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工作纪律

2020-03-03 12:59: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考勤与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给公司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考勤制度,每天上午7:50点名,由车间及部门领导负责,不准弄虚作假,做到一视同仁,做到真实可靠,考勤表由行政部统一发放,盖章有效;

生产部门部室由厂长负责厂部员工考勤,副总在生产考勤,车间主任负责车间考勤;财务部由行政部负责考勤;销售部由销售总经理负责考勤,总经理在销售部考勤。负责考勤的人员浴室外出或休假时可由他人代管考勤,代管人承担职责。

月底上报公司考勤表一份,作为发放工资依据,各部门自留一份备查。

二、请假程序

1、生产一线员工向车间主任请假,车间主任、副主任向厂长请假,厂长向总经理请假。

2、各科室人员向主管领导请假,主管领导向总经理请假。

3、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请假,总经理外出时需通知副总经理。

三、请假时限

一般员工不得超过三天,三天以内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由直接主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生产部门员工超过三天者由厂长审批);有公休假者视同正常请假,累计超过三天亦执行以上制度。

四、请假申请单

(1)无论任何人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遇事需提前请假、突发事件可电话申请,完事后补请假条。

(2)无请假条或部门领导不予执行请假时,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置,当事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每次处罚50元。

五、职责

(1)请假人请假时有未办清事宜,请转交他人代办,代办人承担责任;事情没有交接或交代不清者,由请假人负责;直接主管有权指令内部代办工作。

(2)考勤不及时或不准确,每次处罚考勤人10元,作弊者处罚100元,请假条不齐全者请假人每张罚款10元。

(3)迟到、早退、旷工。在正常情况下,点名时间为正式上班前10分钟内,点名不到为迟到,每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三次后每次罚款50元;未到下班时间,又不经批准私自提前离岗外出为早退,每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三次后每次罚款50元;无故不到位旷工,每次罚款50元,每月累计三次或连续三天旷工给予除名。

六、认真坚持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二次罚款50元,连续迟到三次予以警告,直至辞退。早退需经部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自行早退,当日按旷工处理;

七、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领导招待来宾除外),对喝酒者进行50-100元的罚款;

八、上班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严禁串岗聊天,切实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九、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50元,两次以上罚款100元;

十、因公上网,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因公上网的范围包括:查阅资料、发送内部文件、公司对外发布信息、联系业务等;

十一、工作期间需要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来时销假;超假1-3天,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扣发。

十二、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不随意吐痰,乱扔废纸,保持室内及车间整洁、干净、卫生;

十三、对来宾、客户热情接待,与客户认真沟通,为公司树立一个好的形象;

十四、办公事用车,公司实行派车制度,用车登记路线、时间、里程。严禁无证、酒后开车,违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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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问题与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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