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总规划

2020-03-03 09:22: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河源市和平县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总规划(2011-2021年)

一、产业发展现状

2010年,全县生猪出栏11.08万头,存栏9.62万头;肉牛出栏0.15万头,存栏1.3万头;羊出栏0.1万头,存栏0.49万头;三鸟出栏521.5万羽,存栏132.8万羽。肉类总产量16214吨,其中猪肉8350吨

,牛肉403吨,羊肉11吨,家禽肉7450吨,蜂蜜产量33吨。水产业专业化水平不高,以山塘水库养殖为主,主养品种为四大家鱼,经济鱼类养殖较少,技术相对落后,产量不高,2010年水产品总量为

3100吨。目前,和平县养殖业已初步进入由传统生产向规模化生产、由分散经营逐步向集约化经营方向转变的发展阶段。

二、产业发展思路

和平县作为广东省生态发展区域,要根据各镇产业现状和实际需求,统筹全县、科学规划养殖业发展布局。养殖业的发展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坚持以生态优先,打响生态品牌

,依靠科技,推广“就地结合、就地利用”生态养殖模式,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渔业等紧密结合,因地制宜进行布局配置、合理衔接、延长产业链,确保循环农业模式中各流通量与接口间的相互匹配、

协调运行,实现循环农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

三、总体布局

根据《河源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土地拥有量和有效承载能力,和平县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在空间布局上,实行分区管理,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功能定位,确定“三大区域”,即禁养区

、限养区和适养区,以确保珠三角和东深供水工程水源地的万绿湖和东江等水源保护区不受畜禽污染的滋扰。

(一)禁养区

该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含养殖户、散养殖户、下同),对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迁移。主要包括:

1、县城、各镇城市规划区内和城市建成区,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及各工业集聚区块(包括园区内及区块的规划控制范围内)。

2、东江干流(指东水镇、长塘镇和下车镇等东江干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陆区域,其他河流(浰源镇至东水镇、河明亮水电站至东水镇等浰江干流)两岸200米范围内陆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以县有关职能部门划定为准)。

3、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各级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温泉旅游度假区、游览

区、生态景观控制区及休闲的区域范围。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限养区

该区域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

)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主要包括:

1、东江干流(指东水镇、长塘镇和下车镇等东江干流)两侧1000-2000米范围内陆区域;

2、高速公路、国道、铁道(控制线范围外)以及东江支流两侧10米范围内陆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

3、县城、各镇城市规划区和城市建成区范围边界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1000米,其他风向500米(视环境状况而定)的区域;

4、各行政村村民相对集中居住区外,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区域;

5、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留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三)适养区

主要指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其它区域。畜禽适养区域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有关规定要求。

在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前提下,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

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遵循“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施清洁养殖,采取污水分流、粪尿干湿

分离和落实畜禽养殖场废渣、臭气、废水、畜禽尸体安全处置等措施。

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重点发展产业与布局

(一)养猪业

1、产业基础:2008年以前和平县肉联厂屠宰的生猪60%以上来自外地,而目前全县生猪生产总量达已实现自给自足。2010年,全县生猪出栏11.08万头,同比增加5.5%,存栏9.62万头,同比增加5.1%

;生猪规模养殖专业户达450户,同比增加120户;存栏2000头以上的养猪场8户,同比增加4户;存栏500-1999头的养猪场32户,同比增加19户;存栏50-499头的养猪场410户,同比增加97户。

2、发展目标:要坚持以农民增收和建设循环农业产业为目标,推广“就地结合、就地利用”生态养殖模式,将养殖业与种植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对环境污染。同时以市场为

导向,开发和引进生猪优良品种,实现品种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至2016年,全县生猪出栏量将达到18.58万头,猪肉1.43万吨;至2021年,全县生猪出栏量为26.06万头,猪肉2.02万吨。

3、产业布局:

(1)规模化生态养猪区域:南部东水镇、贝墩镇、林寨镇;北部长塘镇、下车镇。

(2)适度发展区域:南部礼士镇、公白镇和古寨镇。

4、重点建设项目

(1)建设良种猪苗繁育场2个。年出栏各1万头,配套建设消毒池、消毒室、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猪舍及场区道路等。建设点分别位于东水镇和贝墩镇。

(2)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0个。年出栏各0.5万头,配套建设消毒池、消毒室、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猪舍及场区道路,重点做好种猪引进、产品认证和农户培训等。建设点分别位于礼士镇、

长塘镇、贝墩镇、公白镇、下车镇、优胜镇、东水镇、林寨镇、古寨镇和彭寨镇。

(二)养鸡业

1、产业基础:2010年全县出栏三鸟521.5万羽,年末存栏132.8万羽,肉鸡养殖业主要集中在和平县的东南部,以温氏企业带动农户养殖为主,现在带动农户239户。

2、发展目标:至2016年,全县将发展425户中型生态养殖专业户,年出栏肉鸡771.22万羽;至2021年全县发展570户大中型规模养殖户,年出栏肉鸡1081.68万羽。

3、产业布局:南部东水镇;中部阳明镇(粮溪片区)和合水镇。

4、重点建设项目

(1)标准化肉鸡养殖示范项目5个,年出栏各100万羽,分别位于阳明镇(粮溪片区)、林寨镇、古寨镇、彭寨镇和合水镇。

(2)微生物有机肥厂4个,年产各20万吨,分别位于阳明镇、大坝镇、彭寨镇和合水镇;

(3)生物科技饲料厂2个,年产各10万吨,分别位于阳明镇和合水镇。

(三)草食牲畜(肉牛、羊)

1、产业基础:2010年,全县出栏肉牛0.15万头,年末存栏1.3万头,出产牛肉403吨。其中,肉牛养殖主要集中在彭寨镇。山羊年末存栏4900头,其中能繁殖母畜2600头。

2、发展目标:合理布局和规划,加强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节粮型草食动物养殖,适度发展节粮型畜牧业。同时对草食动物的进行圈养,调整畜群结构,增加优质饲草、饲料种植面积,重点

推行秸杆养牛羊和舍饲圈养,迅速增大牛羊的饲养规模。至2016年,全县肉牛出栏量将达到0.74万头、山羊0.72万头,牛肉产量1500吨,山羊肉88.49吨;至2021年,全县肉牛出栏量为1.09万头、山羊1.78万头,牛肉产量1900吨、山羊肉218.77吨。

3、产业布局:西部青州镇和浰源镇;南部林寨镇、彭寨镇、古寨镇、礼士镇和公白镇。

4、重点建设项目

(1)肉牛养殖示范项目2个,年出栏量各4000头,分别位于林寨镇、青州镇。

(2)山羊养殖示范项目1个,年出栏量各3000头,位于上陵镇。

(四)水产养殖

1、产业基础: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为3100吨,产值为2700万元,其中优质鱼138吨,其它鱼类2962吨。养殖类型以山塘水库养殖为主,集中于东水镇,其它镇养殖较分散。

2、发展目标:以加快特色水产良种繁育与推广为重点,鼓励发展生态养殖,稳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发展目标包括:①鼓励发展以桂花鱼、黄鳝、塘鲺、日本鳗鲡、泥鳅、倒剌鲃等优势特色水产

品为主的生态养殖,提高特色水产品的养殖比重;②进一步整合优势,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型水产养殖,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养殖基础;③扶持培育休闲渔业,结合全县旅游业发展布局和特点,积

极发展休闲与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渔业,扩大渔业经济发展空间。至2016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将达4500吨,产值4000万元;至2021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6000吨,产值5300万元.

3、产业布局:南部贝墩镇、林寨镇、彭寨镇、公白镇、东水镇;北部长塘镇;中部阳明镇、合水镇。

4、重点建设项目

(1)优质水产养殖基地3个,年产量各1200吨,分别位于贝墩镇、彭寨镇和东水镇。

(2)休闲渔业养殖基地2个,年产量各500吨,分别位于阳明镇和热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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