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4:05: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地区地震局精神文明、综合治理
奖金发放办法
局各科室:
为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奖金发放更趋合理,对在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年底各类档案考核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工作责任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突出奖励,切实达到鼓励先进,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为单位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财务副局长 副组长:林治强
成 员:秦新春、张宏义(负责方案、办法的制定)
秦新春(负责审查地区地震局机关干部职工奖金发放工作)
张宏义(负责考勤统计、奖金发放工作)
二、奖项内容
包括年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考核获得优秀等奖项合并计算金额予以发放。
三、奖金发放要求
1、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按地区财务规定给予计算。
2、奖金发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发放多少和考勤、事假、病假、完成工作及参加劳动情况相关。
4、在一年中没有请假、休假、病假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在年底获得国家、自治区、地区考核获得优秀并名次在前列的给予奖励。(奖金从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里出)。
根据阿地震办明传(2014)1号《关于印发2014年发文及各类考核档案整理工作安排》, 2014年各类考核档案都分配给每个干部,干部在年底考核中获得国家、自治区、地区优秀并名次在前列给予奖励负责人(奖金多少最终由财务领 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有以下行为的扣发单项或全部奖金:
1、在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民族团结方面被投诉举报或通报批评的干部职工,扣发全部精神文明奖金;
2、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挂钩。
3、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扣发全部综合治理奖金。
4、没上班及全年旷工5天以上扣发精神文明、综合治
理全部奖金。
5、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恐怖组织、不良社会团体,发表分裂、反动言论的干部职工扣发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当年干部年度考核情况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放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
7、在每个干部主管的工作,在年底档案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发放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及追加分管领导责任。
七、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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