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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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德印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市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了59项议题。其中,审议法规7项,通过5项,一审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个、议案办理情况报告3个;听取和审议了本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9年决算,对2个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围绕制定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展专题调研;依法作出了《关于东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和宣武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关于批准本市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等5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0人次。全面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在制定“十二五”规划中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有序表达人民群众意愿

制定好“十二五”规划关系到未来一个时期首都科学发展的大局。常委会坚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着眼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关于首都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审议有关议题、代表集中视察等方式,对制定“十二五”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和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规划做好准备贯穿到全年工作中。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2010年5月至7月,常委会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推进科技创新、基本住房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商务服务业发展、人口规模调控6个问题,成立6个调研组,组织100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经验,形成了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6个专题报告和一个综合报告。

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城市的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充分肯定了市政府5年来实施总体规划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指出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要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总体规划作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把实施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有机统一起来。

三是组织代表集中视察。2010年11月中旬,在常委会统一组织下,近400名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围绕制定“十二五”规划,分选区和分专题进行视察。代表们通过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实际情况,充分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提出了2500多条建议。

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常委会广泛汇集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智慧,分别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几个重要问题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情况评估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书》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汇总报告。对编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走服务全国、发展自己的路子,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的性质和功能相协调,与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坚持发展首都经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高新技术为核心,服务和辐射全国为特征,

一、

二、三产业相融合的首都经济现代产业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健全首都资源整合的体制机制。三是加快国家文化中心建设。立足北京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独特优势,面向引领和服务全国的功能,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及其相关产业,使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成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强大动力。四是加强宜居城市建设。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规范、约束作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协调一致,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着力抓好治理交通拥堵、生活垃圾处理、污水防治和资源化、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问题,努力改善全体市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五是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制度和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土地、资产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城镇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农民的“一变三有三进”,即土地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后,农民有产业、有资产、有就业,进入新型经济组织、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六是高度重视和合理调控人口规模。着力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城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传统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严格企业市场准入、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力需求,遏制人口的无序过快增长,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合法

权益的保护,完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和市长郭金龙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规划中认真研究吸纳人大提出的建议。市委规划建议起草组和市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专门到人大听取意见。市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还与参加集中视察的人大代表座谈,当面听取意见。在市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市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充分吸收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序进入市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提交这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使“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有了更加广泛的民意基础。

二、突出首都特点,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机制,围绕关系首都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注重把握地方立法特色,继续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这是一项关系到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首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法规。常委会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协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创新的精神开展这项立法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一名市委常委为组长,两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副市长为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会议,就法规起草、修改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二是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的制度创新,增强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能力作为立法的主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针对科技人员激励机制不健全,科技资源部门分割,产、学、研、用脱节,创新服务体系不完善以及创新成本提高等问题,法规着重在完善科技人员权益保障和利益分享机制,建立以项目为统领、企业为主体或以企业化组织模式整合资源的创新机制,健全首都自主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搭建政府自主创新服务平台,改进政府土地、资金配臵方式,发展科技金融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制度安排。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和反复修改,这项法规于2010年底的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通过,并于通过之日起实施。

继续审议并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针对首都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实际状况,常委会把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统一起来,将防治水污染与开发利用污水资源相结合,在严格控制污水排放,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按流域综合治污,实现污水资源化,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功能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法规还就明确污泥处臵责任主体和提高污泥安全处臵水平,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水污染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实施将为统筹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利用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常委会修订了实施节能法办法,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大了在民用建筑领域和新农村建设中对太阳能的推广利用力度;修订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健全了符合首都特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明确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政府的扶持责任;一审了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条例。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对本市现行有效的137件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作出了废止1件法规和简易修改21件法规的决定,解决了法规规定中存在的与上位法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立法工作机制的完善。一是改进常委会法规审议工作。实行“二审三通过”的审议程序,将原来由全体会议进行二审,审议后在当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改为二审分组审议,会后进行修改,再提交下一次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以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二审分组审议时,共有1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3位列席代表提出了40多条意见,其中有20多条意见被采纳。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有利于集思广益和深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有利于提高法规质量。二是开展和深化法规立项论证工作。制定了立法论证工作规程,开展了6项法规的立项论证。通过法规立项工作,增强了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密切衔接了法规起草和法规审议的各个环节,保证了立法工作的质量。三是抓好立法后法规宣传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法规颁布后,协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开辟媒体专版专栏、举办法规培训班、组织法规宣传月、开展对法规实施情况的视察和检查等多种活动,促进法规的普及,推动法规的实施。四是继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了评估,为进一步完善条例和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五是进一步推进立法的民主参与和公开工作。每项法规草案均向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利用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做好对社会公开工作。

三、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切实推动重点问题解决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工作,注重监督工作的保证性、建设性和实效性。对于一些关系首都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运用各种监督形式,连续不断进行监督,推动“一府两院”的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推动工作持续进展

为进一步推动北运河流域水系的综合治理,常委会在2008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2009年办理代表议案的基础上,2010年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检查督促市政府的工作,并提出了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纳入“十二五”规划的建议。2010年,市政府落实投资50多亿元,完成治理项目30多个。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建设加快,农业种养殖污染防控和非正规垃圾场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力度加大。全流域监控和分区负责、分断面考核机制初步建立。通过生态治河等手段,整个流域水环境正在得到逐步改善,2008年以来每年都顺利通过国家COD审核。

为推动建立本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维护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权益,常委会连续三年第三次列入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报告,提出要将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健全公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体系初步形成,保障性住房配臵更加规范透明。2010年,建设计划超额完成,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6万套,占全市住宅开工套数的比例以及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两个50%”的目标如期完成。

为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常委会在2009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2010年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就创新垃圾处理方式、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垃圾处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垃圾分类顺利推进,垃圾产生量出现下降趋势,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进程加快。采用国际一流技术、日处理3000吨垃圾的门头沟鲁家山焚烧发电厂已经开工。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使用。

为促进城南行动计划的实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南部地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积极推动城市南部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大了统筹协调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南部地区行动计划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批配套支持的政策出台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或竣工,一批产业聚集区加快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一批重点民生工程在建或完工,区域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地区生产总值及财政收入同比均有较快增长,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统筹领导和政策集成,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培育民族乡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等意见和建议,切实推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

常委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就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健全相关地方性法规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在对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中,常委会成立了以驻京部队人大代表为主体的执法检查组,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就改进征兵工作机制、完善优待安臵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和法规宣传提出建议。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为有关法规的修订做了必要准备。

常委会委托各人大专门委员会对2009年9项监督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首次向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和市民公开征集2011年监督议题建议,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和民主性。

(二)抓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不放,稳步推进预算监督工作

常委会进一步深化预算监督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推动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和绩效审计,逐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二是推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督促政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结余资金管理,改进和完善预决算报告,扩大部门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和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本次大会上经批准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将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支持政府审计部门扩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范围,建立和完善审计分析工作机制。在2010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局向常委会提供了对11个政府部门的审计情况。通过审计,既发现了预算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又找出了一些共性问题,为改进预算管理和编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抓住促进公正司法的目标不放,不断深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常委会自2008年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后,紧紧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的主题,抓住监督权力正确行使的核心,连续三年开展对诉讼工作的监督。2010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诉讼监督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内在优势,着重从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判监督、规范审判行为以及健全诉讼监督制度等方面,对“两院”的报告及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高法和全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建立审判督导、案例指导、案例比对和案件质量检查等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开展“万件重点案件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公开讲评,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抓好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诉讼监督工作长远目标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重点,强化对诉讼活动各环节和执法过程的监督。在常委会的支持下,开展了“百案评查”活动,集中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诉讼监督实践,进一步增强了搞好诉讼监督的自觉性,探索了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了诉讼监督能力。目前,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的工作机制已经启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普遍实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两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四、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保证代表职权落到实处

常委会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作为保障人大代表职权和人民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市政府共同调查研究,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办理合力,有效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办理“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议案,常委会创新调研方式,邀请150位市人大代表就近对514位老人进行访谈,委托市统计局对2264位老人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掌握“老年餐桌”供需情况、“养老服务券”发放和使用情况以及养老服务实际需求。提出了编制“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老年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市政府把办理议案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多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制度,普遍提高了养老保障金水平;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老年医疗保障水平;居家养老服务“九养政策”和老年人优待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老年餐桌和托老所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养老机构建设加快,2010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纳入本市五年发展规划,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理“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议案,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牵头的议案督办组,协同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多次深入西部地区调研,针对西部地区功能定位和转型发展的特点,共同提出了按照“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文化为主、科技支撑、制度创新、宜居宜业”的原则,建设西部绿色发展新区的思路和目标。市政府提出了“六个一”的议案办理举措,通过创建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举办西部地区发展论坛等方式,将议案办理过程作为推进西部转型发展的过程,并制定了关于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意见。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议案办理成效初步显现:炼钢、采矿等资源型产业退出基本完成;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多项生态工程相继上马,在全国率先建立山区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采空棚户区和煤矿关闭地区的人口搬迁安臵工作加快,通过转岗就业、托底安臵等手段,首钢和矿山关停地区富余人员再就业进展顺利;项目推介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吸引项目资金总额超过2000亿元。常委会在审议市政府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时,对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充分肯定,就高度重视转型过程中的民生安排、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和利益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办理“推动城乡结合部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议案,常委会着眼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出要逐步破除制度障碍,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通过多种模式推进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建设,抓紧完善农村拆迁涉及的农民土地、房屋、财产补偿制度等建议。市政府将议案办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实际利益,在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立项审批、集体土地使用与管理、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常委会坚持已经形成的代表工作格局和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代表执行职务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密切衔接,保持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一)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议题,按制度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一是坚持专门委员会按常委会议题相对固定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代表围绕常委会议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有效表达了群众意愿,支持了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全年共有近3000人次参与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二是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支持体育、妇女、农村、科技、少数民族等专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科技代表小组召开16次座谈会,进行8次实地调研,为常委会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和听取审议科技方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好代表年中活动和会前集中视察。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组织服务工作,442位代表参加了年中活动,388位代表参加了会前集中视察。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就市政府2011年拟办实事项目提出9个方面154条意见。

(二)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1437件。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主任、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专委会分类督办、代表联络室统筹督办”的建议督办方式,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对建议的综合分析。对建议的提出、内容以及交办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找准建议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议的督办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分类综合督办工作。各专委会召开建议督办工作会,密切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内部督办工作机制,要求承办单位就代表对办理结果不同意的进行自查。经过各方面努力,代表提出的建议被有关方面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0件,有些建议的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难度较大、需要逐步解决,工作已有进展的907件。另外,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18件,已办复80件。

常委会认真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举办了两期代表培训班,围绕贯彻市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等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帮助代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利用网络优势,扩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代表园地的信息量,发挥代表活动管理软件的支撑作用,开发手机短信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务的素质能力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方向,完善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对国家和人民事业的责任感,增强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序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重要职责和任务,使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汇集民意的基础上。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设立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四是健全机关工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干部培训、交流、基层锻炼等工作力度。

常委会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在推动具体问题解决的同时,开展信访综合分析,将一些普遍性问题纳入常委会议题加以解决。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发挥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的作用,为常委会工作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或交办的工作任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对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调研,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工作联动,密切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密切与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扩展人大代表与外国议会议员的交流。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顺利完成了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确定的各项任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坚持不懈、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向市“一府两院”和各级国家机关,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一些涉及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不健全,有的法规实效性不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对有些问题的审议意见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表达人民群众意见的机制还不完善,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有待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还需要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继续探索改进。

2011年的工作任务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如期形成,本市“十二五”规划将全面实施,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首都还将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依法有效履行职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推动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步伐,做出应有贡献。

一、立法工作方面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围绕首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城市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改善民生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首都特点和地方立法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规立项论证工作的质量,开展法规预案研究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拟安排审议8项法规草案。为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审议并通过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条例;为使生活垃圾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实施就业促进法,促进和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制定就业援助规定;为实施审计法,加强政府审计职能,保证预算资金依法安全有效使用,制定审计条例;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修订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统筹城乡河湖水系管理,推进河湖流域综合治理,改善首都生态环境,修订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适应选举法修订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需要,修订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拟对9个法规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包括: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食品安全条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实施代表法办法等。

拟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监督工作方面

立足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9个专项工作报告。为支持和推动交通疏堵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促进本市科技创新,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为推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议案办理结果取得实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增强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国家文化中心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动动物疫病防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本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为继续推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报告。

推进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是中央和全国人民赋予北京的重要功能和责任,也是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要途径。常委会拟围绕这个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本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在听取审议这些报告中,要高度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和保障改善民生问题,加大对预算资金运行情况和使用绩效监督的力度,推动市政府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拟安排2个方面的执法检查。为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增强本市防震减灾能力,开展对防震减灾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为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促进京台经济合作繁荣发展,开展对台胞投资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三、代表工作方面

按照新修订的代表法的要求,继续完善代表工作格局,提高保障服务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举办好代表培训班,开展好年中分团活动,改进并组织好会前集中视察。继续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的准备和审议工作,完善专委会相对固定联系代表制度,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委会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机制。要根据本次大会主席团确定的议案,加强对议案本身的综合分析,加大调研和沟通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继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结合部门工作分类督办和代表联络室统筹督办的工作方式,做好对建议办理整体情况检查和复查补办等工作,提高办理实效。

四、自身建设方面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开好立法工作、预算监督工作研讨会,提高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人大工作方式,改进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完善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实践锻炼,提高服务保障工作的质量。

2011年下半年,本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抓紧修订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提前启动相关工作,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研究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代表换届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完成。

各位代表,“十一五”期间首都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我们由衷地感到振奋和自豪。“十二五”期间首都发展的目标宏伟、任务艰巨,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把北京建设成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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