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

2020-03-02 21:35: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五章 纠风工作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纠风的含义

纠风,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所谓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主要是指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从业人员(或团体)凭借手中权力以及工作、职务的方便,背离国家的政策规定,违反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损害社会和群众的利益。这几年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依法,乱扣滥罚;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收“红包”,拿回扣等就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这种表现在不同的时期其形式、程度不完全相同。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涉及范围比较广,易发生在社会服务性、独家经营或有权、管物的部门和单位,具有与一定部门、一定行业的某种职权紧密相联系的特征。因此,纠风,就是要纠正以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和公用事业四大部门和行业为重点的不良风气。

第二节 纠风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1、“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基本方针。

党中央、国务院对纠风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也是与行业不正之风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持续斗争、反复较量和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20年。特别是1990年,国务院成立纠风办以后,在实践中逐步认识了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这一方针就是要求纠风工作,一方面要通过专项治理、清理、整顿、查处等手段,反对和纠正有关部门、行业或单位的不正之风,取得治标的阶段性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在“纠”的同时,立足治本,着眼于“建”,即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和落实保持优良作风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的机制,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等,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纠”和“建”的这两个方面,构成了行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任务。

2、“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一般都是在业务领域中发生的具有行业特征的消极腐败现象,因此,纠风必须从业务领域抓起,要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行头的作用,实行行业管理。“风成于上,俗成于下”,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有些领导干部在行风建设上不能率先垂范大有关系。因此,只有坚持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风建设责任制,才能使纠风工作有强有力的领导保证,也才能真正实现以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3、党政统一领导、政府部门主抓、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指导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纠风工作是我党“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任务,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必须要由党政统一领导。行业不正之风大多发生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垄断行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这项工作要由政府主抓。带有行业特征的不正之风,大多发生在基层,涉及到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和生老病死的所有问题,老百姓的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因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条块必须紧密结合,既要通过“行头”强化行业管理,又要通过“块块”进行严格监管,方能奏效。纠风工作是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思想上、工作摆布上把纠风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设在纪委、监察局的纠风办作为政府的一个专司纠风职责的办事机构,着重是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主要是对那些涉及多家且哪家都不宜牵头的工作承担牵头作用,搞好协调;对有关部门抓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视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特别是顶风违纪问题的严肃惩处和曝光。同时,纠风办要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工作。

第三节 纠风工作的主要方法

2000年,国务院总理朱基致信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充分肯定10年来,各级纠风办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计作出了积极贡献。回顾10年来的纠风工作,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目前在全国普遍推行的有“专项治理”、“民主评议行风”、“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等三种主要方法。

一、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是在纠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在纠风工作占有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10年的纠风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专项治理来实现,来推动、提高和深入的。10年来,全国统一进行立项治理的有治理公路河道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清理、规范中小学乱收费,清理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清理“小金库”,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各省、市、县立项治理的就更多了。实践表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有利于统一部署和工作启动,形成较大声势,加大工作力度;有利于条块紧密结合,发挥部门和地方积极性;有利于纠风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利于带动和推动纠风其它工作的开展。

那么,如何开展专项治理?在选题立项时,要重点考虑五大因素:①治理的层次、范围和对象。即确立的治理项目是由哪一级审批,涉及哪些部门和单位,主要对象是谁。②立项的依据。即群众对立项治理问题的强烈程度,是否是“热点”,政府对此问题的态度和重视程度,与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的相关程度。③法律规定是否明确,政策界限是否清楚。④实施的保证条件。即政府态度是否坚决,部门是否积极主动,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能否建立起工作机构和工作班子。⑤任务、重点和目标是否明确。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工作步骤一般分为六步:第一步,调查论证。主要通过调查了解群众的反映、听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弄清有关的政策依据,考虑需投入的力量,分析预测操作的难易程度和预计效果等。第二步,审批立项。将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提交政府和有关部门审批,形成正式文件。第三步,部署和发动。由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定牵头部门,明确工作方案、工作责任、工作机构、工作条件,统一宣传口径。第四步,组织实施。这一步一般按确定的工作方案,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建章立制等几个阶段进行。第五步,检查评价。通过检查,根据治理情况提出巩固、深化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回头看”。

二、抓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

民主评议行风,是纠风工作的一个创举,是把民主监督机制引入纠风工作的成功实践。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一般分准备、调查、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一般要做好四项工作:①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和标准。②建立工作班子,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③选聘、培训评议代表,明确要求。选聘的评议代表要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④动员部署。

第二,调查阶段。主要是组织评议代表通过背对背的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切实掌握被评单位的行风建设状况。对重点问题要进行专题调查,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形成评议材料。第三,评议阶段。主要是召开由被评部门领导班子以及“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的行风评议会(必要时也可邀请新闻单位和其他部门的领导旁听),由评议代表实事求是向被评部门通报反馈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整改阶段。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这一阶段被评单位要针对评议意见,拿出整改措施,集中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评议代表反馈。评议代表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监督、检查,做到整改不到位,评议不收场。

第五,总结阶段。由政府宣布对被评单位的评估意见,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巩固和深化行风评议成果的意见,并兑现奖惩。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需要注意四个问题:第一,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评议时政府的主管领导要到场。第二,要把注重实效作为民主评议的核心。一是不能走过场,一次评议的单位不能太多;二是

评议的内容要有重点、有标准;三是要把评议搞深搞透,问题不解决不收场;四是要注重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问题。第三,把民主评议同其它各种有效措施和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发挥整体效应。如:评议同教育相结合,与干部的考核使用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等等。第四,切忌把民主评议简单化。一要准备充分;二要把民主评议作为一个过程;三要有巩固评议成果的措施;四要常抓不懈,逐步使民主评议规范化、制度化。

三、在直接面向群众为群众服务的部门和单位推行公示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

对于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实行公示制,就是要把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期限等向社会公开明示,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共服务部门,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就是按照行业特点,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等公开向社会承诺。推行公示制、承诺制有利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摆正管理与服务的位置,把权力化作责任,变管理为服务;有利于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自我加压,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为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提供一个有效的载体和一个好的机制。

推行公示制、承诺制的基本步骤分为准备、实施、评价三个阶段。

第一,准备阶段。主要是确定推行的范围和单位,建立工作班子,进行动员部署等。这一阶段的重点和关键是要制定好配套的制度。

首先,要制定出公示、承诺制度。要根据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责,选定制度模式。一般来说,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实行公示制度,社会服务部门实行承诺制度。公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执法管理行为内容及期限公示;②执法违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公示;③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社会服务部门的承诺制,要按照行业特点,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等向社会承诺,并设立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

其次,要制订实施违示违诺处理办法。

再次,要制定实施投诉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受理投诉的原则、受理投诉的范围、受理投诉的要求、处理投诉的期限等。

第四,要完善检查评议制度。

第二,推行实施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通过会议、简报、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尽可能地扩大“知情面”。②组织各种自查、明查暗访、联合检查、评议等活动,推进“两制”落实。③突出重点,运用正反典型,指导“两制”落实。④通过编发动态简报、通报、新闻报道等进行信息指导。

第三,工作效果评价阶段。主要是运行一段时间后(一般是一年),对推行“两制”的单位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发动群众进行评议,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肯定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兑现奖惩,并研究制定巩固深化的措施。从一些单位推行“两制”的实践看,推行公示、承诺制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社会化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凡是公示和承诺的内容,都应是社会群众所要求、需要知道的。特别是一些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事项,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都要通过公示和承诺,公布于众,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法制化原则。各部门、单位制订的公示和承诺制度,要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一方面要反映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另一方面又要体现勤政廉政的要求。三是具体化原则。在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过程中要积极而又慎重地选点定项。凡作出公示、承诺的内容、范围、责任要尽可能细化量化,以便于操作和接受监督。四是规范化原则。各部门、单位实行公示、承诺制都要明确具体内容和处理规定,减少人为的弹性和工作上的随意性。明确规定责任追究和处罚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事前警戒和责任制约,形成一个完整统

一、切实可行的制度。在实施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示、违诺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情节恶劣的违示违诺事件,必须严肃查处,以取信于民。这是检验公示制、承诺制能不能兑现,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

纠风工作自查报告

纠风工作发言稿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纠风工作要点

纠风工作领导小组

《纠风工作统计表》

纠风工作工作总结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纠风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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