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020-03-03 08:30: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班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2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3各班组内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即:坚持作业区区长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生产、检修的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区长和安全员报告。

2.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二、安全管理及制度

1.安全员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2.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3.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3.1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2 每年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备案,合格后上岗。

3.3 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3.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3.5 作业区所属员工及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7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

4、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5、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

5.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铜选别作业区主要包括各类起重机械。

5.2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应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5.3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理计划,须由作业区提报设备管理部门,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5.4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5.5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5.6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5.7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三、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1.要保障从业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应极积的组织治疗。

4.应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项目的申报和治理工作,,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辩识。向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对职业病科报身体检查人员名单。如实进行危害项目的申报,及时对危害项目进行检测和治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四、消防工作的管理

1.办公场所、、生产车间、油料库、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备。

2.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

3.要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五、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 2.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3.安全员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4.结合公司要求、阶段性活动、生产特点组织各种定期安全检查。

5.定期、阶段性检查要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总结。 5.1随机检查。 5.2检查要有记录。

5.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对结果进行验收。

5.3.1责令立即改正。

5.3.2签发安全告知书、动火证。 5.3.2薪酬考核。

六、事故管理

1.各类事故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选矿公司2016年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及集团安全发〔2014〕36号《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事范围: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职业病及中毒事故。

3.事故的报告。

3.1发生各类事故时,均按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

3.2报告方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以最快方式将事故概况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和值班调度,再由主管部门及时转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发生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转移现场物件时要作好记录、标记或摄像拍照。

4.事故调查。

4.1各类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理权限调查处理,由上级组织负责调查的事故,应及时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4.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4.2.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发生过程和人员伤亡、物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

4.2.2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4.2.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2.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2.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人员调查有关情况,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人员不得拒绝。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上一级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七、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工作应及时召开各种会议,会议分为定期例会和不定期例会。

1.定期例会

2.班组要在每天排班会上,结合当天生产实际,落实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防护措施。

3.不定期例会交班会:公司发生一般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重大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滑坡时,作业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具体防范措施。 3.1各类安全事故,应适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作业区区长主持,会议应通报情况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决定。

3.2作业区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现场会,传达贯彻上级文电要求,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3.3各种安全例会内容要有详细记录,由安全专职人员填写。

八、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作业区建立安全生产奖罚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班组、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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