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1:59: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有效贯彻上级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特拟定本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招聘条件择优选录应聘人员。
3、实行教师聘任制,先由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岗位申请,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平时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职工的名单。对教职工的聘任确定后,由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临时用工人员也要与校方签订校内试用协议书。
4、全体教职工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有偿家教,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5、所有在校教职工都应自觉执行学校制定的请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视为旷课(工)处理。
6、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在职进修或提高培训。
7、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学校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受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作出综合评鉴,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并作为评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8、对在学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岗位工作上取得优异成绩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上级评选先进个人。对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表现差,不履行教职工岗位职责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作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9、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上级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讨论意见上报市学校管理中心,由市学校管理中心作调配。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兄弟学校支教、轮岗工作。
10、教职工如有在聘用合同期未满而要辞聘,必须提前六个月向校方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经校方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否则要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并按自动离职处理。
11、教职工到退休年龄(男教工60周岁,女教师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从到龄的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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