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0:32: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有下列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完税发票;
查询真伪的打印件
提取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盖章的银行储蓄卡明细表(提取本人签字) ;
盖有预留印鉴的提取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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