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2020-03-03 04:56: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细化、明确公司奖惩措施的依据、标准和程序,同时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公司行政人事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条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行政部有义务配合监察部门的行动,并在获得授权情况下管理部分事项。

(五)、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其他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与公司行政人事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有歧义的,由行政部组会讨论,进行解释。

第二章 奖 励

(七)、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绩效、奖励共轨制度。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方式分为公司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两种,公司行政奖励包括通令表扬、记功(包括记大功)、晋升三种;经济奖励包括即时奖金、奖励性假期、加薪三种。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以单独执行,也可同时执行。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的奖励记录需按期限统一纳入到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绩效奖励档案中(营销部门营销奖励另行规定)。公司设立的奖励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评奖和即时奖励。

奖励方式:

(1)、通令表扬:当员工品行端正、遵规守纪,能自觉为公司服务,足成员工楷模的,给予通令表扬奖励(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两分);(2)、即时奖金:当员工工作表现满足公司各类奖励机制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发放;

(3)、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假期的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正常休假模式、带旅游内容或培训课程的休假模式、出国考察模式;

(4)、加薪:当员工技术工作水平达到绩效考核相关标准且符合岗位晋升要求,但管理能力还有所欠缺或者晋升岗位满编时,给予加薪奖励;

(5)、记功:可每次加发1—3天奖金,并与当月支薪一并发放(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五分);

(6)、记大功:可每次加发半个月奖金,并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十五分,满百分者按一百分计);(7)、晋升:当员工工作水平达到绩效考核相关标准且符合岗位晋升要求的,给予晋升提级奖励,晋升奖励以有关晋升制度为准。奖励项目:

(1)、年度评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在符合公司绩效奖励制度的前提下,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

(2)、即时奖励。

(八)、奖励范围

(1)、提出具体方案对现有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进行改进,经公司认可并行之有效,对公司经营状况改善产生积极影响的;

(2)、在工作中节约物料,或在废料利用过程中形成个人独到的确有成效的方法措施,对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贡献显著的;

(3)、预防灾害或救灾时有功者;

(4)、为公司社会形象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者;

(5)、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6)、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7)、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8)、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9)、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10)、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11)、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2)、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13)、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4)、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5)、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具有高度爱岗敬业精神者;

(16)、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九)、获奖程序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程序,员工受奖由部门主管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行政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当月绩效奖惩档案中。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行政部向总经理统一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 惩 罚

(十)、公司对员工恶劣行为的评价标准与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挂钩;公司对违规违纪、工作表现较差员工的评价记录按期限统一纳入到当月、当季度或当年的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档案中(营销部门的绩效考核需符合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对其采取的措施根据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程度而定,一般包括公司行政警告、记过(包括记大过)、重新上岗培训、调职、降职、辞退等行政措施以及调低绩效奖金等级等经济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所列规范性措施为准。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由巡查员或门卫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交由部门主管对事情进行记录备案,以便在当月或下月的绩效考核中做具体评价(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两分);再次发生的,给予口头再次警告并记过一次(每两次警告记过一次,记过者在其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五分);一个月内被记过三次或一年内被记过六次以上的,需重新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知识考核或重新上岗培训,并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取消相应的绩效奖金;当绩效考核分数不及格时,具体措施以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措施为准: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者;

(2)、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者;

(3)、擅离职守或串岗者;

(4)、消极怠工或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者;

(6)、浪费公司财务或公物私用者;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8)、非机械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

(11)、擅自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12)、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导致消防通道阻塞者;

(13)、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者;

(14)、工作时间与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以致影响正常工作进展者;

(15)、工作期间打瞌睡或私自休息者;

(16)、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17)、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8)、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19)、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20)、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以及着装不雅上班者;

(21)、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2)、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2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24)、参会人员迟到者。

(十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每次由巡查员记过一次(情节更严重者记大过,记大过者在其当月绩效考核分数上加扣十五分,减至无分者按无分计)其他情形参照第十一条: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而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者;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上班期间因私打牌、下棋者;

(5)、将公司内部文件、账本交由公司以外人士阅读,造成轻微影响者;

(6)、在公司私接电源者;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者;

(8)、非机械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

(11)、擅自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12)、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导致消防通道阻塞者;

(13)、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者;

(1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做伪证者;

(15)、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6)、未经许可先行下班者;

(17)、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情节较轻微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按程序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连续矿工三天或累计超过五天以及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件、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信任、获得录用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者;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0)、参加非法组织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2)、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四)、在当月绩效考核期内,通令表扬所奖考核积分与警告所扣积分可以相抵,记功所奖考核积分与记过所扣积分可以相抵,记大功所奖考核积分与记大过所扣积分可以相抵,奖金不能相抵,但需记录在档。

(十五)、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相应绩效考核加发奖金或降低绩效奖金或其奖金等级外,还应按责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十六)、惩罚程序当月绩效考核统计结束后,结合公司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评价体系,如员工需作岗位和绩效奖金调整的,由部门主管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相关事项,行政部发布相关通知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员工当月绩效奖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十七)、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及公司监察部成员具有巡查员身份;行政部在获得授权情况下管理部分事项;门卫在按程序巡查时具备对普通员工的监察职责,在公司休假期间或工作日休息期间,有代行巡查员的职责。

(十八)、行政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符合奖惩条件的可量化行为,通过会议讨论,对奖惩条例进行补充。

(十九)、奖惩各条例如有歧义,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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