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优秀]

2020-03-03 10:40: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加快改革创新 激发农村活力(社论)

3、农民持股进城 兴农资本下乡(十八大关键词·现代农业)

4、农民持股分红

5、土地确权释放“三农”活力(一线观会)

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面部署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 人民日报 》( 2012年12月23日 01 版)

○ 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

○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

○ 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在京闭幕。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统总结2012年和过去10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深刻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重点研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了会议文件,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2年,全国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民生有大改善,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三农”发展持续向好、快速推进喜人态势的承接和延续。10年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克服多种困难和风险挑战,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1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开辟了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新纪元,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三农”发展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会议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高风险、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新阶段,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要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会议强调,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会议强调,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关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要从战略上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条件,不断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

会议指出,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明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就是要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再获丰收,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不减弱,继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消除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会议提出,明年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的带动作用。

(二)继续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三)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四)继续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强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强化农村社会公共安全保障。

会议强调,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能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能减弱、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能放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努力谱写农村改革发展新的篇章,奋力创造城乡共同繁荣新的辉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马凯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河北、山西、吉林、浙江、山东、四川等6个省有关负责同志在大会上发言。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2、加快改革创新 激发农村活力(社论)

《 人民日报 》( 2012年12月23日 01 版)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回首10年,谋划未来,深入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部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战略任务,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对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再登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业农村的好形势,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稳”的基础、“进”的亮点,也是“三农”发展快速推进、持续向好的延续。党的十六大以来这10年,是农业发展最快、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统筹城乡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的10年。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又一个黄金期。

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自然和市场风险加大,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特别是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严峻地摆在面前。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然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要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必须顺应时代变化,尊重经济规律,总结基层经验,在改革发展中寻求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将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新的更大的解放。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必须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加大多予力度,巩固少取成果,做好放活文章。“守住一条底线”: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必须始终铭记,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决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创新经营体制,决不能动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住两个关键”: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只要有利于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活力、激励农民生产经营热情,都可以试一试、闯一闯、看一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刮风,不走偏,不能包办代替、强制推动,更不能下指标、定任务、搞一刀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潜力和希望也在农村。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做到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顿,求真

武汉农村改革新气象

3、农民持股进城 兴农资本下乡(十八大关键词·现代农业)

本报记者 顾兆农 田豆豆

《 人民日报 》( 2012年12月21日 01 版)

如何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保护耕地“红线”不动摇的前提下,实现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

2011年底,武汉被国家20个部委确定为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一年多来,武汉市在9个街(乡镇)开展试点,为农业资源资本化进行了探索。

武汉市农业局局长付明星说:“随着城乡要素流动日益频繁,农业资源产权不清、资产固化日益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资源资本化,就是将农村耕地、养殖水面、„四荒‟资源、旅游资源等有形农业资源和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及其未来收入,通过产权化、证券化或票据化变成能够流通的金融资本的过程。”

土地、林权“股份化”,农民持股走四方

11月底,寒气正浓。走进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孙岗村,连片数百亩的果园里,看不到几个人。在一座挂着“新洲区仓埠街孙岗村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牌匾的农家小楼前,一个50多岁的农民走了出来,他就是合作社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柳仕堂。“合作社集中了10户农民500多亩土地统一经营,每户农民按土地面积折股分红,我负责搞种养殖,其他农民都外出打工了,有的已在城里买了房,过年过节才回来。”柳仕堂说。

在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墙上,记者看到了股东的姓名、土地面积、股份比例等,一目了然。柳仕堂介绍,合作社在503亩丘陵岗地上统一种植优质黄花梨,并全部套种无籽西瓜,轮作油菜、芝麻、优质中稻等。合作社种植实现机械化,常年固定用工6人,临时用工230人次。一年来,合作社实现各项农产品销售收入110万元,纯收入75万元,预提留下年费用后,给每亩入股土地分红1192元。入股农民的亩均收入增加900多元,是入股前的4倍多。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留下的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既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又能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然而,现实中,为什么有许多农户宁可土地抛荒,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人?柳仕堂说:“根本原因是农户害怕彻底„失地‟,毕竟„外出务工是出路,回家种田是退路‟。”

因此,土地合作社以确保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为前提,按照“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户利益”的原则,实行股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打消了农民的顾虑。

试点一年来,武汉市积极推广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地的经验,出台《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街(乡镇)、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的指导意见》,以“一公司(街乡镇级集体资产股份公司)三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富民股份合作社)”为主,创新农村资源资本化实现形式。目前已有32家社区股份合作社,1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挂牌并运营。其中,街乡镇级集体资产股份公司和社区股份合作社是以村、乡集体资产组建经济组织,给符合条件的原村民配发股权,提供股份分红,补贴各种社保,确保“失地农民”有长期稳定收入。

资本下乡与产权聚合,种植养殖业规模化、企业化

黄陂区六指街的武汉群益种植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了两个村3800亩土地,股民372人,主要发展花卉、苗木、茶园、有机蔬菜等绿色产业。“瞧这一棵小苗,买进来只要几百块,修剪成型两三年后,就变成盆景,可以卖几千块。”合作社的“小股东”、武汉群益绿色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先奎说。

郑先奎是当地村民,靠房地产业发家致富。最近,他看中生态农业这个“朝阳产业”,投资数千万元回乡创业。过去他按一般土地经营权租借形式流转土地,今年,他主动按照“土地合作社”方式吸收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他这样的“大老板”只能持股49%,村民集体才是最大股东,持股51%,从而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主导权。他受到的“限制”还很多,比如不能变更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农业土地利用规划,应优先吸收本地农民在合作社打工,在农村新小区建设中应适当出力,让利于民等。

11月30日,正在挖土的农民杨国芬说:“过去种地很辛苦,现在不光坐着可以收租金,在公司打工一年还能挣1万多元工资。”

让农业跳出“体内循环”,让更多外来资本下乡,才能使农业现代化大跨步前进。但资本下乡,必须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在资本与农民资源结合的土地合作社,以及各区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中,武汉市农业局一方面积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保障农民利益。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49.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8.7%。

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条件是“确权”。截至目前,武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率达99.5%,集体林权确权率达99%。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地调查也已全面启动,2012年9个试点街(乡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率达到50%。

武汉还初步建立了农村登记查询数据库总体框架。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平台已经建成。这些基础性工作使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各种资源资本化流动成为可能。

推动农村产权流动,让农业项目融资不再难

农业项目贷款难,是个老问题。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曾深受其苦。2007年,该公司流转江夏区法泗镇珠琳村、法泗村、大路村土地2114.05亩,从事生态循环农业开发,两年间,银河公司投入3000多万元,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幸亏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我们贷得1000万元,企业可算„起死回生‟了。”公司董事长胡贤和兴奋地说。

近年来,武汉大力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通过农交所开展交易鉴证、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武汉市还推动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为100多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8宗,贷款总额达7.44亿元。

除了抵押融资,如何让农业资源变成资本真正流动起来,吸引更多形式的资本下乡?武汉农交所作为规范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等九大类交易产品,农村产权交易累计达1099宗,涉及集体土地面积77.54万亩,交易金额达67亿元。

农产品品牌、农业专利、农业新品种等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目前,武汉市已培育了洪山菜薹、天种、周黑鸭等14个农业知名品牌。此外,武汉市还鼓励农业专家和技术农民以技术入股参加企业经营,允许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承包和入股,给骨干科技人员分配相应股份。全市已有100多家农业企业给科技人员配股和设定了配股条件,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发展。(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4、农民持股分红

唤醒沉睡资源(昂首迈入落实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走进农村改革试验区)

——听上海闵行失地农民聊农村产权改制

本报记者 谢卫群

《 人民日报 》( 2013年01月15日

01 版)

编者按: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燃起了中国改革大业。1987年开始,我国建立了30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推出了20多个试验主题和上百个试验项目,为推动全局改革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2011年底,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主题,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工作。新年之际,我们组织7路记者奔赴7个农村改革试验区,看农村改革如何啃硬骨头、涉险滩,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释放发展“最大红利”。今起本报开设“走进农村改革试验区”专栏,陆续刊发来自基层的探索报告。

今年,上海闵行区将基本完成集中城市化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寒冬,雨夹雪,莘庄工业区。记者来到申北路清馨苑乔仁林家里。67岁的乔仁林一只脚骨折,单脚跳着给记者开门。他的妻子何仁弟忙着给记者倒茶。1994年村里土地被征用后,他们因动迁住进了这个社区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内简洁、干净而温暖。

闵行区2001年起率先在上海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莘庄工业区所在地的六个村是全区第一个实行整体改制的试验点,并组建了全市首家股份合作社——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当过村干部、工业区信访干部的乔仁林,全程参与了改制,大伙称他“老干部”。

2011年底,闵行区成为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的主题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1年,闵行已有30个村完成改革;2012年,又完成了23个;2013年,将基本完成集中城市化地区村的改革;2015年,完成全区所有村的改革。

改制如何进行的?改制后农民过得好不好?记者脑子里有一堆问号,想和乔仁林聊。

村民“悟心”:与干部同股同权

“改制最难的是村级资产评估和农民的农龄确认。”靠着四方餐桌,乔仁林侃侃而谈。

闵行的农村产权改制,路径大体如下:先评估村级组织的集体资产,然后按农龄(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限)将资产量化给农民。在组建股份合作社时,农民再根据需要,按规定认购合作社股份,成为合作社股东,享受合作社的年终分红。

闵行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较大,155个村中集体净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就有92个。同时,土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等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逐年增多,但越来越多的村在城市化中消失,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变成居民。资产的收益如何分配?失地农民如何享受集体资产带来的红利?这些问题成为闵行全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

乔仁林所在的申强村1996年4月由横泾村、水产村、牛桥村合并而成,因此,在集体资产评估时比较复杂。“2007年2月,我们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村民代表,所有改制重大事项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农龄的计算也是一项庞大工程。自农业合作化开始,所有16岁以上,为村集体劳动过的人都要计算农龄,包括曾经在村里插过队的知青。申强村有22个生产队,1万多人口,每个人的农龄都要通过派出所核对,仅农龄公告就发了3次,便于监督。

2007年改制启动时,乔仁林家里有5口人,按农龄计算,平均每人计得14年,分得1.5亿元集体资产中的权益14.7万元。合作社组建时,按规定,村民可以认购股份,也可以不认购,每人最多认购4股,每股5000元。乔仁林一家5人,共认购20股,共计10万元。

直到2009年5月组建合作社,莘庄工业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基本完成。“认购股份时,村干部以及合作社管理者与村民一样,同股同权,这一点老百姓老„悟心‟(上海话,„开心‟之意)。”乔仁林说。

农民股东开心:连续3年分红,合作社管理更公开

现在的乔仁林多了一个身份:股东。“过去50多年,我们都在为集体劳动,没有一分钱红利,通过改制,已经分红3年。”

闵行农村的村级资产主要是仓库等固定资产,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房屋租赁。2009年起,合作社每年按利润分红,入股股东都有份。

2009年,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年,分红比例为当年利润的9%,2010年,分红比例11%,2011年分红比例达到13%,每人每年分得2600元。“2012年,分红肯定超过这个数,因为房租上调,合作社利润有增长。”乔仁林忍不住笑了。

因为每个已改制村集体资产经营情况不同,分红的情况也各不相同。2009年,闵行区农民分红总额为1亿多元,2010年增至1.5亿元,2011年达到2.08亿元。

改制后,合作社(公司)的管理更加公开,资金使用更透明,农民也更关心集体经济。村集体资产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村党支部、村(居)委会、合作社(公司)“三驾马车”并驾齐驱,职能不再模糊不清。村里如遇到投资、经营、分配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代表)大会决策;干部的报酬,也根据其业绩由股东(代表)大会确定。

合作社“社员”盼舒心:税收少些,发展快些

土地被征后,乔仁林与许多失地农民一样到企业找工作。现在他已退休,每月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一年2600元左右的股份分红,一年能有15000元左右的收入。他闲不住,再做些零工,增加点收入。

不过,他也有许多忧虑。

“合作社靠自身积累无法持续发展。”乔仁林说。

他一笔笔和记者算账:合作社靠的是房屋出租,要增加收入,就得扩大出租房屋的面积,新造厂房。造厂房需要地,而土地都要招拍挂,价格是市价,没有优惠。“合作社前一段拍得一块地,仅3.6亩,每亩价格87万元。买不起。”

最让乔仁林激动的,还是纳税事宜。“合作社税种太多,纳税太高。”他掰着手指说:“现在要交7种税,其中企业所得税要交25%,个人所得税要交20%,太高。”根据这些规定要求,乔仁林等股东每年2600元分红,也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能不能给农村合作制企业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要不,失地农民的收入增长会受到限制。”

乔仁林还在区里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虽然不是合作社的经营者,但是,因为改制,他与合作社连在一起,合作社的发展与所有村民连在了一起。“我还得多为他们说说话啊!”

5、土地确权释放“三农”活力(一线观会)

谭伦蔚

《 人民日报 》( 2013年03月14日 09 版)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把集体土地确权当成大事来做”、“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让农田活起来”,代表委员纷纷建言。

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保障农民的财产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随着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紧迫。一方面,囿于土地使用权不能流转的束缚,农业经营规模一直较小,农业科技发挥作用空间有限,农业生产力也难以实现质的飞跃;另一方面,城镇化过程中征地补偿过低,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业化冲击下农民弃耕打工,耕地荒废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也都与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土地使用权有关。

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推进新型城镇化,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都离不开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一些地方土地确权试点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只要农村集体土地的生产经营权直接交到农民手中,允许自由流转和债权抵押,就能再次带动广大农民的包地种地热情,也能解脱部分进城务工农民的种地负担,还可以培育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现代化农业经营组织,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

35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个农民怀着“吃饱饭”的朴素梦想,用18个鲜红的手印,开启了农村土地由统到分、由“吃大锅饭”到家庭联产承包的新时代。35年后的今天,亟待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开启农村土地制度的二次改革。唯有做好“现实的土地上”的制度改革、制度保障工作,才能帮助广大农民在“希望的田野上”放飞梦想,拥抱未来。 (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春晖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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