具操作性,特制订本细则:

夜班保育工作月考核共分三个等级

优:300--400元

中:200--300元

差:50--100元 1.夜班阿姨要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尊重幼儿,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考核等级定为差。

2.认真填写夜班记录,孩子擦药膏.抹花露水.点眼药水.喂药.量体温.说梦话.踢被子.磨牙.大小便.喝水等都要记录在案备查,发现没有记录的,扣考核工资20元。

3.仔细观察幼儿睡觉情况,有异常及时报告,不得拖延,幼儿发烧不得超过38度,发烧超过三例(突发病例除外)考核降一等级,同时不享受安全奖。

4.绝对保证幼儿在寝室.浴室的安全,出一例事故,扣考核工资20-50元,同时不享受安全奖。

5.给幼儿洗澡要干净,一例不干净扣考核工资5元,家长反映不干净的扣考核工资20元。

6.注意寝室和卫生间卫生,定期洗晒被褥并消毒,每晚毛巾和盆要消毒干净,发现不合格的扣考核工资5元。

7.衣服编号未完成或编错一个扣5元,服装破损少扣等一次扣2元,衣服丢失考核降一等级。8.晚上睡觉前放光碟.磁带二周不重样,发现违规一次扣2元。 9.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及一次性消耗品,违者一次扣5元。 10.家长反馈较差的,每人次扣20元,有严重不良影响的综合考核降一个等级。

11.对于工作马虎.应付.被动造成工作失误的扣除考核工资40元,特别严重的考核等级降为差。

12.工作认真.主动.实在.有创造性,受幼儿喜爱及家长好评,成绩突出,年终奖500-1000元。并推荐为先进工作者。 注:考勤按教师考核细则进行,未尽事宜以后补充完善。

义乌市星海艺术幼儿园

2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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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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