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西方议会

2020-03-02 02:40: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小议西方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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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会(国会)概念

议会亦称国会,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起源于中世纪英国的封建等级代表会议。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正式确立了议会制度,其后美、法等国相继采用。它按照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重要组织形式,一般由上、下两院组成,有的只设一院。其成员称议员,大部分由公民选举产生,有的由国家元首直接任命或按特定身份充任。议员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决定,但各国不尽相同,一般具有立法、监督政府及决定国家对财政税收、对内外政策等权力。在议会制国家,议会被看作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议会的实际权力和作用不断变化。

二、“议会”的由来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

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为此引进了新名称——Parliament。词出自法语,意为“商议”,后在英语中,表示议会。

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

三、中古议会与现代议会区别

中古议会的议员是贵族和教士,作为大部分的贵族的议员身份是世袭的,不是选举的,教会享有的议员资格也是随职位固定的。而现代议会的议员却是民选的,且没有出身限制。中古议会只能参与讨论政策和提出意见,国王除了被后来的《大宪章》所限外,可以自行其是而无需对议会负责。而现代议会却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握有立法权、财政权,议会监督政府行政,政府需对议会负责。

中古议会的存在只是对原始部落内民主习惯的延续,议会只能讨论和提出意见,而国家行政就像国王自己家的事,议会没有手段干涉。近代以来,主要是光荣革命及至后的一系列议会改革,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旨在限制国王的权力,将立法权、财政权等根本性的权力抓在议会手里,国王作为国家的一分子也必须遵守这些法律。随着内阁制的诞生和由议会第一大党组阁等法律的颁布,内阁代替国王行使行政权,内阁只对议会而不是对国王负责,国王无权解散内阁。经过这几百年的变化,国家的权力就逐渐由国王一人身上而转至民主议会了。

四、议会制的典型

1、英国议会

现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是以议会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实行议会内阁制,由议会的多数党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议会由上、下院组成。上议院也叫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

下议院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上议院通过,最后呈英王批准颁布。议会的财政权由下议院行使,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是通过议员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问;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同时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出现这种情况时,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它的职权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

通过的法案。上议院如果不同意下议院通过的议案,只能将议案拖延1年后生效,对于下议院通过的财政法案,则只能拖延1个月。上议院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是英国最高上诉法院,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上议院有权受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也审理贵族的案件和下议院提出的弹劾案。

英国奉行议会至上。它是基于人民主权的原则,即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人民的意志具有最高性,从而确认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作为民意的代表机关,在国家结构中具有至上地位。

议会制下的英国君主(即英王)是名义上的世袭国家元首,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作为国家的象征,英王可以在维护国家团结、调解统治阶段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或就内政、外交问题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某些权力。

英国的中央政府及其核心内阁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议会大选后,国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首相并授权组阁,批准提出的内阁成员名单。内阁大臣须由议员充任。责任内阁制要求内阁对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监督。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其中心人物是内阁首相。近百年来,首相只来自下院已成惯例。首相既是行政首脑,又是议会多数党领袖,他集行政和立法大权于一身,控制着国家的统治大权。

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按照英国的传统,上院议长由大法官兼任。英国的大法官亦即法律大臣,位高权重,不仅是全国司法界领袖,而且是内阁部长。

2003年6月12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对内阁进行了重大改组:撤销大法官一职。大法官撤销后,英国议会上院议长将由议会独立任命,并拟单独设立全国最高法院,从此议会与司法体系分开。

2、美国国会

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 2 名 ,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 ,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数固定为435名 ,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四、西方议会为何要分上院和下院

西方议会总体上分为一院制议会和两院制议会。在两院制议会中,一般成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也有称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全世界设有议会的178个国家中,有116个国家采用了一院制,只有62个国家采用两院制。世界上20个联邦议会制国家中,有15个采用两

院制,另外一些大国议会,大多数采用两院制。因此实行一院制还是两院制,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政体结构和许多现实情况相关联。

有“议会之母”之称的英国,是最早采用两院制的国家。但英国的两院制设计,首先不是因为两院之间的权力制衡,而是因为英国社会各阶层分化和对抗的结果。英国上院代表贵族,下院代表平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才发现实行两院制,原来可以防止议会形成新的专制,更有利于权力平衡,提高立法质量,减少立法错误。

联邦制国家之所以较多采用两院制,是为了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权力需求。联邦制国家由多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单位组成,这样,联邦议会就有必要设立两个不同的议院,一个代表全体国民的整体利益,另一个代表地方政治单位的利益。比如在美国,各州不论大小,在参议院中拥有相同的席位;而众议院则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来分配各州的席位。

不同的国家,两院分享的权力各不相同。大体上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两院的地位和权力大致相等,另一种是下院的权力高于上院。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其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不分彼此;而日本众议院的权力和地位,明显高于参议院,日本众议院独立拥有倒阁权,而且当参议院否决某项议案之后,如果众议院再次以多数票通过时,该法案就自动生效。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下院代表大众,更能体现民意。而议会上院往往不完全代表民主,历来有收容贵族代表的传统,是既得利益和权力集团的代言人。而下院则大都是民主或者经过大选产生的,具有更深厚的民众基础。所以大多数国家主张用下院来限制上院,权力向下院倾斜。

鉴于上院的“非民主”成分,不少国家坚持实行一院制,反对两院制。比如英国,它实行的是两院制,但上院的权力已经名存实亡,沦为“顾问性”的组织,只有下院才是真正的“议会”。除了联邦制和情况特殊的大国,一院制替代两院制,似乎是民主发展的趋势。

五、国外议会与我国人大的一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其相同之处,一是行使权力的方式都是代议制,都是代表选民以国家权力使者的身份行使国家权力。二是都是按一定法律程序经选举产生,并按一定选民比例加基本数分配议员或代表的名额(美国是1名议员代表3万名左右的选民;我国人大代表,各个地区不一,通常是1名人大代表,代表3千到5千名选民)。三是都是届期制。2004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修订前,我国人大代表分为5年和3年两个不同的届期,之后统一为5年一届。美国则是众议员4年届期,参议员6年届期,每两年换届三分之一。四是对议员和代表都有各自认可的条件,且在任期内,都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其不同的地方:一是代议制性质不一样,即政权性质不同。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而美国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二是职权不一样。美国的国会同行政、司法“三权鼎立”,它们之间既制约,又渗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全权性。三是履行职责的方式不一样。我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绝大多数是兼职化,代表直接和选民生活在一起;而美国议员都是专职化。

中国议会与西方议会的区别

第5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议会制度

我国两会和西方议会的区别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比较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全文]

招标会议会序

议会至上评

议会主权原则

联议会主持词

英国女王议会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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