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2020-03-03 08:51: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锅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

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_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3)高压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垒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检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

要定期抽查。

6、每班对锅炉内排水排污1—2次。

四、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指: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

五不交指: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不到时,不交给无证的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逐点逐项检查,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记录在案。

6、交接班后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5、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CBl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管。

3、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4、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汀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5、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6、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7、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应完整、正确。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现场管理制度——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上墙悬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现场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

(上墙悬挂)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2、现场管理制度——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上墙悬挂)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现场管理制度——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上墙悬挂)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现场管理制度——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上墙悬挂)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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