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推荐)

2020-03-03 05:32: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五种:

A、罚款;

B、警告;

C、记过;

D、降职或降薪;

E、辞退。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罚款5-50元和/或记警告:

(1) 下班后不关灯管、窗户、电脑、衣车等设备电源,不关水龙头等浪费公司资源;

(2) 上班时间私人会客,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者;

(3) 在正常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共设施、消防器材,未造成损失者;

(4) 发生一般意外事故,没有立即向上级报告者;

(5) 在工作场所乱扔杂物、乱堆乱摆物料者;

(6)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喧哗争吵,影响工作秩序者;

(7) 拒绝接受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8) 工作时间消极怠工,串岗闲谈,经教育不改者;

(9) 上班时间吃东西,酒后上岗;

(10)上班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干其它无关事情者;

(11)在公司办公室、车间、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者;

(12)未经批准上班时间私自跑回宿舍者;

(13)非因公事或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

(14)委托别人或代替别人刷卡;

(15)拒绝接受值班门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16)请假不按规定程序填写假单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假条者;

(17)其它经上级主管认定,应予罚款或警告处分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过和/或罚款100元:

(1) 无故旷工,但连续旷工未达到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未达到15日的,每旷工半天处罚50元;

(2) 对上级主管合理的工作指令,拒不执行或当面顶撞,情节较重者;

(3) 工作过失情节轻微,本人在确知过失后不按规定及时上报者;

(4) 工作过失较严重,但在确知过失后及时上报者;

(5) 工作责任心差,经常生产不良品,浪费原材料、能源,或损坏工具设备,造成经济损失者;

(6)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已见或建议而任意谩骂、毁谤者;

(7)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造成轻微损失者;

(8) 因过失或随意动用安全设施造成轻微损失者;

(9)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造成经济损失者;

(10)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11)未按规定程序或上级指示执行,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工作失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多次拒不执行上级合理工作指令或故意拖延者

3、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降职和/或降薪:

(1) 对本职工作岗位不能胜任者;

(2) 管理不善,致使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 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影响极坏者;

(4) 身为管理人员,作风不正、态度不端,不能为下属表率者;

(5) 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或包庇者;

(6) 其他经上级主管讨论或公司领导决定,应予降级和/或降薪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 连续旷工3日及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的,或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2) 消极怠工,经两次警告而屡教不改者;

(3) 对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4) 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没有立即向上级报告、故意隐瞒者;

(5) 有组织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6) 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者;

(7) 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公司名义营私舞弊者;

(8) 有偷窃公司或私人财物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9) 散播有损公司的谣言,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11)在公司内鼓动、挑拨或参与公司内的员工吵闹或打架斗殴者;

(12)违反公司保密协议规定者;

(13)其他经上级主管讨论,确定应予以除名或解雇者;

5、员工违反上述条款,公司在给予其立即辞退(不支持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将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或民事法律责任,对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保留诉诸法律和赔偿的权利;

6、员工工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另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损失额500元(含)以下,赔偿损失额的40%;损失额501-2000元(含)者,赔偿损失额的50%;损失额2000元以上者,赔偿损失额的40%。

二、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五种:

A、嘉奖;

B、优秀员工奖;

C、优秀管理奖;

D、晋级或调薪;

E、总裁特别奖(奖金1000元)。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嘉奖并奖励100元:

(1) 工作认真负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者;

(2) 为客户提供出色服务而多次受到赞扬者(需有具体事实);

(3) 工作尽职尽责,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者;

(4)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显著贡献者;

(5) 为公司节约成本有一定成绩者(1000元以上);

(6)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绩为优等以上者;

(7)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为本部门树立良好榜样者;

(8) 其他经上级主管认定、提报(需有具体事实),可予以嘉奖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优秀员工奖并奖励200元:

(1) 遇有特殊情况处理得当,为公司挽回巨大损失者;

(2) 勇于检举和制止违法违纪、浪费、滥用行为,维护公司利益者;

(3) 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管理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4) 对公司重大设备维护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增加公司效益者;

(5) 上级主管临时交办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能达成预期目标者;

(6) 采取有效措施,能及时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者;

(7) 对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护、制止,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8) 其他经上级主管认定、提报(需有具体事实),可予记优秀员工奖者。

3、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优秀管理奖并奖励300元:

(1) 不断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业绩和管理水平作出重要贡献者;

(2) 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在管理、技术方面富有成效者;

(3)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资源等方面作出显著成效者;

(4) 对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技术成果或成绩显著者;

(5) 组织员工对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护、制止,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晋级或调薪:

(1) 一年内记嘉奖、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奖二次(含二次)以上者;

(2) 产品技术开发应用于经营管理,使得成本费用明显降低,利润增加,业绩快速增长者;

(3) 对本职岗位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事迹者;

(4) 工作中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效益或减少损失者;

(5) 其他经上级主管讨论,应予晋级或调薪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总裁特别奖并奖励1000元

(1) 在重大对外活动中,为公司赢得荣誉,总裁认为符合授予者;

(2) 工作方法得当,使得成本费用降低、利润增加、业绩增长特别突出者;

(3) 对本职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工作业绩特别优秀者;

(4) 有重大功绩,经厂长/经理、总监讨论、推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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