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

2020-03-02 09:38: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教师考勤制度(修改稿) 全体教师: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师精细化管理,学校考勤制度修改补充如下:

1.教师迟到早退以及上班时间内的中途外出均由传达室负责登记。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折算成事假半天。一次迟到早退或中途因私事外出两小时及以上以事假半天计算;哺乳期间的教师在孩子满9个月内允许上下午各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教师去幼儿园接小孩,应返校,否则按早退论处。

2.因事、因病请假半天及以上的,要向办公室申请,做好说明登记;事假三天及以上须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病假三天及以上须附医生证明。

3.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会议等,需事先向办公室说明(1天及以上需附上相关文件通知),两天内的活动由自己调好课务,并将调整好的课务情况报教导处备案,便于应对突发事件;请人代课的,课时工资以实计算。由学校通知的集体性外出教研活动由团队组长负责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课或旷工。

4.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教研活动等以及由上级组织的继续教育、教研活动等因私缺席视为事假(包括休息日)。

5.教师事先未向办公室请假,无论是因公因私,凡上班时间缺岗的,一律视为旷课或旷工。

6.迟到早退、中途外出、因事因病请假、旷课或旷工每月由办公室公示。 附:精细化管理的相应条款

(1)在年终考勤奖中,事假每天扣100元,扣完为止;50周岁以上请病假,减半扣发。

(2)旷课一节,扣100元;旷工1天,扣300元。旷工2天以上,扣发年终考勤奖1500元。

(3)当月不在岗、连续请假超过15天,年度考核奖扣一个月,以此类推(法定假除外)。请假半年以上的老师,年度考核奖减半发放。

(4)调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的请假,每月半天之内不扣考勤奖。 本制度自2013年2月25日开始执行。

杭州育才小学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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