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岗位职责制度

2021-07-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报告单发放制度

报告单发放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报告单均由检验科专人管理,定时送到临床医生及病人手中。

2.住院病人所有的常规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当天的下午下班前送到临床各科室医生手中,同时与临床各科室接收报告单的人员交接签字。

3.所有的急诊检验结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汇报给临床医生,且指令专人负责。上午的急诊报告单同当天下午4:30时的正常工作报告单一同送到临床各科室。

4.门诊常规检验,随时做随时由本岗位人员按规定时间发到病人手中(血、尿常规10分钟报告),对门诊病人的生化、免疫、细菌等项目,按规定时间由专人送到病人手中。

5.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报告单如有丢失,各专业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同时查找原因。 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二、柜检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建立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病房。

2.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心包液、骨髓、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免疫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三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建立检验标本难收制度。病区送检验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经检验科有关人员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专业组长及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及专业组长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结果报告时限:急诊临检≤30分钟,急诊生化≤60分钟

(5)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出、凝血时间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血氯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其他,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检验工作制度

1.全科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后充分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2.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3.收到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4.遵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认真做好每项检验工作。

5.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6.特殊检验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检测后和用具一样立即消毒。

7.为保证检测质量,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耐心听取医师和病人的意见,妥善处理。

8.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并积极参加室间的质量评价活动。

9.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体检工作,配合临床,引进新技术,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更新。10.做好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试剂管理、仪器管理、输血管理、信息反馈、经济核算等制度,保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验科:公示服务指南

为了“改进流程、方便就医”,检验科根据质量管理年的要求,扎实开展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制订并公示服务指南,接受病人和社会监督,方便病人,减少无谓的跑路,缩短等候时间,为临床医疗工作和健康需求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一、开检验申请单

健康需求者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医生处看病,医生将根据您的需要并结合您的病情给您开具检验申请单,如肝功、乙肝五项、血脂等。

二、交费

将检查申请单拿到收费处交费即可。输血及合血费要到检验科血库划价后再去交费。

三、做检查

(一)血液检查:需做空腹静脉血检查的门诊病人,请您于上午8:00—10:30在检验科抽血处抽血,急诊项目检查和血常规随到随查(住院部病人血液标本全部由所在科室专业抽取)。

(二)细菌培养:病人或陪伴先到细菌室领取无菌试管或血培养瓶,由医生或病人自己按相关要求留取标本。

(三)大小便检查:请先到体液室拿取杯子,收集好大便或小便标本后及时送到体液室窗口处做检查(住院部病人请到所在科室领取杯子,收集好标本后及时检验科临检室)。

(四)其他检查:白带、分泌物、穿刺液等标本由医生取好后,及时送到检验科相关检查室检查。

四、取报告

肝功、血脂、乙肝五项、生化Ⅰ、Ⅱ号、心肌酶谱等常规检查,上午10点半前抽血的病人于抽血当日下午4点在检验科取报告处取报告;上午10点半后抽血的病人于第二天下午4点取报告。只做血糖或电解质、肾功、淀粉酶检查的病人在抽血后1小时在取报告处取报告。特殊检查按《检验科病员须知》取报告。血常规、大小便常规、白带等常规检查的病人在标本送到后约30分钟在所检查窗口处随时领取报告单(住院部病人的所有报告将由检验科送到病房)。 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检验科窗口服务要求

1.每天上班提前五分钟开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实行窗口责任制。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应向病人讲明各种标本采集要求,并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对重、危、年老行动不便病人应出窗口抽血。

3.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不吃零食,不擅离职守。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项目、有无收费及收费是否正确。

5.抽血窗口要严格按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要求进行,戴口罩、帽子、一人一针一带一垫。6.要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多用“您好、请、对不起”,告别生、冷、硬语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营造“ 放心医院、•放心科室”,塑造医院、科室新形象。

7.若发现因态度不好而受到投诉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检验科登记制度

1.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输血、细菌、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据检记录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检验科实验室抱怨及处理制度

一、对临床科室和病人(家属、委托人等)的反馈意见及“抱怨”要高度重视,往往从中能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或漏洞,有利于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巩固和有效改进实验室质量体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优质服务原则,尽力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给患者或临床科室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当检验科不能妥善解决时,将根据不同抱怨事件分别移交医务科,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三、接待抱怨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科员工不得推卸,应积极接待投诉者。如当事人不在,其他在岗人员应对投诉人进行热情接待,根据投诉人的意见进行核实,或将抱怨人引领到实验室负责人处。

四、重大抱怨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当事人不能解决或超出其工作职权范围的事件要向科科主任汇报。

五、所有投诉要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登记。登记要点有:投诉人姓名、反应的问题、处理意见、投诉者是否满意、接待人及时间等。

六、对抱怨责任人按医院或科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抱怨处理程序:

(一)抱怨的接受:耐心听取他们提出的抱怨,不能生硬回绝。首先应注意稳定抱怨者的情绪,热情、友好、礼貌、严肃和认真地对待。记录抱怨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抱怨内容等。

(二)抱怨的处理:

1、患者对服务态度抱怨的处理方式:接到抱怨后,及时记录抱怨;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调查事情原委,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记录调查处理结果。

2、患者对结果准确性抱怨的处理方式:为患者出示原始实验数据;向患者解释相关实验程序和可能临床情况,帮助患者解除疑虑;必要时复查;如果存在不同方法学检查同一种疾病之间存在的差异,尽量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患者做出科学的解释。

3、如确有实验结果不符合有效性要求或出现错误,则应及时纠正错误,重新实验以得到准确结果。同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患者致歉以争取得到其谅解。

4、医生对检测结果和临床诊断的符合率抱怨的处理方式:对医生的抱怨进行全程调查,查找存在影响结果的因素;就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与医生建立相互交流机制,及时沟通。

(三)抱怨处理原则:能及时处理的抱怨应给予及时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报怨应争取与抱怨者约定反馈时间,尽可能将问题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尽快答复抱怨者;抱怨的处理以抱怨者的满意为目的,但必须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原则,在不违背科学原则,医疗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争取抱怨者最大程度的理解。

(四)抱怨处理善后:做好报怨记录;如抱怨涉及到实验室操作程序存在不合理性,实验室应积极改正,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并报科主任批准后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向实验室负责人报怨得不到满意解决时,有权向科主任提出报怨。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科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要全科讨论并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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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发放制度

一、严格执行限量限额发料,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下 达的限额指标,无领导批准一律不准超指标发料。

二、发料准确。保管员要按批准数量核实库存后发放,以免错发、漏发或少发,造成帐卡物不符。

三、保质保量供料。为确保物资质量完好,必须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料,以免因存放时间长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端正态度,面向生产。杜绝乱发料,及时保障工人现领现发。

推荐第3篇:工资发放制度

一 工资和奖金 工资:

1 基本工资(转正工资):800元(含保密工资100元)。

日工资=月薪/26天。

月工资=日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含加班)。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2 加班工资:

星期天加班工资为日工资×1.5(但当周不能有事假,如有事假则按日平均工资计算)。

加晚班:加晚班以小时为单位,小时工资×1.2。加晚班第二天应该正常上班。

加通宵班:加通宵班的第二天可休息到14时,加班后上午休息时间计算工资,第二天上午没有休息的另外加日工资×0.5。

以上加班是为工作进度确须加班,且须部门主管安排或同意,不包含因承担项目任务所加的班。

3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50元/年。每满一年,月工资加50元。 4 公司可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员工调休。

全勤奖金

1 月全勤奖金

一月之内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者可计为月全勤,公休假、年休假、奖休、婚假、产假、丧假不影响全勤,月全勤奖50元。

2 年全勤

一年之内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者可计为年全勤。凡到公司不足一年,又无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者,也计为全勤,全勤奖金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为:从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起,除去试用期三个月,到年底所剩余的月数为年全勤时间,每一月为500/12元。如试用期跨年的,续年计算。公休假、年休假、奖休、婚假、产假、丧假不影响年全勤,一年全勤奖500元;连续两年全勤奖800元;连续叁年全勤奖1000元;连续全勤超过叁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加全勤奖200元整。

月奖金

公司经理同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的当月工作表现,对员工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浮动奖励,奖励分以下标准: 1 一级 50元/月 2 二级 100元/月 3 三级 200元/月 4 四级 300元/月 5 五级 400元/月 6 六级 500元/月 7 七级 800元/月 8 八级 1200元/月 获得奖励的情形见(员工守则奖励、绩效考核标准)。

二 补助

通讯补助

销售部:150元/月。 工程部:20-150元/月。 采购部:100元/月。

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职责进行调整,销售部另有规定。

出差在外施工(工期较长)的员工,可购买当地手机卡,但该号只能因公使用,且回公司后将手机卡及时交到财务部。

保持通讯畅通是每位员工的义务,公司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

在休假、事假、病假期间(在上午8:00至晚上17:30点),或者明知有事需要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关机。 在上班、加班期间,关机。

外出办事期间、出差期间(在上午8:00至晚上20:00),或者明知有事需要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关机。

违反以上条款,公司扣除当月电话补助,因关机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扣除当月的3倍的电话补助。

驾驶员补助

经公司同意,因日常职责需要驾驶车辆的(因工)驾驶员,补助50元/月。

公司架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架构:

职责分工:

行政部: 职责: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员工的招聘,员工的培训、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工作。 销售部:

职责:负责销售工作,培养销售骨干,对技术部、生产部、安装部的工作进度进行监督。 生产部:

职责:负责反渗透、离子交换、容器类设备的制造工作,培养技术骨干,负责厂房卫生的清理。

技术部:

职责:负责方案的设计、生产安装图纸的出具、操作说明书的制作以及其他部门需要技术支持的事宜,对生产部加工设备的验收、安装部安装工程的内部验收,技术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办公设备的维护。 安装售后部:

职责:负责设备的安装、售后,负责设备的出厂检验,培养技术骨干。 供应部:

职责:负责设备、材料、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建立所购的设备、材料采购的价格档案,以及负责设备、材料托运的办理、货车的联系等工程部后勤供应事务, 仓库:

职责:负责材料的分类、保管,出入库登记,仓库卫生清理; 财务部:

职责:负责会计工作、税务申报、工商年检、证照申办,办公用品的采购等公司办公室后勤供应事务以及各项固定费用(房租、养路费、电话等)的交纳;

公司要保持高效率的运作,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如相关职责负责人没有及时处理好其份内的工作,造成公司运作效率低下,公司将追究该职责负责人的责任。

分工随每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调整,调整原则是能者上、庸者下,对公司贡献大者上,公司贡献小者下。

当某一部门任务较重时,其他部门应鼎力帮助。

四 员工住宿、就餐、工作服

公司提倡员工住宿在宿舍,但居住员工应节约用电、水,如发现同一员工有4次以上浪费电、水的行为(出门不关灯、空调,水龙头等),则该员工以后按人均自行承担电、水费用。

员工转正后,可每年免费领取两套,员工需爱惜,喷油漆、刷环氧、打磨等易对工作服造成损坏的作业时,不得穿工作服。

员工转正后,是否领取工作服由其自主决定,但免费领取工作服后未满一年后离职时,须支付60元/套的服装费。

免费领取工作服后,外出安装时必须着工作服,一年内工作服丢失的、破损不能穿的由该员工重领,但须支付60元/套的服装费。

五 车辆管理

用车: 1非因工作需要严禁员工将车辆转给他人使用。 2 本着节约原则,如员工外出能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又不影响工作的且能节约费用的,则应选择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3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过路费、油费等费用,驾驶员凭发票等单据报销。

4驾驶员因工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一半费用维修费用。 5 如公司驾驶员因工驾驶,有故意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逆向行使、超速、压双黄线调头、开斗气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恶意违章),造成罚款、交通事故的,损失由违规驾驶员个人全部承担责任。

6 如公司驾驶员因工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如驾驶员个人无事故责任,责任在第三方的,驾驶员则不承担责任。 7 如公司驾驶员因工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如系驾驶员负全责或者部分责任的(不属恶意违章),则由其承担总损失的40%。

8 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补交罚款、滞纳金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9 夜间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厂房,但因加夜班公司驾驶员不方便回家的,可由公司驾驶员将车辆驾驶回家。但该用车不属于因工用车。

借车:1公司员工欲借车自用,需在不影响公司用车的情况下,并经经理同意。

2 公司员工借车自用,油费等费用自理,因借车产生的交通事故等各项损失自理,如给公司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3 严禁员工以自己的名义借车又将车辆转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罚款200元,并且,以后不得向公司借车。

4 借、还车时应在借车记录单上签字,没有签字,不得将车辆开走。

养车:1 公司驾驶员驾车外出时,应注意检查制动是否正常,机油灯是否报警,水温是否过高,如因水箱缺水造成水温过高、机油灯报警、制动不正常还继续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的或者其他损失的,由该驾驶员个人承担维修费用。

2 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对车辆的日常养护。

七 清洁卫生制度

公司内干净卫生的环境、摆放整齐的物品,会给前来考察的客户良好的第一印象,故公司要求:

1 办公室的大厅卫生由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由财务部负责,其他小办公室由使用人负责。

卫生标准:地面不能有纸屑、杂物、成片的灰尘、烟灰、烟头,桌面上不能有成片的灰尘、烟灰、烟头,物品摆放要整洁。 2 仓库的卫生由仓管负责。

卫生标准:地面不能有纸屑、杂物、烟头,桌面上不能有成片的灰尘、烟灰、烟头,各类物品摆放要井然有序,整洁。

3 车间的卫生,每个项目制造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星期六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窗户、地面、零件台等都须清洁)。

卫生标准: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材料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要保持干净亮丽,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蒂等其它杂物。

4 公司可不定期抽查各区域的卫生情况,如有不符合以上卫生要求的,对违反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八

员工借支

员工不得向公司借支作私人之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经理同意。 以上规定,对公司每位员工均有约束力。

推荐第4篇:口服药发放制度

口服药发放登记制度

1、口服药的发放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口服药由助理护士从药房领到科室后,由治疗班护士核对领药单,在口服药盒上写明床号,并通知责任护士发放。

3、责任护士根据床号在口服药单上找到相应的患儿,根据医嘱将患儿姓名、药物用法、剂量标于口服药药盒好,并在口服药发放登记本中登记。

4、责任护士将药物送给患儿家属,按医嘱进行指导后让家属在口服药发放登记本上进行签字登记。

5、责任护士根据口服药单每天到病房对患儿家属进行口服药的服药指导。

6、病人有疑问时,及时与医嘱或医生进行核对。

2014年10月修订

推荐第5篇:药具发放制度

乡、村药具发放岗位责任制度

1、热情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避孕药具的科学原理及使用知识,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夫妇服务。

2、努力学习避孕药具管理科普知识,做到“三清”、“三会”、“三到户”。

3、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做到“五个上门”即:宣传动员群众上门、送药具上门、处理药物副作用上门、随访登记上门、使用药具失败回访上门。

4、定人、定时、定量发放药具,保证供应,满足需求、避免浪费。

乡村级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1、基层药具发放管理,必须坚持专人管理,计划发放、保证供应、满足需求、减少浪费,提高药具免费发放社会效益。

2、建立健全基层药具发放服务网路,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药具管理人员,村(居委会配备1-2名专(兼)职药具发放员,经培训持证上岗。

3、实行计划免费发放和设立免费发放点发放“双轨制”供应。

4、依据药具需求计划自上而下逐级发放。市级向乡级3个月发放一次药具;乡级对村级每一个月发放一次;村(居委会)发放员1个月向使用者发放一次药具;发放药具要定时定量发放到使用者手中。

5、牧区偏远山区一季度一例会领取药具,一季度一发放一随访。

6、定期进行随访调查。村级应建立药具随访卡、目录表,一月一随访进行登记,有本人签名。乡级药管员一季度对使用药具情况进行抽查,市级每年组织2-3次对使用者进行效果调查。

推荐第6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根据《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参加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依法给予劳动保护的待遇。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使职工在生产中得到安全保障,制定本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帽和防护用品。

2、对高空危险作业人员应发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带及防滑鞋。

3、生产过程中在四口、临边及危险区域发放并设置安全网及密目安全网封闭管理。

4、特种作业人员发放高温防护手套、防护眼睛、绝缘胶鞋等防护用品。

5、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6、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推荐第7篇:奖金发放制度

关于公司****有限公司奖金发放决定

公司各部门:

公司为了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努力工作,激发全体员工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地完成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鼓励员工再接再厉,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员工7月份奖金,共计24000.00万元。在奖金分配问题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充分体现符合绩效考核多劳多得按制度办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机关、生产一线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及根据生产运营所需、人力资源不足、参加生产劳动的,一律按11小时考核,主要以晚加班到位及指纹统计考核。

2、对于在生产季节忙人力资源不足无视公司制度请假、无故旷工的根据公司执行绩效考核制度核发。

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

①当月请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奖金;

②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

③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

以上的所有奖励只针对在职人员,对于没有按公司规章制度离职人员,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违约金。

推荐第8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352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 令)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4、工作程序

4.1 采购

(1)物资供应科根据各单位上报防护用品计划单进行采购。

(2)物资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 采购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一标志即: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

4.2 验收

(1)入库前由物资供应科告知安全科、品质科进行验收。

(2)安全科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购特种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3 保管

(1)物资供应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保管。

(2)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仓库必须干燥通风符合存放要求条件。

4.4 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关于调整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发放。

(2)凡在我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按时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4)退休人员不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经安全培训考核进入生产岗位后,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5) 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经理和安全科审批后核发。

(6)安全科应备有公用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备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临时借用。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由专人保管。

(7)各单位按发放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安全科审批,严禁乱领、随意乱发等事件发生,一旦出现将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8)物资供应科根据安全科审批的各单位编制的劳保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程序采购发放。

(9)对于新分配、调入职工及工种变动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持证明报安全科审批并调整计划,物资供应科根据调整后的计划采购。

4.5 使用

(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和处罚仍不按规定佩戴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2)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并妥善保管个人劳保领用卡,按时记录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办理调、转岗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4)各部门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维护保养台帐,由专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4.6 更换、报废

(1)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

(2)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帽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要以旧换新,方可领用。

4.7 其它管理

(1)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

(2)人事总务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3)财务科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按规定合理提取的使用。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最后一天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5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20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25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月底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每月费用报销截止至当月25号,25号晚24时之后的报销单,计入下个月报销明细。请需要报销的各位同事,及时提交报销凭证至财务处,当月报销费用与工资一起发放;

7、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日常结算余款。

2、扣除缺勤工资。

3、扣除公司内部制度中因工作失误产生的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八、特别提示

1、任何员工不得预支工资。

2、各员工各岗位之间工资应做到保密,避免攀比。

拟制:行政部 审批:

2016年2月23日

推荐第10篇: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办公用品使用合理化,控制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

1、消耗品

(1)日常消耗品:桌立小秘书、中档皮面本、分类笔记本、软面笔记本(小)、便签纸(五类)、百事贴、签字笔/笔芯、黑色、红色、蓝色弹动笔/笔芯、HB铅笔、修正笔、荧光笔(五色)、纸质档案袋、按扣文件袋、双强力文件夹、资料册、塑料档案盒、抽杆夹、打孔文件夹、橡皮、订书钉、固体胶、液体胶、扣取纸、透明胶带(窄)、标签贴、回形针、长尾夹(各型号)等。

(2) 打印耗材:打印纸、硒鼓、碳粉、墨盒等打印机基本配置。

2、管理品

起钉器、印台、直尺、打孔器、美工刀/刀片、剪刀、电子计算器、笔筒、削笔器、订书机、名片册等。

三、办公用品管理职责

办公用品实行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

1、计划申报

实行每月申报一次,每月30日前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上报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门统一实施采购。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专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部门主管批准,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并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负责人,实施采购任务。

2、统一领取

(1)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等工作。

(2)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见附件)。

(3)综合办公室在新员工到岗后为其配置一套办公用品,见《新入职人员办公用品配备表》(见附件)。对每位员工进入公司后的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输入电脑,作为办公用品领用时发放的依据。

3、控制使用

(1)公司员工均有责任监督办公用品的使用,避免浪费。公司所有员工应当节约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建议数量较大的打印报综合办核算成本后安排用打印机打印或到打印社打印,避免不熟悉操作造成的浪费。

(2)各部门需制作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记录表,并统计上报办公用品的去向(具体到人、事)。综合办公室每月将各部门乃至个人的办公用品的领取、消耗和剩余情况做统计、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五、申领原则

1、消耗品:各部门每月按需求上报《办公用品申请表》。

(1)日常消耗品:笔类领取一次后3个月内领用笔芯,笔记本类领取一次后示旧换新,使用期限为3个月、文件收藏类及办公工具按需申领。

(2)打印耗材:各部门按要求领取打印纸、硒鼓、墨盒等。打印、复印设备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区域办公室进行保管和使用,设专人负责打印、复印设备的保管及定期清洁。硒鼓、墨盒等耗材的更换,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报,经核查后视具体情况处理。

2、管理品:各部门按标准以旧换新、以坏换新。订书机、打空机、取钉器、计算器、剪刀等管理品部门内尽量合用,不得人手一份。

六、管理规定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2、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3、员工离职时应将打孔机、钉书机、直尺、剪刀等可再利用的办公用品退回。

4、各部门依据办公用品使用寿命申领,杜绝浪费。

5、所有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第11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分厂、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工会、人事、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分厂、部门以及安全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6.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离职学习培训(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8.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或抵消外发数。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12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北京市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二、发放和管理

1.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每月底生产部辅料管理员负责对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统计、采购和储存,每月初发放,并填写领用记录。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5.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6.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7.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13篇:工装发放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周

六、日可适当着休闲服,但要符合工作场合,不得穿奇装异服;

3、工作时间应保持面部整洁、干净,男士不得蓄须、剃光头,女士不得浓妆艳抹,指甲不得过长。

4、员工对配发的工装需经常换洗,且有保管、修补的责任,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以公司名义外出会客或办理公司公务时,都应当穿公司配发的工装;

6、员工上班和外出业务,必须按规定统一佩戴公司工牌;

7、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装;

四、工装的定制及费用

1、办公室人员工装由公司根据季节统一安排定制,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2、不在工装定制时间段内入职的办公室人员,需自行购置同款工装,原则上价格不得超过公司统一定制工装总价的20%,工装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入职满半年后报销50%,满一年后报销50%;亦可由公司代为定做,费用暂由工资中扣除,报销时限和比例亦同。

3、车间工装则根据库存情况不定期补充,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4、因公司原因(编制调整等非员工因素而减员)离职的员工,工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考核措施

1、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

2、工作时间着装不符合规定者,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则罚款20元/次,由行政人事部发现则罚款30元/次;直接上级负有指导、监督下属员工穿工装的责任;

3、不准将工装借给本公司以外的人员,违者罚款50元/次。

六、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若有遗漏,则由行政人事部视情况予以补充。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九日

第14篇:工资发放制度

员工工资发放程序与制度

1.每月1号个部门主管将上月考勤及报工表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上报的考勤情况及考勤机对员工进行双项考勤。

2.本部门经理及主管人员对本月工资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如对工资有任何异议与上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上报至办公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与办公室人员进行沟通。

3.经部门领导等确认的工资表交回至办公室。

4.办公室将数据整理,核对后交至财务室审核。

5.财务室审核结束后送达刘总审批并签字。

6.刘总签字结束后呈送丁总进行审批并签字。

备注:1.工资必须本人领取,不可由他人代领。

2.当月无论病、事假超过3天(包括3天)本月不享受公休。

3.任何人对当月工资表进行签字确认后,既以签字确认为准,否则当事人

承担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导致工资有误人员每次罚款20元。

4.此制度经各部门领导签字后生效

鞍山濠港海参养生会馆

第15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保护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拟定标准报总经理

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 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生技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生技部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生技部经理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二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三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第四条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第五条

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六条

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

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第八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第十条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要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责任人签字同意后,根据品种发放

第十一条

防护用品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第十二条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第16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工会、人事、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6.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离职学习培训(三个月以

上)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8.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或抵消外发数。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经理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经理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经理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

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

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生技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生技部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生技部经理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生技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生技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调度室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进入油性车间在生产操作投料时必须带好防毒口罩,且每天要更换防毒口罩中的活性碳。在水性

车间高速分散投粉料,装、卸、领用粉料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4.4.4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二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三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第四条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第五条 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六条 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 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第八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

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管理办法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

(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第17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一、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部门负责人审批。现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两套。 (2)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一年发放:一套。

(3)管理、质检、后勤辅助人员每人每三年发放:一套。

二、卫生口罩

(1)油漆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1只防毒面具4个过滤棉。(次月按过滤棉以旧换新发放)

(3)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四个。

(4)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车间主任批准发放。

三、手套

(1)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下料工、铆工、打磨工、打包工、每人每月发两付。(每一次发一付,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

(2)焊工:每月每人发一双帆布手套,半年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余下的到期按以旧换新领用)

(3)管理人员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四、眼镜、耳塞

(1)需带眼镜、耳塞的岗位:打磨工、抛丸工,每三个月每人发放防护眼镜和耳塞各一只,(余下的到期按以旧换新领用)

五、安全帽

(1)安全帽每人每年1顶,(若损坏或遗失,自行赔偿。)

六、劳保鞋

(1)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2)管理后勤辅助人员劳保鞋每人每三年一双。 (3)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七、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针对中途离职员工)

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如果已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此项费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资中暂扣,如果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员工,此暂扣的费用返还给本人;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连续工作不足6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50%收取。

(2)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3)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4)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5)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综合部收管此项费用;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部返还此项费给员工本人;对未满半年离职而收取工作服和劳保鞋成本的资金,每半年上交财务部,并建立收取、返还及上交金额做台帐,备查。

在工作中发现应佩带而不佩带劳保用品的,责令其到仓库领取,按成本价记帐,上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18篇: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中 石 化 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Zhong Shi Chem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Ltd

2014版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

1.1根据劳动条件,项目安全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1.2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2.1工作服每半年发放一次;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一年一发。

2.2工作服、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由石家庄办公室采购,其它劳保用品均由各项目自行采购发放。

2.3电焊工因现场工作要求发放焊工服,无要求则发放普通工作服。2.4已发放焊工服的原则不再发放普通工作服。

2.5代尔塔劳保鞋的发放仅限于固定员工,其它员工发放普通劳保鞋。2.6已发放代尔塔劳保鞋的员工,不应再发放普通劳保鞋。 备注:以上重复领用均在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3.劳保用品的发放细则

3.1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员工,工作服要求留下。若带走,则从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若有意损毁工作服,则两倍扣罚,以示警戒。 3.2工作满三个月离职员工,工作服可由工人自由处置,不扣费。 3.3员工因为工作原因经过项目经理同意领取第二套工作服的,项目经理应在发放表备注栏签字确认,未经过项目经理签字领用第二套工作服的,按重复领用在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3.4发放表扫描/拍照回传石家庄办公室(sjzyanglili@163.com)

中 石 化 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Zhong Shi Chem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Ltd

2014版

小项目(1-50人)每3个月;大项目(>50人)每月底

3.5发放人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在离开项目前把劳保用品发放、库存交接给项目同事,接收人应核对清楚再接收。

4.发放表填写要求

4.1所有项目应按实际领用填写发放表,领用劳保用品必须签字确认(要求:全名,不能简写或者只写姓)。

4.2发放表分三类填写保存(分包;工作服、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普通工作服等)

4.3发放表中“领用人”由发放人填写,要求笔迹清楚,姓名完整。4.4发放表原件在项目结束后与项目过程资料一起交回石家庄办公室。

第19篇:国有企业保健发放制度

国有企业保健发放制度

1 总则

1.1 发放保健食品是适应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防止职业性危害的一项保护辅助措施。

1.2 保健食品的发放管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体现差别、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应根据毒物种类、性质、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防护易难和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种种原因,合理地确定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应循工作原则

2.1 公司各级领导应首先从工艺上、设备上采取防止职业性危害的有效手段,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同时辅之搞好健康食品的发放工作,并在执行中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2.2 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突破发放标准。对于执行不严或违反规定办事的,均应酌情处罚。

2.3 凡在生产工作中对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工种和岗位(下列发放范围)由所在部门申报名单,安技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按规定享受保健食品待遇。

2.4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新增工种和岗位,确需享受保健食品待遇者,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技部门会同职工医院进行调研后,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并提请劳动部门批准,方可正式实施。

2.5 凡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工种和岗位,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除扣除冒领款项外,对责任者还应按冒领金额的1-2倍给予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同时并处。

2.6 常年或季节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工种和岗位,均按当月作业、下月领取的发放办法实施。具体工作程序是:由所在部门当月统计,于下月10日前汇总表(一式二份),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报安技部门核准,向后勤部门领取

3 发放范围

3.1 凡属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放射性、热辐射等人员。

3.2 因工作需要,经安技部门批准临时进入有毒、有害、放射性、热辐射等场所的人员,如技术、工艺、安装、维修、计划调度、检修、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等人员,按实到现场的时间计核享受同工种保健食品的待遇。

3.3 按照规定享受季节性高温保健食品待遇的人员。

共3页

第1页 3.4 发放标准:根据直接接触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的人员,划定工种等级,保健食品发放标准为一类、二类、三类;季节性高温时以外场作业工种为主,划定类型。发放额度按上级规定执行,工种等级发放标准详见本文第5条。

4 发放方法

4.1 全月按二十二天计算,六小时(含)以上算整天,三小时以上算半天。 4.2 按规定享受保健食品的人员,全月累计不得超过二十二天。

4.3 专职从事放射性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临时调任它职,可继续享受三个月;正式调至非放射性工作岗位,亦可享受一个月。

4.4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享受保健食品(不含放射性工作): a.病、事、产、探亲、工伤假(不含因公负伤治疗者); b.离岗学习;

c.临时从事其它工作,不接触有毒、有害的人员。

4.5 凡接触两种以上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按其中一个主要接触类别享受保健食品待遇。

4.6 在公司工作接触有毒有害的外来人员,应由安技部门出具含有接触时间、等级、标准等内容的证明,由派出单位自行支付。

4.7 经医院诊断,确因职业中毒而住院或在家休养,时间在半年之内,未享受劳动保险伙食补贴的,仍可按照本人原标准享受六个月;六个月以后尚未恢复健康,并且持有医院职业病诊断证明,保健食品待遇可以继续享受;但经医院确诊其身体条件已有可能接受其它工作,或者已经复工在其它岗位的,应停发保健食品。

4.8 凡既享受岗位津贴又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规定只享受其中一项;如两项合计已超过工种等级一类发放标准的,一律按一类标准发放。

5 发放保健食品工种分类标准

1 工种一类标准

1.1 专职熔化、浇注及清铲工。 1.2 专职氩弧焊人员。 1.3 专职喷漆工。

1.4 专职高频感应加热人员。 1.5 专职精铸涂料工。

2 工种二类标准

共3页

第2页 2.1 电解、电火花等操作人员(不包括线切割)。

2.2 铸件造型工、热加工行车工,热加工辅助工,铸件清理工。 2.3 专职的一般化学分析人员(含环境监测、取样、分析)。 2.4 专职金属酸洗工、化学水清洗工、化学水防锈工。 2.5 专职油漆、沥青(不含冷接触)操作工。 2.6 专职电焊、气焊、氢炉工。 2.7 专职砂轮切割、干式磨削工。

2.8 专职洗像暗室(含彩色洗像)和印刷制版、翻版人员。

2.9 专职力学疲劳、振动、断裂实验人员,压缩机、柴油机、增压器等产品的疲劳实验人员。

2.10 专职无氰热处理工(包括铸件的搁炉、正火、回火工等)、橡胶连续硫化工。

3 工种三类标准

3.1 专职充电人员。 3.2 专职晒图人员。 3.3 化学毒品保管人员。

3.4 钢材光谱检验、塑料热轧工。 3.5 空调维修工、制冷机维修工。

4 季节性高温作业工种

4.1 露天泥瓦工、露天木工、露天现场施工员。

4.2 露天装箱工、露天安装工、露天仓库保管工、露天行车工。 4.3 外线电工、管道工、起重工。

4.4 汽车驾驶员、货车随车搬运工、专职电瓶车工、铲车工、三轮车工、三轮车工、板车运输工。

4.5 专职热清洗工和热油封工。

4.6 绿化环卫工、灶工。

共3页

第3页

第20篇:医院仓库发放制度

医院仓库发放、盘点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手续,发放时,应认真核对领物单上的制单人、科室负责人、收货人以及管理部门核准人的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物资出库。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5、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发放是指因急诊、抢救或其他紧急事件所需的物品,发放的时间不受限制,发放的原则是核实原因报后勤科长批准后,即可发货

6、每周

一、

三、五为仓库按计划发放物品的时间,各科室按申请计划领货,其余时间仓库管理人员做好计划、整理、备货等工作

7、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8、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及时汇报科室负责人批准按医院程序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发放岗位职责制度.doc》
发放岗位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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