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瘦肉精案例详情

2020-03-01 19:00: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食品安全专题之:双汇瘦肉精事件 --------整理人:

爆发时间:2011年3月15日 爆发问题:瘦肉精

事件简介:2011年3•15特别行动中,央视曝光了河南知名企业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瘦肉精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瘦肉精有着较强的毒性,长期使用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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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详情:

现在,健康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题,为了少吃油腻,不少人在买肉的时候都会选择瘦肉而不选肥肉,因而市场上有一种所谓的“瘦肉型”猪肉非常受欢迎,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什么肥肉。生猪行业的业内人士把这种瘦肉猪戏称为 “健美猪”,事实上这种所谓的 “健美猪”身上疑问重重。其实,这些“健美猪”都是被非法喂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种用于动物平喘的药物,把 “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可以显著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但研究表明,食用含有 “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近几年,各地 “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

2011年3月15日,央视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更为严重的是,问题猪肉从河南出厂到抵达南京屠宰场过程中,一路凭借买来的“通行证”畅通无阻。一头猪从生长到宰杀,最后流向人们的餐桌,要经历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几大环节。目前,这几大环节都有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把关。按道理说,一些加 “瘦肉精”喂出来的猪,就算是在养殖环节没有被发现,那么到了贩运、屠宰和销售环节,也应该遭到查处。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违禁使用 “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影响:

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8名被告人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二团、杨哲、王利明因玩忽职守罪获有期徒刑六年。

昨天双汇集团发布的2011年业绩报告表示:受瘦肉精事件影响,企业损失惨重。公司去年净利润同比降51.3%,营业额损失了近200亿元。双汇称,去年“3·15”报道的“瘦肉精”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双汇产品面临消费者质疑;导致市场销量下滑,双汇品牌遭受到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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