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代表提案范文

2022-10-16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

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切实发挥党代表在参政议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根据《金川区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提议和提案

代表提议,是指党代表就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案,是指党代表就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请求列入党的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提议、提案的提出

(一)代表提案应在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代表提议可以在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三)提议、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议、提案应当围绕全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以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广大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

1 2.提议、提案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议、提案的书写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做到一事一案,字迹工整。

三、提议、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一)代表大会对收到的提议、提案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4.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5.内容空泛、建议笼统,不具备可行性的;6.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

(二)代表联名提出请求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2.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 3.党内重要干部和党代表的罢免问题; 4.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

5.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要求对区委某个职能部门或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进行专题审议的问题;

7.其他。

(三)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提请代表审议并形成有关决议;经审查不予立案或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提案,应当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同意转为提议办理。

(四)提议、提案经审查立案后应当及时交办。党代表大会期间的提议、提案,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会议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提议,应提交区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交办。

四、提议、提案的办理

(一)提案经审查立案并形成决议后,由区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议的办理按照“交办、办理、督办、答复、回访、总结”等六个步骤进行:

1.交办。在会议期间提出的提议,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会议集中交办;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提议,一般采取函件形式交办。必要时,对经区委领导批示的一些重大提议发文交办,并提出办理答复要求。

2.办理。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提议后,应认真清点,逐件登记。对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区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不得自行转交其它单位或臵之不理;对应由本单位承办的提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承办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督办。区委要加强对承办工作的检查督办,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承办、听取汇报、公布进度等方法进行催促、督办,并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3 4.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向党代表进行答复。答复应按照区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印制并加盖印章。答复行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文稿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

承办单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建议,可以并案办理,但要分别答复。

对联名提出建议的答复,应同时答复每位代表。办理结果应在答复件上标明办理的情况:(1)已经解决;(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3)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4)留作参考的。

5.回访。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党代表保持联系,征询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党代表提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交区委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如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做好进一步办理工作,并重新答复或做出合理的解释。

6.总结。提议办复后,应把答复文件以及办理过程的其他有关材料上交区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集中立卷、归档保管。区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情况的分析统计、核对工作,发现漏办、转错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办理工作要力求实效、注重解决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认真研究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要轻易划入不能解决的范围;确实不能 4 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提议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因情况复杂,不能在六个月内办结的,应向代表说明办理情况;超过一年未办结的,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区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并继续办理,直到办理结束,代表满意为止。

(五)每年党代表大会年会期间,区委要向代表报告党代表提议、提案办理情况,对上一年优秀提议进行表彰,并对办理提议、提案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承办人员,给予奖励。

(六)对丢失、积压提议、提案或在办理工作中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打击报复的,分别情况给予责令检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本制度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2篇:4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

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切实发挥党代表在参政议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根据《贵港市党代会常任五制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提议和提案

代表提议,是指党代表就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案,是指党代表就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请求列入党的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提议、提案的提出

(一)代表提案应在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代表提议可以在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三)提议、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议、提案应当围绕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以及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广大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

2.提议、提案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议、提案的书写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做到一事一案,字迹工整。

三、提议、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一)代表大会对收到的提议、提案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

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4.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5.内容空泛、建议笼统,不具备可行性的;

6.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

(二)代表联名提出请求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2.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

3.党内重要干部和党代表的罢免问题;

4.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

5.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要求对镇党委某个职能部门或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进行专题审议的问题;

7.其他。

(三)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提请代表审议并形成有关决议;经审查不予立案或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提案,应当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同意转为提议办理。

(四)提议、提案经审查立案后应当及时交办。党代表大会期间的提议、提案,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会议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提议,应提交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交办。

四、提议、提案的办理

(一)提案经审查立案并形成决议后,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议的办理按照“交办、办理、督办、答复、回访、总结”等六个步骤进行:

1.交办。在会议期间提出的提议,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会议集中交办;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提议,一般采取函件形式交办。必要时,对经镇党委领导批示的一些重大提议发文交办,并提出办理答复要求。

2.办理。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提议后,应认真清点,逐件登记。对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不得自行转交其它单位或臵之不理;对应由本单位承办的提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承办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督办。镇党委要加强对承办工作的检查督办,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承办、听取汇报、公布进度等方法进行催促、督办,并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4.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向党代表进行答复。答复应按照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印制并加盖印章。答复行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文稿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

承办单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建议,可以并案办理,但要分别答复。

对联名提出建议的答复,应同时答复每位代表。办理结果应在答复件上标明办理的情况:(1)已经解决;

(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3)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4)留作参考的。

5.回访。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党代表保持联系,征询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党代表提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交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如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做好进一步办理工作,并重新答复或做出合理的解释。

6.总结。提议办复后,应把答复文件以及办理过程的其他有关材料上交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集中立卷、归档保管。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情况的分析统计、核对工作,发现漏办、转错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办理工作要力求实效、注重解决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认真研究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要轻易划入不能解决的范围;确实不能

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提议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因情况复杂,不能在六个月内办结的,应向代表说明办理情况;超过一年未办结的,要写出书面报告交镇党代会工作办公室,并继续办理,直到办理结束,代表满意为止。

(五)每年党代表大会年会期间,镇党委要向代表报告党代表提议、提案办理情况,对上一年优秀提议进行表彰,并对办理提议、提案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承办人员,给予奖励。

(六)对丢失、积压提议、提案或在办理工作中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打击报复的,分别情况给予责令检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推荐第3篇:党代表提议、提案办理办法

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试行)

(市五届二次党代会通过)

(三)督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所属承办单位工作的检查督办,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检查、走访承办单位、听取汇报、公布进度等方法进行催促、督办,并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四)答复。向党代表进行答复,应是直接交办的责任单位,不得由其内设机构答复。答复应按照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规定的格式书写,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答复行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行文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文稿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承办单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建议,可以并案办理,但要分别答复。对联名提出建议的答复,应同时答复每位代表。

办理结果应在答复件的右上角分四类标明:(1)已经解决的标“A”;(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3)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标“C”;(4)留作参考的标“D”。

(五)回访。承办单位办复后,要跟踪走访党代表。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党代表保持联系,征询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党代表提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交市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如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作好进一步办理工作,并重新答复或作出合理的解释。

(六)总结。承办单位办复结果要及时向市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报送。

广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有关方面的意见,主动与代表联系,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各承办单位分管的领导,对已答复要解决的问题,应督促检查落实。

推荐第4篇:党代表提案提议交办的函

关于党代表提案提议交办的函

xx局:

中国共产党xx县第xx次代表大会期间,县党代表就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民生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提案提议xxx条,经认真梳理,提案提议合并归纳为xx件。为了确保提案提议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提案提议转交你局办理。请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具体办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案提议办理情况于xx年xx月xx日前报县委党建办党代表联络股。

党代表提案提议

1、建议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解决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和断层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由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协助实施);

2、建议降低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额,提高村级卫生室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由财政局和卫生局共同实施);

3、建议及时解决2005年xx镇茶农种茶的补贴问题,至今还差一年的补贴未兑现给茶农(由财政局和农牧局共同落实);

4、建议解决有一定工作年限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由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共同落实);1

5、建议解决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问题(由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共同实施);

6、建议增加乡镇年轻工作人员,解决乡镇干部老龄化问题(由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共同实施);

7、建议尽快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问题(由财政局、人事局共同落实);

8、建议提高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财政局、人事局共同落实);

9、建议增加边远贫困乡镇小城镇建设的补贴资金(由财政局和住建局共同实施);

10、建议出台经果林(茶叶)种植的补助优惠政策,并及时兑现到位(由财政局、农牧局共同落实)。

中共xx县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委员会

2011年10月25日

推荐第5篇: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经验材料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按照这一要求,江苏省射阳县在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

在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有力促进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使提案提议成为我县党代表议政参政的重要渠道。

一是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的制度体系。在遵循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前提下,借鉴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经验做法,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的意见》。首先,规范了提案提议的内容和格式,提出应着重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提出提案提议。其次,规定了提出和受理的要求。提案须在党代表大会(例会)期间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经大会秘书处提请主席团讨论表决后,方可作为大会议题,未列入大会议题的转为大会提案,未列入大会提案的则转为党代表提议。闭会期间,县委成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提议,提出办理意见。第三,明确规定了提案提议的办理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期限、落实办理措施、进行书面回复等四个环节。第四,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比如,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建立党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优秀党代表和优秀提案提议评选表彰制度等。

二是营造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在县报刊、电台、县党建网站开辟专栏,刊登优质提案提议,公布承办单位,通报办理情况,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有力地推动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工作开展。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实施提案提议制度,目的在于通过提案提议进一步推动工作。为此,县委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办理质量和效率。提案提议经审查确定后,即下发通知,召开交办会,逐一落实承办单位。实行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县委党联办负责提案提议办理的协调服务,通报办理进度,必要时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与代表“全程沟通”,办理前主动走访提案提议代表,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办理中邀请提案提议代表到现场视察,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及时与提案提议代表见面,报告办理结果。在工作中完善了办理信息反馈机制,统一制作《提案提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随承办单位答复件寄给提案提议代表,由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和县委党联办。同时,严格督查考核,推动提案提议落到实处。将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特别是办理结案率和代表满意率,列为承办单位党组织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会议题和重点提案,由县委分管领导牵头督办,县委党联办组织党代表现场视察,将所涉及的问题交由县委常委会讨论解决。对办理工作不力、代表满意度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在提高党代表能力素质,凝聚广大党员智慧,拓宽民意反馈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了基础。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后,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一些优秀提案对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党代表们逐步增强了民主意识,提升了民主素质,绝大多数党代表在参与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时,都能珍惜民主权利、慎重投票,在党员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二是进一步凝聚了党员智慧,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建立起了县委委员——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党群联系链,在党员群众和各级党组织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许多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党代表的提案提议,被各级党委采纳。

三是进一步拓宽了民意反馈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后,党代表们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联系党员、走访农户、探访居民,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反映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防范师资无序流动,促进教育资源共享”、“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等一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提案提议,正逐步得到落实,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欢迎。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的自身建设是党代表关注的重点,约占提案提议总数的30%。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社区党员管理,让离退休老同志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镇内任职交流”等提案提议及其办理落实,进一步推进了党的自身建设,强化了党内监督,保持了党的先进性。

我县探索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一是提案提议受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因达不到规定联名人数或在闭会期间提出的质量较高的提议不能被立为提案。二是提案提议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提案提议反映具体问题多,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少;关注部门或单位利益的提案提议多,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少。三是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承办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应付提案提议办理工作的现象,影响了办理质量。

加快党内民主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加以研究和解决。从我县实施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的实践看,给我们一些启示。

必须进一步凝聚党员智慧、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推行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有效途径。党代表通过提案提议,事前介入调研论证,事中参与讨论决断,事后进入民主监督,全程参与党委重大决策,从而凝聚了广大党员智慧,提高了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必须进一步构建科学、配套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及其保障机制。实践证明,科学的制度设计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建立合法、科学、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制度,才能稳步有序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必须进一步增强包括党代表在内的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党员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主体。实践证明,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与他们的民主素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有很大关系。要通过民主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使每一个党员都能依照党章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行使和维护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从根本上保证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推荐第6篇:镇党代表履职须知

党代表履职须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据此,现就促进代表更好履职提示如下:

一、关于参与镇重要会议和活动

根据代表任期制工作要求,为切实发挥代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镇党委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同时,也将结合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代表列席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征求意见座谈,考察本镇中心工作以及镇党委组织的其他重要活动。

二、关于代表组活动

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要求,每位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都应编入一个代表小组,代表原则上以代表小组为载体开展联系接待、调研考察等日常活动。镇党委上半年度统一组织一次代表培训,代表小组下半年度分别组织一次座谈交流、调研考察等代表活动。每位代表要积极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做好相关记录。具体活动形式由各代表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关于代表联系村居活动

根据代表任期制工作要求,每位代表都要联系基层村(居), 1

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了解村(居)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联系记录并及时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有条件的代表要运用好组团式服务联系群众的平台,对在联系村(居)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各代表活动小组,由各代表小组负责汇总并统一报送镇党群办。

四、关于代表接待工作

根据区委、镇党委要求,每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访接待或者阳光驿站接待活动。具体接待时间、地点、主题等相关信息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前沟通联系,代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五、关于代表信息变动

为确保代表信息的准确性,代表在届期内发生信息变动的,主要包括代表职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的变动,尤其是对于职务调整涉及调离航头镇的,请及时、主动告知镇党群办,便于及时做好代表资格管理工作。

六、关于代表日常联络服务

镇党群办是镇党代表日常管理、联络、服务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如有任何需要,可与镇党群办联系。

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

推荐第7篇:镇党代表推选培训材料

镇党代表推选注意事项

1、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在分配代表名额时,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初步名额,依据是:(1)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2)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不宜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以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代表构成比例

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应包括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等。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过去,党代表发挥作用只局限在党代会召开期间。党的十七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任期的时间与同级党代会的届期一致。这意味着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也以党代表身份从事党内制度规定的相关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党代表有了经常性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和形式,将彻底转变过去5年“开一次会、投一次票、举一次手、发一次言”,一次性就完成使命的状况。同时,党代表任期制建立了党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与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党代表多层次多渠道地联系群众),要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这次换届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占2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按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还应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和退(离)休党员干部代表。乡镇党代表与乡镇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3、代表条件

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能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议政、议事能力较强;(3)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并做出较好成绩;(4)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同时,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宜列为党员代表候选人:(1)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3)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不正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4)闹不团结,制造矛盾,群众影响不好的;(5)不能完成组织上交办的任务,不关心集体,缺乏责任感的,等等。各支部在党员代表的推荐选举过程中,一定要宣传好代表应具备的条件,确保代表的素质。

4、代表产生

(1)选举单位按照超过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30%的人数和指导性比例的要求,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2)选举单位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按照高于上次党代会,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查;(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党委审批。

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同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选举单位要将名单造册后,报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对以上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各支部要认真摸底,镇党委将组织人员实地调查,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真实情况。(对外出务工的党员,各支部要通过信函、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告诉推荐和选举的时间安排,动员他们回家积极参选,尊重外出党员的选举权)

5、代表资格审查

在代表选举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在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2)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是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代表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是确认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选举单位的划分情况,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2)各选举单位的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以及进行选举的过程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走群众路线的情况。(3)正式党员人数、代表的人数、当选代表人数和代表构成情况。(4)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的核实及处理情况。(5)提出对选出的代表的资格是有效还是无效的意见。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6、档案材料规范

各单位召开选举党代表的党员会议,必须认真记录。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因故不能参加党员大会党员名单及时上报,选举产生党代表后,要认真填写党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党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同上报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推荐第8篇:镇召开党代表年会总结

镇党代表年代会总结

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镇试行镇党代会年会制。经过缜密的策划,我镇率先于2月18日召开了**镇第*届党代会年会,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本次党代会工作,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我镇专门成立了**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领导机构和筹备工作机构。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镇迅速制订了党代会年会制度、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党代表提案暂行办法等制度,补选了***等9名**镇第*次党代会代表。

经过紧张有序的筹备,会前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中国共产党**镇代表大会在2月18日如期顺利召开。会议审议了**镇党委工作报告和镇纪委工作报告;通过了本次会议提案受理情况报告、2013年**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及**镇党代会年会制度、代表管理方案、提案暂行办法等制度。同时,全体与会党代表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统筹安排

镇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年会,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通过了《**镇实行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方案》,成立了党代会年会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会务、后勤、宣传、信访维稳4个工作组,负责各项会务准备工作。镇主要领导对党代会各项工作亲自抓,对《党委工作报告》等

1 各项大会文件材料亲自审阅修改,督促大会筹备机构将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大会筹备机构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大会文件草拟、日程安排、大会的会议材料印制分发及其宣传报道等工作。筹备机构人员分工不分家,通力合作,确保了大会的顺利召开。

(二)严守程序,发扬民主,补选代表

参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镇在充分调查了解党代会代表人数的基础上,合理地将今次党代会需补选的党代表名额分配到相关党支部。相关党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充分酝酿产生了党员代表预备候选人后,并要将预备候选人名单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再交回本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合法产生。在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的基础上我镇依法补选出了***等9名**镇第*届党代表代表。

(三)扩范围,多层次,确定与会人员

为了广泛宣传我镇试行党代会年会制,扩大涉及面,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本次大会的与会人员除了镇第*届党代会代表外,还邀请了非党代表的各党组织书记、各村居主任、镇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等42名同志作为列席人员出席年会。与会人员涉及机关、事业单位、村居、非公企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多条战线,层次多、范围广。为了确保通知到位,会务组采取邮件、短信、电话、发放纸质通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尽可能便捷高效地通知与会人员。

(四)广泛征询,关注民生,为民解忧

按照《中国共产党**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暂行办法》和党内有关规定,我镇于2014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开展代表提案收集工作。

另一方面,我镇也对在区领导组团接待党员群众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筛选出代表性强、影响范围广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年会提案的候选提案交由镇党委审核。其实,在党代会年会试行前,我镇也在积极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一是采取接待日接访方式。每月定期安排党代表驻室接待党员群众,做到谁接待、谁跟踪、谁负责,确保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二是积极开展区领导党代表组团接待党员群众活动。这一活动主要采用“定期接访→问计于民→汇总梳理→现场办公→跟进落实”的新模式,通过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亲赴实地察看、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与党员群众代表面对面拟定解决措施或制定解决方案,务实高效地为民排忧解难。

经过并对收集到的提案反复进行推敲,最后通过了加强整治***国道**段沿线交通状况等8个提案,提案主要涉及组织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等三方面。所选提案具有广泛性、先进性,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都是关系我镇民生的重要工程。以上提案经镇党委审议和本次大会通过,现已按照提案的处理办法,转交相关的承办部门跟踪处理。截止今年5月,我镇党代表工作室已经收到6个提案的办理回复 。

(五)把握关键,提前谋划,确保顺利

3 在党代会召开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所握大会的几个重点环节,针对大会每一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分析,做好应变措施,确保每个环节紧紧相扣,顺利开展。一是抓好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对镇党代表的宣传教育,层层抓好思想统一工作,让广大党员代表正确认识召开党代会年会制的重要意义;二是抓好大会代表团团长的统一思想认识工作,使之领会区委、镇党委意图,做到有秩序地组织引导各团代表,讨论审议各项报告、制度和决议,确保大会圆满完成;三是抓好民主评议关,做好民主评议票印制、清点、统计等工作,大会专门配备了6名计票工作人员,确保快速、准确无误的统计出民主评议结果。

三、民主测评结果

**镇共有镇党代表112人,参加民主评议党代表有108人。 会上发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评议票、满意度测评票共108张,收回108张,其中,有效票108张,无效票0张,弃权0张。经统计,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评价,优秀84张,良好有18张,一般6张,较差0张。对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11名党委委员的评议结果优秀率都极高(详见附件)。

四、实际意义

(一)明确了我镇未来的发展思路。镇党委工作的总体指导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事关全局的深层次战略谋划,全力以赴谋发展、促转型、优环境、抓改革、惠民生,着力在

4 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上,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上,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上,在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动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的突破。坚持“以重点项目促发展,以改善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空港经济发展为主线,依托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切实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改善人居环境,落实民生工程,抓好社会管理服务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富强幸福新**。

(二)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镇党委充分准备,认真组织,把党的代表大会年会作为统一干部思想、贯彻党委领导意图、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进行决策的大会。把我镇的重大问题放在党代表大会上讨论决定,从而提高了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调动了党代表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党内民主,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我们对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归类,明确责任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办理结果反馈给代表,真正做到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和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加强了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作用。根据大会议程,党代表现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工作公开透明,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来自党内由上而下的监督,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体现了党代表的监督职能。

(四)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发了《**镇试行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方案》,向党代表阐述了党代会年会制的特点、意义和职能,使代表们改变了过去“五年开次会,会上举举手,散会一边靠”的旧观念,从思想上改变党代表对党代会常任制、年会制的认识。强化了党代表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党代表积极地参与到参政议政、献谋献策的主流中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党代会能够顺利圆满完成,离不开区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帮助。总结经验,在今次大会过程中也还存在个别不够圆满的地方,比如个别党员代表在分团讨论时不够热烈等,要在今后的大会中加强引导。

推荐第9篇: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制度

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镇党代表民主监督作用,保障镇党代表民主评议权利的落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范围:镇党委作出的有关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的执行结果、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大额资金的使用效果等重大事项;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情况;村居、基层站所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镇党委任命的其他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其他要求镇党代表参加评议的事项。

二、议题选择:评议议题的选择包括镇党代会年会审议确定和镇党代表联名提议两种方式。评议的对象可以是组织、个人,也可以就某一具体事项开展专题民主评议。一般情况下,由镇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镇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年度专题评议的议题,报请镇党委讨论后,由镇党代表大会审议确定2-3项当年度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的议题,按计划组织实施。对镇党代表反映强烈,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10名以上镇党代表联名提议进行专题评议的事项,应及时列入专题民主评议工作计划,由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组织镇党代表进行专题民主评议。

三、评议程序:

1、镇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文件的形式下发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通知,明确被评议单位、评议事项、评议程序及准备工作要求,同时抄送市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站。

2、被评议单位接到专题民主评议通知后认真总结,形成书面述职材料或专题工作汇报,报送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审核。

3、由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组织、市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站参与,组织部分镇党代表审阅被评议单位提供的材料,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反映。

4、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书,送达被评议单位。

5、组织全体镇党代表召开专题民主评议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由与会的镇党代表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6、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结果与被评议单位年终考核挂钩。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单位年终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民主评议满意率及基本满意率低于60%的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镇党代表质询及镇党委、纪委的诫勉谈话。

四、评议要求: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市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站监督检查。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镇党代表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党代表监督权利。被评议单位党组织应虚心接受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分析和整改,不得对党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镇党代表监督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党代表监督工作站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镇党代表专题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推荐第10篇:镇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汇报

古水镇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汇报

中共古水镇委

(2012年1月10日)

古水镇属下28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党员1315名,其中有农村基层党组织15个,农村党员1108名。去年以来,按照市委、县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我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党代表工作室“五好”建设标准,落实经费,专人专抓专管,全面加快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确保在2011年6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理统筹,完备“硬软件”建设

我镇党代表工作室设在镇政府办公综合大楼一层,面积30多平方米,有市县党代表21名,联络员和志愿者各10名。按照建设规范好的标准,在室外挂“党代表工作室”牌匾;室内规范挂“知党情、听民意、促和谐”标识,张贴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党代表个人信息、日程安排和工作室联络员职责等制度,制定了接见档案、党代表走访收集表等资料册,配备了桌椅、文件柜、电脑、复印机等办公接待设备,桌上摆放了“值日党代表及姓名、联络员、志愿者”牌子。

二、科学创新,规范运行管理机制

为确保工作室的有序运作,结合实际,建立了规范的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党代表轮值接访制。镇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开放,21名党代表实行轮值接访,接待时间定在星期

六、日公休日上午9:30-11:30。党代表还可随时走访党员群众,收集意见和协助处理。二是联络员工作制。指定了镇各部门10名优秀党员干部兼职联络员,与党代表定期轮值,负责指导志愿者开展党代表活动,及时把党代表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作综合汇总并通报各承办部门,协调和帮助党代表作进行跟进处理。三是突破场地的界限。结合各党代表自身工作实际,党代表工作室突破场地界限,下设了15个党代表接待地点,覆盖县镇各村、部门。四是公开接受监督。党代表实行“阳光”接访机制,在工作室摆出“值日党代表及姓名”桌牌,走访佩戴工作证件,便于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工作室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社情民意和党代表接待、走访群众中的有关材料进行登记造册、整理、归档。设立起《党代表走访党员群众收集表》和《党代表接访党员群众登记表》等,以便收集情况,积极协调,及时反馈。

三、发挥作用,成效初显

党代表工作室的建成投入使用后,为落实党代表任期制,为听民意、解民愁,让广大的党员和党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至目前止,我镇党代表工作室共接待到访

2党员群众有1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有6条,帮助解决有关劳资争议、屋地山林和家庭纠纷等问题有8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它是党群干群沟通的“连心桥”,是解民忧、促和谐的有效渠道,是树立党代表先锋形象的运作平台。

今后,我镇将继续完善党代表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加强长效化管理,充分发挥党代表的职责,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切实为党员群众解忧解困,全力化解基层矛盾,为增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11篇:镇党代表活动计划(材料)

x发„2012‟号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的

通知

XX村党委、各村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

现将《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4月10日

2012年党代表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断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着力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中心镇,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代表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我镇党代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持党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打造现代化宜居宜业中心镇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多做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1、举办全镇“党代表履职课堂”。组织全镇党代表集中学习党章、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相关制度、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如何向镇党委写提案或提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等,帮助代表更好地掌握履职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当好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组织代表分组学习。各代表小组可采用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分组学习,通过专家辅导、座谈讨论、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学习内容包括:(1)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2)省九次党代会精神;(3)市十次党代会精神;(4)党代表任期制相关文件和制度;(5)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6)其他形势政策、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代表分组学习要注重与干部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轮训等结合起来,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

(二)开展视察观摩活动

结合我镇年度重要工作实施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组织2-3次视察观摩活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开展。

(三)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针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集体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除组织好集体调研外,应积极鼓励党代表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开展个人调研,为镇党委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

各村各单位要将党代表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向党员群众公开,亮明代表身份,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群众监督。党代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做出承诺,明确承诺事项,明确目标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开展践诺评诺,确保承诺兑现。

(五)开展“两联两议”活动

“两联两议”就是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员群众向党代表建议;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向镇党委提议。联系方式上,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通过走访谈心、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活动要与我镇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两联两议”活动,搭建党代表广泛联系党员群众的平台,强化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沟通,畅通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的渠道。代表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后形成提议,征求所在党(总)支的意见,提交镇组织

室。镇组织室经登记整理研究,交相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接到提议后,与提议代表沟通,进一步明确办理要求,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承办人具体负责落实。提议办理完后,征求提议代表的意见,将办理结果报镇组织室备案。镇组织室定期将提议办理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并公示。

(六)向党代表通报重要工作

通过情况通报会、镇情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代表通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等有关情况。同时,利用网络、《村情民意》小报、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代表的知情权。

(七)邀请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召开镇党委会和其他有关会议时,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会议,进一步落实代表对党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代表了解党委重大事项、参与党委重大决策的途径。

(八)开展党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党代表在任期内要进行年度述职,接受评议。述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代表视察调研、承诺践诺、提议提案、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评议结果由单位党组织向代表本人反馈,同时作为评选优秀党代表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活动结合代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要围绕镇党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广大党代表要充分认识开展代表活动的重要意义,履行代表职责,珍惜代表权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

第12篇:镇党代表选举办法[材料]

×××党支部选举出席

××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海市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二、选举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本支部应选代表名,现经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3人,其中总监票、监票、计票各1人,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选举工作人员在非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并经全体到会党员表决通过。

五、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票加盖选举单位党组织印章后有效(无印章的单位盖党委印章)。

六、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

代表如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画个“○”;如不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画个“×”;如弃权的,就不要书写任何符号;如要另选他人,可在选票 1

上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画个“○”。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如选票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模糊部分作废,全部模糊全部作废。

七、选举应设投票箱。选举前先由工作人员当众验封票箱。投票时先由工作人员投票,后由其他党员投票。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票数。当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九、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征得多数选举人同意,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候选人可从落选者或者其他党员中确定;接近应选名额的,可不再进行选举。

十、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应将选举结果填写清楚,经总监票人签字后,公布候选人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交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十一、本办法经全体到会党员表决通过后实施。

中共××镇×××支部委员会

2011年×月×日

第13篇:党代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文件

区直党通[2012]4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 关于印发《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 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党组织:

现将《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12年2月24日

附:《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主题词:党建工作目标评分通知1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直机关工委2012年2月24日 印发

共印80份

2012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6

第14篇:镇党代会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副本

XX镇党代会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进一步发挥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结合本镇实际,就实行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关事项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一、代表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和列席会议。

镇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就镇委、镇纪委报告稿征求本届和下一届代表的意见。镇委召开全委会、出台重大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前,可采取适当方式,就有关事项征求代表的意见。征求意见一般应在全体代表中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征求有关代表意见。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镇委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党内其他重要情况。日常通报可通过简报、工作通讯等形式进行。重要通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等形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市委全委会,原则上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市委全委会;也可邀请有关代表列席镇委有关专题会议。

(二)调查研究和提议回复。

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代表就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或邀请代表参与有关调查研究。代表调查研究结束后形成书

面材料,由镇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代表在调查研究中不直接处理问题。

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书面向镇委提议;也可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提议的内容应属于镇党代表大会和镇委职权范围。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国家明令禁止、不属于本市工作范围等的内容,一般不作为需要办理的提议处理,但应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镇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在确认代表提议内容后,应协同镇委办公室及时落实责任人,并加强督办。责任人对代表提议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涉及干部人事任免的提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监督评议。

镇委领导组开展巡视工作时,应访谈有关代表。有关部门开展干部考察、重点工作督查及机关作风监督评议等工作时,应根据需要邀请部分代表参加或听取其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可安排有关代表参加对镇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镇委、镇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镇委工作的评议。代表参加评议一般结合年度工作和换届考核工作进行。

二、代表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

(一)代表编组。

每位代表在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都应编入一个代表组。代表编组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每个

代表组由所在村(街道)党支部负责其有关工作。

(二)代表活动。

代表原则上以代表组开展活动为主,有组织地参加镇委及所在代表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职责。除镇委统一安排外,各代表组可根据本代表组的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活动。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活动。要不断探索、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和方法,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及时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积极推动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代表履行职责的有关保障

(一)组织机构。

设立镇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栗木镇党政办,负责做好代表联络服务等有关工作。

(二)时间和经费保障。

代表参加镇委和代表组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保障。

代表按照镇委安排开展工作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镇委安排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委负责给予适当补贴。实行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经费应列入镇财政预算。

(三)委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党员、群众。

镇委委员、镇纪委委员应加强与代表联系,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委员可联系代表组,也可直接联系代表,原则上每位代表都应有委员联系。委员到基层检查工作

和调查研究,应注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应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群众加强联系。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组织代表在党员服务中心等定期接待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应主动与本选举单位内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加强联系,代表所在党组织和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也可通过一定方式向代表反映情况。有关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了解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镇委反映。

(四)代表履行培训。

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对代表普遍开展履职能力等相关培训。代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培训一次。代表培训纳入党校培训规划。

(五)代表履职监督。

代表所在党组织和所在选举单位可通过一定方式,了解代表开展工作的情况。代表应向所在党组织和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履职情况,主动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六)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

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权利。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开展工作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应予以批评教育。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对代表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代表证的使用。

为便于代表开展工作、参加活动,镇党代表大会为代表制发代表

证。

代表的任期、权利与职责、资格及其终止和停止、在镇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有关职责和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及其他党内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镇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15篇: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访制度(修正稿)

关于实行**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访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我镇信访工作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来访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在群众中的作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变上访为经常性下访,创造幸福和谐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制定以下接访制度:

一、接访时间

每周日(特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二、接访点及工作人员安排

1、**居委接访点:由居委会安排1位专职工作人员跟踪落实,并安排1位党代表和1位人大代表轮值到点接访(注:每期应对接访人员进行更换)。

2、**居委接访点:由居委会安排1位委员专职工作人员跟踪落实,并安排1位党代表和1位人大代表轮值到点接访(注:每期应对接访人员进行更换)。

3、党政办、综治办分别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督查跟进。

三、接访案件处理程序说明及相关工作要求

1、各接访点须提前安排好当周接访的相关工作。接访日轮值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应按照规定时间接访。

2、认真落实接访制。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要认真对待,并要做好登记、填写好《**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接访登记表》。对能够当场解释或解答的问题,应作出解答或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接访点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在接访日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交党政办。

3、党政办收到接访登记表后,应及时呈报书记或镇长作出批示,并按照批示转发至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相关村(居)委,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报送信访综治维稳中心。

4、信访综治维稳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综合答复函报送党政办,由党政办按政府办公室的名义答复信访人。

5、接访点应做好每次接访活动代表的登记工作,每次活动给予代表50元补助。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第16篇:脉旺镇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脉旺镇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一、组织动员

在市召开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大会后,脉旺镇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立即召开党委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研究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宣传发动

会前,镇政府在大院正门和脉北大道十字路口拉起2条宣传横幅;会上,要求每个总支、支部至少拉1条宣传横幅,写2条宣传标语,并在会后由专班组织督办落实;会后,镇安排1辆换届选举宣传车在镇主要街道、乡村循环播放,宣传上级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和与换届选举有关知识,使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民心,有力推动了全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酝酿推选

镇组织室制定党员代表大会名额分配及代表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印发各总支、支部,并要求各总支、支部必须严格按上级要求选举产生党代表。

1、代表名额。各总支、支部的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上届规模,由镇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根据川组发[2011]8号文件要求,我镇共分配党代表名额75名,镇党委结合脉旺实际情况,研究后决定将75名党代表名额在所辖9个总支、13个村支部和1个老干支部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2、代表条件。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严格按市委组织部文件确定的四个方面的代表条件推选党代表。

3、代表结构比例。严格按市委组织部文件确定的干部代表不高于代表总数60%、妇女代表不低于上届、50岁以下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50%的结构比例推选党代表。并要求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尽量减少交叉。

4、代表产生的程序。先由各总支、支部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总支、支部按不低于代表选举差额的20%,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并出示书面请示报告,待审查通过后,由镇党委出示书面批复,各总支、支部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将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备查。

根据汉川市和脉旺镇人事调整未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推选环节上,镇党委确定好预留作为党委委员的党代表的总支、支部,可暂不进行党代表推选工作,待镇人事安排调整到位后,再在这些总支、支部进行党代表推选。

根据9月18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所发通知要求,我镇已完成除预留名额以外的镇党代表推选的预选工作,共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105名(含预留名额)。正式党代表推选将与预留名额的选举单位的党代表选举一并进行。

第17篇:施洞镇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总结

施洞镇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镇自今年3月份就

开始对 “两代表一委员” 民情联络工作进行了精心的安排部署,经过近半年来的工作开展,在凝聚民心、解决群众困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落实机制。为了做好我镇的“两代表

一委员”的民情联络工作,我们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情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抓党建的副书记专门抓此项工作。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尤其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制度,并为21个村(居)制定了民情联络工作指示牌和联系卡,将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党代表是镇党委、政

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我镇党委、政府对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高度重视,并于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全镇民情联络工作动员会,要求各村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指示,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敦促本村24名县、乡两级党代表认真开展民情联络工作。为了不使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不流于形式,我镇还成立了“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工作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民情联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

核,考核结果列入各村党支部年终考核依据。

三、关乎民声,注重成效。半年来,通过对党代表民

情联络工作的加强,我镇干部联系群众、综治维稳、信访、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其中,全镇24名党代表共接待走访群众1268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67条(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的69条),在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中,大部分都实事求是,关系民声。经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后,镇党委、政府及时联系各职责单位和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和办理,如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网吧安全、高铁纠纷、危房改造等。通过努力,全镇半年来共为群众解决了54个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建议也一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普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党代表真正成了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性的工作,

其工作内容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虽然当前我们在此项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有些村对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不够重视,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缺乏主动,对群众的思想动态掌握足;二是部分党代表缺乏加强学习和煅练,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

一些复杂情况把握不准,在作群众思想工作时,缺乏信心,立场不坚定;三是地方财力不足,镇党委、政府缺乏专门的民情联络工作经费,各村党代表在民情联络工作上都是“自报自销”,缺乏工作激情。的

下步工作打算: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好坏关系着党与

群众的鱼水之情。经过半年的工作开展,现结合我镇今后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下步的工作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党代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提高县、乡两级党代表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多形式开展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努力构建民情联络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大党代表议案提案的督办落实,有效促进民情联络工作的成果转化;四是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和引导,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做得好的党代表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起一批具带头示范作用的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先进典型。

总之,党代表民情联络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联系群众

最重要的桥梁纽带,我们只要本着“改善群众民生、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群众安全、帮助群众致富、赢得群众信任”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代表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馈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就可以实现为“党分忧,为政府减压”的宗旨,将民情联络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2年9月24日

第18篇:镇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汇报

镇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汇报

××市将在全市试行镇党代表常任制,这是××市委为寻求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而作的一个探索。

据介绍,这一制度4月份起在××镇试行,今后在××市逐步推开。

过去,镇

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党代表的任务也就完成。镇党代表常任制是指镇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通过开展监督、议事、决策和联系群众等活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发挥自身作用。这一制度的实施,为镇党代表在镇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渠道和载体。

据介绍,××市委出台的《关于试行镇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规定,镇党代表常任制的实施形式有党代会例会制度、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党代表双向联系制度、党代表监督评议制度、党代表视察工作制度、党代表听取政情通报制度、党代表提交建议制度、党代表学习培训和争先创优制度。××市委将把镇党代表常任制的实施情况作为对各镇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检查。

第19篇:某镇党代表工作安排意见

总寨镇2012年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全镇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党代表任期制“双提工程”,系统谋划部署,强化督查调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实施“双提工程”,着力推动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系统化 以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提升党代表综合素质能力、提高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水平”为主题的“双提”工程,切实推动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深入开展。分层分类抓好党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党代表素质和能力。针对新一届党代表的构成情况,年内区分基层干部、专业技术等不同层面,通过集中授课、座谈研讨、观摩学习等方式,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科学发展观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举办1-3次的主体班次,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党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8月份积极参加区上组织的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集中培训,使代表掌握履行职责技能,熟悉开展工作程序,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健全党代表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处理、党代表开展工作保障等制度,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保障。继续开展好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活动,适时组织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参加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研究讨论。结合镇党委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党代表就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民心工程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积极开展党代表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求党代表意见,确保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党代表中深入开展“双岗双争双承诺”活动,党代表在工作单位接收

单位党组织管理,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和目标管理内容确定承诺事项,争做岗位先锋;在代表岗位接收代表团(组)管理,围绕代表团(组)工作计划和联系帮带党员群众情况确定承诺事项,争做履职先锋。切实抓好落实,对代表承诺事项进行公开,接收党员群众监督。建立承诺、履诺考核机制,确保每个代表都做承诺、每项承诺都能落实。

二、开展党代表“三进活动”,不断提高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水平

扩大党代表活动范围,开展党代表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职能、人才、技术、物资等优势,抓住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送文化、科技、卫生等具有镇域特色的活动。定期开展“双联四访一建议”活动,通过统一指派或个人认领等方式,与党员和群众结成对子,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定期开展接访、约访、走访和回访活动,适时提出意见建议,正确贯彻党的决议,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党代表认真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党代表桥梁纽带、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以“知党情、听民声、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按照 “四有六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党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在镇机关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把党代表工作室打造成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平台、充分展示代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阵地。依托党代表工作室,每月确定固定时间为党代表接待日,轮流安排党代表驻室接待,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党代表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活动,每名党代表联系所在选举单位1-2个基层党组织和3-5名党员群众,广泛开展“为党组织提一条好建议、为经济发展献一条好计策、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一个好办法、与困难党员结一个好对子、为群众办一件好事情”的“五个一”活动,建立健全活动台帐。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管理考核,不断增强党代表履行职责

使命感和责任感

建立党代表分组活动制度,年内,开展集中活动2次,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有效果。建立健全党代表关爱机制,切实做到“六个必访”,即:“七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必访;党代表发生意外或家庭受灾必访;党代表生病或亡故必访;党代表生产生活遇到困难必访;党代表有思想情绪或意见时必访;党代表不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必访,及时了解党代表思想动态,主动帮助解决党代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代表关爱台帐,动态掌握党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做好党代表集中学习培训、观摩调研等活动的考勤记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定期检查调阅党代表工作手册,全面推行“双述双评”,年底组织区、镇党代表就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就代表职责履行情况向代表团(组)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和其他党代表双向测评,促进党代表履行职责。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第20篇: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材料)

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

(讨论稿)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建立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镇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与议事、监督、决策等的途径和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一、镇党代表年会制度

(一)党代表年会的职权

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镇党委提请审议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党代表年会的召开

镇党代表在任期内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代表年会由镇党委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举行代表年会。其他人员需要列席会议,由镇党委决定。

二、党代表议题制度

(一)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议题的提出。议题一般应在代表年会召开10天前由镇党委、代表小组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在会议期间临时提出的议题必

须有两个以上代表小组,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直接提交镇党代表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议题的确定。每年围绕一个专题,由镇党委会讨论确定。

(二)议事的程序

由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由镇党委进行汇总,必要时提交代表表决,作出决议。

三、邀请党代表列席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代表可以列席党委会,每次安排1-2名,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凡属镇党委的重大决定事项、全镇范围的规章制度,出台前都要广泛听取党代表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党代表活动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按照便于集中、利于活动的要求,将代表按区域或行业划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一般由10-15人组成,并推选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

2、每个代表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组集中活动。可以穿插安排组织代表分小组的专题活动、部分代表参加的其它活动。每年代表小组组织代表活动时间累计2~3天为宜。

3、各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应于年初经代表讨论确定。每次活动前告知代表活动的主题、内容,使代表有所准备。代表小组组长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注意收集好活动情况、出勤统计等资料。

4、代表小组的活动要力求代表知情、知政、知法,反映、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主要内容及形式

1、考察本镇中心工作及其它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考察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先进地区的特色做法。

(1)考察方案确定后,一般要提前5-10天将考察方案通报有关单位党组织做好准备,并适时召开视察准备工作协调会,了解准备工作情况,研究协调有关问题,使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2)要重视对代表视察后的意见建议的办理,促进镇党委的工作。一是召开代表座谈会,整理代表视察的意见建议,写出视察报告;二是对个别重大问题形成书面专题情况反映,并明确办理答复的时限;三是将代表视察情况以代表议案等方式提出办理。

(3)党代表所在的工作单位,要高度重视党代表的工作,积极主动支持党代表履行职责,为其创造良好条件。被视察单位要积极主动接受党代表的视察监督,虚心听取党代表视察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加以改进。

(4)为确保视察活动的开展,党代表的视察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2、调研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及本镇公益事业的进展情况

五、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1、镇党代表要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镇党委和政府

的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们关注的重大问题确定学习培训内容。

2、学习党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讨论镇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对镇党委、纪委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交流履行代表义务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习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专题学习培训、小组与个人学习等形式。要坚持因时、因事而宜,用活、用好不同的学习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学习培训整体效能。

六、党代表信访接待制度

1、时间:每周四,每周安排1-2名代表,由代表轮流接待所属单位或联系地访问对象。

2、联系人要认真做好联系记录,并及时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加强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七、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镇党委重大事项通报的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客观真实、及时有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重大事项通报的形式和内容:

1、镇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

2、重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3、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4、涉及全镇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大事项以及大要案的查处;

5、重要的改革方案、管理体制及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重要干部推荐、选拔、任免等情况;

7、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重大突发事项的处理,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

8、其他应通报的事项。

《镇党代表提案范文.doc》
镇党代表提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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