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0-03-03 00:47: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答

1.问:国家为什么要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 答: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可以使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广大贫困群众尽快改变生产生活条件,早日脱贫奔康。同时,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2.问: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答: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尊重自愿,积极引导;多样选择,搁实“靠牢”;政府组织,民主管理;居(住)产(业)结合,增收为要;严控面积,超标“无效”(不补);美观适用,要素配套。

3、问: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有哪些?

答: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边远高寒山区、洪水淹没区、地灾多发区以及生态脆弱、资源匮乏、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无望、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简称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及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简称同步搬迁户)。

4.问: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如何确定?

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经过精准识别进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且在系统中已标注为“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经脱贫或者未纳入“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但又有

— 1 — 搬迁意愿的贫困户,乡镇可以采取纸质备案方式完善资料,待扶贫系统中期调整时再按增一减一原则调整录入。

5.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按照户主申请、村委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搬迁协议的程序进行。

6.问:如何核定易地扶贫搬迁家庭的补助人口? 答: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具有剑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补助依据,申报补助时以第一次打款时家庭实际自然人口为准,第一次打款后家庭实际增加的人员不列入搬迁补助对象,减少人员也不减少补助资金。

7.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由谁来确定? 答:主要分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集中安置主要指到统一规划的集中安置点建房;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新建安置、村内自主搬迁安置、购买合法商品房、投亲靠友、购买农村空置房安置等。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由搬迁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8.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如何规划选址? 答:安置点选址由乡镇组织,在充分征求搬迁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安置地点和规模,经国土局、规划局审核后,规划部门牵头编制规划后实施。推行“三靠三进”搬迁安置。即:靠近县城、靠近集镇、靠近产业园区(产业带)规划建设安置区;允许搬迁户进县城、进集镇、进聚居点。

2 — — 9.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答: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坚持不超标、不攀比、不豪华、不空置,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国家规定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一是考虑不加重扶贫搬迁户负担,保障其基本住居需求;二是引导扶贫搬迁户转变住居观念,不贪大求洋,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 。

10.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有没有最高限额规定?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我县农村实际,1人户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含附属用房);2人及以上的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可建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宅基地面积不得突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购买合法商品房单户面积最低不低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乡(镇)集镇、农村建房单户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不含附属用房)。

11.问:只有1人或2人的贫困户家庭如何建房? 答:对1-2人的建卡贫困户,由乡镇、村委会购买安全闲置房免费让其居住,集中统建安置住房或者统建不超过50平方米的联合式单元房。购买的闲置房、统建安置房、统建的联合式单元房产权归乡镇或村委会所有(对购买闲置房、统建的住房,资金仍然打到农户卡上,卡由村廉勤委统一保管,统一支付购房及建房材料等费用)。

— 3 — 12.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能否扩建住房?

答:在占地面积不再扩大的基础上,搬迁对象在稳定脱贫后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经书面申请,村乡(镇)审核同意后,5年后可以加层扩建。

13.问:非建档立卡人口同步搬迁有哪些条件?

答:主要条件是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生活在同一迁出地,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性质,可实施同步搬迁到统一规划的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

14.问:易地扶贫搬迁建(购)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我县农村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采取人、户、面积三者相结合的方式,1-2人户按2人户计算,以1-2人户5万元/户补助为基数,分类别进行补助:一是到县城购买合法商品房每增加1人按每人4.5万元补助;二是到普安、城北城市规划区购买合法商品房每增加1人按每人4万元补助;三是到乡(镇)集镇集中建、购买合法商品房每增加1人按每人3万元补助;四是到乡(镇)统一规划的村组集中安置点建房每增加1人按每人2万元补助;五是农村分散安置(含插花安置、购买农村闲置空房、投亲靠友)每增加1人按每人1.8万元补助。以上五类补助标准中含附属设施用房、水、电、沼气及建新拆旧和旧宅基地复垦补助资金。

15.问:未纳入搬迁的贫困户是否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答:不可以,如果中期调整又纳入了的建档立卡“移民搬 4 — — 迁一批”的贫困户,可以给予补助。

16.问:同步搬迁户可以享受哪些建房补助政策? 答:同步搬迁户可以免费享受集中安置点形成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住房建设面积参照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建房标准执行,建新必须拆除旧房,拆旧必须复垦或退耕还林方能享受补助。

17.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从哪里来?

答: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五部分构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省级财政筹集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承接的长期贴息贷款和农户自筹资金;同步搬迁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筹集资金解决。

18.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是否可以纳入乡镇统筹调剂? 答:不可以,只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住房建设、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9.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何管理?

答:县平台公司(剑雄农业公司)设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户,承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转贷资金的核算,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按下达渠道的规定执行,国农公司转贷资金按有关政策执行,两类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资金使用性质分类管理。

20.问:如何拨付购房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 5 — 答:对购买商品房、闲置空房、投亲靠友安置的搬迁贫困户需将规定的资料、证明、证件具备齐全,且面积符合规定,并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或退耕还林后,一次性拨付建房补助资金。

21.问:如何拨付自建房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答:搬迁对象建房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直发,分四次进行拨付,即按“30%、30%、20%、20%”拨付。第一次拨付:农户建房全面启动后,经村、乡(镇)审查认定面积等符合规定,需提供现场启动图片资料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第二次拨付:农户建房主体工程完工拨付30%;第三次拨付:经乡(镇)、县两级验收合格,并入住新房后拨付20%;第四次拨付:拆除旧房和复垦后再兑现20%的建房补助资金。

22问: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的用途是什么?

答: 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仅限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安置住房建设。

23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是多少?按怎样的程序操作?

答:投资规模按搬迁人数每人3.2万元规划建设,根据安置区的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缺啥建啥的原则包干使用,需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组织建设。

24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怎样拨付?

答:根据《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如 6 — — 果村民自建,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60%,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如果发包,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工程量完成100%时拨付项目资金的50%,竣工验收审计后拨付项目资金的1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由项目乡(镇)组织项目村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25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报账资料有哪些? 答:施工单位在申请拨款时必须提供:资金拨付审批表、税务发票、施工队伍确定相关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决算书、审计报告、阶段性和隐蔽性工程验收记录原始凭证、工程建设对比图片、有关会议纪要文字、影像等证明材料。

26.问:进城进镇购房搬迁安置的贫困户申请补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选择进城镇购房安置的,须提供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屋购置合同原件(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付款依据原件、纳税票据、户籍迁移等证明材料,并完成拆除旧房和土地复垦或退耕还林。

27.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如何调剂? 答:由乡镇会同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发挥村民协商作用,采取“互换土地、自占自调、统一调配、经济补充”,根据地块位置和地力产值等因素,自主协商换地补偿价格,落

— 7 — 实建房用地。

28.问:安置点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计入安置房建设成本?

答:安置点内道路、污水处理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建设,扶贫搬迁户和随迁户均不承担费用。凡入户的管、网、线、表等由安置搬迁户自行负责。

29.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城进镇购房后其户口是否需要转为城镇户口?

答:“十三五”前国家优惠政策重点向农村倾斜,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十三五”后国家优惠政策将重点向城镇倾斜。鼓励搬迁对象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强迫搬迁户转户口。

30.问:迁入城镇的贫困户,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障? 答:对迁入城镇并落户的贫困人口,符合政策规定的,可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保障和技能培训。

31.问:扶贫搬迁户可否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户补助资金?

答: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补助。

32.问:进城进镇可否再规划安置区?新建安置区建设用地使用什么性质土地?

答:(1)进城进镇,若有足够存量合法商品房,鼓励搬迁户购买合法商品房(产权房),原则上不再规划集镇安置区。

8 — — (2)新建安置区进行安置的原则使用乡镇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33.问:安置区是否建设畜禽圈舍? 答:按安置区规划确定。

34.问:聚居点建设规模如何确定?

答:根据搬迁群众意愿,提倡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聚居,适度集中,每个集中安置点宜控制在5-20户,每个村可以建设多个集中安置点,要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建设前庭后院、错落有致、安全适用的住房,严禁出现新的“军营式”与“夹皮沟”布局。

35.问: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房屋是否可以保留? 答:不可以。安置后,收回搬迁户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注销搬迁户原有住房产权并拆除复垦,复垦后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

36.问:贫困户不愿搬迁、不愿意拆除旧房怎么办? 答:贫困户不愿搬迁的、不愿意拆除旧房的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根据其住房现状,可申请调整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保障其安居。

37.问: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后,是否保留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

答:保留。鼓励流转给专业合作组织或经营大户。 38.问:搬迁户有什么后续发展政策?

答:根据安置地产业发展、搬迁对象的技能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其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

— 9 — 搬迁农户流转农民的土地,从事规模经营。鼓励搬迁农户成立或加入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当地农民同等的产业政策待遇。

支持乡镇和村社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用好用活退耕还林等政策,采取“搬迁+园区、搬迁+旅游、搬迁+物业、搬迁+专合、搬迁+流转、搬迁+劳务”等途径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持续增收等问题,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39.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档案管理如何规范? 答:易地扶贫搬迁必须规范全过程档案管理,包括搬迁对象台账、“一户一档”(申请书、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新旧房屋对比照片、原宅基地面积)、工程建设、规划、施工图设计、清单预算、工程监管、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等资料)、资金管理(含拨付使用情况及支付台账等)、拆除复垦(含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图片等)、搬迁对象销号、社会保障、扶持措施等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县以工代赈办、县平台公司和项目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结束后,所形成全部档案移交县档案局管理。

40.问:对政策不清楚,向谁咨询?

答:可向当地村两委、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直接向县以工代赈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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