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

2020-03-02 19:24: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城镇化建设:让中国插上腾飞的翅膀

内容摘要:今天,城镇化正以世界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规模在中国推进。以市场化改革和开放发展为动力,城镇化正在对中国的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进行全方位的结构演进。从严格控制到稳步推进,从茫然无知到积极探索,在经历了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的艰苦历程后,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逐渐清晰,并逐渐成为共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关键词:城镇化,城镇化率,城乡统筹 城镇化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变革,而产生的一种在空间地域上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过程,是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随着沿海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增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一、城镇化发展历程

(一)发展初期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是城镇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是城镇化动力机制的主体,行政手段渗透于城镇规模的确定、城乡人口的流动及城镇化道路的选择等各个方面。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曾一度出现工业化所引起的快速城镇化现象,但很快受国民经济调整的影响,工业发展停滞,政府大力精简城市人口,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期间大量的知识青年和干部下放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城镇化进程受到抑制,城镇化水平一直很低。

(二)发展中期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自那时起,中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社会的发展也焕发出勃勃生机。特别是1992年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之后,城乡集市贸易更加开放和迅速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的城镇暂住人口。与此同时,一大批乡镇企业的崛起,进一步推动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由此,城镇化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中国在城镇化的路径选择、发展速度、动力机制、产业布局、城镇经营、发展定位等各方面进行摸索,并得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长期困扰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根本性突破,户籍、土地、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逐步完善,为城镇化水平建设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

表1.我国1978-2006年人均GDP(元)和城镇化率(%)

表2.我国1978-2006年人均GDP和工业增长率(%)

纵观我国城镇化发展历程(见表

1、表2),城镇化建设发展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前的徘

徊不前,在改革开放后快速推进。人均GDP、城镇化率等都在逐步增长,就业非农化率和产业非农化率的的增长表明我国第二三产业已经逐步取代了农业的地位,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GDP增长率和工业增长率都每年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增加,表明我国城镇化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发展城镇化建设由进入发展中期加速阶段到中期加速、城镇体系构建完善阶段。

二、地区城镇化水平差异的现状及相关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实行了东部优先发展、进而带动西部发展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东部经济实现了迅速发展,然而同时并没有出现带动西部发展的局面,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扩大。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研究显示,在西部大开发政策背景下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继续扩大。

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差异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现。表3显示了2007年31个省、市、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分布。从图中可以看出,各个地区之间城镇化水平差异非常大。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上海,城镇化率达到了88.70%,而最低的省份—西藏仅为28.30%。人均GDP最高的是上海的66367元,而最低的是贵州的6915元,差距非常之大。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移的有效途径,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地区城镇化水平的巨大差异将会引起地区农民收入的巨大差异,进而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中国城镇化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城镇化还存在人口城镇化率还不高,各省市城镇化水平不平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城镇化,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城镇环境污染严重,城市产业布局不够合理,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的竞争力、幅射力、吸纳力不强等等。 20世纪80年代开始讨论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个基本体制矛盾,如果从根源上分析,应该说是民族命运使然:既然我们这个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的小农经济国家通过“复制翻版”重工业、短期完成了国家工业化这个特殊历史进程,就得承受这种“重型”偏斜工业化必然伴生的制度“成本”。由此,后来者在享受工业化带来的现代物质生活的同时,往往会略有尴尬。因为,一方面,中国所有位于世界前列的经济成就一旦被人口平均,就不得不堕入发展中国家行列,弄得“强国”就似乎永远是梦;另一方面,这个基本体制矛盾至今难以解决,60%的农村人口大部分仍然停留在自给、半自给社会而不能进入现代市场,又弄得人们即使再怎么想按照西方的制度改变自己,也只落了个“东施效颦”的痛苦病根。

自从1998年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城镇化”重大战略被明确提出之后,除了理论界继续其理性争论之外,更为尴尬的是,政策领域早已讨论过的问题不仅没有缓解城乡差距,反倒愈演愈烈,各种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未必会出现帕累托改进。

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基本对立的长期的体制矛盾。这不只是因为中国总人口的增长趋势到2020年以后才可能停止,而且当今中国农民人口仍然占世界农民总人口的1/3,到2020

年以后农村还会留下不少于5亿人;更主要是因为利益结构固化于其中的城市体系是具有机体排异功能的。以往城市化过程的一般经验表明,这是一种实质上排斥三农的激进的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

近20年中,不仅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三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更加大规模地净流出农村,而且,每次中国出现经济高涨几乎都同时造成耕地减少幅度大于人口非农转移,导致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几乎不可能随改革与发展而根本改观。

在20世纪末以来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导致工业化建设大规模占地不可逆转。目前这种制度软约束条件下的行政控制,实际上既不能有效抑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亏损压力下对耕地“农转非(从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巨额增值收益的渴求,也不能控制中央上收了金融权利之后地方政府与具有垄断地位的金融资本之间“以地套现”的交易。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在资本增密的内在机制作用和以私有化为主的改制中,出现了始料不及的资本排斥劳动、使农村劳动力在本地的非农就业连年下降的情况,同时也并不因为产权清晰而出现原来坐落在乡村的企业向城镇的自然集聚。地方政府“以地套现”和改制企业排斥劳动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给“城镇化”发展带来阴影,但却很少引起理论界的重视。

发展城镇,推进乡村城镇化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也是目前我国缓解城市内需不足,减轻农村人口向大城市流动压力等一系列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城镇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主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城镇化的发展水平既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企业的发展等问题,也涉及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资源环境、文化环境、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城镇规划、城市支撑力等问题。城镇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正确了解城镇化发展现状及综合水平,对城镇发展进行宏观评价,准确分析城镇发展动力,及时把握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结合城镇发展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揭示城镇化过程中需求与现状差异,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对策,切实推动城镇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政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三农问题”

城镇化固然重要,但城镇化并不是目的。就中国农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制度的环境制约而言,以城镇建设为主的城市化是手段。考虑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导致农业、农村衰败和农民大量破产引发冲突的教训,中国在人口压力大而资源严重短缺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之下提出“城镇化”战略,主要目的是在维护稳定的条件下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关系,合理地缓解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问题”。

这当然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应通过培育城镇积累功能和自我发展机制,使已经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和过剩的农村人口进入附近城镇,从而减轻有限的农地已经超载的农业人口负担,以保证中国农业有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此外,区域资源条件本身决定了不同的经济区域有不同的发展模式,需要分类指导。

(二)解决与城镇发展相关的产权问题

“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农村社区土地和乡镇企业产权关系。其一,农村小城镇的土地制度必须体现社区成员作为农村财产的所有者的权益。对于县及县以下城镇建设在内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以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开发,实行“基本建设用地作股,工商业用地租赁”的原则,并鼓励农民把在农田基本水利建设中创造出来的“地滚地、地换地”等经验用到城镇建设中,分享土地农转非所带来的增值收益。

其二,在村级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中,应积极推广得以在一次分配中就保证公平的“社区共有制的农民股份合作制”,以国家赋予政策优惠来保持其原有的以社区公共福利和劳动力就业最大化为目标的属性。同时,还必须对县以下城镇政府占用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属性,通过清产核资,推行股份合作制,重新予以明确。

(三)择优发展小城镇,提高小城镇的聚集辐射功能和生命力

由于大多数城镇近年来的变化基本上产生于“撤乡并镇”,是数量的扩张而非质量的提升,因此应该明确强调包括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城关镇在内的中心镇发展,一般乡镇政府则需改为派驻机构以限制其政府政绩目标下的盲目发展。中国各地事实上已经合并了一多半乡镇,从1984年进行“撤社建乡”时的约9万个,减少到现在的不足4万个。如果在实现全面小康大目标的未来13年内集中发展1万个中心镇,平均每县市3—5个,则可将2020年之前需要转移的2—3亿农村人口的一多半吸纳到城镇。如果城镇建成区面积以每平方公里投资1—2亿元计,则需要投资1—2万亿元。再计人带动效应,则每年就会有不少于3000亿元的投资总额,可增加近千万城镇人口的市场消费。这就有可能使“城镇化”成为拉动内需型经济增长的长期因素。

(四)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逐步建立城乡统

一、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的人口登记制度。要形成用经济办法抑制部分城市人口过度膨胀的机制。对水资源严重短缺、自然灾害频发、人口密度过高以及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的特定地区,要用经济手段抑制某些城市的人口过密问题。

(五)严格贯彻十七大精神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从人口分布来看,就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协调发展;从城乡关系来看,就是城镇与农村要协调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从城镇之间关系来看,各个城镇之间应形成既有合理分工又有合作的城镇群,要打破地区和城镇之间的壁垒,促进生产要素在各个城镇之间合理流动,让城镇群成为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同时,城镇发展要从自身所处区域的实际出发,努力形成具有各地产业、民族、历史、建筑特色的城镇风貌,避免千城一面的雷同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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