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020-03-02 19:22: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一条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 ,根据气象灾害性质不同,分为预警信号和警告信号两种,预警(警告)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

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大风、干旱等七类。 预警信号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警告信号分为:雷暴、灰霾、火险三类。 警告信号不设级别和颜色,主要起警示作用。

第三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深圳市气象台统一发布,并可以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适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取消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众发布预警信号和相关预警信息。

第四条 市气象台发出预警信号后,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出预测,并发出相关防灾指引。

第五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渠道由市气象主管部门确定,除特别规定外,一般通过各公众媒体及时发布。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电信部门和经市气象部门约定的互联网站及其它传播媒体和通讯部门,应于收到由市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15分钟内,向公众传播预警信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和相关预警信息。 第六条 气象部门应向公众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识、种类、含义和防御知识,向公众提供避险、减灾、自救、互救等技能培训和基本知识讲座。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支持新建气象监测设施,提供符合规范的建设用地,并依法保护气象监测设施、设备。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学校、港口码头、机场、地铁、口岸、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有关单位应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本区域本单位防御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九条 市气象部门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做好气象灾情收集。气象事件所在单位在灾情发生后及时通过气象部门网站、传真和报灾电话、短信等方式将灾情传送到上一级防灾指挥机构或市气象部门。 第十条 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市气象台在未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前,可以发布有关热带气旋的信息快报或警报。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各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幼儿园、托儿所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

2、注意市气象台发出的有关热带气旋的信息快报;

3、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如:棚架、门窗、广告牌等。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进入防风状态,中小学停课,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

2、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区,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3、拆除户外危险广告牌、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4、各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开放临时避险场所; 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

2、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3、相关应急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人员应尽可能留在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一条 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未来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有关单位和学校、市民应特别关注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消息,采取防御措施;

2、国土、交通、城管部门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内涝、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城管部门注意低洼、易受水浸地区防涝排水;

2、交管部门应对发生道路水浸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国土部门密切监视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情况;

3、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躲避; 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临时避险场所开放,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学校停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

3、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 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二条 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或者已经升至35℃以上。 防御措施:

1、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确保城市正常供水、供电。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防御措施:

1、停止户外露天作业,企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40℃以上。 防御措施:

1、各部门、单位采取紧急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三条 寒冷预警信号

寒冷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寒冷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10℃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并留意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降温信息

2、有关单位应采取一定的防寒措施,民政部门开放避寒场所;

(二)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5℃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寒措施; 其它同寒冷蓝色预警信号。

(三)寒冷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受北方冷空气影响,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0℃以下。 防御措施:

1、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寒害; 其它同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第十四条 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以及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市民需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2、交通等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其它同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2、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第十五条 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指除台风以外的大风,主要是东北季风和西南季风引起的大风或强对流天气引起的短时大风)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有关市民和单位做好防风准备,注意市气象台发布的大风最新消息;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危险地带和危房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2、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其它同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其它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第十六条 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为四级,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干旱预警信号因其特殊性,一般以信息快报或政府公告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告。 雨季指每年的4-9月,旱季指每年的10月至下一年的3月。

(一)、干旱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过去3个月降雨偏少,其中雨季3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30%以上,旱季3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0%以上,跨雨旱季3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40%以上,有轻度旱情发生,且未来一段时间旱情持续; 防御措施:

1、市民应积极节水;

2、水务等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的节水、供水措施;

3、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市气象台的旱情报告;

(二)、干旱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过去6个月降雨偏少,其中雨季6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30%以上,旱季6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0%以上,跨雨旱季6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40%以上,有中度旱情发生,且未来一段时间旱情持续; 防御措施:

1、水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生活用水;

2、企业用水大户采取措施,减少耗水; 其它同干旱蓝色预警信号;

(三)、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过去9个月,降雨严重不足,9个月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30%以上,有重度旱情发生,且未来一段时间旱情持续; 防御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紧急抗旱措施;

2、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其它同干旱黄色预警信号;

(四)、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年累计降雨量较历年平均值偏少30%以上,且未来一段时间降雨仍将偏少,严重旱情将持续; 防御措施:

1、全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基本用水、其它同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第十七条 雷暴警告信号 图标: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暴云团影响,并伴有雷电和较强的阵性降雨等天气现象;或者已经受雷暴云团影响,且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有关单位做好防雷电及可能发生的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准备;

2、市民应尽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3、停止各类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第十八条 灰霾警告信号 图标:

含义:未来12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持续时间可达6小时以上,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1、市民尽量不要到繁华街道或人群密集的户外场所;

2、有呼吸道疾病史的市民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火险警告信号 图标:

含义:未来24小时,无降雨发生,平均空气相对湿度较低,湿度和风力条件有利燃烧,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较高。 防御措施:

1、市民居家、外出注意防火;

2、消防及森林防火部门启动相应的预案;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二)广播、电视、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非市气象台适时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公众气象预报的;

违反本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中规定预警信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气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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