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020-03-03 06:22: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3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给予职位的升迁以及一定额度的加薪,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任用与提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可破格提升。

3、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条: 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罚,书面警告以上的处分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6~10分钟者或迟到早退虽在5分钟内,当月累计超过3次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2、因员工个人自身原因出现漏打卡时,当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口头警告。

3、帮人代打卡者,首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口头警告。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者,以及穿拖鞋、打赤膊、穿背心等不规范着装上班者;

5、上下班打卡不按规定排队以及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6、私自将食物和饮料带入生产现场者;

7、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8、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生产现场、仓储区域内用餐、吃零食等;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门窗的、关闭灯的、关闭水龙头的;

11、工作期间打闹、聊天、离岗、串岗、睡岗者;

12、员工工作期间玩手机、听音乐者;

13、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视公司财物损失大小照价赔偿;

14、员工上班时间违反吸烟规定,未在指定处吸烟、烟头乱丢者;

15、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6、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车间主管、物料领料员、品管员及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含)人员除外);

17、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网络观看娱乐性动漫、图片、影像或进行游戏等;

18、违反厂区内车辆停放规定的;

19、违反门禁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

20、初次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一年内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10分钟以上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2、帮人代打卡者,再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书面警告。

3、饮酒后工作及上班期间饮酒者(因工作需要陪同客户除外);

4、屡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合理的工作任务分配,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7、私自煮饭、烧菜者;允许并提倡使用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烧水壶;禁止使用热得快,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8、在公司厂区内及厂区周围河流游泳、戏水者;

9、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100台/件以内)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一年内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1000元);

3、散布谣言、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4、公司范围内酗酒、斗殴、聚众赌博,情节尚轻者;

5、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内)者;

6、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三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2、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4、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5、遗失重要公文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事工伤的;

7、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上);

8、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工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工记大过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降职处罚可与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一并使用):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3、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4、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当月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者,给予辞退处罚。

2、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造成恶劣影响者;

3、散布谣言、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7、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8、所管现金及财物严重短缺者,所短缺的金额照价赔偿;

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10、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11、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12、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者;

13、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毒品、枪械、管制刀具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行政人员:所有奖励、书面警告以上的惩戒均需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2、车间人员:嘉奖、书面警告由车间主任及生产部审批,报行政部备案;记功及以上的所有奖励、记过及以上的所有惩戒,均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未尽事宜,酌情处理。

3、相关记录:《奖惩通知单》、《奖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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