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2020-03-02 04:16: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 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 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 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 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 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 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 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举报箱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举报箱开箱小组,每月25日开箱,开箱成员不得少于2人,并对每次开箱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2、对开箱时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开箱小组进行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举报箱钥匙由专人保管,持钥匙者不能私自开箱,一经发现,没收钥匙并撤销其开箱职务。

4、项目部领导人员和其特殊业务人员不得叫开箱人开举报箱,一经发现,追究领导和其他人员责任。

5、举报箱钥匙由职工代表专人保管。

6、本制度自建立举报箱起生效,请各部及职工进行监督管理。

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为了搞好廉政学和教育,使大家通过学习思想觉悟都有所提高。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认真负责搞好工程项目建设制度。

一、廉政学日每月一次或两次;

二、学日时间为阴雨天上不了工地,或利用晚上时间;

三、学日时及时通知项目部每个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学习时作好笔记。根据学习内容进行讨论,每个人都要积极发言;

五、学习后项目部根据学习内容安排大家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每篇至少达到800字.心得体会每两个月写一篇;

六、廉政学习不得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项目部将每个人学习情况、讨论技言情况及写心得体会情况,作为每个人季度的廉政考核的记分内容。

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正确执行《廉政台同》进一步落实中央、江苏省交通厅、临海高等级公路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临海办)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优质优廉”目标,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建设责任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要求,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厅、省交通质监站、临海办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自律、依法经营,使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经理对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贲,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教导员、副经理、总工负责有分管领导的责任:部门领导对其管辖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工作人员对其各自的行为负责;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或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廉政建设工作在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工作计划的安排》、《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在落实上下功夫。

4、每个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以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遵纪守法,认真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5、廉政建设工作与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以此推进“坚持设计标准,坚持合同条款,坚持工作程序,坚持审批制度”,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建设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责任追究: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责任制规定,如有违反,予以责任追究:

1、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政建设管理职责,不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在管理、教育、监督、落实上出现较大差距,影响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救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失职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工作人员不接受廉政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监督,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3、凡违反国家、江苏省交通厅和省质监站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禁止性规定条款的,以违纪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查.责令整改.视认识错误的态度和整改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规.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失职论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款,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对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或者有意隐瞒、弄虚作假.阻碍组织了解调查的,以失职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同时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实施要求

l、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实施,由项目部党风廉政监督小组负责落实;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

3、责任追究中的第l、2条,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送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核实,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执行。

4、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制度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实施。

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廉沽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呜,防患于未然,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宣传救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要求、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严格按照临海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规范自己的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纪委全会和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国家、江苏省交通厅、省交通质监站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规定、要求。

3、贯彻《廉政合同》和项目执行办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度。

4、上级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内容。

三、学习方法

1、采取平时自学和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自学都要安排具体学习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学习教育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参加学习人员要结台实际进行讨论发言。

2、需请假并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同意。学习考勤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年参加学习次数达不到60%的,不论什么原因均视为不重视或不遵守学习教育制度。

3、在集中学习中,每位工作人员在讨论时要积极发言。在写学习心得体会中要有“议题、内容、感受、努力方向”,有一定质量,严禁敷衍了事、言之无物或弄虚作假、相互抄袭等不良行为发生。

4、在组织集中学习中,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测试卷及学习心得要妥善保存,以备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时查验。

5、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四、学习要求

l、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做出半年或全年的学习教育计划,内容、时间、方法要明确,有操作性,并予公布或人手一份,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设置学习园地,加强宣传教育,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学习内容,每两个月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予刊登,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学习园地内容定期更换。

3、设置警示栏,加强警示教育,刊载上级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做到警示教育作用。警钟长呜.内容定期更换。

4、每半年组织学习测试一次,学习测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建设考核中。

廉政谈话制度

按照省交通质监站党委及临海办的要求,为了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为主、防微杜渐”的原则,深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贯彻执行党中央精神,明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通过谈话,相互勉励、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感,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推进廉政对本职工作的贡任感,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进行。

第二条 廉政谈话建立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互相监督、上下监督的基础上,按照管理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行,每位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对所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随时进行,也可以结台季度个人考核或单位半年检查考核工作进行。

(一) 项目经理对总工、副经理和教导员进行谈话。 (二) 教导员对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进行谈话。 (三) 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领导进行谈话。 (四) 项目经理、教导员可以直接对任何工作人员谈话。 (五) 提倡工作人员相互谈话或与领导进行交流,实施民主监督, 第三条 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交通厅和林海办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情况,重点是: (一) 履行《廉政合同》的情况。

(二) 遵守国家、江苏省交通厅和临海办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 遵守本项目部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接受组织“管理、教育、监督”及学习、思想、作风情况。 (四) 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 (五) 坚持原则。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情况。

第四条 廉政谈话一般采取两人个别谈话的方法,根据情况,谈话人也可多人参加。具体是:

(一) 一般谈话,由谈话人与被谈话人两人进行交谈。 (二) 诫勉谈话,由领导与被谈话人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谈话, (三)谈话人应当做好谈话记录,妥善保存,以备康政工作检查考核时查验。

第五条 廉政谈话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谈话前,谈话人须提前告知被谈话人,并做好谈话准备。谈话中要有的放矢,既要肯定被谈话人的成绩,又要提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进行勉励。谈话人如发现被谈话人有违规苗头性问题,应严肃提出,进行批评,指导帮助,责令改正;

第六条 被谈话人在谈话中要对自己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情况向谈话人汇报,勇于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接受谈话人的批评、帮助与指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第七条 在廉政谈话中,被谈话人主动谈清自己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制度的,属于自查自纠,建议在组织调查处理时,根据事实情节,可减轻、从轻或免予处分。

第八条 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的领导干部,在季度个人考核中扣分处理,对不予改正的给予批评,不得评优。

第九条 廉政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接受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督促检查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队伍务实勤政、人员清廉,按照上级和处党委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要求”的原则,实行自查各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管理、加强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

二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认真遵守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已,廉洁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考核。

三、实行每季度对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l、个人考核:考核动员后,每个技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廉政建设责任书及保证书或承诺书的内容,结台实际表现,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写出书面自查材料,并填写《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的自查项目;

2、会议评议: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或部门会议进行逐人评议,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做好记录,负责人填写《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的各项互评分、互评等级和评议意见。

3、监督小组审核意见:监督小组召开会议,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该同志的实际表现,在《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对每个工作人员填写审核意见。

4、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意见: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结合该同志的实际表现,在《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中的相互评分,互评等次和评议意见。

5、本人意见:《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经评议,组织填写审查.审核意见与填写本人意见并签字,《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考核表》和自查书面材料一并由组织存查。

6、在一定的会议上通报季度考核情况,做出小结。

四、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骤。

1、检查考核前,采用不同形式分别征求项目部工作人员在执行《廉政台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或建议进行归纳、分类整理。

2、检查考核动员后,采用不同形式,在项目部内征求在执行《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中的意见或建议,并将意见或建议进行归纳、分类整理;

3、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召开由部门领导参加的扩大会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半年来的工作实际,对照《江苏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打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评定等级,写出自查小结。

4、半年自查考核情况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对征求意见中所涉及到违规违纪问题的人和事,经调查情节较轻的责令整改,进行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5、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对半年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检查考核评分表》与自查小结存档备份。

五、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对执行《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制度的检查考核工作,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六、检查考核工作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监督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做好各项记录,不走形式。

七、在季度个人检查考核和项目部半年检查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属于自查自纠出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减轻或免于处分,责令整改,以戒今后。属于组织发现或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季度个人检查考核和项目部半年检查考核材料归档存查,结果作为年度个人奖励惩处、考评鉴定和单位工作总结的依据。

安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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