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实施方案

2020-03-02 19:07: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

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全面落实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防控体系,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日至12月20日。

二、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工作“五大”活动,全面落实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肃州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实施全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消防监督科,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工作。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区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五大”活动,重点督促卫生、民政、教育、建设、文化、工商、交通、宗教、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石油化工等特种行业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一)明确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甘肃省消防条例》、《肃州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件2)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完善制度。推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订并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全面落实行业、系统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三)落实责任。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成立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建筑工程领域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把预防和减少火灾作为本行业、本系统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

(四)建立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事故责任自负”机制,每年对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1-2次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业务考评、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消防工作实际,逐级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

(二)试点培育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依据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肃州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要求,选择卫生部门所属的卫生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所属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所属的各类学校;建设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文化、工商部门所属的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交通部门所属的客运汽车站等具有代表性的行业、系统作为试点加以培育,打造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样板2-4个。公安消防部门要分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帮扶,提炼工作亮点,培育示范典型。

(三)整体推进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区政府召开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经验,扎实推动全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有序开展。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典型示范,标准牵引,分步实施,全面推行”的原则,借鉴现场会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升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9月份,区政府将派出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行业、系统要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和经验材料。区政府将结合《2011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对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署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切合本行业、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靠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真正落实《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区政府决定,在今年18个行业、系统率先开展的基础上,逐年向全社会广泛推行。各乡镇、社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自觉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的长效机制。

(三)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区政府将加大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标准不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社区、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专项工作结束后,要将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写出专题报告,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消防科)。

附件:1.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2.肃州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考评细则

附件1

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

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连德礼 肃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向彩梅 肃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单亚宾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党委

成局长

长 员: 向生清张培钊尤旭升王菊花杜建生高晓阳薛生东周品德高殿国张仲锦龚伟荣陈 挺梁俊峰白学升吴培福副书记、纪委书记

区监察局局长

区发改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文体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区宗教局局长

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肃州分局副

肃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肃州分局局

区广电局局长

钟生文 区粮食局局长 周志明 区农牧局局长 李峰元 区商务局局长 宋 贵 区旅游局局长

王柏林 区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科科长

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消防监督科科长王柏林同志兼任。

平凉市工商局“抓行业”“行业抓”阶段汇报

抓师德建设树行业新风

抓规范统一,促文明行业建设 中央统战部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总结

六抓六创实施方案

五抓五争做实施方案

开发区地税分局抓企业带行业活动解说词

三抓一促实施方案

班级抓纪律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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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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